横跨大半个萱城, 他们到达宁初口中所说的猫舍。
宁初其实一路都在忐忑不安。
他担心猫舍还在不在,会不会易主,又或者经营不善早已经关门大吉。
还好, 还好这次情况没有更糟。
猫舍还在,招牌也没变。
只是他已经被接二连三的打击造成了心理阴影, 下了车, 又开始提心吊胆。
过去这么多年了,他现在又成这样,猫舍老板还能记得他吗?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冷调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像是看穿了他的不安。
宁初抿紧了嘴唇,听出了临颂今话里的意思,委屈, 一股倔劲上来:“我没——”
“喵嗷嗷嗷呜。”
一声拉长的猫叫,伴随无奈呵斥的女声传来:“饿怂咪!先等妈妈挤出来呀, 袋子都被你咬破了, 糊这么一手腥。”
是个年轻女人, 腰上系着围裙, 怀抱着猫从猫舍出来, 一手将猫条拿得老高,避开馋猫伸长去够的爪。
发现院门口站着的两个人, 女人探头望了一眼,扬起笑容高声招呼:“欢迎光临,是需要看猫吗?”
临颂今没有回答,而宁初脸色开始发白。
他当初来的时候,猫舍主人明明是个男人。
完了。
招牌没变, 可还是易主了。
接二连三的不如意,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向临颂今解释, 才能证明自己不是在胡言乱语浪费时间。
正在他六神无主时,一个男人从猫舍出来了,低声和女人说了句什么,同样往这边看了一眼,随后满面笑意朝他们走来。
“两位帅哥,看猫?”
声音温和气质无害,和宁初记忆中别无两样。
是当初的那个老板。
太好了,原来没有易主!
宁初眼中浮起惊喜,猫舍老板侧目落在他脸上的目光微微一顿,忽然不确定地喊出一个称呼:“比奇堡第一美食家?”
“......?”宁初也愣了。
继而想起自己当初的网络ID就叫比奇堡第一美食家,忍不住惊讶地睁圆眼睛:“你还记得我?”
“记得,当然记得。”
老板又笑起来,比刚才更加灿烂:“几年前你在我这订了一只猫,说打算毕业之后跟朋友一起养,还问我什么猫比较身强体壮,因为你要带它去北方上学,怕它不适应气候,是不是?”
宁初愣愣点头:“老板你记性好好。”
好多细节他自己都已经忘记了,没想到这位老板还能记得这么清楚。
“主要你后面一直没来,给你发消息也没个回复。”
老板玩笑地做出一副苦恼的模样:“你的猫一直赖在这里上蹿下跳的,想不深刻都难。”
宁初讪讪:“就......生了病,去了挺远地方治病去了,最近才回来,抱歉啊。”
“没事没事,玩笑话。”
老板摆摆手,一脸好说话:“当然是身体要紧,你当初挑中的猫还在,要进来看看吗?”
猫舍是一栋独栋小别墅,两层楼,带一个小花园,为了防止小猫跑出去,小花园四面做了很高的木质隔墙。
他们穿过草坪上的石板路,从小花园进去,走进别墅大门,猫爬架占了两面墙,地上墙上全是猫。
女人是老板的妻子,是猫舍老板娘,在跟老板简单交流过后,她上楼很快抱下来一只猫。
“在扒拉着抽屉想偷小鱼干呢,真是,十多分钟没吃饭,给它饿得。”
挨训的是一只美短虎斑,大猫猫了,耳朵小小脸蛋圆圆,腿短尾巴短,乌黑的眼睛直愣愣睁开时,睿智中透露出一种清澈的愚蠢。
宁初看着它,心像是被它用尾巴尖扫了过去,酸的,涩的,还有迟来多年的歉疚。
“当初我跟你说它尾巴就这样了,长大了也不会边长,你不信,呐,现在实时摆在眼前了。”
老板从老板娘手里接过小猫,熟练地托着后腿抱在怀里,握着它的爪子向宁初打招呼:“卡丁车,记得这个哥哥吗,它小时候还抱过你咧。”
卡丁车,宁初当初订下小猫后,深思熟虑了整整三个晚上才想出来的名字,因为觉得可以和面包车凑成对。
八岁的猫龄已经不算年轻了,它被养得肥肥的,懒懒的,窝在老板怀里不一会儿就舒舒服服眯起了眼睛,准备就地睡觉。
宁初忽然想起他当初第一次见它时,它还在保温箱里混在兄弟姐妹中抢猫妈妈奶嘬,一爬就颤颤巍巍摇头晃脑,眼睛都睁不开。
一晃眼,都快变成了老大爷了。
“好胖。”宁初伸手摸了一下它的肚皮,低声感叹。
软软的,很好摸,就是有点掉毛。
“主要太能吃了,别的猫吃粮是小口咽,它是大口吞,嘴巴一张跟个推土机似的,推过去就是一道坑......”
一只小猫从小到大会发生很多次性格变化,又会随着性格变化发生很多有趣的事情。
老板跟他讲了很多,像个逮着机会就向别人自豪介绍自家娃娃有多可爱的老父亲。
宁初听在耳朵里,脑袋里想的却是如果不曾发生意外,这些事发生在自己和今今养着它时,又会是个什么模样。
难言的情绪涌上心头,他忍不住转头去看临颂今,后者视线静静垂落在卡丁车身上,神色淡漠,情绪不明。
老板跟他分享了很多卡丁车的“丰功伟绩”,只是在最后时很抱歉地告诉他,卡丁车不能给他了。
“主要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来,又联系不上你,我们索性就留下了卡丁车自己养着。”
老板说:“一年半载的还好说,现在卡丁车都成了老猫,再卖就是不厚道了,况且养了这么久,我们也实在是舍不得。”
“这样吧,你再选一只,什么品种品相的都行,当初的订金就当全款,不用再补了,要是不想养了也行,我把订金退给你。”
说到这里,他像是想起什么好笑的事,打趣道:“我没记错的话,那一千块钱的定金还是你念书时靠打游戏辛苦挣来的吧?”
完全忘了还有这茬,宁初面上一热,不由磕绊:“老板,你记性真的,真的太好了。”
猫是在高考前定的,而定金是小宁同学花了大半年才攒齐的。
高中课业紧张,那段时间他把能挤出的时间都花在了做上分代练上。
娱乐变成上班,做完试卷已经很累了,还要坚持爬上网络进行数据厮杀,那是生平第一次,他觉得登录游戏是一件好痛苦的事。
还不能带着今今一起,痛苦翻倍。
后来边打电话边玩游戏被发现了,临颂今主动问他能不能一起,宁初想归想,但还是硬着心肠拒绝了,并且给出一个让临颂今哑口无言的理由:
【今今我在升星冲段,下次,下次打娱乐一定带你一起玩,保证!】
开玩笑,攒小猫定金是大计划,在接到猫之前绝对不能泄露。
当然,在半月之后发现昔日在游戏路都不会走的大学霸突然成了打野高手轻轻松松带飞他什么的,都是后话了。
不知道临颂今在得知这些之后会是什么反应,站在身边的人一直不曾说话,他也没有勇气再抬头去看看他。
最后他没有重选一只小猫,也没有要老板退回的订金,只说现在不太方便养猫,想等过一阵子再来。
老板老板娘还有卡丁车送他们到门口,从离开院子到回到车上,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
宁初手上还残留着属于卡丁车柔软的触觉,眷恋地揉了揉,很快散了。
临走前,老板问过他要不要抱一抱,只是宁初看着懒得眼睛都不想睁一下的卡丁车,摇头拒绝了。
他不好意思。
毕竟当初是他说好了要带它回家的,到头来又是他说话不算话把它抛下。
驱车回去时,一路车窗紧闭,车载音乐也没有打开,车厢安静得出奇。
宁初低头捏着右手中指上靠近指节的凸起,那是长期握笔的标志。
只是这几年他大概都没怎么动手写字,那块凸起比高中时小了很多。
车子随着拥堵的道路爬上高架,宁初抬头望窗外望了一眼,抿了抿唇,忽然开口:“我的惊喜是告白,不是离开。”
男生声音有些低,有些闷,孱弱地盈满车厢。
“给你写了好长一封情书,买了你最喜欢的铃兰,特别紧张地准备了好久。”
“约在海洋馆,是觉得不管你接受还是拒绝,我都需要立刻去找个凉快的地方冷静一下。”
“我不知道什么女朋友,也不觉得我会有什么女朋友,我喜欢你,怎么会有女朋友。”
从天桥底下到高架,这些话也随着豁然开朗的视野显得清晰。
临颂今目视前方,也许还会因为这些话有那么一瞬的恍惚,可就像飞虫在水面点出的涟漪,微弱到可以忽略。
如果是曾经,他会感动涕零,会欣喜若狂,可是从执着到放弃,他等了太久,久到现在听来只觉得空洞。
干枯的稻草可以塞满创口止血,却没办法代替完好的经脉传输血液,恢复生机。
“既然这样,当初又为什么要走。”
隔了许久的回应不是质问,更像是浑不在意下随意的一句自嘲的反问。
而宁初却在这样的反问下瞬间哑然。
是啊,他怎么忘记了。
既然失忆不能成为他的免死金牌,那又凭什么觉得一只小猫的来由就可以解释一切。
横在他们中间的沟堑太多,他解释不了的,都没有办法否定存在。
如今仅剩那点小心翼翼的期待也被慢慢抹去了起伏,他垂下脑袋,不再出声。
车厢再次陷入沉寂,临颂今几不可见扯了扯嘴角,什么也没有说。
他本就不期望能得到什么答案。
就像他没有说出七年前那通电话的归属地同样在美国北部。
对半开的概率,每一次选择信任,都是放任宁初从他身上剐下来一层皮肉。
就像他也从来没有告诉过宁初,他所谓的喜欢铃兰,只是因为曾经宁初在花店时心血来潮的一问。
而他转身环视整个花店,和宁初最相像的,就是那盆洁白到不可思议的铃兰。
*
*
渴求的真相清晰了,宁初却发现自己更迷惘,更胆小了。
如今再去回想,只觉得那个以为道歉就能和解,弥补就能原谅的自己蠢得令人发指。
他甚至都不敢再像之前那样去亲近临颂今。
满腔愧疚没有来路,漂浮无依的灵魂顶着这具罪孽深重的躯壳,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今今了。
他没骨气地逃避着,努力蜷缩起身体,将自己塞进无人注意的逼仄缝隙。
不敢再借着吃饭的时间问东问西,更不会再无时无刻想要靠近。
他颓然又迷茫地将自己龟缩在最狭小的天地,连感知世界的触手也不敢再轻易探出。
在一遍又一遍的回忆中,他想起了很多高中的事情。
想起支起书本分食的那些饼干,想起课后一次次不厌其烦的题目讲解。
想起躲在被窝里偷偷打过每通电话,想起每张成绩表上对折的痕迹。
想起冬日入夜赶往另一所房子路过的每一盏路灯,想起某日夜深后兵荒马乱的一次偷吻。
高兴的,难过的,低落的,辉煌的,有关临颂今的,无关临颂今的......
很多很多。
可不管他如何将这些事情掰开揉碎了使出浑身的劲去求索,都求索不出一个完整的答案。
他不相信自己会交女朋友,更不相信自己会在那样的场景,对临颂今说出那些话。
可是不相信又怎么样?
就像他一直坚信自己绝对不会离开临颂今,事实也不告而别了这么多年?
那个人说今今喜欢他,那现在呢,现在还喜欢么。
放在八年前可以让他悸动得面红耳赤的问题,如今竟然无论是哪个答案都不再被期待。
不喜欢,他会觉得难过。
喜欢,他会觉得更难过。
如果非要选一个,他宁愿不喜欢。
不喜欢,那么长的八年,今今是不是就可以过得轻松一点了?
夜里睡不着,心事重重的人辗转反侧,翻来覆去睁着眼,索性翻身下床去了客厅。
拉开门,走廊夜灯开着,他从灯光下静声穿过来到饮水机前,如今已经熟练掌握高科技,轻车熟路给自己倒上一杯温水了。
喝完小半杯再接第二杯时,书房门毫无预兆被拉开。
熟悉的场景让宁初不禁晃神。
可又心头一紧,望见朝这里走过来的人,肩膀局促僵硬,手也不自在地握紧水杯把。
临颂今停在他身边时,他甚至放轻了呼吸,低着头,努力减小自己的存在感。
看见对方将手伸向饮水机上倒扣的水杯,他默不作声后退了半步,企图悄无声息从他身后逃回房间。
然而下一秒,原本应该拿起水杯的手掌就牢牢扣在了他的手腕:
“躲什么?”
从很久开始,临颂今就发现了自己越来越控制不住脾气。
无差别地责怪自己,迁怒别人,可到最后发现好像谁都没有错,压垮他的一直都是现实。
被三言两语一笔带过的八年哪有那么简单?
那些被梦魇折磨到不能入睡的日日夜夜,为一句堂堂正正苦心钻营到呕心沥血。
执着的恨与不甘扎根进皮肉下的筋骨脉络,随着血液深入到肺腑。
他记得临澜倒在地上时满地的鲜血如注,记得文红月坐在医院走廊时的一脸惨白,记得临永帆暴怒地指着他鼻子骂他忘恩负义的畜生却又无可奈何的模样。
于清醒中浑浑噩噩度过的几千个日夜,经久发酵的恨却又在相遇的那一刻变得无足轻重。
蝇营狗苟的半生,把他的心变得拥堵狭窄,装不下太多东西,能被他藏进去的一切都显得弥足珍贵。
放不下的执念在重逢的撕扯中燃成熊熊烈火,分别的时间太久,就连重逢也被撞得粉碎。
或许他早就分不清恨的到底是宁初,还是那个无论如何也不能停止深爱的自己。
大洋彼岸的国度,明明不需要亲自去的地方依旧在过去几年被一次次踏足。
无数次隐匿于一座城市,明明已经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却始终不肯动动手指去寻找一下。
到底是憎恶到不想看见,还是不敢看见。
他可以花时间去接受宁初忘记一切,可以忍受一个人背负那些破烂残缺的记忆,反正早就卑微惯了,只要狠下心肠对待自己,没有什么是不能忍受。
他愿为自甘堕落将自己匍匐到尘埃,可就是有人非要将他拉起来。
他忍不住去责怪宁初,既然已经想不起来,为什么非要得到一个究竟,就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不好吗?
不知道的时候还会偷偷靠近他,藏着偷偷摸摸的欣喜跟他说话。
如今知道了反而对他避之不及,走路都恨不得能在家里多开辟一条小道绕过去。
可怪着怪着,最后罪责还是会落在自己头上。
都是假的。
骗来的安宁就是高空坠落后的玻璃球,表面完好无损,剔透的躯壳下早就爬满裂缝,指不定碰到哪就会碎成一地。
明明是自己贪心不足,明明早就已经意识到不管如何,都回不到从前了。
宁初没有回答,也答不出来。
他听出了今今话音里沉郁压抑的情绪,却笨拙又沮丧地不知道该说什么。
只能低头看着杯子里晃动的水纹,在晦暗蔓延的客厅保持沉默。
禁锢在手腕的力道忽然松了。
他仓皇抬头,却只能看见清瘦的背影消失在走廊。
晕黄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模糊得像是快要碎掉。
*
*
从猫舍回去那天起,或许是因为该暴露的都已经暴露了,宁初不再被拘与一隅,可以自由出入行走。
被关着的时候老想出去,现在能出去了,他却又不知道该去哪里了。
几天后,他一个人无所事事在家里枯坐了一上午,然后拿起手机,第一次独自离开了家门。
他想再回去看看。
公交车的路线重新规划过,他带着口罩,站在站牌前半天看不明白,最后还是以为老大爷好心给他指路。
先坐108路,三站之后换乘96路,坐到终点站。
上车之后,他挑了个靠窗的位置,路线不认识了,窗外面的建筑也不熟悉了,他乘车穿梭在这座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觉得哪里都陌生。
在抵达目的地最后两三个站台,看见郁郁葱葱的银杏行道树,才总算咂出一点记忆里的味道。
在站台下车走到路口,儿时宽阔的马路现在长大了再看,窄了很多,也短了很多。
他慢慢往里面走,走到从前家门口对面的长椅边上,看着紧闭的院门发了会儿呆,忽然忘了自己为什么要跑这一趟。
风吹得树叶摩擦沙沙作响。
感觉有点累,他想坐一会儿再回去,结果刚坐下没多久就想起什么,立刻不坐了,开始绕着周围的绿化带找起来。
可惜一圈下来,猫毛也没瞧见一根。
是走了吗,他失望地想。
不过也是,这一圈除了自己没人有闲心见天记挂一只流浪猫有没有吃饭,自己都走了,面包车总不能饿着肚子在这儿一直等他吧。
那隔壁大橘呢?
大橘有主人的,应该还在的吧?
他过了马路想去对面再看看,可一靠近小院门,就有点迈不动道了。
好多月季啊,他感慨。
又粉又白的爬满了一院子,近看特别漂亮,还有震撼。
看来这个房子的新主人很喜欢花,还很会种花,不像他,笨得连仙人掌都能养死——
吱呀一声,门开了。
宁初下意识抬头。
门里站了个年轻姑娘,冷不防看见自己家门口站了个陌生男人,吓了好大一跳。
“你是谁?想干嘛!”
宁初在呵斥中一个激灵回神,连忙后退:“不好意思啊,我没想干嘛,就是路过,想看看花。”
女孩儿半信半疑:“看花?”
宁初点点头,又不好意思地隔着口罩摸了下鼻子:“我之前住这儿,挺久没回来了,就想来看看,真没别的意思,打扰到你实在抱歉。”
这个情况也不好多留,他诚恳道完歉就想走,没想刚转身,女孩儿忽然叫住他:“哎哎,等下。”
宁初茫然转身:“?”
女孩儿打量着他:“你说你之前住这里吗?”
宁初:“对。”
女孩儿想了想,又问:“多留搬走的啊?”
宁初:“15年吧,刚高考完那会。”
女孩儿:“宁初?”
宁初一愣:“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女孩儿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回头看了眼院子,然后又看了看他,最后问:“院子里比外面还好看,要进来看看吗?”
宁初:“……啊?”
两分钟后,宁初站在花园里和女孩儿面面相觑。
宁初一股高中生的拘谨:“同学,其实你样不太好,你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在家就让我进来,万一我是坏人——”
女孩儿:“同学,其实你这样也不太好,你都不认识我就敢来我家,万一我是坏人,想把你骗进来杀呢?”
宁初:“……”
女孩儿乐起来:“开玩笑啦,换成别人我也不一定让他进来,主要你看起来太弱了,我感觉我能一拳一个。”
宁初:“………”
他该说一句感谢信任吗?
最后他还是没进屋子,毕竟是别人的家了,他就想在院子里看看,女孩儿则回了屋子去给他拿水。
院子里模样大变,从前他妈妈觉得打理花草太麻烦,就只在院子里留了草坪。
而现在草坪都成了花圃,不只月季,很多小灌木也在开花,只是长得矮小,在院子外面看不见。
宁初感叹着新主人真是种花小天才,视线落到墙角时定住,费劲想了想,终于想到什么,眼睛一亮。
快步走过去蹲下,扒开花草叶子,沿着围墙上浅浅的记号找了会儿,拿了一根小棍开始往下掏。
掏着掏着,真的掏出了一只薯片包装袋。
不过装的不是薯片,他将袋子往手心里一倒,滚出来几颗纹路漂亮的弹珠。
“哇,这不会是你小时候埋在这里的宝贝吧?”
女孩儿不知何时出来了,弯腰好奇盯着他手里的弹珠:“还好埋了个好位置,不然早被我妈种花时翻地挖了。”
“对啊。”宁初愉快扬眉。
可惜不过两秒又敛了笑容。
垂下的眼角有些落寞,又更多沮丧:“本来有更多的,不过好像都被……扔了。”
他将已经很旧很脏的零食袋子扔进垃圾桶,女孩儿带他到角落找了根水管洗手,递给他一瓶冻过的苏打水,还有一张小小的,折叠工整的打印纸。
宁初还没问是什么,就听女孩儿问他:“你回来之后,跟你以前的同学联系过吗?”
宁初说:“没有。”
女孩儿:“最好的朋友也没有联系过吗?”
宁初感觉对方话里有话:“怎么了,是有问题吗?”
“也不是什么问题吧。”
女孩儿说:“就是当年你搬走之后,有个男生天天都来找你,在门口一等就是整天,一直等到我们一家人搬进来。”
“当然我不是很清楚,是歌词邻居告诉我的,说他好几次那个男生发烧都快烧糊涂了也不肯走,倔得跟头驴似的。”
“我只见过他一次,唯一一次,就在搬来的那天。”
女孩儿望了望门口的方向:“当时他就坐在那个椅子上,没有跟我说过话,我也记不得太多。”
“只是他当时的样子,看起来难过极了。”
*
*
从小院里出来,宁初又在长椅上坐了好一会儿,最后想起什么,慢吞吞拿出那张打印纸摊开。
是他的高考准考证。
纸张陈旧,但是没有落灰的痕迹,被保护得很好。
宁初睁大了眼,看着准考证上的一串数字,忽然感觉捏着纸片的手指在迅速发烫。
从怔愣回神,呼吸变得急促,立刻掏出手机,手忙脚乱打开高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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