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这个小三爷明明超强却过分谨慎[瓶邪]>第145章 【番外】黑瞎子篇:《奉天旧恨》壹

  引子

  我姓齐,名已遗失,你可以像他们那样叫我黑眼镜或者黑瞎子。作为一个社会人,可以忘记任何事,唯独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但我确实丢失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的内心涌动着一股恨意,无关具体国家民族,更不是针对某一个人。它朦朦胧胧,无影无踪,我也不清楚这股恨的起因,或者说追溯它的诞生原因对消解它并无任何帮助,回溯法只在人类社会结构分析中有效用。它更像一个孩子在童年时被某句玩笑话惊吓形成的恐惧,成年后,即便拥有足以否定玩笑话的常识,仍然无法抗拒回想旧时情景。恐惧逐渐堆加,从最初的一粒灰尘,滚成一团单薄个体无法撼动的巨物。我藏在心里的恨便是如此。它伴随我那日复一日的生存生活,以至于我不得不习惯它的存在。那些深深刺入内心的痛楚,时刻探着柔软的刺尖,准备轻拂过生活的表层。

  直到后来,这个故事迎来真正的大结局,这丝恨意在消磨中也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连我自己都忽视了。毕竟,所有人都已摆脱属于过去的余烬,坦然接受现实。我们做到相互尊重,互帮互助,恨只存在记忆之中,再也不会现身。

  思绪溃散,我不禁暗叹了口气,盯着面前金属桌上的一盅茶。热气盈盈,这股恨意又在作祟了。

  我现在身处月球第一核心基地办事处,面积不大的汇报厅坐满了人,我只认识其中小部分,那些熟悉的面孔浮动着相同的神色,他们或深思、或交流,只听得见低声簌簌的声音,像老鼠嚼草,在屏蔽器的作用下,有效信息被遮盖得七七八八。张家人一如既往沉稳,安静坐在汇报厅一角,里面有几张熟人的脸,机缘巧合下共过事,但此时不是叙旧的好时机。

  我在神经漫游端给张海客发了条讯息:“最近咋样?”

  对方已接收,但未阅读。

  我看向张海客所处的位置,他被一群黑衣人围着,手里拿着透析板,好似在商量事务。表情严肃,他换回自己的脸之后,好像就不会笑了。

  张海杏哼笑了声,“一群□□。”

  我砸吧砸吧嘴,余光审视那群黑衣人,一时分不清该称他们为汪家,还是张家。

  张海杏从背包里捣鼓出几颗发着暗淡光泽的红色小球,“年初在KB2319一个山洞里发现的,味道不错,那些文艺家说,这种果子能给人一种时间的味道。”

  我抓起一枚,除了间歇的流光,看起来就像普通的小西红柿,“样子蛮奇特,它带来的收入不少吧?”

  张海杏撇撇嘴,“得了吧,几十年了,我连私人飞船的贷款都没还清。”

  我把小球放进嘴里,口感果然像极了西红柿,酸酸甜甜,有一点点微醺的醉意。眼前的画面开始产生细微的波动,空间眩晕,让我不得不撑着额头,“这东西怎么跟酒一样?”

  张海杏也吃了枚小果,把我们俩面前的茶续上,“差不多吧,作用也差不多。”

  屋里的众人忙的忙,静的静,但他们相聚于此是为了等待一个结果。汇报厅正中央的墙上有一片巨大的透析板,正以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持续更迭数据,黑色的符文在白底上格外刺眼,右下角的进度条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标注的百分比尚且停在0%。类脑还在测算演绎,它从未花费如此长的时间,显然,这件事让它也为难了。

  大型项目工作均被搁置,算力都集中到月球第一核心基地,与此同时在各区,所有人都在等待这个结果。

  你翻到这一页,意味着需要像我一样等待,为了打发这段无趣乏味的时间,我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真假如何,并不重要,我只是想把它讲出来而已。

  时间放慢了,我听见自己呼吸的节奏,缓慢如同星流汇聚,我的视线开始从月球这具身体抽离,漂到高空,跟随一股温柔的水流,流向不知名的目的地。那里的空气有一股炖排骨的香味,我的面前一定坐着一个男人,窗外是透亮明净的天空。

  这里是长沙岳麓区的一个高级住宅区,我所在的这套别墅位于山腰,站在二楼阳台可以望见山下纵横的城区街道,整个城市还沉浸在开春的喜庆中,烟花炮竹团圆饭的气味渗进每一丝空气,飘了两个月还没散尽。现在,我坐在这套别墅的二楼客厅,墙上2013年的日历翻到3月,旁边的挂钟指向11点。

  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位年轻的老人,这么形容很怪,但我只能找到这样的句子。有个不成文的识人法子,看一个人的手就能知道这个人的生活。老人的手十分干枯,年岁过大失去水分,皮肤盖住血管形成的褶皱缠着骨头,像一块被遗忘的拖把。这幅画面足够让人心酸,不仅如此,他只有一只左手,右手自手腕处砍断,时间让肌肉皮肤自然长成一团凸出。怪的是,拥有这样一副残躯的老人却长着一张二十岁年轻人的脸,眼神明亮,皮肤光滑,像被人恶意剪辑后摆放在此以作玩乐。为了尊重他的贡献,以及这张脸背后的诉求,我将用男人来形容他,即便他已经失去了男人这个词暗含的力量,不,也不一定,这股力量也许以别的形式潜伏在这具身体里。

  我认识这个男人,他叫张海临。

  有人推门而入,是一个女人,穿着丝绸质地的衬衫,一条直筒牛仔裤,肩上松松垮垮披着一件米色披肩。

  这个女人名叫张海杏,是我接下来要讲的故事里分量不轻的角色。她很美丽,而且身上有股独特的高傲气质,使得容貌不俗的脸上多了几分深藏不露,这很矛盾。因为一个女人一旦意识到自己的美,那么她便多了一份武器,使其能骄傲穿行普罗大众,汲取投射而来的倾羡,这是老天爷赐予幸运儿的特权。很显然,张海杏的自信并非仰仗这种特权,而是别的东西。普通家庭为孩子正常成长已费尽心思,唯独位高权重的家族有闲心培养这般聪慧机敏又独立的女性。

  张海杏把木盘放到茶几上,倒了三杯热茶,她的手很白,跟记忆里没有区别。她正准备在沙发一侧坐下,看到敞开的窗户,狠狠瞪了我和张海临一眼。

  “天这么冷,你们俩真把自己当小孩儿?感冒了别找老娘煮粥。”

  张海临笑了下,“再蒸点馒头也可以。”

  张海杏扣紧窗户,翻了个白眼,“要求还挺多。”

  我喝了口茶,熟悉的味道。不过我知道,这种感受只是错觉,无论如何,这杯茶跟多年以前的都不一样了。

  张海杏坐在小沙发上,捧着毛绒绒的暖手宝,“继续看,不着急,我把排骨汤炖灶上了,还得一个小时才能开饭。文件里有不懂的直接问张海临,他清楚得很。”

  茶壶旁有两摞文件,张海杏买菜回来之前,我已经翻了一部分,心中大概有数。

  我从上次的地方继续往下翻,这一页是活动信息登记表。看得累,脖子发酸,我会抬头看一看面前这两个人,好像能通过这种行为抚平不安。

  张海杏笑了笑,“你咋跟个小雏鸟似的。”

  我摇头不语,登记表上记着几个房间号,墨水数字顿地砸下来,让我的脑子宕机,抢修半天只得到一句检修结论:没救了。

  这种感觉很熟悉,我好像回到1931年的那一天。那是一个闷热的夏天,好像能把一切烧尽。

  壹

  我从德国回来时,是个盛夏的黄昏天,齐家还没毁彻底。

  瓦没了,床没了,只有个疯癫的管家守着废院,看到我拎着箱子人模狗样地潇洒现身石狮子旁,咧嘴笑了笑,窝进院里的杂草丛,捋着草杆上的小米准备给我煮一碗粥。我坐在正厅门槛上,惯堂风从两侧的窗户进来,绕我打个圈,堂堂正正从身旁吹出去,大夏天里,冷得我打了个寒颤。

  两扇门已经丢了,不知道被哪个国民党小兵带回去当床板子,夜里那门能听到女人男人咿呀的叫唤,从前它听的是我爹骂我不长进的训斥,对它而言其实没有区别,都是两厢情愿。

  院里的石板也被撬走,露出的土面很快被四处飞来的植物种子占据,只需一场雨,便能淹没这间不大不小的院。雨下得多,开始疯长,长得高高的,比管家都高,他弯腰去扯野粟时,身子便隐进这片焦黄的绿。我小时候也像这样跟他玩游戏。

  在城郊的马场,绿草绵厚像长毛地毯,小小的我走在里面看不到身后的爹妈,也看不到前面奔驰而过的马群。前后都吵,我不敢乱走,蹲下来抱着头哭,管家会从这两股喧嚣中听出我的求救,速速从一个不知名的角落滚进来,身上沾着草叶,笑着抓起我的手,“少爷,原来你躲在这跟咱玩捉迷藏哩。”

  管家用长衫捧了一小撮小米奔到我面前,咧嘴一笑,“少爷,瞧着够吧?”

  那碗粥很薄,稀稀拉拉一小堆沉在碗底,我又饿,把水喝干后,舌头舔不到那些米,我想找管家要双筷子,端着缺口碗走到院里,才看到高高的草堆里一个高高的秋千架,上面飘着一个高高的男人,他瘦得像脚边的草叶,风一吹,□□的脚就荡两下,锋利的草缘割了几道口,我把他放下来时,伤口没流一滴血,我摸着他冰凉的身体,温度跟吹过我的风一个样,这不是一个刚死的人该有的体温,只有一个答案,他已经不算人了。

  我从柴房找了张破席,胡乱卷了卷管家,扛着他走到城郊的齐家墓地,才看到墓也被掘了,土还新鲜,泛着热气。还挺好,我不用自个动手挖坑。

  我把管家埋好,照着我爹教的东西给他简单做了场法,愿他来世有一身热血,如果来世仍苦,那便别活了。

  土里的热气蒸得我出了一身汗,我脱了西装外套,拎在手里往破宅子走。

  有几个黄包车夫小跑到我旁边,讨好笑着,“老爷?走哪道?”

  听着恍然,我从来没被人叫过老爷,他们都管我爹叫老爷,齐老爷早好,齐老爷吃了没,齐老爷慢些走,齐老爷好闲情,散步呢,一定活个百岁。

  我摆摆手,“不用了。”

  我走在月亮底下回到家,一身冷汗,身后跟着一条高高的影子,从墓园到家门口,起初我以为是野狗,吼了几声,才发现这是挂在秋千上的管家。

  我流着泪转身劝他,“回去吧,别送了。”

  影子点了点头,在月亮底下,像我来的那样,走进了一片黑暗。

  我踏进院子,那只碗立在台阶边,碗底沉一撮小米。我挨着它坐下,在裤子上擦了擦手的泥,端起那只碗,我用食指刨出那些米塞到嘴里,香极了。我不知道吞的是米还是泥,胃里空空终于踏实了些,我喟叹着抬头,看到一条高高的影子站在秋千边,正望着我,准确来说,是望着我那只干干净净的手指。我把泥也舔干净了。

  我突然觉得很悲伤,影子看起来也很悲伤,我们久久对视,直到天亮了些,对面住在棚屋里的鸡又叫了几声,影子飞上秋千架,荡一大圈,荡出了破宅子。我擦干脸上冰凉的泪水,去草丛里薅了一撮小米,煮了碗粥,放到秋千下。如果影子不吃,这碗粥就留给对面的鸡。

  我带走带来的行李,离开家,站在第一个十字路口扔了枚铜钱,老天爷说我得走左边。

  天微亮,有汉子出来倒尿桶,石头缝墙缝手指缝,哪里都是尿骚,有一家勤快,早早开始煮白粥,米汤的暖穿透了瓦缝,飘到我的心里。煮得真浓,比尿骚味还浓。

  我找到一家包子铺,买了两个包子。报纸不防油,沾了满手。我觉得自己很豪气,竟然敢吃两个包子,满手油光亮晶晶,我是这条巷子里最有钱的穷人。于是我有点骄傲,没坐,站在凳子边慢慢吃完了两只酱肉包。馅里没有肉,全是碎纸片,但重酱油味,也是半个酱肉包。

  吃完早饭,我掐着油手给自己算了一卦,老天爷说我得去东北打鬼子。我想也是,这样也给我爹我娘我姐我哥报仇了。我把皮箱子和里边的外文书折成碎银子,赶趟去国民党报道处参了军,领到制服后,我插队挤进一辆北上的军车,人头多,我在军帽里打瞌睡,摇摇晃晃,像骑着马在北京郊野的马场上狂奔,马疯了,我也疯了,我们像逃命一样往太阳落下的地方跑。

  1931年8月1号,我跟部队抵达北大营。

  北方人都很高,我像路易十四穿高跟鞋那样踮起脚,挤在铁栅栏边往外看,脖子被军帽尖包围,像一圈人拿着刀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放下脚后跟,决定融入人民群众,当拿刀的人。

  下了车,门卫室旁的枣树下站着一群说笑话的人,我在车上就听到了这阵轰隆的笑声,跟打雷赛的。开车的兵跑过去说了通,拉来个看起来衣着端正的兵,说他叫杨德开,以后就是我们这车人的班长,吃喝拉撒全找他。

  有个胆肥的起哄嚷嚷,“想女人了也找班长?”

  开车的嘿了声,有点生气,想给胆肥的一巴掌,被杨德开拦下了,“这位小兄弟,我肠胃不好,到时候你可别嫌咱脏。”

  杨德开长着一张发苦的农民脸,红褐色的皱纹像皲裂的红土地,笑咪咪地跟我们摆摆手,露出旱烟熏黄的大门牙。他年纪不大,三十出头,应该从小就抽旱烟,没个二十年烟龄酵不出那口纯正的黄,我爹都比不过他。

  我想笑,忍住了,冷着脸看起来很牛逼很淡定,一团笑声里的异类,杨德开扫了我几眼。我跟着笑了几声,牛逼瞬间变成傻逼。

  我爹用鞭子帮我养成能忍万般苦的劲,我十几岁那会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天我都趴在长凳上,被下人抬着去学堂上课。可见我爹对我寄予厚望,后来也是他靠着微薄的党羽关系,借国民党的手把我送去德国。

  无可奈何,两个哥哥都长歪了,吃喝嫖赌样样占全,家财被这对双胞胎嚯嚯了三分之一,我爹老早就放弃他俩了,但年近50不甘心这口气,背地里觉着是汉人的血不干净了,便偷买了个满族姑娘,哼哧哼哧耕一个月,这才有了我。我很感谢我爹50岁才想通,因为这时他的体力大不如前,挥鞭子揍我使不上劲,我当按摩享受,后来他发现我在鄙视他年纪大了,便派两个哥哥上阵,一人打十鞭子。他们虽然抽大烟,但胜在年轻气盛,打得我的屁股常年流血,我娘的眼睛瞪得发红,也不敢扑上来拦一下,因为她是个妾,职责是帮女主人生孩子。给我洗衣服的阿妹抱怨说,“少爷,你下回就服软认个错,就当为我搓衣服的手行个好。”

  我一听,有人代我遭罪,这可不行,有违我做人原则。从这天起,我爹一瞪我,我就知道该跪了。我跪得坦荡,没有一丁点儿介怀,因为我这是为别人跪,不是为了自个。

  废话多了,转回现在。杨德开说完那句玩笑话后,我干笑几声,一是确实觉得好笑,二是我很少听这么直白的流氓话。大哥常去妓院搂姑娘,回来分享悄悄话,我们仨兄弟挤在秋千架上,每人下地推几回,身体荡悠,心也荡悠,但大哥好歹学了点礼义廉耻,听得顺耳不代表说得顺嘴,他只会憋红脸摆手道,“就是那么个意思,你懂吧!”

  杨德开等新兵们笑完,才跟着收了笑,变了张冷脸,指着石砖路一边,“兔崽子们,按个高排,矮的靠近我,高的挪后边儿去。”

  我卡在中间,没练过的散兵哪晓得啥叫整队,站得扭扭曲曲,像极了花儿爷玩的贪吃蛇。我透着人头与人头之间的空隙打量面前的营地大门,挺讲究,墙上白线画着中国结。

  杨德开拍了拍我的帽子,正好扶正挤歪的角,“急个屁,待会就进去了。”

  他一直重复这个动作和这句话,隔两个兵就说一回,我听了两分钟,觉得自己也能胜任这份流水线工作,但我没这个气运,老天爷说,我这辈子只能给别人打工,自己当老板赚不了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