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且将前尘一锅煮>第三十四章

  王翼不是王霄,王霄兔宝宝生时早产,所以身体自小就弱,这也是兔宝宝幼时,夏敏芝绝不允许其去人多、细菌多的地方的原因。

  夏敏芝当时之所以早产,就是因为郑贤子与王浩威争夺王翼,不小心波及夏敏芝造成的,也因此夏敏芝才会处处针对他们母子。

  王翼生来康健,从小到大连感冒也没生过几次,又素喜争斗,旅居国外虽收敛了些性情,可还是个内里好斗的脾气。

  宋前进别看是个能玩转铁锅的,可也只能敌住王霄这种天生筋骨不壮的,在王翼面前,他也就是个大个儿些的蚂蚁。

  王翼看着宋前进就心里烦,带宋前进去逼王霄,是王翼后来扎在心上最深的一根刺,虽然,今已非昨,王翼却不介意找找前账。

  王翼阴测测的活动几下手指,在宋前进叫嚣着,指尖差点戳上他脸时,猛地出手,抬手刁住那根指头反折,同时捉腕拿肘向前一抡。

  宋前进还没因指骨的折断叫出声,已身不由己腾空而起,然后狠狠砸在地上,四肢骨骸无处不痛,无处不伤。

  王翼拍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没有再继续追打。

  他住的地方是高级小区,监控和保安很得力,适时的反击是自卫,追打就有些不占礼,有失风度了。

  在宋前进指着王翼鼻子时,保安已赶过来,正好接手,把人做闹事处理丢出门。

  沈芸被吓坏了,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反应,可她至少知道达尔文已经再经不起流言,在保安赶来前,她不顾地上的宋前进是为她出气才动武,看也不看一眼,仓皇离去。

  王翼抄着手回到屋里,却惊喜的发现霄宝宝正坐在桌前,正用手好奇的戳着他刚才做的一个小丑面具,红嫩嫩的小嘴巴微张着,亮晶晶的黑眼睛里象闪着小星星,简直可爱得犯规。

  霄宝宝自幼就生得娇小软萌,也得亏他个子足够高,否则真是活象个大型的人偶娃娃,可爱得连王翼这种“老人家”也想偷回家养着。

  哦,忘了,这只萌兔宝宝,可不就是他家的?!

  “霄霄,小淘气,你终于记得有我这个哥哥了是吧!”

  王翼欣喜的冲向前,一把将软绵绵,和初见时那三岁小包子没两样的弟弟拥入怀。

  前尘,王翼多少次记起,自己被王霄逼回国,王霄机场的那个大大的撒娇卖萌的熊抱。

  当时嫌弃太不庄重,怎么也不肯让王霄多抱一下下,可后来,却连求也求不到了。

  而今,把这少年重拥入怀,感觉到他身上温暖,嗅着那还带一丝奶香的清爽干净的梨花浅香,笑得悲伤又满足,在霄宝宝耳边轻叹:

  “欢迎回来,霄霄。”

  “哥,你脑子是忘在国外被榴莲给砸了吧?!你往常,不是老叫我‘王霄’、‘王霄’的,怎么这会儿跟我妈一样,叫小名儿了?”

  霄宝宝一双杏核眼瞪得溜圆,活象被惊吓炸毛的小猫,拼命想离开王翼的怀抱,小爪子可怜的乱挥着,试图脱离“风暴”中心。

  王翼看着霄宝宝那象落水受惊兔宝宝的模样,心一下软得象泡进水里的棉花糖,一丝丝的甜溢满心里,让他大笑起来。

  托着霄宝宝便举高高,把霄宝宝吓得啊啊的惊叫,而后又开心得咯咯笑起来,兄弟俩闹成一团。

  霄宝宝天性就是个软娇娇的孩子,生气、发狠,也改不了他单纯良善的本性。

  就象一只可爱的小白兔,伸着软嫩小爪爪,时刻试探着这世间对他的善意或恶意,一但觉出什么,就头也不回躲进洞里,许久不出。

  王翼前尘辞世时,已然是个老人,纵重回年少轻狂时,到底也心境已老,对霄宝宝,自然是用老人的心态来宠溺。

  而众所周知,父子爷孙,自是爷孙更亲,因为,儿子是用来承继家业的,孙子却是老爷子捧在手心里宠的。

  如今的王翼,对霄宝宝的心态,就是个护短宠溺孙子的老爷爷的心态,只要霄宝宝能开心,天上的星星王翼也会给他摘。

  哄着霄宝宝玩了大半天的王翼不知道,不死心的沈芸,居然在离开自己的住所后,又去作了个大死。

  齐桓心善,居地之所有冤魂怨魄,他都会录名造册一一渡送轮回,所以,这些时日并不在家。

  ——心善的结果就是,忙死。

  霄宝宝又去寻夏敏芝和王翼相聚,也没回来。

  因此沈芸打着捏软柿子心思寻上的,却正是三人之中,性子最冷,也是最不好惹的,陵端。

  因是现世,广袖长袍的衣装便有些不宜,陵端与齐桓便入乡随俗的作了现世的打扮。

  陵端三人本是同魂,相貌一样那是自然,只是兔宝宝软萌,向来衣着亮色,喜穿粉蓝等色,很是明快。

  齐桓性子比兔宝宝稳,自然衣色便以藏蓝、烟灰等为主。

  独是陵端,其性傲,其心冷,衣尚玄、白二色,宛若大地众生最深最痛的怨念。

  沈芸来时,透过花园的镂空铁栅,看到的,便是沉静似水,肃穆若山,一身疏离冷漠的,陵端。

  相同的颜容,不同气宇,沈芸对着王霄是心如静水,唯有算计,对上陵端,却心若小鹿乱撞,酡颜似醉,满眼痴迷。

  其实,真要说起来,毕竟是同魂兄弟,颜色也都极好,原不应有什么上下之别。

  坏就坏在,陵端的气势强大,根本不是温柔软萌的兔宝宝可比,沈芸又是个强势的女人,她只会臣服于最强者,却难解温柔。

  当初,沈芸看上王翼,一方面是王翼在王浩威心里的地位,另一方面,却是因王翼从不在乎她,她难占王翼上风。

  所以,究其因由,沈芸就是个喜欢享受别人对她温柔,却又看不上温柔男子的女人。

  她的心里,只把温柔当可利用的资源,眼睛却永远追逐着对她不屑一顾的身影。

  前尘沈芸真正“爱”上宋前进,不也是宋前进不接受她的“援手”后,才开始的么?

  因此,沈芸会在一眼沉沦,也是很自然的事。

  陵端已成神道,六识皆敏,区区凡人的注目与心思,他不用回身也知晓。

  沈芸对他的痴迷目光,也仅仅是让陵端不悦的轻蹙眉叶儿,他不屑与凡人纠缠,便想回房。

  可偏偏,沈芸就是个不会看脸色的,竟急声大叫相阻:

  “王霄,你怎么不理我?你忘了,我们……”

  那将言又止,吞吞吐吐,似明非明的活语,若被人听去,不知脑补出多少恩怨爱恨,痴心女儿负心男的狗血大戏。

  就是听入前尘痴心错付的王霄耳中,也会勾起王霄对她的情愫,立刻如她之愿任她摆布。

  同样,这也成功激怒了陵端。

  仙者聪,神者睿,故,世之仙神纵受谤语诽言,也绝少与凡人计较短长,无他,不值罢了。

  然,纵是仙神心性宽宏,亦有不容人犯的逆鳞所在,那是绝不容犯的。

  陵端轮转数世,回溯光阴,该放下的,早就已然放下,捧在心口的也仅与同魂兄弟的那点情谊,那是绝不容犯的。

  加之霄宝宝娇憨可爱,陵端与齐桓早把这同魂兄弟当弟弟养,当儿子宠,又岂容沈芸这般利用污蔑?

  沈芸耍弄这些小手段,原是运用得极得心应手的,没想到一句话,便惹来陵端的回眸一睨。

  那一眼,就象猎豹狩杀猎物时的残忍冷酷,又似敛师看亡者的那般死寂无波。

  只一眼,就吓得沈芸浑身冷汗直流,不由自主跪在地上,浑身肌肉僵冷,似乎连舌头和眼珠也冻住了一样。

  沈芸用力扼着自己的脖子,觉得似乎有冰冷绞索在收紧,可她的手和肌肤却什么也没触碰到,只是那窒息感难以挥去,只能用力张开嘴,喉中“嗬嗬”有声。

  陵端除了方才扫她的一眼,连根头发也没动过,可属于冥神的威压已足够让沈芸吓破心魂,丧脸落魄。

  陵端向来厌那朝秦暮楚的女人,沈芸这次,是撞上铁板了。

  陵端对于蝼蚁(对,凡人在陵端心里已等同蝼蚁)向来视若微尘,不是他看不上凡人,而是凡人心浊,那浊,让陵端看不上。

  ——但若逢舍生保家护国的英灵,陵端却是极为敬重。

  正因凡人心浊,贪念太多,陵端虽是看不上,却也可借此,整治人心一二,而整治人心,便也可从这沈芸开始。

  ——喂,你这是正大光明的,公报私仇吧!

  此刻,已是夕斜余晖之时,又有“逢魔”的说法,一身冷汗渗透的沈芸终于手足不再僵木,放下麻痛的双手,大口喘息。

  那般贪婪的呼吸着空气,仿佛下一刻就再也无法享受到一样。

  什么时候连呼吸也成为享受了?也许,是因为,在方才,沈芸在那一眼后,真切的感受到了死亡。

  那濒死而未死的恐惧,将成为沈芸一生的梦魇。

  “对……,对不……起……”

  沈芸就是再蠢,也知道自己怕是找错人了,王霄那只小白兔,你就打死他,让他装,也装不出那种让人恐惧的气势。

  这个男人,到底是谁?怎么会有和王霄相同的面容,却又如此恐怖的气势?

  沈芸相信,这男人,一定不简单。

  沈芸的身体还在发抖,却不再是因恐惧,而是源自灵魂中,渴望被强大灵魂征服的兴奋。

  沈芸的异状让陵端有些无奈,他没想到,现世中的女人,还有这样一类让人掉眼珠子的存在。

  霄霄,你以前到底什么眼神,居然会招惹这种货色?

  这种级别的变态,简直同那欧阳少恭有得一拼,全是脑子里有坑的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