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番外是if线的be结局,以正文的he结局为准。不喜勿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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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有这样一种爱情,即使毫无希望,一个人也可以将它长久地保持在心中;即使生活每天吹它,也始终无法把它吹灭。
——安德烈·纪德
今天,简默向科研室请了整天的假。这很罕见,不光导师在签下假条前愣了愣,同事们也松了口气地调侃道,“简默,原来你是需要休息的。”
简默年纪比周围人小,身上却透着不符年龄的成熟,做事干净利落,颇受欢迎。
简默和其他人都处得不错,但这份关系多少套上了同事的情分,私下里的简默礼貌又疏离。
有同事关心道,“突然请假,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吧?”
简默淡淡笑道,“没有,只是去参加朋友的婚礼。”
那同事从实验报告中抬头,像听到任何一件可以称为“喜事”的世俗常事,只是又带着感慨叹道,“到了这个年纪,渐渐发现周围的朋友都步入家庭了。”
简默客套地含笑点头,不置可否。
——今天,是陈敬的婚礼。
月前的一个晚上,彦清拉着简默在街边的排档喝酒。
彦清晃着啤酒瓶,白炽路灯映在玻璃瓶上,折射出刺目的光芒。他没有支支吾吾,开门见山地把一张精致的邀请函递给简默,简短地说,“简默,陈敬要结婚了。”
没有任何缓冲地带,简默难得迟钝地反应了一下,看到邀请函上写着“彦清”的名字——是陈敬的亲笔。
简默用如水的目光抚过陈敬的签名,半晌才说,“嗯。”
彦清笑了一声,给杯子灌满,苦涩地说,“抱歉,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委婉地开口。”
简默笑道,“你愿意告诉我,我已经很感谢你了。”
到了最后一瓶,彦清仰头把面前的杯子喝得见底,透过透明的杯底看坐在对面的简默。彦清想看见简默的脆弱和犹豫,至少那样,他还能陪简默醉一个难熬的苦夜。
但没有。
简默一如既往地平静、温和,好像没有什么能熄灭他的坚定和光亮。
彦清放下杯子的那一刹那,终于狠下心戳破那层窗户纸,“简默,你和我交个底,你还对陈敬……”
简默左右旋着水杯,笑着打断彦清的话,“彦清,你醉了。”
彦清撑着脑袋,低声说,“那你就当我自作多情吧……”
简默看着彦清身后空旷的街道,没有回答。
简默和彦清一起进了会场。
或许该说,不愧是陈家大少爷的婚礼,整座釜滨都成为他的陪衬,气派非常。
简默一眼看到了中央喷泉旁的陈敬,太久没见,简默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久别重逢的喜悦。
高中时,陈敬选择远赴美国继续学业,简默去了少年班,两人便再也没机会见过。陈敬的社交形象非常低调,简默甚至无法得知他生活的蛛丝马迹。
陈敬身形高挑,宽肩窄腰,穿着笔挺服帖的西装,轻而易举地成为焦点,分外惹眼。
他左手拿着高脚的槟榔酒,淡淡地和过往来宾交谈,眉眼间是轻松的笑意。
在简默的印象里,陈敬有过天真、自由、明媚的笑,后来是寡淡、内敛、疏远的笑,却没见过陈敬从容稳重、八面玲珑的笑。
除却他隐秘的心思,他和陈敬也算得上十几年的旧识。只是他们的缘分总是断断续续,像卡了带的磁带,过个几年才能放出一段老旧的旋律,不长久,也没什么新意,大概不值得陈敬回味。
机缘未能善待简默的一腔爱意,两人在高中时没能再近一步,早早地分道扬镳,于是那点原本就细得像棉线的缘分,被岁月磋磨,最终还是断了线。
简默只舍得再多看一眼。
如果有人为你抚平伤疤,陪你千帆过尽,最后和你并肩度过余生。
如果,那个人不是我。
——不,已经不是“如果”了。
简默此刻就在他最长久的噩梦、最荒诞的现实、最遥远的眷恋里,安静地吐息。
这是他将要烙印在余生里的真实。
婚礼会场布置了繁复的花艺,简默看到了夹杂其中的百合。
高中时,简默去过陈晟语的纪念馆,送上了一束百合。在起身的时候,简默突然很想见陈敬,很想很想。
他想,如果他能得命运垂青,就在这里的转角,遇到陈敬,那他会用最温柔的眸光去亲吻他的少年。
简默独自离开纪念馆的时候,被自己的奇思妙想逗笑——怎么可能会有那般的机缘巧合,他的运气,大概早就耗尽了。
彦清去和陈敬打招呼,简默没有跟上去,独自去了会场边缘的钢琴舞厅。
演奏家在弹奏《梦中的婚礼》,这里人不多,简默靠在大理石柱旁,几乎和环境融为一体,端庄、沉默、凝滞。
“简默。”
陈敬站在大理石台阶下,隔着些微的高度抬头,和回过头的简默对视。
简默站起身,有些惊讶,“你怎么来了?”他以为,陈敬会停留在人群中央,不会来这种僻静的地方。
陈敬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下,缓步走上台阶,来到简默面前,挑眉笑道,“今天,我出现在釜滨的哪一处都不奇怪。”
陈敬朝简默举起酒杯,“如果我没出现在釜滨,才该让人奇怪。”
没出现在釜滨……简默在心里默默品咂一遍这种可能性。
陈敬坐在简默刚刚落座的地方,看向舞台中央的钢琴和演奏者,轻描淡写地问,“你什么时候回的陇城?我刚刚听彦清提到,才知道你也来了。”
“去年夏天,七月底。”
陈敬眯起眼回想,“七月底,台风快上陆的时候?”
简默点头。他从美国飞回陇城,没过几天就迎来了台风。
说来也巧,简默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和台风打照面的次数不多,却次次都与陇城有关。
第一次是简默在初中离开陇城时,他刚下飞机,就在风平浪静的岸城得知陇城被一场台风席卷。一座被风雨浸湿的城市。
第二次是简默在高中回到陇城后,一场被命名为“利维亚”的台风。
当时,他独自在家中,起身关紧门窗,耳边是窗外狂风骤雨的怒号,猜想着陈敬此刻在做什么。
当年的飞机驶向岸城后,陇城的那场台风,会比现在更来势汹汹吗——简默无从得知。
第三次,便是去年。简默刚倒回国内的时差,洗去一身异国他乡的疲惫,就迎来了陇城最不温柔的台风季节。
简默注意到陈敬双耳上的耳洞,粗略数数,大概有七个。触目惊心的疼痛和美丽。
为了衬出今天特殊的氛围,陈敬的六个耳钉都是风格统一的钻石缀,右耳耳垂上的耳洞则空空荡荡。
明明该是浮夸的,但在如今沉稳从容的陈敬身上,显得魅力非常。
上一次见面时,陈敬还只有左耳耳垂上的一个耳洞,不过,那也已经是多年以前了。
当年,陈敬指着左耳笑道,“或许有一天,我会任由它愈合。”
关于另六个耳洞的疼痛和故事,他大概没机会再知道了吧。
简默垂眸想,十七岁的陈敬许下的愿望,是早就被遗忘,还是没能得偿所愿呢?
陈敬的视线始终落在钢琴上,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好似他的指尖也要流淌出这样梦幻的旋律来。
简默心尖涌过很多想说的话,但哪怕不触及心底隐秘的心思,也都太冒昧了。
他现在不过是个无关紧要的昔年同窗,算不上能举杯畅谈的朋友,甚至都不是手握邀请函来到这里的。
简默放松紧张的喉咙,笑道,“你的……爱人,很喜欢你的钢琴吧。”
陈敬轻笑一声,没有出声,落在钢琴上的视线变得愈发温柔眷恋,好像回忆到了什么美好至极的瞬间。
那是陈敬献吻他人的温柔,像刀一样剜在简默眸中。
在简默一直以来的热望里,他会和陈敬度过很长、很好的一生,拥有鲜活、热烈、温柔的不息爱意。他会听陈敬弹钢琴,或许,他们还会在钢琴旁亲吻。
陈敬生来就是扉页华章、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浑然天成的锁与谜。
现在,简默想起刻骨的执念,好像心成了被淋湿的浮萍,又单薄又寂寞——执念总是渴求美好和圆满的。
他一定是疯了,才会这么肆无忌惮,任由无妄的幻想吞噬他的理智。
既然都已经走到了不可回头的路口,那么再回想他自饮自斟的爱恋,都是在玷污光风霁月的陈敬。
简默这些年也出入了许多场合,常被人称赞一句镇得住场,但此刻的简默却好像回到了青涩的曾经,只能勉强压住不安和无措,轻声问,“你在这里,没关系吗?”
毕竟,作为今天的主角之一,陈敬在这僻静的角落逗留太久了。
陈敬笑开,“再让我得一会儿清净吧。”
简默便安静地陪陈敬留在钢琴厅。
《梦中的婚礼》数到了第三遍时,陈敬直起身,单手扣上西装外扣,背向简默说,“简默,你今天能来,我很开心。”
简默立在树影婆娑下,看陈敬步履沉稳地步向远处的人群中央。
等陈敬走远后,简默才深深地呼吸。他尝到口腔里一丝铁锈的味道,或者只是错觉。
简默苦笑着想,他还是高估了自己。他在陈敬面前总是丢盔卸甲,青涩得毫无长进,连灵魂都裸露得嶙峋刻骨。
简默想,他总是在看着陈敬离开的背影。
明知他无疾而终的暗恋早就只见冰冷的白骨,可这一刻到来,他终究忍不住满腹委屈。
简默祈祷一个好的结果。他从来不是为了失去而爱人的,但却事与愿违。
——陈敬,你从来不肯回头看看我。
陈敬在走远后,举着酒杯的手终于掩饰不住细微的颤抖。
陈敬状似平静地把酒杯放在一张自助餐台上,只身去洗了手。他的手布满冷汗,又冷又颤。
陈敬细致地拿纸巾擦净手指,几乎是强迫症般地将每一滴水珠都拭干。
“结婚焦虑症?”
陈敬抬头看镜子,发现澹台柘正懒散地倚靠着门旁,挑眉看自己。
陈敬把纸巾丢进篓里,淡淡地笑道,“这么懂?”
澹台柘是坚定的不婚主义者,不是因为相信婚姻是坟墓,而是觉得,爱情本身就是不可靠的幻觉,婚姻则是无尽的责任和约束。
陈敬偶尔会想,如果他能有澹台柘这般的洒脱——或者说无情,大概会活得自在很多。
澹台柘理着衣襟,笑了声,“你休息一会儿吧,我替你应付一下。”
陈敬看着一丝不苟穿着伴郎西装的澹台柘,难得感激道,“谢谢了。”
澹台柘拍了拍陈敬的肩,迈步走出去。
陈敬眨了眨眼。
如果,彦清穿着伴郎服站在自己身旁。
如果,简默……
陈敬双手撑住洗手台,告诫自己,不可以再想下去。陈敬看到空荡荡的无名指根,而很快,那里就要永远地烙上一枚戒指。
最近这几年,陈敬结识了许多女孩——大多是和陈家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
陈敬当然明白陈冶先的意思,但他早就厌倦了和陈冶先毫无意义的争吵和反抗,转而换了策略。
刚见面,陈敬就直接挑明,“我的婚姻只可能是一团乱麻,什么糟糕的东西都可能有,唯独不会有爱情。”
因为,爱是最糟糕的乱麻了。
对面呢,要么体面地知难而退,要么自小受尽宠爱,忍不了陈敬的冷淡脾气,气愤离场,从无例外。
就在陈敬以为他能以此获得自由时,一个特别的女孩出现了。她说,“陈敬,我想,我们的利益是一致的。”
利益一致。可以堵上长辈嘴的联姻,没有感情基础的、不存在约束的、名存实亡的婚姻,最好是形同陌路的、名义上的伴侣。
陈敬颇有兴味地听了下去。他早不是执着地认为爱情是必需品的小孩子了。如果婚姻必须存在,这样的婚姻——是最适合他的。
后来,陈敬和澹台柘提起,澹台柘颇玩味地笑,“她是个聪明的女孩。”
陈敬双腿交叠着躺在柔软的沙发里,闭着眼睛小憩,淡声道,“你也这么觉得?”
澹台柘敏锐地捕捉到了陈敬的措辞,思忖着说,“我怎么觉得不重要,关键是,你怎么想。”
澹台柘以为他的直觉出了错,莫名笃定地以为,陈敬永远不会放弃爱和自由,不会向庸常的、无爱的枷锁低头。
下一秒,陈敬轻笑一声,“我觉得,这条件听起来很诱人。”
澹台柘愣了愣,转身去看陈敬,陈敬还是悠悠然地闭着眼,浑然不觉他刚刚说了什么特别的事。
“……你说什么?”
陈敬只轻飘飘地递来一句,“澹台柘,来做我的伴郎吧。”
陈敬迎客时,听彦清说简默也来了。陈敬失态地空白了一两秒,握过手后才状若无意地问,“简默,在哪儿?”
陈敬得了彦清的消息,几乎是急躁地穿过人群,忽视了许多想要和他搭话的人,才来到会场边缘的钢琴舞厅——简默。
背影。多年未见,但陈敬认出了,那只能是简默。
陈敬仰着头,看着简默一如既往的笔挺坐姿,终于出声道,“简默。”
在简默回头前的瞬间,陈敬恍惚错觉了一阵熟悉感。
高中时,陈敬沦陷在简默太美好的温柔里,想要鼓起勇气坦白他们错过的三年,却听说简默拿到了岸城大学少年班的资格,会提前进入大学。
陈敬最终还是放弃了那束追不上的光芒。他好明媚,却不会降落在陈敬身上。
在吟游诗人咖啡馆里,陈敬迎着简默蕴着温润光芒的眼眸,咽下早就打好无数次腹稿的坦白和剖析,撇开眼轻声说,“简默,恭喜你。我也决定去美国了——很快。”
陈敬注意到简默水杯里的水面不稳地波动,略微疑惑地抬头。
简默的笑比任何时候都要淡,语气却依旧柔和,“是吗……那也恭喜你。”
陈敬在美国求学的漫长时光里,曾经独自回国,悄悄地去过一趟岸城大学。
陈敬看到人满为患的大礼堂,正打算路过,却听到里面传来熟悉的声音。陈敬驻足,依凭身高在门外看向礼堂讲台,看到了在做演示的简默。
简默特意穿了出席正式场合的西装,举手投足间都透着胸有成竹的自信大方。
陈敬一直都觉得简默是适合西装的。现在出落得这样耀眼的简默,更让人挪不开视线。
从很早之前,陈敬就湮没在人群里,仰望着简默了。人总是别无二致地趋光。
陈敬原本想等结束后去找简默,但简默刚下台,就被许多人围住。简默神色如常,耐心地解释,看起来,这是惯常出现的情况。
应该说,陈敬都特意从美国飞到岸城,当然是等得起这点时间的,但陈敬离开了。
陈敬确切地意识到,简默是该被所有人偏爱的,更会被许多人爱慕。那么,简默的身边有人陪伴吗?答案是他掌控之外的、薛定谔的猫。
陈敬希望它永远是薛定谔的猫。
陈敬自嘲地想,他居然这么久都不见长进,逃避依旧是他最深的本能。
异国他乡的寂寞都没能像这样彻底地击垮过陈敬,但只是见了一眼简默,陈敬便陷入了无尽的煎熬。
回美国后,陈敬站在镜前,为左耳戴上耳钉,端详了许久,拿起耳针锋利的耳钉,径直扎入右耳耳垂。
疼痛和鲜血,足够让人清醒了。
简默,因为你总能攫取我的视线,让我心神不宁,让我动摇不定,所以,我决定让你在回忆里落灰、褪色了。
淡忘你,会让我好受些。
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贪婪地放任自己想你了。
为了右耳耳垂的伤口,陈敬吃了点苦头,最终还是去打成了一个耳洞。
缺口。缺憾的伤口。告诫的警示。
不与过往纠缠,不与梦做交易。
在陈敬的耳洞数到第六个时,Calm释出了一首钢琴曲,《缄默》。自从陈敬初三那年宣布Calm暂退,这是他时隔多年第一次发布作品。
但,复出之作,亦是封笔之作。
陈敬当然读得懂曹岑东眼中的遗憾和惋惜,但他执意如此。他要封缄对一人的爱恋,以终结、隐晦的暗示、私心的幻想、无疾而终的暗恋为一切画上句号。
同样,他如今的生活中充斥着利益纠葛、虚情假意,已经无法为音乐留出一块干净地方。
陈敬始终看着钢琴,他不能放任自己去看简默,怕这一看,心中又生苦涩。
简默说,你的爱人,很喜欢你的钢琴吧。
——“爱人。”
陈敬轻笑一声,在心里回答,不,简默,她不知道我会弹钢琴。
我的钢琴,是渴望你成为缪斯的。
那些童年的阴影、成长的伤疤,永远地暴露在残酷的烈日下,干涸、生疮、凋亡。
它们不见好,好像对陈敬也没有多大影响,他依旧长成了如今的模样。
只有陈敬知道,在内心更深处,他成了无动于衷的哑巴,终年枯坐的顽石,发不出声响,无人懂得,无人在意。
或许,哪怕他真的和简默走到一起,结局也逃不过遗憾的终亡,在现实里溃败。
陈敬比任何人都明白他的逃避和阴影、冷漠和寡淡多么能消耗一个人的爱意和耐心。
与其让年少时美好的少年和爱意逐渐被生活磨平棱角、失去光泽,不如让它停滞在最好的时光里,抹为心尖上永不凋谢的永生花。
也许这样,对他们是再好不过的结局。
仪式开始,简默落座在彦清身边。
彦清有些紧张,草坪上众人座位间那条长廊简直像没有尽头,便开始认镂空花艺上花的品种——紫藤花,百合,玫瑰……还有,那是什么花来着?
简默给彦清递了纸巾,笑道,“今天确实很热。”
彦清探向额头,发现自己紧张出了一身汗,西装背部的内衬估计都被浸湿了。
彦清看向走廊尽头,陈敬站着的地方。陈敬身旁只有一位伴郎,低调得不像今日釜滨的排场,但十足契合陈敬本人的作风。
彦清不认识那位伴郎,或者该说,他不认识今天在座的大多数人。他的生活距离陈敬太远了。
他第一次亲身体会到,陈敬是位站在巨人肩膀上、被捧在手心里的少爷。
彦清刚走进会场时,和陈敬客气地握手。
陈敬的喜悦和惊讶都不像作假,“你来了。”
彦清说,“怎么会不来?”
陈敬淡淡一笑,“我是很希望你能来的。”
彦清回过神时,新娘终于款款地盛装出席,被她的父亲牵着,端庄大方地走过铺着红毯的长廊,接受众人的注目。
最终,陈敬牵过新娘戴着白色蕾丝手套的手,共同站在牧师面前。
——“爱她、守护她、忠诚于她,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我愿意。”
彦清听到陈敬的回答时,下意识地去看身旁的简默。简默收敛起一贯温柔的笑意,眼神含蓄又深沉,甚至没注意到彦清生硬的、试探的目光。
彦清想到那天夜里,他醉醺醺地想问简默,你还对陈敬无法释怀吗?他没能问完,简默笑着打断了他的话。
现在的彦清,都要被自己蠢笑了。
新娘扔捧花时,不少年轻人都跑到了前面,期待能抢到这份祝福。
彦清看了一眼简默,简默笑问,“不去试试吗?”
彦清看简默平静温润的模样,不忍心地撇开眼,“我不用……”
彦清的感情状况很稳定。正是因为他的圆满,他才无法细想简默的破碎——仅仅是想象这种可能性,他都会心口窒闷,更别说让他心平气和地参加爱了十几年的人的婚礼。
彦清扪心自问,他做不到。
婚礼散场后,简默是第一批离开的人,没有留下参加余兴派对,没有趁着大好机会结识人脉,也没有去和这对新人当面道喜。
简默去了一趟花店。他买了一束今天清晨才盛开的白色百合花,回家后在花瓶里盛了水,悉心地养着。
简默侧坐在椅子上,拿剪刀修剪枝叶,难道地出神发了呆。
“滴答。”
简默听到了水珠滴落在桌上的声音,下意识地用手指去碰眼角,才发现是剪刀戳破了手指。
细微的伤口,从肌肤的缝隙里渗出血,渐渐凝成血珠,滴落下来。
像眼泪一样。
记忆中的少年渐渐褪色,被西装革履、在牧师面前许下誓言的他取代。
——陈敬,如果我举手提出异议。
可他是一座呼吸着的碑,刻着他枯萎多时的爱恋。
陈敬,请允许我的私心。
如今的我只在回忆里有所容身。
简默轻轻吻上百合的花瓣。
所以……再让我沉溺一会儿,再让我任性最后一次吧,哪怕只是在幻想里。
就好像,我们都还是十七八岁的少年,未来还无限地敞亮、明媚。
而十七八岁的我,还有十七八岁的你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