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屿最近都没看见宋幼宛, 她的车一直停在校门口,但是不见她骑走,他以为她最近不骑车了。
直到几天后, 他才知道宋幼宛放学后并没有急着离开学校,而是去体育馆打篮球去了。
还是和九个男生一起打, 这让他很郁闷。
他混进去,站在楼上偷看, 他以为宋幼宛只是无聊玩玩,没想到她技术还挺好。
其他九个人和她比起来就一点也不够看,他猛然惊觉, 宋幼宛莫非是要参加篮球比赛。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兴奋了起来, 他非常期待能和宋幼宛在球场上相见。他悄悄离开, 没有惊动任何人, 暗戳戳的期待篮球赛到来。
时间过得很快, 圣樱中学一年一度的校篮球比赛开始,第一轮由队长上台抽签匹配对手,宋幼宛抽到的对手是一班。
这一场宋幼宛没有上场, 坐在替补队员坐席, 看他们打比赛。训练了十几天效果十分显著,七班几乎把一班压着打,很轻松的赢得比赛。
第一轮下来, 淘汰了10个班。
第一天的比赛结束,宋幼宛再次上台抽签, 抽到的对手是特快二班。
当晚宋幼宛没有要求队员继续训练,给队员放了一个假,让他们以最好的精力备战明天。
第二天,体育馆里依然坐满了人, 今天的比赛比昨天更加激烈。
第三场比赛就轮到了七班vs特二班,小说中七班应该就是在这场比赛中失败的,宋幼宛记得特二班好像进入了决赛。
上半场两班比分咬得很紧,中场休息时,队员们强烈要求宋幼宛上场。
如果宋幼宛不上的话,胜率只有五成,他们不想担这个风险。他们练习了这么久不是来输的,想听妹妹们为他们呐喊。
宋幼宛上场,场面一度热闹了起来,大家都议论纷纷,七班是不是没人了,竟然派一个女生上场。
如果七班输了,对方胜之不武,七班就有借口推脱责任了。
特二班的队长,指着七班的队员说:“你们这不是侮辱人吗,你们班男生都死光了,派一个女生上场,你们是不是输不起。”
施应立刻站出来反驳:“你们班男生才死光了,是不是怕输给女生很丢脸,所以才在这里瞎吠吠。”
在这十几天的相处下,施应彻底变成了宋幼宛的小弟,接触下来他发现宋幼宛真是个宝藏女孩。
不光打篮球厉害,其他运动项目也凶得一匹,他很后悔去年运动会没让她参加,真是损失了一亿分。
比赛开始,因为宋幼宛的加入七班活了起来,每个人之间默契十足。很快,比分就超过了特二班,七班每进一个球,特二班的士气就矮上了一截。
他们开始怀疑人生,他们真的很垃圾吗?为什么连有女生的队伍都打不赢。
到最后,观众台上都是为七班加油的,两班的分数差别已经很大了。特二班咬牙紧防,最后一颗球如果是他们进的,还能挽回一丝面子,若是连最后一颗球还是七班进的,他们将颜面尽失。
宋幼宛从对方手上将球拦截,被抢球的人懵了一瞬,连球是怎么被抢的都不知道。
她运球绕过防守,在一个刁钻的角度将球传出去,站在篮板附近的施应接到球,顺利进球。
比赛结束,场上雷鸣不断,特别是七班的人纷纷站起来,喊着宋幼宛的名字。
虽然不是她进的球,但她精准的传球组织了队员进攻,控制了后半场比赛节奏。她手中不曾丢过一个球,甚至还抢断了对方的进攻机会,扭转局势,带领队员迅速反击。
桑萱喊得最大声,宋幼宛都怕她的喉咙会被喊破,朝她挥了挥手。
她扎着马尾,洁白的脸颊透着张扬的气息,再配上一身宽大的篮球衣,简直青春无限。
她冷漠的表情,在打招呼时带着一丝破冰似的笑容,瞬间击穿众人的心脏。
这一幕被很多人拍下来,她们传到论坛,大呼姐姐杀我。
第二轮比赛,淘汰了5个班,也还剩5个班对决。
宋幼宛很幸运,抽到了直接晋级,小说中这是特二班的待遇,七班已经淘汰了。
第三轮比赛结束,20个班级淘汰下只剩下3个班,分别是七班,金牌班,精英班。
一开始大家都不看好七班,没想到七班是一匹黑马,直接杀入了前三。
精英班是林屿上台抽签,他在心里祈祷着抽中七班,抽中七班,比赛都快结束了,他愣是没和宋幼宛打过比赛。
前几次他手极臭,一次都没有抽到七班,这次他特意在抽签前洗了一个手,希望手气能好一点。
他忐忑的将手放入抽签箱里,凭感觉选了一个,他将签纸递给主持人。
主持人将签纸打开,瞬间脸上洋溢起笑容,他激动的说:“恭喜精英班直接晋级。”
全场林粉和精英班的人都高兴的跳了起来,林屿这是什么神仙手气,太棒了吧。
只有林屿一个人,在看见主持人笑的时候,就感觉到了情况不对。
金牌班的实力不容小窥,如果宋幼宛她们班被淘汰了,他就没机会和宋幼宛一起打了。
林屿回到队伍,一脸丧气,活像抽到了淘汰签,他和其他脸上放光的队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第四轮比赛是七班vs金牌班,金牌班和精英班都是热门夺冠班级,七班夹在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沈鹤白的粉丝已经拉起了横幅,比赛开始前就开始喊沈鹤白的名字,金牌班是整个年级成绩最好的班级,有一大半同学的成绩都长时间驻扎红榜上。
他们成绩好,却不是死读书的书呆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双方上场,女生们都在喊着沈鹤白的名字,他平时都穿校服,此刻穿上球衣俊美中带着一丝野性,好看都爆。
女生们都非常兴奋,恨不得代替宋幼宛上场,可以近距离的和沈鹤白接触。
宋幼宛在她们心中再次荣升绿茶之首,她为了能接近沈鹤白,竟然参加了篮球比赛。她们悔恨不已,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这个办法,白白浪费了这么好接近沈鹤白的机会。
也有不少人很佩服宋幼宛,她的技术明显是苦练过,才能站在决赛之巅和沈鹤白同台竞技。
很少有女孩子有这个毅力,她们忍不住为宋幼宛打气,她简直是女生中的楷模,又美又努力。
不少看不惯沈鹤白的男生,开始和沈粉唱反调,高声喊起了宋幼宛的名字。被她打败的特二班,现在怂的跟孙子一样,如果她能打败沈鹤白,是多么解气的事情。
场面一段混乱,男生们扯着嗓子,声音大得一度将女生的声音淹没。
林屿回头看那些人像疯了一样的男生,心里别提有多不是滋味了,这么多人都喜欢宋幼宛,让他的压力好大。
比赛开始,林屿看着球场上的同台竞技的两人,心里酸到冒泡。
沈粉不堪示弱也提高了声音,于是喊沈鹤白和宋幼宛名字的声音像在奏交响乐一样,富含节奏。
甚至有插科打诨的人,喊着:“结婚,结婚,结婚......”
林屿恨不得将那些作乱的人,拖出来打一顿。
*
这一场很重要,容不得一点马虎,宋幼宛没有打后卫,改变了进攻方式打的前锋。
只要这场比赛能将金牌班淘汰下去,沈鹤白就对不上林屿,他就不会出事。
宋幼宛觉得这本小说中,除了原主,最惨的就是沈鹤白。他和原主根本什么事都没有,就因为那些捕风捉影的谣言,被害得残疾。
原主在高二下学期出国留学,沈鹤白高考后也出国了,他们很有缘的在一个城市读书。有一次在回国的飞机上相遇了,他们才知道原来和对方在同一个城市上学。
男主知道后,误以为两人在异乡在一起了,彻底黑化。
他为了逼原主回国,搞垮了原主父亲的事业,原主为了父母毕业后回了国,被林屿囚禁在别墅中。
原主不告而别,沈鹤白很担心,回国后他一直在打听原主的消息。
林屿以为沈鹤白还惦记原主,故意挤兑他家生意,沈鹤白为了家族企业不得不答应男主远赴非洲工作。
原主在被囚禁期间,经常逃跑,林屿以为她想出去找沈鹤白,一怒之下给沈鹤白派很多工作,最后他因劳抵抗力下降,被传染上登革热。
原主最后一次逃跑,抓回来后,林屿气疯了,他把沈鹤白死亡的消息告诉她。
还将沈鹤白被病痛折磨得不成样子的照片,撒了一地,原主抱着照片哭得凄惨。
原主大受打击,觉得沈鹤白的死是她造成的,她不想苟活于世,将玻璃杯打碎在浴缸割了腕。
这本小说最离奇的事,原主死后,林屿在悲痛中为她买下了一整座墓山。墓山里有一千多个墓地,只下葬了她一个人。
他的爱偏执到不予许其他人和她葬在一片地方。
林屿当时在商界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搞这么大动作买下一片墓山,不知情的人纷纷揣测他的用意,也入手了很多墓地。
一时间,墓地水涨船高,掀起了一阵炒墓风。
林屿手下的这座墓山风水极好,升值了数十倍,宋幼宛想到这,觉得这个世界是疯的,不然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事情。
后来这本书,画风突变,没有替身梗,直接变成了商战小说。林屿自从原主死后,就仿若变了一个人,冷酷无情。
不再恋爱脑,一心只搞事业,这可能就是狗男主唯一的优点吧。
专一。
但是,宋幼宛却不认为这是他的优点,他没有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