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本侯有疾(GL)>第114章 胭脂

  流言一瞬间就遍布了全城。

  燕赵歌在临原郡主院前重重地磕了三个头, 额上几乎要见红, 才心里沉甸甸地走了。

  燕岚下了朝见她在院子里坐着,也说不出什么,只是长长叹了口气。

  “待过了这阵子, 你自去开府罢。”

  其实早该这样子了,燕赵歌自己有了爵位, 就当应当自开一府,仕途一道上便是父子兄弟, 也未必不是同道殊途。

  “父亲, 是儿子的错。”

  “我不怪你,只是, 我得顾着你母亲。你已经有了自己的路,决定好了,就继续走下去罢,莫要回头。我劝不得你,你也要满二十了, 你的将来如何,都在你一人。”燕岚终究还是没说出更重的话, 只是眼神定定地看着燕赵歌了会儿,又摇了摇头,道:“锦衣卫指挥使位比九卿, 天家应当是要给你赐宅子的,你若是愿意就去户部问一问,不愿的话, 府里在永兴坊还有个小宅子,住你一人是足够的了。”

  燕赵歌仰头看着天上的太阳,阳光很刺眼,晃得她眼睛酸涩,又疼痛。

  她从来都不是,都不是和父亲一样的人。

  父亲只想着保全燕家,延续燕家。这一点都没错,可她如果也只想着这一点,长公主要怎么办呢?她的阿绍要怎么办呢?

  她已经将阿绍留在兴平十四年一次了,难道要再将她留在兴平三年一次吗?

  她的阿绍位尊而权重,天家重权而轻亲,长安流言里已经有了长平高成之事,难道要再添一件燕侯之事吗?

  她当初那么信誓旦旦地和先帝承诺,决不会背弃阿绍而去,如今却又怎么能……怎么能……

  ……父亲还有三个儿子,还有母亲,可阿绍只有她……阿绍只剩她了。

  燕赵歌平静地流了一会儿眼泪,才用院子里的雪搓了搓脸颊,好叫眼睛的红肿看起来不那么明显。

  她喊来季夏为她打来热水净面,沉默地用热毛巾敷着眼睛。季夏与她长久相伴,是看得出来她的变化的,却也什么都不能说。

  “长安里哪一家的胭脂卖得最好?”

  季夏怔了怔,没想到她会问这个,想了想,道:“永安坊的钱家胭脂是顶顶有名气的。”

  燕赵歌动作顿了顿,她对这家铺子也略有耳闻。

  “喊季钧季峥收拾一下东西,我们挑个时间搬出去。”

  季夏大吃一惊,道:“公子,您不是要从府里出嫁吗?怎地又要搬出去?”

  “临原侯府已经废了,母亲再没有娘家可以回了,因我要做的事污了母亲的名声,我不走的话母亲如何自处?”

  “可您的名声要怎么办呢?”

  燕赵歌沉默了一下,道:“我有什么名声?我需要什么名声吗?我不过就是靠着谄媚长公主爬上去的幸臣罢了。”

  “公子!”

  “季夏,没有什么比香火延续更重要了。我续不得燕家的香火,所以父亲此举,再妥当不过了。”

  季夏还想要在说些什么,燕赵歌已经甩了毛巾回房换衣服了。

  可这对您妥当吗?二公子想从武就从武,三公子想从文就从文,君侯虽说前些年不管,却也在意他们的想法,可您呢?君侯从来都不曾过问您到底是什么想法。季夏怔怔地立着,半晌才回过神来,她端起已经凉了的水,一转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过来的燕宁越躲在一旁,眼神有些惊惶。

  “小公子,来找大公子吗?”

  燕宁越连连点头,神情又有些犹豫,问道:“哥哥要搬出府里去吗?”

  季夏将手里的水盆放下,蹲下来和燕宁越平视,道:“大公子要搬出去了。”

  燕宁越虽然年虽小,但名声很重要这一点他还是知道的,他再缠着燕赵歌也说不出让自己大哥不要顾及母亲的名声留在府里的话,可道理是道理,心里却是十分难受的。

  “哥哥、哥哥就算是入赘了,也还是会有孩子啊,难道不姓燕就不算燕家的孩子了吗?”他眼睛里的泪蓄在眼眶里,几乎就要掉出来了,“哥哥的孩子以后也会叫我一声叔父的呀,为什么就不算燕家的孩子了呢?”

  他浅显地以为,所谓的延续香火就是子孙后代,只要是自家的孩子,就是香火。

  季夏也不知道怎么给他解释,她和季钧一起卖身进来,就已经是舍了自己的姓氏了,就算以后能脱籍,子孙也不会记得她原本的姓氏,只会记住燕家给予的季字。

  “小公子,不是一个姓,就不能算一家人。”

  她只能这么说。

  燕赵歌换好衣服就径直出了门,奔着永安坊的钱家胭脂去了。

  到了她才发现永安坊到处都是买胭脂和女子饰品的小店,门外还有一些小的摊位,上头摆着石头或者木头的佩饰,还有些胭脂盒,雕工不如大铺子里的,但是胜在便宜。这里面钱家胭脂是最大的铺子,三层楼的高度,上头挂着牌子,手书四个大字。

  燕赵歌打量了几眼,抬脚迈了进去。

  里头尽是涂脂抹粉、头戴翠玉的小娘子。

  燕赵歌下意识将视线避开,这已从小养成习惯了。

  有店里的伙计迎上来,见是一个样貌俊秀的公子哥,穿着也颇为不俗,面上笑意立刻盛了三分,道:“公子是给家里姐妹买胭脂?”

  燕赵歌摇摇头,只看了柜子上的胭脂样品几眼,道:“这里的不合适。”

  长安里的伙计都是人精,哪还不知道一楼柜子上的货色没被这个贵公子看在眼里,立即将人请上了二楼。

  二楼里的人就少了很多,零星几个人在挑东西,都被一个伙计带着,声音轻轻地介绍着,比楼下安静许多。

  “您看您要挑些什么样子的?”

  燕赵歌放眼看过去,瓷器瓶的香木盒的锦盒的,颜色深的颜色浅的,还有不同味道的,顿时皱起了眉头。她知道胭脂有许多种,却不知道竟然有这么多讲究。

  “二十岁左右什么样子的胭脂最为合适?我要送人,送……”她顿了顿,颇有几分理直气壮的意思,道:“送我娘子。”

  伙计一听就乐了,在楼下一副沉稳的模样,看几眼就说不合适,还以为稍微懂点,看得出楼下那些都是便宜货,原来是个愣头青。

  这样人的钱可最好赚了。

  “胭脂这个东西可是没有‘最好’这样的说法的,只有适合不适合。这要看您家娘子是胖是瘦,面色是白还是不白,脸型又如何,唇形又如何,是早晨用的还是晚上用的,喜欢什么香味的,是淡一点还是浓一点……”

  伙计叨叨絮絮地说了一通,燕赵歌听得脑袋都大了,连忙道:“很瘦很白……都拿来我瞧瞧。”

  店里就喜欢做这样的买卖,伙计将燕赵歌引到另一边去,拿出几款不同盒子的胭脂来。

  燕赵歌挑了一个味道清淡的,用指尖捻了一点胭脂在手上搓了搓,触感十分细腻,蘸一点水化在手上颜色也很均匀。她对胭脂没什么研究,但是这个东西是用什么做的还是知道一点的,长公主从前也给她讲过。

  “就这个了。”她道。

  伙计脸上笑开了花,这一款可是最贵的胭脂,“我这就给您包上。”

  燕赵歌道:“不急。”她看了一圈,指了七八个味道色泽上不太一样但质量差不多的,道:“这几个也一起包起来。”

  哪怕是一样的胭脂,瓷器瓶的就是要比普通盒子的贵,锦盒的看布料价格又不同,燕赵歌挑的不仅胭脂是一等一的,连外头装着的盒子都是最好的,伙计不由得留了几分心眼,不着痕迹地问道:“不知公子您贵姓?”

  “我姓燕。”

  伙计恍然,原来这位是燕侯。他顿时松了口气,也不是所有勋贵都要面皮的,以前有过贵公子来买胭脂,却不给钱拿了东西就走的事情,不得不防。

  付了大半张金叶子出去,只剩被剪下的一小块,被燕赵歌塞在袖子里。

  “多谢。”她提了东西便走。

  钱掌柜拿着那大半张金叶子,笑得满脸是褶子。

  “东家,您说这燕侯买来是送谁的?”

  钱掌柜看了他一眼,道:“还能有谁?当然是长公主了。”

  “可外头的流言不是说燕侯和……”

  没等伙计说完,钱掌柜抬手在伙计的脑袋上拍了一下,叱道:“这种事也是你能说道的?要不要命了?”

  伙计咧了咧嘴,道:“大家伙儿都在说,不是有句话叫法不责众?”

  钱掌柜瞪了他一眼,道:“大家伙儿?你以为是先前那种没什么实证的风言风语吗?若是蓟侯府那位一时想不开……造谣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要被抓去见官,那位是宗室的郡主,等到时候你和谁去说法不责众?”

  “俺,俺就是随便说说……”伙计自知失言,缩了缩脑袋去干活了。

  燕赵歌不知道钱家胭脂铺子里的谈话,就算知道了她也不在意,长安家长里短的流言可太多了,保不齐就有人看她不顺眼在背后编排她,又或是只因为嫉妒她。只是无端传出来这么个流言,倒让人措手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刘彘这个名字的确是出于《汉武故事》,这本书成书时间和作者皆不明,但通常认为其时间不晚于魏晋,应当是在汉建安年间左右。

  古代的史书是收藏在皇宫里的,不是能随便看的东西,能看的人要么位尊权重,要么是天潢贵胄,尤其是本朝的史书。《汉武故事》里的细节虽然错漏百出,但是许多事都是真实发生了的,作者要么是史官出身,要么是家里和皇室十分亲密,不然的话不可能在建安年间左右还能看到武帝年间的史书。

  从此来说,《汉武故事》应当是有一定真实性的,至于它的真实性到底体现在哪里,就不好说了。再者,《史记》成书时间是在武帝时期,以汉武帝年少时轻狂中晚年多疑善变的性子,未必不会干涉史官,删掉或者抹去一些他觉得不合适的记载。古代的书多有失传的,《史记》也曾遗失几篇,不说后来,元帝成帝时就增补过《史记》内容,增补的过程中删掉了一些他们觉得不合理的东西也未尝不可能。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说野史具有一定真实性,因为普通的平头老百姓没有造谣说书的能力,能传出这些不同于史书的故事的一定是达官贵人,因为他们见过真正的史书内容,所以才能写出这种足以和正史一较高下的书。

  以上仅是一些我的私人观点,请勿上纲上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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