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白兔糖(GL)>第77章 

  沈含烟:“是不是该我问你,你在这干嘛?”

  季童:“哦……那个……”

  她随便编了个理由:“我来买薯片。”

  沈含烟:“薯片?”

  季童:“嗯对啊,就是之前在你家这边超市买过的,荔枝味的薯片记得吗?”

  沈含烟:“你那边的超市没有?”

  季童:“没有啊她们怎么没进货呢哈哈。”

  沈含烟:“那薯片呢?”

  季童:“嗯?”

  沈含烟:“你特意跑过来买的薯片。”

  季童:“哦……”她慢吞吞的说:“超市关门了。”

  沈含烟:“好吧。”

  她不再跟季童说什么,慢慢继续向前跑去了。

  季童从花坛上跳下来跟上去:“你去哪夜跑啊?”

  沈含烟根本不理她。

  季童心想:你不告诉我,我就不能跟着你么?

  虽然她穿着高跟鞋,但沈含烟应该平时也不常有时间锻炼,跑得很慢,她走快点也能跟上。

  而且沈含烟这个人在走路方面有点毛躁的,跑着跑着还腿一软差点把脚崴了,季童赶紧伸手扶了她一把。

  这下她好像更有了名正言顺跟着沈含烟的理由,沈含烟倒也没赶她。

  但沈含烟对自己的体力好像没什么正确评估,绕过一个路口,就顺着一条小路向附近一座萧山上跑去了。

  其实也不算什么高山,跟真正巍峨的大山比起来就是一个小土坡,被设计了景,在城市里已经算一座山了。

  季童拉了她一把:“你要上山?”

  沈含烟很正常的说:“夜跑啊。”

  季童:“你没看那些独身夜跑女子被绑*/架杀*/害分shi的新闻么?”

  她在国外都看到了。

  沈含烟没什么表情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报警器、小瓶防狼喷雾、小电击器。

  季童不知沈含烟是不是做什么事都这么有备无患。

  她穿着高跟鞋跟在沈含烟身后,即便这山不算陡,她还是爬得气喘吁吁。她开始怀疑沈含烟是故意的,也许沈含烟一开始根本没想上山。

  是看她一路跟着才决定的,就为了报复她,报复她在乌州的乌篷船里把沈含烟睡了!

  如果为了这个的话,她那天的程度,倒的确值得今天这样程度的报复。

  但沈含烟错误评估了自己的体力,她对季童的这场报复“损敌一千自伤八百”,等爬到山顶以后,沈含烟又一个先前那样的腿软,就真的把脚崴了。

  季童:……

  她扶沈含烟到一张长椅上坐下,把沈含烟的腿放到她腿上,小心脱掉了沈含烟的跑鞋。

  沈含烟纤细的脚腕露出来。山顶只有一盏很暗的路灯,又高,隔着一段距离,这会儿与其说沈含烟的脚腕沐浴在灯光下,不如说沐浴在月光下,又比月关更莹白。

  季童觉得自己好变态,她想亲沈含烟的脚腕,也许还想舔一下。

  她好不容易按捺了这股冲动,仔细看了下沈含烟崴到的地方:“还好,不是很严重。”

  沈含烟自己也很冷静:“坐会儿就没事了。”

  她倒也没急着把腿从季童的腿上拿下来。

  山顶有风,夜风徐徐的吹过多少有点凉意,季童犹豫了一下,伸手轻轻覆上沈含烟的脚背。

  沈含烟的脚轻轻一抖,季童垂着眼,生怕沈含烟会把脚从她手下抽走,但沈含烟倒也没这么做。

  季童等了一会儿,才敢悄悄掀起眼皮去看沈含烟。沈含烟的注意力好像并不在她身上,而是扭头望着身后。

  她们背山而坐,沈含烟望过去的地方,城市在山脚下铺陈出万家灯火的夜景。

  季童倒没想到,在邶城城中的某一处,还能看到这样开阔的夜景。

  路灯很暗,星星很淡,城市很远,沈含烟很沉默,可沈含烟就在她身边。

  夜风仍徐徐吹着,扬起两人的头发,那一刻季童忽然很后悔为什么自己现在留着短发,如果她的头发还和十八岁时一样长,是不是在这样的夜风中,就能和沈含烟的长发纠缠在一起。

  她不敢牵沈含烟的手,至少她们的发丝,可以缠缠绕绕,纠纠葛葛,好像一辈子都解不开那样。

  季童吸吸鼻子。

  从十八岁她剪去一头长发给沈含烟买手机、而沈含烟拒绝了以后,她就再没留过长发了。

  而这时,她时隔四年多以后,再一次动了想留长发的心思。

  沈含烟这时开口:“差不多了,下山吧。”

  季童又看了看沈含烟崴到的地方,虽说不严重,但多少还是有点肿。

  季童忽然把沈含烟的脚轻轻放在长椅上,站起来说:“你等等。”

  她开始往山下猛跑,高跟鞋太碍事,脱下来拎在手里好了,连沈含烟在她身后叫“季童”她也没回头。

  沈含烟又打了个电话,她也没接。

  当季童气喘吁吁重新出现在沈含烟面前时,沈含烟正眼神幽远的望着山下的夜景,转头一看她,一愣。

  季童拍拍单车后座:“我载你。”

  沈含烟:“哪来的自行车?”

  季童咧嘴一笑。

  她上山前,就在山脚下看到有家自行车店,卖各种很酷的山地车和很复古的自行车,因为店招的视觉做得很棒,所以学设计的季童不自觉留意了一下。

  季童刚才跑下山想碰碰运气,没想到这么晚,店还开着。

  她冲进去,原来那纹着条大花臂的老板并没在等客人,自己躲在店里喝小酒吃花生米呢,看她冲进来反而吓了一跳。

  季童火速挑了辆奶白色的自行车,完全没还价的付了款,把高跟鞋往自行车篓里一扔,骑车又上了山。

  沈含烟有点犹豫:“我比你高,我不轻的。”

  她有点怀疑季童在山路上是不是载得动她。

  季童这时已经踩在了自行车上:“放心,我有多少力气你还是清楚的。”

  她明明不是那个意思,话一出口才感觉不对,和沈含烟同时尴尬的偏过了头。

  季童低声叫:“上来啊。”

  刚才沈含烟一个人坐在长椅上的时候,已经把鞋穿好把鞋带系好了,这时缓缓站起来,挪到自行车旁边。

  季童怕她去扶沈含烟显得更刻意,她就不去扶,慢慢等着。

  沈含烟终于坐了上来,手顿了顿,才轻轻环上季童的腰。

  她又强调了一遍:“我很重的。”

  季童低头笑了笑,整理了一下脚踏。还好她还穿着冬天的厚袜子,不穿鞋踏在踏板上也没觉得太磨脚。

  不过磨脚也没什么。

  她缓缓骑动了自行车。

  她当然知道沈含烟很重了,毕竟,沈含烟可是她的全世界。

  这山路比较平缓,可下山路很难骑,正像沈含烟说的,沈含烟个子高,所以虽然瘦但重量也没很轻,季童缓缓骑着,时不时捏一下刹车控制一下车速。

  但后来,一路平稳,季童的胆子渐渐也就大了。

  她彻底松开了刹车,自行车在山路上飞驰起来,越来越快,夜风吹拂着她俩的脸越来越明显,最后在耳边形成呼呼的声音。

  沈含烟抓着季童的风衣叫了一声:“季童!”

  季童一阵笑。

  我不会摔着你的沈含烟。如果真有什么危险,不管我力气大还是不大,动作灵活还是不灵活,一定会拼尽全力刹车,然后在自行车倒下前用我的身体垫在你身下。

  我会拼尽全力去做这件事,就像我十八岁的时候在你生日那天,在漫天大雪中拼尽全力奔跑,去为你买一包大白兔那样。

  季童直到这一刻才发现,其实她从来没有后悔过。

  自行车越来越快,耳边是呼啸的风,沈含烟紧紧抓着她的风衣,她心里快乐得像要爆炸。

  季童短促的尖叫了一声。

  那是她和沈含烟的相处中,难得畅快的一刻。

  ******

  季童骑自行车把沈含烟送回了家,沈含烟向她道谢。

  季童:“家里有跌打药么?”

  沈含烟:“有。”

  季童就没再纠缠,骑车回了自己公司。

  坐回她的办公桌前,拧开那盏小小的台灯,照亮稿纸面前的一小片地方,然后重新握起铅笔。

  今晚去找沈含烟的场景,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样。

  在她的想象中,她渴望沈含烟的怀抱,沈含烟的双唇,还有那双唇同样柔软的地方,都温柔的接纳她,包裹她,抚慰她。

  倒没想到跟着沈含烟去跑了场夜跑,而且到最后,她的运动量比沈含烟还大。

  不过山顶开阔的风景,她透过沈含烟的双眼去看的、那片万家灯火的夜景,倒确实让她之前憋闷的心情好了不少。

  她好像可以继续下去了。

  可以再次握起铅笔,再逼自己一把。

  ******

  第二天早上季童上班的时候,在写字楼下遇到了小米。

  小米一看她就笑了:“怎么骑车来了?”

  季童笑笑:“昨晚临时兴起,买了一辆。”

  她租写字楼的地方离酒店不远,大多数时候她都走路上班,偶尔时间特别紧的时候打车。本来她还担心穿高跟鞋不好骑车,没想到她回国后天天穿高跟鞋练出来了。

  蹬着脚踏跟骑的飞起一样。

  季童很满意。

  就像她锁车的时候,看着这辆自行车,奶油白的颜色有种英伦复古的风情,棕色的座椅皮垫显得质感不错,还有自行车篓的金属,编成了竹篮一样的花纹也很复古。

  她越看越觉得好看,越看越满意。

  只是走进写字楼的时候她忽然想:到底她是对这自行车满意,还是因为这自行车载过沈含烟呢?

  ******

  下午的时候,季童正沉浸在她的设计稿中,小米拿着一个快递盒走进办公室:“季童姐,你在网上买东西了么?”

  季童:“我都忘了,打开看看。”

  她的确会在网上买一些铅笔和颜料,还有些时候小米回家后她一个人在办公室加班,会激情下单一些解压小玩具,比如迷你打地鼠机、捏捏乐,她甚至还买过十米的泡泡膜。

  她都忘了自己买了什么。

  小米把快递盒打开一愣:“你怎么买了四包薯片?”

  季童也一愣。

  薯片这东西她是确定没买过的,每天小米买回办公室的薯片都不知有多少了。

  小米从快递盒离拿出一包薯片也说:“这荔枝气泡味的薯片我们楼下超市就有啊,我还给你买过,你根本没怎么吃,怎么还自己特意从网上买了?”

  季童一下子把薯片从小米手里抢过去,动作之快把小米都吓了一跳。

  季童抱着那包薯片像抱着什么宝贝:“就是突然想吃了。”

  小米向办公室角落走去:“我上次买到还有好多呢,我给你找……”

  “我不要那些,那些留给你。”季童走过来把快递盒直接拿了过去:“不过这些是我的,你可不能抢。”

  小米:“……季童姐我本来也不爱吃零食。”

  不过她有点好奇起来:“你买的那一箱什么啊?限量版啊?”刚才她拿那一包出来时也没仔细看,不知是不是有什么联名合作限量款的标志。

  季童还抱着那快递箱:“嗯嗯。”

  其实沈含烟那么聪明的人,哪里不知道她昨晚跑到沈含烟小区门口,说什么买薯片一定是找借口呢。

  但即便知道是借口,沈含烟昨晚回家以后,还是立马下单了一箱同城发货的薯片,让她今天下午就收到了。

  该死啊沈含烟,季童盯着那粉色的薯片袋子想,你真的是玩弄人心的大师。

  ******

  还有一周,RDA大赛就要提交作品了。

  作为国际最有名WDA服装设计大赛的青年版,它对所有青年设计师的要求也很高,不止要求提交设计手稿,同时还要提交服装成品。

  男嘉宾服和女接待服都已经做出了,但最重要的、能作为亮点的女嘉宾服,季童一直还没找到突破口。

  她没日没夜的熬在办公室,连小米都说:“季童姐你出去换换脑子吧。”

  季童沉默了很久之后说:“不。”

  她知道她一走出办公室就想去哪。

  可她不能去。

  沈含烟已经给了她一个夜晚、一座山顶的风光、和一箱荔枝味的甜薯片,不管沈含烟是出于什么机缘给她的,已经够了。

  再要,就是她贪心了。

  而且她这段时间没去找沈含烟,也不担心沈含烟那边有什么异动。不管季唯民出于什么原因找律师,就算他真起了把公司资产转给沈含烟的心思,他还要先跟汪晨离婚。

  而离婚和资产转移,哪一个不需要走很多程序、费很多时间?季童只要抓住这次经济论坛项目,换言之,只要做好RDA大赛的设计,她有的是时间让季唯民改变想法。

  季童并不像小米,她对自己目前的状态一点都不担心。

  她最难受的时间出现在她去找沈含烟的那一晚。过了那一晚,就好像跑马拉松的选手突破了面前那堵隐形的墙,体力和精力都越过极限来到了一种新状态。

  并且这种状态,季童曾经历过,就是做毕业设计的那一次。

  那次刚开始也是像现在这样,陷在各种繁复的想法里脱不开身,最后她想:如果抛开所有这些,只让她给沈含烟做一条裙子,她会怎么做?

  她熬了一整夜,那套惊艳了教授的毕业设计,那条极简的白裙子,就是这么来的。

  这晚她又让小米先走了,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开着她那盏小小的台灯想:要是抛开嘉宾服这样的限制,只让她给坐在若愚园里的沈含烟做一套衣服,她会怎么做呢?

  然后她发现自己挺色的。

  她想着倚在湖边美人靠上的沈含烟,很清冷也很柔软,像江南的水,她只想给沈含烟做一件肚兜。

  那就动手吧。

  先画设计图。

  其实季童根本不用在桌上摆两张沈含烟的照片,因为从沈含烟的眉眼,到沈含烟身体的每一条曲线,无一不是刻在她心里的。

  甚至她这会儿握着铅笔,只要闭上眼,指尖还能回忆起沈含烟皮肤的温度和细腻的触感。

  她没有下楼吃晚饭,而是吃光了沈含烟买给她的那箱薯片,一片又一片,吃到最后口腔黏膜都破了,还不知足,手指上的粉末都要舔干净。

  这样熬了一夜,季童站在晨曦微光中,看着模特假人身上的那件肚兜。

  她完全能想象它穿在沈含烟身上的样子。

  肚兜做出来后,好像一下给了她无限灵感,脑中对女嘉宾服到底该是什么样的混沌之雾终于散开。

  就像勾人魂灵的是沈含烟,高冷端庄的也是沈含烟。欲与禁欲,都是沈含烟。

  她只需要想像,肚兜和女嘉宾服是极与极,展现出沈含烟诱人之美的两个极端。

  她放心了,趁小米来办公室以前把肚兜收起来,然后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

  ******

  她是在一片窸窸窣窣的声音中醒来的,一睁眼,整个办公室陷在一片黑暗里。

  她迷迷糊糊问:“几点了?”

  “九点多。”小米说:“我想趁你醒之前把办公室收拾一下,是不是吵到你了?”

  办公室的确需要收拾,到处是她扔的薯片袋子,废掉的稿纸,铅笔,各色的布头和丝线。

  而且小米很贴心,看她在睡觉,还把遮光窗帘拉起来了,季童还以为自己把一天都睡过去了,吓了一跳。

  她醒了醒神:“你没吵我,是我睡够了,谢谢你拉窗帘,现在可以拉开了。”

  小米走过来拉窗帘,问她:“怎么就在办公室睡了一夜啊?还吃了那么多薯片……”

  窗帘一拉开,炽烈的阳光照进来好晃眼,季童下意识的伸手一挡。

  小米本来笑着在跟她说话的,这时惊呼一声:“啊!”

  季童知道自己昨晚没卸妆,还以为自己憔悴的样子吓到小米了。

  但小米说:“你的眼睛!”

  季童:“很多红血丝是吗?”

  小米连连摇头:“不只是红血丝的问题。”

  她找了面镜子来给季童看,季童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她的左眼并非布满红血丝,而是整只眼的结膜充血,变得血红一片。

  远远看去,整颗眼球都是血红色的吓人。

  小米吓死了:“季童姐怎么搞的呀?”

  季童这时已经回过神来了,无所谓的笑笑:“大概薯片吃多了上火?”

  小米可不敢掉以轻心:“赶紧去医院看看吧。”

  医院总是要去的,一周后,她就要飞往摩洛哥参加RDA大赛了,总不好这样带着一颗血红的眼球去,她怕在机场被拦下来。

  去了医院,医生七七八八说了一堆病理性原因,比如疲劳造成的免疫功能低下加上真菌炎症什么的,又开了眼膏和滴眼露。

  季童却觉得不是这样。

  她离开医院前去上了趟洗手间,洗手时,透过窗口照进来的春日阳光,在镜子里仔细看了看自己那颗充血的眼球。

  其实她在来医院之前,自己心里就有个原因了。

  有个成语叫“呕心沥血”,用来形成一个人做事情太投入、到耗干了心血的程度。季童以前上中学学到这些成语,觉得通通都是夸张,哪有这样的事。

  到了她自己真正开始做设计以后,她才知道这样的事是真实存在的,因为她自己就经历过两次。

  一次是做毕业设计那次,另一次就是昨晚。

  做毕业那次她身体没出现什么异常的标志,就是蒙头大睡了三天,甚至饭都没吃,怎么都睡不醒。

  而昨晚一夜熬下来,她拥有了一颗充血的眼球。

  好像她心底对沈含烟的那些心血,像渗透一张宣纸一样,慢慢从她的心底往眼结膜渗透,直到变成众人都能看到的血红。

  却仍只有她一个人知道,那是她对沈含烟的心血。

  走出医院,她拎着药站在马路边等车,炽烈的阳光晒得她晕乎乎的。

  她说不清她恨沈含烟,还是爱沈含烟。

  她只知道,沈含烟让她一颗心变得沉甸甸的,不再虚无的漂浮于空中,而是像她现在整个人一样,实实在在在地上有了影子。

  不再是没有归处的游魂一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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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开的药很有效果,一周后,当季童带着她所有作品飞往摩洛哥的时候,她已经重新拥有了两颗玻璃一样清透的眼珠。

  教授作为推荐人,也从英国飞往了摩洛哥。

  在学校以外的地方见面,教授显得没那么严肃和严厉,甚至因为有一段时间没见了,而热情的拥抱了季童:“Carey,过得好吗?”

  季童浅浅抱了一下,就笑着放开了教授。

  教授不以为意:“你们东方女孩就是这么害羞而含蓄。”

  季童心想:这就是刻板印象了,热情奔放的东方女孩,她可见得多了。

  甚至她刚才和教授抱那么浅,也不是因为害羞和含蓄。而是她发现,她已不习惯和任何沈含烟以外的人,有过分亲密的肢体接触。

  或许她从没习惯过。

  她以前和莫春丽恋爱的时候,怎么会以为她最终能克服心理障碍、和莫春丽进行情侣间的最后一步呢?真是太傻了。

  沈含烟一辈子都是她的心魔,克服不了、摆脱不掉那种。

  更可怕的是,她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