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白兔糖(GL)>第66章 

  很快,到了毕设作品展示的时候。

  教授对着每个学生的作品逐一点评过来,到了季童这一件,她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全班都替季童捏了一把汗——教授这么久的沉默,要么意味着特别好,要么意味着特别不好。

  她们一时也很难判读季童的这件作品属于哪一种。

  因为季童平时的设计,大多走繁复风格,欧洲传说住着吸血鬼的百年古堡,中国千年宅院的雕梁画栋,任何一种严肃都被她大胆的拿来为己所用,并在同一件衣服上奇妙的融为一体。

  然而现在,到了最重要的毕设,季童设计的这条裙子实在太简单了。

  就是光面的白,不知道季童采用了哪种神秘丝缎,即便在窗口透进的炽烈阳光下,也像盈盈流动的月光。

  剪裁很棒,看着那条裙子,好像能亲眼看到那裙子被一个特定的人穿在身上、然后一瞬拥有了生命似的。

  她们对着那条裙子,就能看到那人有直角肩、好看而笔直的锁骨、纤细的腰和高挑的身材,还有那一张脸,也一定如裙子一样,清冷到好像有月光流淌。

  除此之外,那条裙子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花纹,没有装饰。

  教授沉默很久才说:“我不太喜欢说天才这样的字眼,但Carey,你的这件设计很棒。”

  她问季童:“我帮你推荐到RID怎么样啊?”

  全班人都惊了。

  RID是全英最好的设计公司,有百年历史,一般若不是出道十年以上成熟设计师的作品,很难入他们的法眼。

  这是教授第一次,要把一个刚毕业学生的作品推荐去RID。

  当天的点评结束以后,学生们都散了,Kristen特意找到季童:“你那条白裙子是设计给谁的?”

  季童:“其实我心里没有一个特定的人。”

  Kristen一脸“你骗鬼呢”的表情。

  季童也没多说什么,笑一笑就走了。

  因为她不知道,若是对人说起沈含烟,她该如何界定。

  姐姐?恋人?

  又或是,永远失去的人。

  教授的确信守承诺,把季童的这件作品推荐到了RID,季童本来没抱什么指望,还是在各个服装工作室的面试中奔波,没想到竟很快接到RID的通知,邀请她去面试。

  面试谈的很顺。

  RID的负责人提了个条件:“把你毕设的这件作品卖给我们好么?然后,欢迎你入职。”

  季童想了想,摇头:“不行。”

  负责人惊讶了:“不行?”

  她没想到全球有任何一个设计师能放弃RID的入职邀请,无论他们提出的条件是什么。

  但眼前的东方女孩,坚定的重复了一次:“不行。”

  负责人送季童出来的时候对她说:“希望你可以再考虑一下。”

  季童笑笑,说了再见。

  她无论如何不会卖掉她的毕设。

  哪怕那条白裙子的主人,永远都不会知道世界上,有这样一条白裙子属于她。

  ******

  季童的固执与坚持换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常规流程更快的,她在毕业典礼之前就收到了RID的入职邀请函。

  教授真心实意的说:“祝贺你,Carey。”

  这个她近十年来最看好的学生,将在设计界前途无量。

  毕业典礼的那天阳光很好,季童她们学校有大片大片的绿草坪,呼应着古堡一样的建筑群,拍照的话很容易出片。

  学生们的亲友都来了,草坪上闹哄哄一片,个个都抱着鲜花,和家人、朋友们在学校的各种地标前,比着剪刀手留影。

  季童一个人穿着学士服坐在图书馆前的阶梯上,太阳晒得她睁不开眼睛。

  季唯民说没法来她的毕业典礼,她觉得正好。本来很担心莫春丽会来,但看上去,莫春丽现在有自己的生活了,并没有来。

  季童松了一口气。

  她甚至没给自己订一束花,就那样静静坐着,看着自己棕色的小皮鞋从学士服下冒出一点鞋尖。

  任何一个日子,无论新年、情人节、毕业典礼,她都希望这样平静而毫无波澜的过去。

  庆祝失去了意义。

  教授走过来:“Carey,怎么一个人?”

  季童只是安静的仰起脸冲她微笑,像一个精致又孤单的娃娃。

  教授拿着相机:“我帮你拍张照做纪念吧。”

  季童点点头,站起来在图书馆前,对着教授的相机笑了一下,教授就拍下了她毕业典礼的唯一一张照片。

  当天晚上,季童也没出去庆祝,自己回去煮了碗面吃。

  感谢某个人,她现在手艺很好,一碗阳春面也吃得异常满足。

  正当她捧着碗吸溜吸溜的时候,手机“叮”一声,是教授把今天拍的那张照片给她传过来了。

  季童点开,看着照片上穿学士服戴学士帽的自己,忽然想:沈含烟会想看一眼这样长大的她么?

  这个想法一冒出,季童就触电一样把手机丢开了。

  沈含烟一定不愿意。

  沈含烟说了,放过她。

  ******

  当晚,教授家。

  教授把相机里的照片导出来进行了初步整理,然后选中季童的那张照片,发给季童的同时又发给了另一个人。

  地球另一端的沈含烟收到这张照片时,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无论何时看到季童,她那张素来清冷的脸上,都会情不自禁露出这样的微笑。

  她停下了手里的数据分析,把那张照片放大,静静看着照片里的季童。

  明明已经长大了,手长脚长的穿着学士服,但看那张脸的话,却还像个孩子。

  眼睛圆圆的,皮肤粉白色,小巧的鼻头也带着那么一点点圆,安静笑着的时候,还是像只小兔子。

  看上去懵懂、天真而无害。

  即便在季童做出那样设计她的事以后,她还是愿意用这些词去形容季童——

  懵懂、天真而无害。

  想起不知在哪本书上看过一句话: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觉得她笨,事事需要自己操心。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她精明得能自己对付全世界。

  原文记不清了,但大概是这个意思。

  教授问沈含烟:“这张可以了么?”

  沈含烟很快回复:“可以了,谢谢。”

  教授觉得沈含烟很奇怪。

  因为沈含烟加入了一项新型服装面料研发的项目,所以跟她们学校有合作。一次“偶然”得知她班上有个中国学生后,好像就对那学生格外关注,时不时会问问那学生的近况。

  知道教授要把那学生的毕设推荐给RID后,推荐信还是沈含烟写的,不然教授常年沉浸在纯艺术领域,还真写不出这么有说服力、条条理由打在要害上的推荐信。

  后来果然,季童拿到了RID的入职邀请函。

  但沈含烟不让教授把有人帮写推荐信的事告诉季童,说按照她们中国人的想法,会给季童带来负担。

  并且她提了个要求,请教授在毕业典礼上给季童拍张照,她想看看这个她“有缘”“随手”帮助的中国小姑娘,长得什么样。

  教授心想,这真是很奇妙的缘分了。

  此时沈含烟坐在电脑前,看着照片上的季童。

  现在她已经很有钱了,住着她以前想要的大房子,穿着丝缎的睡袍,书房里香薰是昆仑煮雪的味道。

  但她惊异的发现,得到了以前想要的一切,却并没有感到多少喜悦。

  是她变得贪心了么?

  并不啊,她看着照片上的季童想。

  她甘愿做一个暗处的影子,让她的女孩在没有她的广袤世界里,去拥抱自己的海阔天空。

  然后,她就别无所求了。

  ******

  毕业典礼的第二天,因为还有一些毕设的后续事宜要处理,全班人还是聚集在教室。

  Kristen来自一个很传统的英国家庭,到现在还有看报纸的习惯,一见季童就问:“你猜我今早在报纸上看到谁了?”

  季童摇头。

  Kristen:“看到你爸!我在登记表格上看过他的名字,所以记得。”

  她对来自东方的一切信息都那么热衷,甚至把报纸给季童带了过来,季童看一眼照片上的季唯民,就挪开了眼。

  好陌生。

  Kristen问:“你爸来英国参加企业家论坛,就在不远的城市,怎么没来你的毕业典礼?”

  季童:“他太忙了。”

  其实这有点出乎她意料,她并不知道季唯民来了英国。

  根据季唯民这几年的变化来看,他不是随着年岁渐长、而开始渴慕亲情了吗?

  居然来了英国而没来她的毕业典礼。

  不过她也没有任何兴趣去揣测季唯民了。

  Kristen观察她脸色,拍拍她的肩:“别难过。”

  季童反而惊讶:“我一点也不难过啊。”

  她心里的那种情绪,自己也说不上来是什么。

  直到有一个周末早上,她出去散步,遇到一个做完礼拜的白发老太太。

  季童帮她捡回了被风吹走的丝巾,她笑着道谢,又像很久没能和人好好说话一样,絮絮说起儿女都不陪在她身边。

  她用一句话作为活了八十多年的人生感悟:“生命都是孤独的。”

  季童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这段时间猫爪子一样挠着她的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

  她很孤独。

  以前和莫春丽在一起的时候,她就很孤独。

  和莫春丽分手以后,她依然很孤独。

  她不再在意季唯民,因为季唯民也无法再填补这种孤独。

  能够消弭的方法,大概唯有那个有着洗衣粉香味的怀抱。

  但她永远不可能再拥有那个怀抱了。

  她吸吸鼻子,默默走开。

  季童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变成一个养着两只猫、孤独终老的白发老太太,她觉得那样也没什么不好,若季唯民和汪晨那边不出什么幺蛾子的话,她甚至想一直留在英国,切断自己所有去打扰沈含烟的可能。

  若是那样的话,她一定要积极锻炼身体,从四十岁的时候,就开始每周去做两次瑜伽,喝两次难喝得要死的抗氧化果汁。

  她需要自己到七老八十的时候还能坐得动飞机,还能承受十几个小时的飞行。

  因为在接到沈含烟葬礼通知的时候,她终于可以在阔别祖国几十年以后回国了。

  希望那时的她,已经有了拿着一只白玫瑰跟沈含烟棺椁告别的勇气,反正到了那时候,沈含烟已经没办法再厌恶她了。

  入职RID以后的日子很忙,季童每天靠咖啡续命。

  时间又这样过了半年,蔷薇凋谢,树叶枯黄,再接下来,天空又下起了茫茫的雪。

  正当季童以为她就会这样老去的时候,她接到了汪晨的一通电话,汪晨冷笑着说:“原来你那姐姐这么不是东西。”

  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季童懵了。

  被她叫“姐姐”的人,只有一个。

  沈含烟是不可能再和季唯民扯上什么关系的,那汪晨这么说,是看到什么新闻了?

  季童翻出手机的拨号页面,点两点。

  在决定彻底放过沈含烟的时候,她早就已经把沈含烟的号码给删掉了,她多怕自己午夜梦回的时候一个不清醒、就把电话给沈含烟打出去。

  但她不是不记得沈含烟的号码,那十一位数字早就像刀雕一样刻在她心里。

  她的确曾在一次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摸过手机开始按那十一位数,但至少按那些数字还有一个过程,她总能及时清醒过来。

  不过现在当她醒着时,并没有勇气去按那十一位数。

  她丢开手机,打开电脑,去网上搜“沈含烟”的名字,在这之前好几年,她连看沈含烟消息的勇气都没有。

  一看之下她愣了——沈含烟现在,居然已经是副教授了啊。沈含烟现在才多少岁?刚刚二十七岁,原来沈含烟早已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提前拿到了硕士学位,又拿到了博士学位。

  季童记得自己以前看过一则新闻,有一个二十七岁物理系学霸成为了特任教授,她以为这样的事都是特例,没想到会这样真实的发生在她身边。

  她在心里嘲笑了自己一下:没想到直到现在,她还是下意识把沈含烟当作自己的身边人。

  然后网上的各种新闻,就都是沈含烟参加各种学术论坛、企业家论坛,参与的专利设计如何顺利的被推向市面。

  看上去,沈含烟的人生顺风顺水,没有一丝波折。

  季童任何一条能与“不是东西”二字扯上关系的消息都没查到。

  季童想了又想,最后决定给莫春丽打个电话,她是季童目前的生活圈里,唯一还与沈含烟有关联的人。

  没想到电话刚想了两声,莫春丽直接给她挂了。

  季童想起莫春丽以前忙工作的样子,觉得莫春丽应该又在和她的团队开会、为了某个案子伤神吧。

  没想到五分钟后,莫春丽把电话给她打回来了,声音压得很低:“喂,季童?”

  季童一愣:“你不方便?”

  莫春丽:“今天Lily家族聚会,我们在她婶婶家。”

  季童一下反应过来,上次在中餐厅和莫春丽闭眼接吻、提出要和莫春丽结婚的女孩,有张像小兔子一样乖巧的侧脸,Lily是一个很适合她的名字。

  季童特别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打扰了打扰了。”

  她发现她心里一点遗憾的感觉都没有。

  唉,她可真是对不起莫春丽。

  莫春丽还在为她绿了季童的事愧疚,也在那边觉得不好意思:“什么事?你说。”

  季童:“没事啊你们好好玩吧,改天再说。”

  莫春丽:“你不是那种没事会打给我的性格,我特意到外面来给你回电话的。”

  季童越发愧疚,决定接受这份善意,让莫春丽被她打扰的时间尽量缩短一点:“我就是想问问,你最近跟……她有联系么?”

  莫春丽一下子反应过来。

  季童口里的她,还能是谁呢。

  连名字都不能提,好像那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就是永生永世的咒语。

  莫春丽在电话那边沉默。

  季童后知后觉,自己那个第三人称代词像一把滞后的飞去来器,即便在莫春丽喜欢上她人以后,想到与季童在一起的那段岁月仍会被误伤。

  季童在心里骂自己:季童,你真混账。

  莫春丽沉默一阵之后才说:“我和她好久没联系了。”

  季童赶紧说:“谢谢谢谢,祝你和Lily幸福!”

  然后逃一般挂了电话。

  莫春丽那边的最后一句话是——“也祝你幸福。”

  但无论季童还是莫春丽,却都知道这是一句虚妄的客气话了。

  她怎么能幸福呢?

  她将困在那句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咒语里,永世不得超生。

  ******

  季童相信现代网络的发达,在查不到任何消息的情况下她想,沈含烟应该没出什么大事吧。

  在又下过一场雪后,很快,就要到圣诞假期了。同事问季童:“Carey,圣诞怎么过?”

  季童想了想:“宅家睡觉?”

  同事劝她:“你工作太拼了,趁放假出去旅游吧,多走走看看,还能有新的设计灵感。”

  她报出一个小镇的名字:“我家就在那边,风景很美,你要是来玩的话可以到我家吃饭。”

  季童笑着道谢:“值得考虑。”

  她平时工作的确很拼,拼到她是所有新员工里最年轻的一个,却也是进步最快的一个。公司里同事都在猜,圣诞节后,季童很快就要有独立设计的资格了。

  季童自己也不谦虚的这么觉得。

  她倒并不认为这是自己天赋过人,她自己很清楚,她是把别人社交和休息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工作。

  毕竟除了工作,她也没别的事可做,她不敢让自己闲下来。

  闲下来的大脑像一间不设防的屋子,某个人手无寸铁,就可以轻轻松松的闯进来。

  其实季童平时倒没觉得多累,只是一放假突然工作量锐减,才发现自己头和四肢都发沉,她不禁开始认真考虑同事的建议,要不要到附近风景如画的小镇走一走。

  说不定还可以看到小松鼠。

  季童坐在阁楼倾斜的屋顶下,打开电脑开始看机票——大学毕业后,她从以前寄宿的小阁楼里搬出来,却又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间阁楼,小小的带给她些许安全感。

  明明是想看飞往小镇的机票的。

  手却不听大脑使唤,抖两抖,就在回国机票那一栏点下了“确认购买”。

  她连夜开始收拾行李,天不亮就拖着行李箱赶到机场,走得太急,一条横条纹的围巾还拖了半条在行李箱外,托运的时候她才发现,忙不迭的又塞进去。

  直到坐上飞机,她心里还有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搓了搓自己的手心,全是汗。

  飞机轰鸣着带她飞上蓝天,把这座她生活了四年的城市甩在脚下。

  她闭上眼睛,在心里告诉自己:我只是回去看一眼沈含烟有没有出什么事。

  没有的话,我马上就走。

  ******

  如同季唯民到英国并没有告诉季童,季童没有回季家那栋三层的老宅,也没告诉季唯民一声说她回来了,直接拖着行李箱,从机场打车去了酒店。

  坐在出租车上,她望着窗外街道的夜景,发现这座城市变了的有很多,没变的也有很多。

  她默默把粉白的手指贴在车窗上,好像在触摸车匆匆掠过的那条马路。

  她心想:或许沈含烟有那么一刻,也曾路过这条街么?

  ******

  说来好笑,季童回国后的第一天,怂怂的在酒店窝了一整天,连吃饭都是直接点到房间来的贝果三明治。

  酒店楼下是一个很新潮的购物商场,季童咬着贝果站在窗边,望着那商场为两天后的圣诞节大肆预热。

  哦妈的,她在心里骂,然后看一眼自己被咬红的手指——吃个三明治都能咬到手,她真是服了她自己。

  主要是她一直走神,看任何一个黑头发、白皮肤、个子高挑的年轻女人,都觉得那是沈含烟。

  就像她一直躲在房间里,就是觉得出去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偶遇沈含烟。

  第二天,季童待不住了,她一大早起来洗头洗澡,又给自己化了个裸妆,裹上大衣和围巾,终于走出了酒店。

  走到任何一个地方时,她都在想会不会遇到沈含烟。

  在街边小摊买油条时,她觉得沈含烟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买豆浆——哦妈的,刚出锅的酥脆油条太好吃了,许久没有回国的季童,咬第一口的时候几乎想落泪。

  在书店买杂志时,她也觉得沈含烟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买名家精选。

  事实上大半天过去了,季童连半个沈含烟的影子都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