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另一扇门。

  屋内非常干净,一层白布覆盖在房间中心不知名的巨型物件上,法斯特掀开白布,那是一架质地昂贵的钢琴,法斯特见过这个牌子,猪头刀帮的游轮上。

  它的琴键是特制的,音色极佳,敲击感同样。

  这架钢琴上堆积着老高的琴谱,钢琴本身却干净的一层不染,甚至用白布遮盖起来。

  显而易见,这座钢琴的主人在离开这座公寓前就已经不再弹奏钢琴,但他依然热爱着钢琴,所以他才会用白布盖上钢琴,避免钢琴染上灰尘。

  琴谱累得很高,法斯特伸出手轻轻一推,顷刻间,白花花的一片琴谱散落在地上。

  法斯特掀开琴盖,琴键维持着多年前的干净,他纤长的手指轻柔的划过琴键,准确无误的按下几枚琴键,一段流畅的音律从钢琴中发出,即使过了这么些年它依然完整。

  黑色、光滑的钢琴盖上倒映着法斯特现在的模样,黑发自然垂在额间。

  他眼帘微垂,脸上的表情呈现一种从所未有的放松,他的嘴角无意识勾起,那是一个从未出现在他脸上的温和的笑容。

  法斯特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他重新合上钢琴,小心翼翼的盖上白布,转头看到了窗台上搁置的,背对着他的相框。

  法斯特眯起眼,心中的直觉越发强烈,他眼皮跳了跳,是不安的征兆。

  今天在这旧房区所见到的一切都在法斯特心中有非常强烈的即视感,他的身体替他的大脑记住了一些法斯特并没有的东西。

  他伸手握住相框,将其转过来,那张照片被封在玻璃相框里,相框被灰层覆盖了大部分,从相框大小和方向来看,这至少是一张双人照。

  灰层蒙蔽了玻璃相框,让人完全看不清照片里的模样,但相框有一部分却非常干净。

  是的,一张被灰层覆盖的照片,有大约三分之一的位置非常干净,能够看到擦干净的那部分玻璃下相片里的人影。

  毫无疑问。

  有人会时不时来到这座公寓,用手指擦干照片的一部分,反复看照片上的人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玻璃始终不会被灰尘蒙上。

  这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儿。

  本该如此。

  可这照片上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有着一张几乎和法斯特相同的脸。

  照片上的男人看着比法斯特更加年长,约莫有25岁左右,留着一头利落的短发。

  他的目光是坚毅而温柔,仅是通过照片的,就能看出这位男性有着强大的灵魂。

  他的视线停留在另一侧,法斯特注意到他的手握着另一只更加柔软,显然是女性的手。

  法斯特目光深沉的扣上照片,他完全没有去看照片另一边是谁的想法。

  他所知道的信息在脑内连成一片,逐渐变得明显、合理。

  尽管除了即视感和熟悉外,没有任何能被称得上记忆的东西涌入法斯特的大脑。

  但。

  照片上和他有着相似容貌的男人毫无疑问就是他。

  同样,这也是白昼的骑士。

  谜语人显然是清楚的知晓这一点才刻意引他过来的。

  会时不时来这里擦拭这张照片的人只会是蝙蝠侠,因为这片房区被布鲁斯·韦恩所收购,所有人都以为布鲁斯·韦恩有钱没地花,才收购了这老旧的居民区。

  实际上只是因为,这曾是白昼骑士居住的地方。

  这也就证实了法斯特一直想不通的,为什么蝙蝠侠没有将他的身份告知其他人。

  因为从一开始,蝙蝠侠就知道法斯特就是白昼骑士,或许从第一个相见的晚上,在赌场上,布鲁斯·韦恩就已经认出了他。

  布鲁斯·韦恩一直默不作声,他隐藏着白昼骑士的秘密,也从未对法斯特提起过,装作自己好像从来不知情。

  ……

  早上九点,上班的时间。约翰拎着公文包刷开公司的大门,走进电梯,按下他工作的楼层,电梯的金属门倒映着约翰的脸,那是一张约莫50多岁的脸,一双深色的眼珠空洞麻木,早已被生活磨平了向往和光。

  今天的公司格外的安静,平日里总是能在电梯里听到的不间断的抱怨声,却什么也听不到。

  约翰察觉到不对劲,他急忙取消工作楼层,重新按下地下室,打算回去。

  然而那刚被自己按熄的17楼的按钮灯光,再次亮起,电梯依然保持着向上将约翰运往17楼。

  约翰拧起眉,手指不停按动着17楼,却依然没能让电梯停下来,冷汗从他额角溢出,他急忙的又按下其他楼层,但无论是按下了哪一个楼层,电梯都没有停下过。

  它径直向17层上去。

  约翰恶狠狠的踹了两脚电梯门,这下他终于逼停了电梯,电梯发出不堪重负的嘎吱声,停在了两个楼层之间。

  约翰撬开电梯上方的通风口艰难的爬出电梯,电梯井里一片漆黑,他站在摇晃的电梯上,嘴里叼着手机打着光,他现在在15-16楼之间的夹层里,他踮着脚用手扳开一部分16楼的电梯门。

  约翰的力气非常大,但想要徒手扳开电梯门需要的力气可不小,他的手臂爆起青筋,颤抖不已,他呼了口气继续努力将16层的电梯门拉开。

  他踩在脚下的电梯摇晃个不停,随着‘啪’一声。

  电梯绳断开一根,电梯立刻因为承受不住约翰的重量倾斜起来,约翰眼疾手快抓住一根尚且完好的电梯绳才免遭掉下去摔成饼的磨难。

  电梯已经摇摇欲坠,约翰跟着摇晃的电梯晃来晃去,他卯足劲终于将电梯门打开到了他能站在那缝隙间的大小。

  同时,第二根电梯绳掉落,整个电梯发出剧烈的响声,向下坠去。

  约翰借着电梯下坠跃起的力抓住了被他扳开的电梯门,他荡着双腿向上爬。

  却最终还是低估了刚才扳开电梯时使用的力对手臂的负担有多大,他的手臂完全无法负担他的双腿爬上来。

  尽管在过去他曾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但自从他因伤退役后,他也不曾在进行体能锻炼,同样,他的年龄也不再允许他做高危险的动作。

  约翰绝望的抬着脑袋,看着电梯门外透进的那束暖黄色的光。

  那光投入一片黑暗之中只有一小部分光源却刚好能照到约翰身后那并不完全和黑暗融为一体的涌动的黑影,黑影又在下秒潜入黑暗消失不见。

  然而这一些并不被约翰所得知,电梯外投入的光明是约翰触手可及却无可奈何的希望。

  约翰感觉到自己紧攀着电梯门的手正在松动,他的身体正在慢慢往下滑,他离逃生只有一步之遥,却和死亡无限贴近。

  这时一只手从电梯缝外伸进来,那只手白的透明。

  约翰能清晰的看到那手背上蓝色的血管与光源下那细小的白色绒毛,他的手指纤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的整齐,看上去就像个搞音乐或者公子哥会有的一双手。

  同时传来的,还有略带磁性的清冷声线传来的一句话语。

  “需要帮助吗?”

  约翰觉得这嗓音有些许熟悉,但仔细一想,又好像没有相关人物的记忆,他伸手抓住那人的手。

  约翰带着感谢与劫后余生的喜悦,真心实意的感谢道:“谢谢。”

  手的主人听到这声道谢,顿了顿,随即才用力将约翰拉上去,约翰顾不及去想为什么青年能够仅用一只手如此轻松的将他提溜出来。

  约翰爬出电梯井后,他跪在地上平复着过快的心跳。

  他的头顶传来青年的低笑声,以及一句语气古怪的客套。“不用谢。”

  约翰坐在地上等待腿软的感觉消散的同时,他的视线向上走。

  刚才将他从电梯井里救出来的青年翘着腿坐在办公桌上,他穿着西装裤,脚尖点着地面,露出部分白皙的脚踝,他的手肘抵着膝盖,手掌撑着脑袋。

  他有着一张俊美的脸,符合所有人对英雄外表的定义,办公室里并没有开灯,窗户却透出晨曦的阳光,他逆着光,正如约翰第一次见到他时的那样。

  当时,这张脸上带着真挚的笑容,将他从灾难中解救出,同样逆着光,语气温和安抚的问他有没有受伤。

  当时的约翰是怎么想的?他想,他会永远追随他的英雄,哥谭的白昼骑士。

  但现在,这张脸依然是约翰熟悉的、哪怕过了这么多年,他对这张脸依然记忆深刻。

  因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白昼骑士总会出现他的噩梦中伴随着烈焰,浑身浴血,脸色阴沉质问他、无数次在梦中将他杀死。

  约翰在心中告诫自己要冷静,所有人都记得他已经死了,又怎么可能出现在他面前?更何况是以一种比他死前更年轻的姿态出现呢?

  不要自己吓自己了,约翰。

  下一秒,眼前本该死在了大火之下的恶魔开口了。

  法斯特脸上带着轻快的笑容,他笑意吟吟地说:“初次见面?又或者说,好久不见。约翰~”

  法斯特的话让约翰的心紧绷到了极致,他该知道的,法斯特会从地狱爬回来报复他,而他先前的一些想法也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先不提长得一模一样这种几乎不可能发生的事儿,其次是他顶着那张分外眼熟的脸却还能准确无误地认得约翰,那他一定就是白骑士。

  约翰开始庆幸自己刚才没有站起来,否则这会儿他也应该又摔下去了。

  他的心脏极速跳动着,所有献血都在向心脏流去,他浑身发冷、忍不住打颤,在梦境里经历过的那些残酷场景在他脑中不断回放。

  但畏惧死亡并不是约翰如此恐惧的原因。

  约翰的愧疚感和心虚几乎压垮了他,比起死亡和折磨,愧疚感更让他心里无法承受。

  特别是二十多年后,本该化为灰烬的骑士再度出现在他面前。

  因为。

  他杀死了哥谭的白昼。

  作者有话要说:  真正的痴汉布鲁斯。

  以及小法有前妻,但前妻身份特殊,我只能告诉你们从头到尾小法都不爱她就是了,他两也没有孩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