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综漫同人]我在哥谭当房东的日子>第171章 这个房客……勇敢!(贰)

  此时的荆轲正坐在客房的沙发上, 抽着香烟发呆。经过一夜的休息,他才发现自己的这个决定有多么得荒唐。自己居然听信了脑海里一个莫名其妙的声音,然后来到这个奇怪的世界里。虽然荆轲发现自己能够理解这个世界的语言和很多事情,但是他本能地觉得这些语言和事情都不属于自己, 而是被人灌输到自己脑子里的。

  作为战国时代最出名的刺客, 荆轲当然见过很多黑暗的事情, 也见过某些家伙的确有办法往别人的脑子里塞东西。可这些手段往往非常残忍,而且成功率也不高, 同时最后能记住的东西其实也只有那么一点点。可自己居然如此轻而易举地接受了这一切, 这让荆轲不得不怀疑。还有, 这里的生活未免也太奢华了。奢华对于一个刺客来说是最致命的,因为刺客只要懂得了享受, 那么距离他的死期也就不远了。

  但是昨晚自己不仅享受了近两个月来最舒服的一次热水澡,也享受了恐怕是这辈子最舒服的一觉。荆轲结交的朋友可谓是五花八门,其中也不乏贵族豪商, 可是荆轲敢发誓即便是燕王宫里都没有如此舒适的床。那柔软的床垫仿佛最轻柔的双手将自己已经僵硬的骨头给托住,而那舒服的被子仿佛没有任何东西一般地覆盖在自己身上。还有这沙发,以及手上的香烟。按照那个啥房东的话,这东西虽然提神醒脑,但是对身体的伤害也很大。自己抽第一口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肺都要燃烧一般。可是当自己习惯这辛辣刺激的味道之后,它的确让自己麻木的脑袋有了一丝丝清明, 否则自己也不会在这里思考这么多的问题。

  对于自己的身份和名誉,荆轲还是非常看重的。春秋战国时代堪称华夏了历史上最混乱的一个时代,要在这样的乱世活下来,没有人是简单的。特别是像荆轲这种纵横七国,打出了自己名号的人, 那么更是这个时代的“骄子”。荆轲认为自己和别的刺客最大的不同就是自己从不为钱去杀人,他如果杀人的话,那么一定是那个人有被杀的价值。

  在荆轲看来,他就是替天行道的那个人。比如这次接受燕太子丹的邀请,荆轲就觉得自己要去做一件轰动天下并青史留名的事情。只要杀死亲王,那么燕国和其他国家就能继续活下去了。只是要刺杀如此显赫的人物,荆轲花了比以往更多的时间研究秦王,越研究他发现自己似乎越下不了手。在山东六国看来,秦国是暴虐的。

  但是荆轲去过秦国几次,虽然并不富足,但是老百姓却带着满足的表情。尽管秦国的律法的确很严苛残酷,但是如果你不违法的话,那么秦国似乎也是个不错的居住地。而且就是在那么严格的法律之下,秦国似乎有了所谓的夜不闭户并路不拾遗的古代圣贤当道的气象。那么,秦王真的那么该杀么?思前想后,荆轲忍不住将手上这支未抽完的香烟摁到烟灰缸里,然后起身准备下楼去吃早餐,希望没有错过时间吧。

  荆轲来到楼下的餐厅时,李雷已经将汤包和粥分配好了。

  看到荆轲到了餐厅,李雷说道:“我还以为你会错过时间呢。还好我今天准备的份量足够,你稍等下。”说着,李雷起身将给荆轲预留的那份早餐端了过来。虽说李雷不喜欢荆轲,但也不会在这方面克扣他。

  荆轲感到了李雷的疏离,他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刺客在很多时候都是独来独往的。如果刺客的友好度很高的话,那么这个刺客就应该转行去当一名商贾。荆轲咬了一口汤包,蓬松的包子皮以及鲜美无比的肉汤顿时充斥了他的嘴巴。荆轲自认为自己吃过的美食不算少了,但是如此简单却美味的东西却第一次碰到。他忍不住又咬了一口,然后细细品味。

  过了一会,他才睁开眼睛,有点不敢置信地说道:“这汤饼的皮居然是麦?还有这肉馅居然是豚肉?可豚肉为何会有如此味道?还有好几种调料我有点分别不出来,但似乎有海物。”

  小麦其实早在夏末商初的时候从古代两河流域传入华夏了,但是如稻子一样,麦和稻虽然列入五谷,但是实际种植面积和应用范围却非常有限。在先秦两汉,黍和菽反倒是比较是比较常见的主食。黍就是糜子,是华夏人最先驯化的农作物之一,由于其种植方式和处理方式都比较简单,即便其营养价值不如麦和稻,它的种植面积也是最广的,同时也是那个时代最重要的主食。而菽则是一种豆科植物,论营养价值当然不及它的表兄弟们,可也是因为普及得早而成为仅次于黍的主食。可惜在发现豆浆及豆腐制作方式之前,豆科植物所富含的植物蛋白大部分都被浪费了。不过即便如此,对于缺乏动物蛋白摄入源的华夏文明来说,菽等豆科作物简直就是上天赐予的礼物。

  至于豚,虽然驯化的历史不断,但是很少有人喜欢吃。因为在没有发现阉割技术之前,豚肉的味道的确过于腥臊,而且豚其实算是比较活泼好动的动物,因此饲养它们有点不划算。等到未来有人发现割了一刀豚们顿时失去了追求自由的喜好而变得好吃懒动,同时肉味也不再腥臊之后,豚才成了华夏餐桌上最主要的肉食。否则在古代,羊肉和牛肉才是最受欢迎的肉食。

  可惜华夏文明一直缺乏牧场,因此牛羊放牧业一直没有兴起,再加上牛对于农户的重要程度,因此牛肉的珍贵程度真的与和牛差不多了。而羊在没有改良品种之前,华夏的羊产肉率也是不高的。因此对于华夏古人来说,动物蛋白是非常珍贵的。所以对于荆轲来说,这种小麦做的豚肉馅汤饼实在是让他感到奇怪。

  “这个叫包子,不过你们那个时代的确叫汤饼。”李雷说道,“包子皮是小麦脱皮并研磨成面粉之后,和水并加入酵母而制作的。因为酵母的帮助,小麦的营养能够更容易被我们吸收,同时它也让小麦面粉做成的包子皮非常蓬松并带有一丝甜味。至于豚肉,那是因为你们还不知道如何阉割它们,等以后你们学会了,你们都会爱上豚肉的。豚肉里我还加入了白菜,和你们所吃的菘菜算是亲戚,但是白菜的味道更好同时也耐寒。除此之外,就是一些调料。这些调料在华夏以外很远的地方,以你们现在的交通工具是很难获得他们的。”

  “那还真实挺可惜的。”荆轲也就是这么一说。对于荆轲来说,美食固然很好,但是并不是他所追求的。

  看到荆轲这么不在乎的模样,李雷对于荆轲的评价又下降了一些。如果是秦王,哪怕是燕太子丹来了,听到李雷刚刚的话,他一定会追问小麦该如何改良和处理,以及那酵母是什么;同时他也一定会对如何阉割豚感兴趣……因为这一切都会帮助他们去喂饱他们的子民。对于统治者来说,他们很清楚一点,只要自己的子民吃饱饭就绝对稳坐天下。可惜荆轲虽然有勇有谋,但是他的眼界还是决定他的成就,李雷在心底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吃完早饭之后,荆轲忽然起身道:“我查了下附近的地图,我决定到四周走走。你们放心,虽然我已经听说了你们哥谭的大名,但我自信还是有自保的能力。而且你们也知道我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我不会随随便便动手的。因此你们就不用跟着我了,我晚上自然会回来。”

  说完荆轲就起身离开了餐厅了,然后没过多久,大家就听到了客厅关门的声音。

  “随他去吧,以他的能力,最起码可以留着一口气回到这里。”李雷说道。

  只要荆轲到公寓里还有一口气,李雷就有无数办法保证他能活下去。因此李雷并不担心荆轲学孙悟空那样独自去游荡,孙悟空那是有心事,而荆轲估计是不习惯有人跟着他吧。对于刺客来说,越是一个人的时候越安心。

  “好了,按照规矩,今天是杰森负责早餐后的清洁。”李雷对杰森说道。

  虽然杰森扮了个哭脸,但还是乖乖地去收拾餐厅。对于大孩子来说,分担部分家务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李雷还允许他们用家务任务来兑换零花钱或其他他们感兴趣的东西。

  “亚当,等会你跟我去地下室的冥想室,我对你进行牧师的基本培训。”

  “李,你打算传授亚当技艺了?”杰森非常欣喜地问道。

  由于李雷没有将杰森交给布鲁斯培养,再加上李雷的蝴蝶效应,导致一代和二代罗宾都没有了,上来就是三代罗宾。正因为杰森没有黑化,再加上李雷和滨田宏对他的关心也足够,所以杰森也就和普通的美国男孩子没啥区别了。他现在自然是为自己的好基友兼室友亚当感到高兴,毕竟就算李雷和滨田宏不说,杰森也能感觉到自己所在的团队是肯定不会留下“废物”的。

  “是的,我觉得我们专门有个牧师帮我们做治疗也是不错的选择。”李雷点头承认道,“尽管我们的医学早已超越人类的文明许多,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的确还是有许多伤势和病情也超出了我们的医学所能治疗的范畴。因此,我们的团队有个牧师也是很好的选择。”

  “我也觉得你的想法不错。”滨田宏点点头,“特别是你可以将魔药制作和附魔两个生活技能也传授给他,这样我们在魔药和魔法道具产出方面有更大的优势。”

  滨田宏知道李雷的很多廉价魔药和魔法道具都出售给系统商城了,虽然这些东西的价格不高,但是奈何李雷的产量高啊,因此也慢慢将系统商城的金币给填充起来了。这对于需要消耗大量系统商城产出的滨田宏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因此他自然也鼓励亚当加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