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丹樱在学校里是很容易被忽视的存在。她长得不算好看,鼻梁上架着啤酒瓶底厚的眼镜。脸颊上也因为过度的压力接二连三地冒出痘痘。家境很普通,和家人的关系也很僵。每年她都收不到家里寄来的东西,逢年过节也不会有人来看她。极为内向的性格让她连跟室友一天都说不了三句话。

 

    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天才云集的地方,她一点都不出众,没有脱颖而出的才华。

 

    一个月前,一个老师找沈丹樱过去谈话,他很为难地对她说:“你如果在外面的学校里的话,肯定是能轻松考上清华北大的学霸。但是,我们这里需要的是可以改变世界的天才。”

 

    没错,她早就感受到了,自己就像误闯进天鹅群中的丑小鸭一样。她所擅长的,她所引以为傲的,只是在学校中的考试中取得高分罢了——在这里是没有一点用处的。

 

    沈丹樱在学校中是最努力最用功的学生。她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足四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除了吃饭全都用来学习了。即使如此,她依然是吊车尾。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她在一次次痛苦的失败中承认自己不是天才,只是一个擅长应试教育的考试机器罢了。

 

    沈丹樱却喜欢着唐锦越。她不知道是长久以来对那个人的羡慕变异为了爱慕,还是在妄想着去追逐一个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

 

    她一直看着那个人,如同众星捧月般地一直以来占据着学校里所有人的视线。而沈丹樱,只是无数道视线中最不起眼的一道罢了。

 

    像唐锦越那样的人,才是学校所一直期待的,能够改变世界的那种天才吧?

 

    “对对不起。”唐锦越差不多已经看完这本时,那个女孩子才声若蚊蝇地开口说话了,“我不想打扰你的不好意思,其实你今天坐在这里我就已经打扰到你了吧?可是有一些话我觉得一定要跟你说。”

 

    “哦,课题报告不能组队交。”唐锦越想都没想就直接说道,这句话他这周已经对不同的人说了不下四十遍。

 

    “不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沈丹樱的脸更红了,她磕磕巴巴地否定道。“像我这样的废物,根本就没有资格跟你组队”

 

    唐锦越很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你也太妄自菲薄了吧,能留在这里的根本就没有废物啊。”

 

    沈丹樱把自己的裙子揉地更皱了,她恨不得把脑袋塞到桌子底下去:“不我跟你们不一样”

 

    “唔,先不说这些了,你今天找我究竟是什么事呢?”唐锦越觉得这个女孩子越来越奇怪了。

 

    沈丹樱鼓足了勇气抬起头:“我觉得我在这里留不下来了。”

 

    “啊?什么意思?”唐锦越傻眼了。

 

    然后,他就当了一回知心哥哥,听自己的同学倒了一通苦水。什么跟家人关系糟糕到离开了学校就无处可去啦,什么课题报告的评价永远都是最低级的“e”啦,还有什么今年的课题再拿“e”的话她就要被赶出学校啦之类的。

 

    沈丹樱在自己暗恋对象面前过度紧张,话说地语无伦次。

 

    唐锦越兴致缺缺地听着,等她说完了之后,他说道:“除了学校,你总归还有地方吧?董军不是说过退出的人都会安排好普通学校就读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