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综武侠]骑着扫帚穿越啦!>第151章 01【一更】

  金钱帮内帮众无数, 上官金虹之死自然是藏不住的,会飞的扫帚星君与天降巨石阵的事情,当然也是藏不住的。

  金钱帮一哄而散, 曾经的武林第一大帮落得了如此下场, 实在是令全天下的人为之震惊,温玉之名传遍大江南北,人人都在讨论,这人到底是谁?鬼神之说究竟是真、还是假呢?

  随后又有某不知名的知情人士司徒某星透露出口风:这江湖上, 原来存在着一个神秘非常的飞天扫帚神教, 入教仪式是喝毛毛虫汁。

  飞天扫帚神教!

  所以说会飞的扫帚星君真实的存在咯?不知扫帚星君是男是女,吃人不吃啊?

  司徒某星露出高深莫测的微笑, 并不说话,凌空倒跃,跳出窗口,走得瞧不见了。

  一时之间,关于扫帚星君的各种传闻大受欢迎, 就连京城最好的说书先生孙老先生和他可爱的孙女孙小红姑娘,也讲起了扫帚星君力战上官金虹的故事。

  诶, 不过孙老先生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

  他难道和上官金虹有仇么……?

  不知道, 不清楚,不晓得。

  在这一片混乱之中,受伤最多的人……是陆小凤。

  江湖之上, 人人都修行轻功,高妙的轻功可以让步法诡谲轻盈,出手更快, 逃跑也更多一份保障,现在横空出世一个扫帚星君, 那可不是轻功好,那是真的会飞!

  想一探究竟的人自然不少。

  但他们找不到温玉。

  但听说四条眉毛的陆小凤是扫帚星君在人世间的好友……这陆小凤爱交朋友的人设真是永远屹立不倒。

  因此来找陆小凤的麻烦就开始成倍成倍的增加,陆小凤不堪其扰,只能躲进温玉小姐的小院子里晒太阳。

  今天下了一场大雪,银被落到了草甸上,上面留下一串串的猫咪梅花脚印,还有一大团猫摔倒时留下的痕迹,这群猫猫们刚才玩得显然很凶很凶。

  温玉小姐的魔杖点一点,地上的雪漂浮起来,形成了一个雪鸮状大雪人,立在院子的角落里充当院落装饰物。

  陆小凤被撵得灰头土脸,冲进温玉小姐的避世小院之时,这个处于舆论最中心的女人……正在给她的爱宠猫头鹰洗澡。

  陆小凤:“…………”

  陆小凤忍不住吐槽:“我还以为你会用清洁咒给雪鸮鸮清洁。”

  雪鸮鸮并不怕水,很大一团,正乖巧地被温玉小姐抱在怀里,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准备洗澡,快乐地唱着咕咕曲。

  温玉小姐rua一下它蓬松的羽毛,对陆小凤说:“本来是这样的,但是……”

  陆小凤:“但是?”

  温玉小姐笑道:“但是呢,偶尔也要享受一下普通人家养宠的乐趣嘛,你说是不是!”

  雪鸮鸮颇为认同地点了点头。

  陆小凤:“…………”

  陆小凤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

  在自己被一堆大麻烦追得昏天黑地的时候,始作俑者却在享受普通人家的养宠日常,嗯,这实在很……

  他愤愤不平地伸出一根手指,噗的一声戳进了雪鸮鸮的心窝子。

  雪鸮鸮是只会玩的猫头鹰,这游戏之前他虽然没怎么玩过,但显然知道该怎么演,只见雪鸮鸮忽然瞪圆眼睛,尖尖的鸟喙张开,露出一副震惊的表情,然后扑腾两下,僵硬地倒在了温玉小姐的怀里,开始装死。

  温玉:“???”

  温玉震惊:“它还会玩装死游戏!”

  陆小凤哈哈大笑,魔爪伸进白咕咕丰满的心窝子里,摸来摸去摸来摸去。

  然后……

  丁零当啷,一堆亮晶晶的东西从它的心窝子里掉了出来。

  硬币、折叠的五角星、昂贵的石榴红宝石、珍珠、戒指……

  陆小凤:“…………”

  温玉玉:“…………”

  他们两个面面相觑,然后一起严厉地盯着雪鸮鸮。

  雪鸮鸮这下是真的开始装死了,一动不动,眼睛紧闭。

  温玉小姐冷酷地把它扔到了热水里。

  雪鸮鸮尖叫一声,开始扑腾,温玉小姐打了个响指,沐浴露泡泡瞬间淹没雪鸮鸮,让它开始在一堆泡泡里扑腾,雪鸮鸮显然有点心虚,想快速地回到主人身边,于是飞扑出来,落在地上开始奔跑。

  然后……呲溜一下滑倒了,脑袋撞在地板上,发出好大一声。

  雪鸮鸮:O-O

  雪鸮鸮:TVT

  雪鸮鸮伤心地跳回了热水里。

  温玉:“…………”

  陆小凤:“…………”

  陆小凤咳嗽了一声,道:“它好像是雪鸮不是乌鸦吧?”

  温玉小姐很头痛地说:“就是说啊……怎么会有这种乌鸦才有的毛病啊!”

  陆小凤挠头,不明所以,帮着把地上掉落的东西都捡起来,先收拢做一堆。

  温玉小姐一边帮雪鸮鸮洗澡,一边沉思。

  半晌,她冷不丁地说:“我知道了。”

  陆小凤:“……你知道什么了?”

  温玉:“我知道它为什么会有这种坏习惯了!”

  陆小凤起了兴趣,问她:“是什么原因呢?”

  温玉小姐道:“因为我以前……拿它当存钱罐使……”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古怪:“你说什么……?”

  温玉小姐开始和陆小凤回忆过去。

  雪鸮鸮是温玉十六岁的时候在巫师商人那里买的宠物,对于巫师来说,猫头鹰是一种古老的信使,中世纪时,人们认为猫头鹰是不祥之鸟,巫师正好反其道而行之,专用猫头鹰来送信。

  当然啦,巫师也是与时俱进的,到了现代,基本没有人用猫头鹰送信了,大家都用电子邮件——一位本职是程序员的巫师发明了一种用魔咒加密的电子邮件系统来防止普通人破解这些邮件。

  至于退休信使猫头鹰,就成为了巫师们最喜欢的爱宠,一般和魔法小猫咪一起饲养——但是注意,不能和普通猫一起饲养,因为猫头鹰是猛禽,普通猫咪看到会吓死。

  总而言之,温玉小姐在十六岁时买了自己的猫头鹰,也就是雪鸮鸮。

  但是雪鸮鸮不能放出去乱玩,只能在巫师结界里玩一玩,那个时候温玉小姐的随身空间已经出现了,平时她出门的时候,就把雪鸮鸮放在自己的空间里呆着。

  然后她就发现,雪鸮鸮喜欢玩一动不动是王八的游戏。

  它立在沙发上,精神百倍地瞪着温玉,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只有瞳孔的收缩与放大、还有浑身软蓬蓬的毛随着呼吸一点点动的时候能看出是个活物。

  温玉小姐看着它丰满的胸脯子,忽然手贱,把一个一块钱硬币像投币一样的塞进了它的胸脯子。

  雪鸮鸮:OVO

  后来她收集一套“史上最伟大魔法师纪念币”的时候,就用雪鸮鸮当移动存钱柜来用了。

  陆小凤:“…………”

  陆小凤:“………………”

  陆小凤:“你……你比它更怪!”

  温玉无辜地瞪大眼睛:“是么?”

  陆小凤摸摸雪鸮鸮地头,道:“可怜的雪鸮鸮。”

  温玉小姐把湿淋淋的白咕咕从水里拎出来,猫头鹰的本能瞬间发作,开始疯狂抖毛,甩了温玉小姐一身水。

  温玉:“…………”

  温玉小姐抹了一把脸,深沉地说:“我感觉这种普通家庭的养宠之乐其实也没什么好乐呵的。”

  陆小凤也被甩了一脸水,他抹了一把脸,也深沉地说:“我觉得你说的对。”

  温玉小姐抄起魔杖,给雪鸮鸮来了个干燥咒,白咕咕瞬间变得雪白干净且蓬松。

  处理完这只蠢大鸟,温玉小姐顺便去看看雪鸮鸮藏起来的那堆存货。

  一小堆亮晶晶的东西堆到一起,温玉小姐不禁咋舌……这傻鸟的胸脯里是藏着异空间么?怎么能藏下这么多东西来着!

  她是真的很努力地在回想,卖宠物的那个巫师商人有没有改造过雪鸮鸮……

  想不起来,算了。

  她走过去去查看那小堆亮晶晶。

  有便宜的、也有昂贵的……不是,珍珠这种圆溜溜的东西它是用嘴巴去叼的么,真不怕吞进去么?

  还有戒指。

  等等……戒指?

  温玉小姐用手抓起了那两枚沾着猫头鹰绒羽的绿宝石戒指。

  绿宝石是假的,其实就是合成树脂,很轻一个,虽然仿照绿宝石的样子做了切割处理,不过树脂就是树脂,即使在阳光之下,也只能闪出不太美丽的光,聊胜于无。

  温玉小姐当然不会去收集普通的玩具戒指,这是空间之门戒指。

  空间之门戒指,巫师们的高铁票,戒指作为一种魔法介质,能够无视空间的距离,只要有两枚,就可以搭配使用,从这枚戒指的所在跳到那枚戒指的所在。

  而戒指上的这枚廉价树脂宝石,其实是魔力储存器。

  魔法物品都需要魔力去催动,没有魔力的普通人自然是无法使用的。

  但巫师也有友谊需要,现代社会之中,巫师与普通人交友、婚配的情况比比皆是,温爱华先生和爱丽丝女士就是这种形式的接合。

  自然,这就催生出了一种新产业,那就是为与巫师们关系密切的普通人提供便利。

  空间之门戒指上面的这个魔力储存器,就是为了这个而存在的。

  魔力储存在里面,可随时发动,储存器大小有不同规格,一次份、两次份、五次份……当然啦,还有可储存百来次分量的规格,但普通的树脂材料无法承受这么大分量的魔力,须得要真正的绿宝石做为介质才可以。

  温玉的空间之门戒指只是买来玩玩而已,她在现代时,朋友都基本就在身边啦,也没什么特殊需求,因此就买了个五次份的魔力存储器,往里面注入了一些魔力……

  然后就忘到脑后了,往空间里一扔,全然没有用过。

  后来穿越了,温玉惊觉这东西其实非常之好用,想要翻出来用用的时候,却发现完全找不到了。

  今天才知道,是雪鸮鸮这个孽畜!孽畜!

  不过……

  温玉小姐把雪鸮鸮拎过来,让它对着这堆赃物,残酷地逼问道:“一共四个戒指诶,你说,剩下两个去哪里了!你是不是有其他小金库!”

  雪鸮鸮缩着脖子,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一样。

  温玉小姐狐疑地道:“……真的么?”

  雪鸮鸮的头疯狂地点起来,一双大眼睛超级无辜。

  温玉小姐双手抱胸,道:“那好吧,我相信你。”

  雪鸮鸮开心地过来,用软乎乎的胸毛蹭她的手。

  陆小凤一直在观察这对活宝,忍不住摸着胡子问:“等等,它真的能听懂你在说什么么?”

  温玉叫道:“那当然!它可是魔法猫头鹰!很聪明的,你平时说什么它都能听懂的!”

  陆小凤大惊失色:“啊!我对着雪鸮鸮讲过我的情史和我生命中的那些姑娘们……它不会认为我是个人渣吧!”

  温玉说:“没事,它是公雪鸮,对你不感兴趣的。”

  热知识,公雪鸮比较雪白干净,母雪鸮身上有很多黑色花纹,像大号的随变香草巧克力雪糕。

  陆小凤:“…………”

  陆小凤:“……这样么,哈哈哈,啊对了阿温,怜花宝鉴你看了么?里面有你要的东西么?”

  他尴尬地转移话题。

  温玉摸着下巴道:“里面的确有一部分是讲仙法异术的,但是这些东西似乎是那位王怜花先生收集来的,他自己像是不会,写的云里雾里的,我还得再研究研究。”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

  温玉拎着雪鸮鸮,对陆小凤道:“今晚吃什么呢……嗯,我们出去吃?”

  陆小凤无情地道:“全世界都知道有个扫帚星君,你现在出去,是等着麻烦找上门来?”

  温玉笑道:“那有什么!”

  陆小凤:“嗯哼?”

  温玉小姐笑道:“这扫帚星君是男是女啊?长相如何啊?吃人不吃啊?有人提过我眼睛是绿的么?你的红颜知己这么多,我就是其中之一,谁又能瞧出端倪来呢?”

  温玉小姐的庐山真面目很少有人真的见到过,她又不会在大街上挥舞她的飞天扫帚,所以……她还是可以穿梭在京城的大街小巷之中,在王寡妇斜街对面的布庄里买布料、在马前街大道的素食小馆之中吃一盘锅贴豆腐和素火腿。

  陆小凤锐评:“这豆腐做的不如苦瓜大师。”

  温玉:“苦瓜大师是谁?”

  陆小凤高深莫测地道:“是少林的得道高僧,你知道金九龄么?这家伙以前在六扇门做事,破了不少大案奇案,名气大得很!他就是苦瓜大师的俗家师弟。”

  温玉小姐眯起了眼,摇了摇头。

  谁啊,不认识。

  她其实是见过金九龄的,就在雪鸮鸮被苍耳黏住了飞不起来那一天,只不过金九龄当时并没有来得及自我介绍,温玉小姐又觉得那人的搭讪实在讨厌,自然不会问他的名字。

  她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这个金九龄还是金八龄的身上,她的注意力简直都要飞到天边了。

  温玉饶有兴趣的对陆小凤说:“少林寺居然有苦瓜大师,那有没有丝瓜大师、黄瓜大师、南瓜大师……?丝瓜大师会不会修炼丝瓜瓤神功,一次可以洗一百个碗的那种?”

  陆小凤愣了三秒,然后捂着肚子开始狂笑。

  素食馆的店小二冲过来,凶巴巴地对陆小凤道:“笑!笑什么笑!小心把肚子笑破了!”

  温玉:O-O

  为什么这个店小二会这么凶啊!

  被凶的陆小凤却全然一点不生气,反倒笑得更开心了。

  他对店小二说:“去,再来一碟素鸭。”

  店小二凶巴巴道:“吃吃吃,小心吃胖十斤,轻功都使不出来。”

  陆小凤悠然道:“吃东西有什么不好?总比某些人非要扮成店小二,伺候别人吃东西要舒服得多。”

  店小二眨了眨眼,叹了口气:“你小子的眼睛倒是越来越毒辣了。”

  陆小凤道:“除了你,谁家店小二对我这么凶?”

  店小二叹着气,坐下来,居然抓起陆小凤的酒杯就喝起了酒。

  原来这人是司空摘星。

  温玉小姐莫名其妙地盯了他好几眼,也懒得看他了。

  司空摘星却精神百倍,他清了清嗓子,对温玉挤挤眼睛,道:“其实呢,我是来跟温姑娘说个好消息的。”

  温玉眨眨眼:“好消息?”

  司空摘星道:“江湖上的风云人物当然是层出不穷的,温姑娘上月大闹金钱帮,出了一次大名,不过这个月却有人做的事情比你还大,出尽了风头,想来那街角的孙老先生,也很快就要开始说说他的故事了,温姑娘不用担心有人会来骚扰你啦!”

  温玉好整以暇:“嗯哼?谁啊?”

  司空摘星悠然道:“绣花大盗!”

  不错,绣花大盗。

  第一起案件发生在一个月前,刚巧与温玉大闹金钱帮的时候差不多,受害者是镇远镖局的副总镖头常漫天。

  常漫天在走一趟很重要的镖,镖银的数目极大,常漫天已是个近六十岁的老人,已好几年不曾走镖,然而这趟镖因其太过重要,镖主指明要镇远镖局的总镖头、副总镖头亲自出马。

  所以常漫天只好挂起铁剑,亲自出马。

  这趟镖是运往京城的,就在前往京城的官道之上,他们被一个穿着紫花大棉袄、坐在路中央绣花的大胡子男人所截住了。

  这大胡子男人不仅会绣花,还会绣瞎子,不仅会绣瞎子,还会绣镖银回去。

  七十二针,三十六个瞎子,正好是走这一趟镖的所有人。

  大胡子男人还留下了他绣的花。

  鲜红的缎子,黑色的牡丹。

  这是第一起案子。

  第二起案子在二十天前,受害者是平南王府的总管江重威。

  那天是王爷爱妃的生辰,江重威的腰间挂着叮铃叮铃的一串钥匙,要去往王府的宝库,为王妃取一斛明珠、两面玉璧做生辰礼。

  但宝库里居然有人——一个在绣花的大胡子。

  大胡子绣出了一个瞎子、绣出了四五个死人,绣走了十八斛明珠。

  第三件大案发生在十天前,受害者是华玉轩的主人华一帆,他绣走了七十卷珍藏字画,据说里面还有吴道子的真迹。

  第一起案子发生的时候,扫帚星君还是江湖上最热门的话题,等到这红布黑牡丹出现了三四次之后,所有人就都开始讨论绣花大盗了。

  陆小凤的脸色很是凝重,因为江重威是陆小凤的朋友,而温玉小姐治疗眼睛的魔药……介于林仙儿消失了,她暂时还找不到可以代替的魔药材料。

  温玉小姐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吃完这顿饭后,陆小凤匆匆与温玉告别,要去探望一下这位前王府总管江重威。

  等他回来的时候,手上就多了一块红缎黑牡丹,身上也多了一件新差事。

  这差事是金九龄所拜托他的,他要陆小凤帮帮忙,找出这作恶多端的绣花大盗。

  但陆小凤不知道的是,其实绣花大盗,就是金九龄本人。

  时间回到一个多月前。

  那日,缺钱的金九龄在明镜山下的茶铺里,遇见了披金戴银出来郊游的温玉小姐,搭讪未果,却意外的得到了两个虚假绿宝石戒指。

  这戒指,自然就是温玉小姐丢失的空间之门戒指。

  空间之门戒指被喜爱亮闪闪宝贝的雪鸮鸮藏在自己的心窝子里,但那日,雪鸮鸮被乌鸦欺负,那乌鸦嚣张地啄了雪鸮鸮的心窝子,正好带出了这两个戒指,阴差阳错之下,被金九龄得到。

  金九龄瞧了这戒指很久,都没能瞧出什么端倪,正要放下,却阴差阳错地激活了戒指里储存的魔力,从一个戒指处跳到了另一个戒指处。

  金九龄悚然!

  但他很快就回过了神来,一种超乎寻常的兴奋,已袭击了金九龄。

  他果断地拉远了距离,在五十里的距离之下又试了一次。

  成功了。

  但他很快发现,戒指上那奇异的绿色石头,变得更黯淡了。

  他立刻意识到,这神物是有次数限制的。

  现在,这绿色石头的光芒已经很黯淡了,也许再用一次,就会完全的失去神力,再也无法使用了。

  这可不能够!

  既得了这样的神物,若不做一件大事出来,岂非太过浪费?

  金九龄的心蠢蠢欲动。

  这金九龄是个十分聪明的人,他是少林名宿苦瓜大师的俗家师弟,为人潇洒痛快,十几岁时,他为了个女人入了公门,抓了大大小小的贼,四十三岁时,他不顾刑部尚书的挽留,潇洒离职。

  这人的确也可算得上是个天才,天才通常眼高于顶,金九龄也不例外。

  他在六扇门当捕头时,心中总是觉得这些贼都太笨、太蠢,留下的线索都太明显!

  他也总是想,如果是他的话,他要怎么样做一场完美的犯罪。

  这是导火索之一。

  导火索之二,就是他手上的钱已不足以支撑他奢靡的生活了。

  而导火索之三,就是这两枚神奇的戒指。

  戒指是不能够随便使用的,而且金九龄对自己的武功有信心。

  一个武林高手,做下一件大案之后,一定会以自己的手段逃之夭夭,若是借用神物的力量,那这犯罪就不够完美,凭借的就不是他天才般的想法与行动,而是运气了。

  但他的自信显然没有达到顶峰,因此他会把戒指当做是最后的保命手段——万一、他是说万一,万一他真的走到了穷途末路,还可以用这戒指来逃生。

  戒指给了他坚实的保障,让金九龄开始策划他的犯罪计划。

  计划实施的很顺利,一个月内,他的钱就已多到花不完,也根本没有用到戒指。

  他十分自满,认为这件事已是他人生之中做的最大、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情。

  但他毕竟还是有一点遗憾。

  这遗憾就是……他还没能去检验,他到底有没有完美的犯罪。

  想要检验这样的事情,最好的法子就是找全天下最聪明的那个人来检验,倘若全天下最聪明的人都能被他骗得团团转,那岂非就说明他金九龄的水平与境界才是最高的?

  而这个人就是——陆小凤!

  陆小凤与楚留香,乃是这江湖上公认的两个天才,这两个天才同样的爱管闲事、同样的风流、同样的爱交朋友,也同样的聪明。

  但金九龄选定了陆小凤作为他的挑战对象。

  其一是因为他不认得楚留香,其二也是因为……金九龄一直都想试一试,挑战挑战陆小凤。

  他一直对陆小凤在江湖上所受的优待很不服气。

  他明明是个穷光蛋,也从不想着做事搞钱,却总有人喜欢送钱给他花;他明明是个花心大萝卜,长相也没有英俊到惊天地泣鬼神,但总有很多姑娘就是看上了他。

  尤其是姑娘,金九龄很受不了这个。

  江湖人夸他金九龄,经常有一句话,说是他只有第一流的东西才瞧得上眼,金九龄自己也这么认为,所以他一向只瞧得上第一流的女人。

  想要追求第一流的女人,自然得花钱,京城名楼里有个头牌姑娘,号称是只爱钱、不爱俏的姐儿欧阳情,唯有金九龄去了,却可以不用银子一亲芳泽……个屁!

  他见过欧阳情三次,每一次都花了大价钱,而且也亲不到,那姐儿不卖身,金九龄去过夜,都是睡在地上的。

  介于他主动送钱给欧阳情花,欧阳情自然也乐得保护他的体面,对外宣称只有他金九龄不用花钱就能见到她。

  但有一次欧阳情酒后对他道:“其实陆小凤若是来,我倒是真可以不收钱……”

  金九龄差点吐血三升!

  总而言之,大多数男人在这方面都很小心眼,自这件事之后,金九龄就总是对陆小凤很不服气,总是想找机会证明自己比他要强。

  而绣花大盗事件,正好是个绝妙的机会。

  金九龄已做出了一个很完美的计划,一定要把陆小凤带到沟里去,他已经选好了自己的替罪羊,这个人的名字叫公孙兰。

  公孙兰并不是一个有名的人,但却是一个可怕的人。

  她的易容术非常好,真正做到了一人千面,江湖上很多凶名远扬的女魔头,其实都是她的化身——譬如什么熊姥姥、女屠户、桃花蜂之类的。

  她手底下还掌握着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这个组织的成员均是女人。且都是些手段很毒辣的女人——那金鹏王朝的上官飞燕,就是这组织里曾经的八妹。

  这组织神秘到了什么程度呢?

  大家都知道,金钱帮的上官金虹是个做事非常妥帖的人,金钱帮里掌握着绝大多数武林高手的信息,事无巨细。

  但就是这样的金钱帮,也不知道这江湖上还有个红鞋子。

  金九龄之所以知道这件事,乃是因为……他有一个好情人,这情人就是红鞋子的成员。

  他的情人在红鞋子中排行老二,喜穿紫衣,人称二娘。

  二娘管账,也正因为如此,金九龄这几年奢靡的生活才得以维持。

  他毫不心疼的花着二娘手里的钱,其实也是为了把二娘牢牢地绑在自己的贼船之上。

  这女人草包得很,他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把这傻女人给哄得没了脑子,一笔一笔地给他花钱,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她手中的亏空已补不上了。

  补不上,若是被公孙兰知道了,她就死定了。

  况且她也早受够了在公孙兰手底下做事。

  因此,二娘对于把绣花大盗的黑锅甩给公孙兰是举双手赞成的。

  完事具备,只等陆小凤自己上钩了。

  这一天,金九龄觉得自己的心情很好。

  这一天是腊月十四,天上的月亮已很圆了,快要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在买屠苏酒,街上挂起了一盏一盏的红灯笼,买糖葫芦的小贩正在沿街叫卖这种酸甜可口的小食……

  金九龄喝了酒,觉得自己的身子暖烘烘的。

  他今晚约好要在二娘那里过夜,如今正要往他们约定的地方赶呢。

  这时,他忽然余光一撇,瞥见了一间酒楼三层的一扇窗户处,挂着一件大红色的披风。

  大红披风!

  是陆小凤!

  金九龄的目光不由地朝那里多看了几眼,正好就看到了坐在陆小凤身边的那个人。

  然后,他的脸色立刻就变了。

  坐在陆小凤身边的那个人,是个女人,这女人眉眼弯弯、如画上柔和宁静的仕女,但那一双碧绿色的眼睛,却闪烁着一种比猫还要狡黠的光芒。

  这个人是——!

  这个女人不正是那天在明镜山下遇到的人么!那两枚神物戒指,就是她掉落下来的!

  金九龄忽然就好像被一盆冷冰冰的水给浇透了一样,从头顶一直冷到了脚后跟,脸上的表情瞬间扭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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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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