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事》第二篇。
*强行脑洞初遇故事,原来是你呀。
景和二十三年,大梁南境。
滇州南诏街,萧平旌夜里睡不着,在书房里踱来踱去,想着要给明日出嫁的闺女准备什么礼物合适。
其实准备嫁妆这样精细的事儿一直是林奚在忙活,他根本就不用操心。济风堂生意做得大,林奚自然有丰厚的体己,再加上金陵宫里府里送来的各式贺礼,给女儿备了足足十六箱嫁妆,引得隔壁安大娘连连赞叹萧夫人果然格局非凡。
只是他总想着自己给姑娘准备一份礼物,那种叫人家一看就不敢轻慢了她,一看就知道自家爹爹不是好欺负的角色的礼物。
他想过送一枚自己从前捞的最好的寒晶石,想过把自己惯用的剑送去,甚至想干脆把那已废的长林军令请出来,当作护身符送给女儿,当然这些都被他自己给否了。思前想后愁了半个月,愁到这最后一夜了,仍没想到什么样的东西配得上自己的姑娘。
索性还是忍痛割爱,翻出了从九兄那里半蒙半骗抢来的《广陵散》,当做是给女婿和亲家的礼。又大笔一挥,写了四个字送给小夫妻。
——南屏晚风。
他与林奚曾在南屏山北麓的净慈寺中祈福,他那时求的是与林奚平安喜乐、生生世世,不知林奚求的是什么。总之后来他们有了个小姑娘,过了这么十八年,确实平安喜乐。
再后来他们的小姑娘要出嫁了,在南风和煦的日子里。
他也就挥毫一写,脑子里想的是这四个字,那便就是这四个字了,不愿再改。也没什么多深刻的意思,总归就是希望她一直平安喜乐,像爹娘一样。
他把萧简从被窝里拉出来,吩咐他将这幅字裱了,便背着手自顾自走出了书房。
不知怎的,他有些闷,也不愿找人说话,想喝酒也得忍着,不能坏了明日闺女的大喜事。
还好有个屡试不爽的方法。
他回到被窝里将枕边人抱了个满怀,说什么也不肯撒手,就抱着她睡,方得一夜好眠。
南风起时,萧攸宁从南诏街东口出嫁,随花轿进了有寄堂。
攸宁是在这街上跑跑跳跳长大的,与孩子们的关系都很好。她出嫁这日,南诏街上的小孩子们给她编了首歌谣,走在她花轿旁边,一路跳着唱着陪她嫁进柳家。
“小石榴,入学堂;出花坞,恋柳郎。”
没有锣鼓喧天,也没有礼乐厚重,十八岁的小女侠,是在这样轻简的歌谣中,嫁给了她的小书生。
小书生在学堂门口接她下轿,凑在她耳边说他在院中新种了棵石榴树,来年要为她摘颗小石榴来吃。
酒席摆了整整一天,萧平旌和荀飞盏在有寄堂喝了一日的酒,喝到最后两个人呜呜咽咽不知在说些什么,柳府只得差人将这两位大爷请回家去。
林奚是看新人拜了堂便回了家的,早已煮好了葛青茶等着自家夫君。
她知道他一定又会喝醉的。
果然,入夜后,两个勾肩搭背的身影东倒西歪地晃进了院子。
荀飞盏倒是好招呼,自个儿乖乖地领了碗茶回了屋;萧平旌却极其粘人,连茶也不肯好好喝,非得林奚轻声细语地哄着才慢吞吞地灌下了那茶。
林奚知道他的酒量,这点劲头的酒喝一日还不至于让他醉成这样,他只是闷,又钻牛角尖了。
她了解,便也就耐心地哄着。
“怎么这么快就嫁了呢…”萧平旌枕在林奚的腿上,环着她腰,瓮瓮地说。
“十八岁,该嫁啦。”
“才十八岁…”萧平旌醉酒时说话更加不过脑子,梗着脖子便问,“林奚,你我成亲时,是什么年纪?”
“二十八。”他家夫人冷冷地答。
“……”他知自己又说错了话,颇识趣地将头埋在她怀里,闭了嘴。
“攸宁比我好,这是你的功劳呀。”林奚语气温柔,一下一下地轻轻抚着他的眉毛。
“嗯…”
“这十八年,她每一天都过得很开心,读书、练剑、看花、交友,想做什么事就敢去做,不喜欢什么事也敢大大方方地拒绝,遇上喜欢的人就敢日日追着人家跑。到现在她出嫁了,还是开开心心的,昂首挺胸的。这都是你的功劳呀,二公子。”
林奚甚少这么直白地夸他,夸得他有些不好意思,便玩笑道,“什么二公子,都快成二大爷了…”
林奚笑起来,“好好好,萧二爷,林奚就在这谢过了。”她坐在床沿,微微低了个头,像是行了个万福礼。
“那爷可得好好听听,萧夫人要谢我什么呀?”他酒早醒得差不多,却还是意兴阑珊地枕着林奚的腿不愿起来。
“谢谢你,给了我家小姑娘一个完美的家,一份纯粹的爱,和波澜不惊的安全感,她才能这样成长得这样好。”她有些害羞,脸颊发烫,却还是继续说了,“我还要…还要谢谢你,这些年,红尘里有波澜,江湖中有风起,可也是你,让我完成所愿,平安喜乐。”
萧平旌听她这样正式又直白的剖白,浅浅一笑,懒洋洋直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夫人若觉喜乐,便是萧某之幸了。之后这许多年,红尘或仍有波澜,夫人可还愿意与我一起,永不分离?”
他这明明是问了句废话,笑得贱兮兮凑着一颗硕大的脑袋在她面前晃。
“愿意。”
林奚想,一定是今日女儿出嫁,她高兴得昏了头,不然怎么控制不住自己说了这么多又蠢又长的废话。
“林奚,你怎么二十一岁才遇着我?”安静了没多久,身边躺着的人又不安分起来,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话。
“怎么?”
“你要是早点遇着我就好了…我就学我大哥,向陛下提亲,早点把你娶进门,这样你就和攸宁一样了。你不是说,攸宁比你好吗?”
林奚见他把自己那话当了真,轻笑道,“现在也挺好。不过…就算早些遇着了,恐怕二公子也没有世子那么好的觉悟。”
“有的有的!”某人不服气地叫嚣起来,“我小时候还是很知道喜欢人的!”
林奚嗤笑一声,不再理他。
“你不信?”
林奚不置可否。
“那我给你讲个故事你可别生气!”
她被提起了兴趣,便微微点了点头,鼓励他继续说。
“我九岁那年,遇到过一个特别好看的姑娘。”
这故事开头不凡,林奚被惊得挑了挑眉,但又迅速收起了一切表情,仍是十足淡然的模样。
“那年元宵,我溜到城外去看人做花灯,玩得忘了时间,过了晌午才急急忙忙跑回去结果撞到了别人的轿子。
我被撞还不要紧,要命的是我差点撞倒个姑娘。我见那女孩子躺在地上,怕她真受了伤,便想爬起来去看看,结果还没爬起来,又一个趔趄摔了。
还是那姑娘先爬起来看我,我见她没伤着的样子,也就放心了。”
萧平旌自顾自讲着,却没注意到自己媳妇儿脸上一会儿阴一会儿晴的面色。他倒像是沉浸在回忆中似的,颇流畅地继续讲了下去:
“我摔伤了手臂,还是那女孩子给我上了药缠了绷带。欸我跟你说,那姑娘绷带缠得可真好看,还给我打了个特别精细的结,后来我都舍不得拆…
可惜了,那姑娘人挺好的,就是话少,居然一句话都没跟我说过,包扎完了就走了。
不过说起来也奇怪哈,她那么小个人儿,还懂些医术,居然还随身带着药箱…”
萧平旌恋恋不舍地从回忆中抽出身来,才反应过来自己方才恐怕是犯了大忌,登时结巴起来,“诶诶林奚…这就是个故事,我才九岁,到现在早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林奚幽幽瞥了他一眼,开口道:“什么都不记得?二公子不是连那结都念念不忘舍不得拆么?”
他更慌了,今日已嫁出去个宝贝女儿,可不能又赔了夫人,“不不不…我就是觉得那结看起来复杂得很,其实也不太记得的…”
林奚突然噗嗤笑出来,轻声道,“那结叫八字结。”
以萧平旌的反应能力,他当然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的,“啊?”
“小女子不才,四岁拜师,七岁起便日日带着药箱了。”她掩面笑道。
“是你?”
林奚笑而不语,只觉得这话有些熟悉。
是我呀。
我九岁那年,也遇到过一个特别好看的公子。
他急急忙忙地跑着,看我快被谁家的马车撞了,立马冲上来拦着,把我推到一边去,自己却被撞倒了。
我给他包扎的时候,觉得这个家伙真吵啊,怎么叽里咕噜说个不停。
好像还有点傻,明明是我拖累了他,他怎么一个劲儿地向我道歉。
后来他夸我包扎得好看,我特别开心,可还没来得及对她笑一笑他就又跑远了。
我本来以为再也遇不到了。
原来是你呀。
-TBC-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善良的人再傻也会有媳妇儿的!
*这个系列的画风大概就是这样,没什么大喜大悲,是细水长流的日常。如果你们能从中获得一点点古意,一点点幸福感,那就是我的幸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