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烁说:“你说吧,我信。”

  听见江烁开口,碧云此时多看了他两眼,之前碧云一直没太注意这个穿着灰不溜秋的就棉衣外套的人,此时仔细去看,才注意到他的五官长得十分精致秀气,白白净净的,让人一看就心生喜欢。

  碧云朝江烁微微一笑,说:“那如果我说我是为了帮白水仙早日坐上莱斯登头牌的位置呢?”

  几人都有些惊讶。

  “白水仙?”江烁万万没想到居然和白水仙有关,“但……但红玫小姐不是你的朋友吗?而且,就算你是为了白水仙,你也不一定非要把红玫小姐弄死吧!”

  “朋友?”碧云冷笑着,看着面前三人,说,“她是我的老朋友,白水仙还是我的新朋友呢!况且白水仙比她识趣,还能给我带来更多的好处。而一个知道我太多事情的老朋友……就像是一把悬在头上的漂亮刀具,虽然现在看起来就像是好看的装饰品,但谁知道哪天绳子要是突然断了,刀可就要砍到我的头上。”

  江烁觉得她说的话不对,但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觉得心里头有些堵得慌。

  白开倒是见过太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就害人性命的凶手,对于碧云的说辞也懒得细究。

  只是秦一恒眼里却流露出怜悯的神色。

  审讯室的门被敲得哐哐直响,留守的局长心腹大喊:“白警长,时间到了,快结案吧!”

  白开一脸无奈的起身,秦一恒对他说:“你先去准备结案工作,我还有几句话想和碧云小姐单独聊聊。”

  白开点头同意,转身离开。

  江烁本来打算习惯性地去拍一把秦一恒的肩膀,手伸到半空又缩了回去,有些不自在地说:“秦二,我能留下来吗?”

  秦一恒却主动拍了拍江烁的肩头,说:“当然。”

  【02】

  碧云对留下来的两人暧昧地笑了笑,说:“怎么,这么晚了,二位还不回去休息,还要在这想和我多聊聊?其实以后时间多得是,你们想聊,随时都能来找我。如果是二位来,我随时都有时间奉陪。”

  秦一恒微不可查地叹了口气,说:“碧云小姐,就算你这次不能以害命罪被判决,我估计以后恐怕也难在常山州见到你了。”

  江烁听了,疑惑地望向秦一恒,又望向碧云,问:“为什么?”

  碧云似乎微微有些惊讶,但也仅仅是稍纵即逝,说:“秦医生,连这件事你也知道了?”

  秦一恒却说:“我猜的。”

  江烁一头雾水:“究竟是什么事呀?”

  碧云没回答,朝秦一恒挑眉,说:“秦医生不妨说说,让我看看你究竟有多厉害,能猜中多少。”

  秦一恒直接看着她,简单明了地说了一句:“你打算出国。”

  碧云笑起来,细长白净的指间夹着烟,轻轻拍了拍巴掌说:“恭喜你,猜对了。”

  “什么?出国?”江烁已经糊涂了,“怎么突然要出国?”

  “并不突然,而是准备了许久。”秦一恒说,“至少在对红玫小姐起杀心之前就已经在准备了,或许你还曾经邀请过红玫小姐和你一起离开。”

  碧云深深地吸一口烟,吐出绵延起伏长长的一口烟雾,说:“秦医生啊秦医生,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夸你才好了。我确实同她说过,让她和我一同去国外,只不过她拒绝了。”

  “红玫小姐为什么要拒绝?”江烁问。

  碧云看向江烁,露出一个很无奈的表情:“因为她说她要结婚了。”

  江烁顿时想起红玫小姐的未婚夫郑如海,没好气地说:“她眼光太差,看上那种人。”

  碧云听了江烁的话,呵呵地笑了两声,说:“没错,她这人,看人的眼光确实不太行。所以我才一直劝她,不要随随便便就朝别人掏心掏肺,逢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

  秦一恒开口:“她也确实按照你说的在做,她很信任你。红玫小姐生前曾和我说过,她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一直给予她各种照顾,是她这辈子最重要的人。我曾经以为那个人是红玫小姐在莱斯登认识的莺音小姐,但实际上我错了,她的那个朋友其实指的是你,碧云小姐。”

  碧云低着头垂着眼帘,她的视线里只能看到她手指间夹着的那根不断燃烧的香烟,新生成的烟雾源源不断地从燃烧的部分成缕的往外冒,被烧过的烟身一点一点慢慢化成白灰,就像是香烟焚烧后的尸体,只是还不够多,白灰依然攀附在香烟上。

  秦一恒接着说:“碧云小姐,你选择和白水仙交朋友,除了你觉得她更听话之外,是不是也是因为她长得和红玫小姐年轻的时候有那么一点点像?你真是因为害怕红玫小姐掌握了你的秘密,怕她利用秘密要挟你,不让你离开,还是因为……你只是不想把她一个人留下来?碧云小姐,其实你什么都知道,对吧?包括红玫小姐未婚夫的那些事。”

  江烁已经听得更加蒙圈了。

  “不,我只是在做对我有利的事情。”碧云小姐侧着身子将剩下的烟头使劲按在地上,“至于那个龌龊的男人,他只会永远都求而不得,窝窝囊囊地苟且一生。”

  “等等,你们在说什么?”江烁忍不住插嘴。

  “你早就知道郑如海爱的人,不是红玫小姐,也不是秀二,而是你的前靠山周振风。”秦一恒说,“只可惜,周振风却全然不知。”

  “别为他可惜,郑如海不过是个又龌龊又下贱的男人罢了,如果周振风真要是知道了他的龌龊心思,恐怕会恨不得立刻开枪崩了他。哦,对了,他自己现在恐怕还得担心吃元大都督的枪子儿,哈哈哈,真是有意思。”碧云笑死了,眼神里尽是嘲弄,缓了缓接着说,“周振风和我说过,他小时候是他们家乡的混世小魔王,当年曾经欺负过郑如海,结果那个没用的东西,挨了一顿揍,就成了一条狗,成天就知道跟在主人身后摇尾巴,还自以为讨人喜欢,呵,他大概不知道,周振风有多看不上他那副窝囊样,如果不是看在同乡的情分上,根本不会给他药丸的货源让他可以这么轻松赚到钱。”

  江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