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我在聊斋考科举>第115章 重阳佳节

  又过了近半月,季子禾骑着小毛驴, 终于来到了这天下人最向往之地, 大楚国的的都城,京州。

  宁采臣在京州住了数年, 因为妻儿都在京州, 索性就在这里买了房。京州作为天子脚下的城市, 自然是寸土寸金,加上本地人抓着房产不愿出售,房价更是被炒的高的离谱。饶是宁采臣小有资产,想买个好房子也不容易。宁采臣买的房子并不算大, 加上又有妻儿同住, 季子禾自然不好跟着他一起住,所以他就帮季子禾租了个房子。

  怎么说宁采臣也算是个半个本地人了,对京州还是比较熟悉的。京州虽然买房不容易, 但是租房子还是比较容易的。在京州,租房是件很普通的事情,甚至很多官员住的都是租的房子。京官清贵, 工资不高, 房价又那么高, 又不是每个官皇帝都包分配房子, 不租房子住啥啊。而且低级官员调动频繁, 职位不高的官员更是不愿意买房,今天买了说不定明天就调走了,何必买了空在那里呢。

  宁采臣是真把季子禾的事放在心上了, 刚得到科举重开的消息,他就把房子给租了下来。那时候乡试刚确定时间,全国各地大批的考生还未进京,也不是年底的忙碌期,空闲的房子比较多,房价也不算高,宁采臣当机立断抓住时机,给他租了间又便宜又宽敞采光又好的大瓦房。

  在京州住了一段时间后,季子禾不禁感叹,真的是有人好办事。若是没有大表哥,他怎么会租到这么好的房子,说不定就得住在那死贵死贵的客栈里,被黑心的老板们榨干钱包了。

  季子禾租的这间房子的房主是对老夫妻,年纪特别大,耳朵还有些背,儿女都不在身边,只有他二人在京城。这对老夫妻很和善,季子禾租了他家的房子,除了他家养的那只狗总喜欢冲着他,准确来说是喜欢冲着骨头叫之外,其他的简直没有一点。

  来到京州之后,除了读书以外,宁采臣就喜欢拉着季子禾一起去参加各种文会。宁采臣在京州国学呆了好几年,国学里的青年才俊多的很,宁采臣人缘又好,结交了很多好友。

  季子禾一来,他就努力的想把他给拉进京州才俊的圈子来,毕竟这可都是人脉。季子禾对此颇为感动,若是非自己表哥,谁会这么无私卖力的为旁人的前程操心啊。虽然他对此并不怎么感兴趣,可依旧承了宁采臣的情,放下书本,与那些才俊打交道,竟然也结交到了几个好友。

  九月初九重阳节,循古礼,宜登高。

  京州城外有座山,叫做梓潼山,山上有个文昌帝君庙。文昌星与文曲星一样,都是读书人最喜欢拜的神祗,是文运的象征,专门管理人间读书和文上功名。

  作为明年就要踏进会试考场的考生,既然重阳节要爬山,那干脆就去爬梓潼山好了,上去了还能拜拜文昌星,岂不是一举两得。

  一大清早,天才蒙蒙亮,宁采臣一大家子就来到了季子禾的房前敲门。季子禾打着哈欠出了门,就被一大捧菊花糊了脸。在重阳节,赠人菊花,是祝人长寿的意思。

  “懒猫,起的还不如蒙儿早,真是羞羞羞。表叔是个大懒猫,是吧蒙儿。”宁采臣单手抱着自己三岁的大儿子,嘲讽着自家表弟。

  宁采臣把老婆接到京城后,就过上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先前这俩夫妻成婚多年都没有子嗣,虽然姑姑没说什么,可嫂子心里还是过意不去。结果到了京城,也不知道是不是天子脚下风水太好的缘故,这俩小夫妻终于迎来了春天。不说三年抱俩,这也差不多了。大儿子今年三岁,嫂子的肚子里这就又揣了一个,真是让宁采臣的同袍们羡慕。

  季子禾翻了个白眼,把菊花拿在手里,“蒙儿,可别听你爹瞎说,表叔我平常起的可早了。只是因为昨天睡得有些晚了,所以才起的有些晚,今天这是特殊情况。”

  “不晚,不晚,爹爹平日里这个时候也正和蒙儿一起躺在床上睡大觉呢。”白白胖胖的小男孩笑着说道。

  “好小子,居然拆你爹的台,你还是不是我这边的。”宁采臣脸上做着夸张的表情,像是话本里吃小孩儿的大魔王。

  可惜小屁孩看习惯了他的样子,压根就不怕他,“爹爹撒谎,羞羞,表叔抱。”

  蒙儿朝着季子禾伸出小爪子,季子禾乐呵呵的从宁采臣的怀里把蒙儿给接了过来。宁采臣捧着小心肝,看着自己的小叛徒一点都不管自己亲爹,投入了别人的怀抱,满脸委屈。

  “哈哈,表哥,看清了吧,蒙儿是站在正义的这一方的。”季子禾咯咯的笑着。

  他常跟骨头在那里吹,自己这表哥自从有了娃,自己也变成了小孩,天天戏精的不得了。殊不知,在骨头看来,小禾子遇上这父子俩的时候,也不知不觉的配合起了他们的演出,成了名副其实的三傻。

  “就他还正义,这小混蛋,要是没人管着在家里能把房子给我拆了。”宁采臣恨不得现在就宣布一下这小混蛋的一百零八种罪行,在他表叔面前装的跟只鹌鹑似的,扭头就是小霸王,真是变脸变得让他这个亲爹都为之惊叹。

  “我才不会,我可乖了。”蒙儿缩在季子禾怀里,跟只小猫崽一样,可爱极了。就是有点肥,才抱着一会儿,就觉得胳膊麻。

  可是麻能表现出来吗?当然不可以。在自己小侄子面前,他可是个大英雄,怎么能连个三岁的娃娃都抱不动呢,累也要撑着。也不知道蒙儿是吃什么长大的,体重是真的有点超标,身强体壮,体形都赶上人家五六岁的孩子了。逢人宁采臣就吹,他这个儿子以后一定是个将才,瞧瞧,条件摆在那里,想要低调都不行。

  “表弟,你可别惯着他,把他放下来让他自己走。瞧瞧他胖的,就连他娘都嫌弃他肥,想让他多走几步呢。”

  “我才不胖。”小胖砸气鼓鼓的说道。

  “别自欺欺人了,你也不瞧瞧你表叔有多瘦,你就不怕把他给压坏了。”

  听了这话,小胖砸还真陷入思考,看着季子禾说道,“表叔,把我放下来吧,我要自己走。”

  “别听你爹的,我抱的动你。”怎么说他也是个成年人,体质是差了点,可也不至于连个小孩都抱不动。胳膊麻算什么,换一只胳膊不就好了。

  “没事,表叔,放我下来,我能自己走。”小胖砸坚持道。

  “是啊,赶紧把他放下了,你去收拾收拾,你嫂子还在外头马车上等着呢。这会儿天早,不热,路上人也不多,咱们赶紧动身。你也别吃早饭了,等会儿在城里随便买点就行了。”宁采臣说道。

  “嫂子也去?”季子禾将蒙儿放了下来,惊讶道。

  “没事,都说十月怀胎,总不能十个月都不出门,那还不把人给闷坏。梓潼山不高,有大路可以乘车上,她这胎很稳,月份也不大,坐马车里不碍事。”

  “那就好。”季子禾点了点头,他之前一直以为女子怀孕了就会变成弱柳扶风的易碎品,之后就要天天待在家里,不能干活,不能做大动作,最好什么动都不动一下天天躺在床上才好。

  不过似乎他所想的并不符合实际,孕妇也并没有他想象的那般虚弱易碎。就像他嫂子,现在正有孕,约有四个多月了,可精神状态还是很好,天天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表哥家里的家务还是她在操持。季子禾没见过其他孕妇是什么模样,但嫂子已经是第二胎了,表哥他们肯定比自己有经验,也就没提出什么异议。

  季子禾没有带上黄九郎,让他留了下来。小九这阵子跟在他身边整天忙这忙那的不得闲,好不容易过个节,季子禾也想让他歇歇,干脆就给他放了天假。

  季子禾把自己的小毛驴从棚里牵了出来,跟房东打了个招呼就走出了门。蒙儿坐马车上,惊喜的看着季子禾,“表叔,你戴着花可真好看。”

  “花?”季子禾伸手一摸,自己头发上不知什么时候簪了一朵菊花。不用说,肯定是自己旁边那只若无其事的大鬼趁自己不注意干的好事。

  季子禾也没拿下来,重阳节佩茱萸簪菊花本就是习俗,有辟邪求吉之意。大楚的风气开放,别说重阳,就是平日,也些男子戴花抹粉,精致的一点也不输女子,崇尚阴柔之美,有些相似于平行世界里魏晋时期的审美。没办法,这就是个看脸的社会,长得好看就是比长得丑吃香。

  当然啦,并不是所有人都追求这种阴柔之美的,就比如小禾子。他生来身体就不好,比旁人体质弱,长得又不差,相当符合一些人所喜欢的病态美。季子禾不反对这种审美,但他却不愿意做个柔弱的美男子。他从小就羡慕人家强壮不生病的小孩拥有一个好身体,所以他立志要做个充满阳刚之气的硬汉,硬汉怎么能戴花呢?

  小禾子的理想很美好,只可惜,实力不允许啊。虽然他现在不经常生病了,但打娘胎里带出来的体质弱可不是那么容易养好的,就算他有意识的锻炼身体,依旧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弱鸡。

  宁采臣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摘来了那么多的菊花,送给季子禾那么多,马车里还放着一大堆。蒙儿看着季子禾头上的花很是喜欢,就开始闹宁采臣,宁采臣就用菊花给他编了个花环。小胖砸戴着花环,臭美极了,约莫是把自己给当成了花仙子,终于老实了下来。

  季子禾骑着小毛驴,跟在马车后边,就朝着城外的梓潼山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