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转生成为哥谭美貌废物>第34章 转生第三十四天

  距离布鲁斯用杰森编的满天星戒指和我求婚, 过去了将近一周时间。

  我在杰森和佩珀的帮助下在小别墅进行复健,阿福和迪克常常过来看我,顺便雄赳赳气昂昂地占领我的厨房。

  当阿福在厨房忙碌时, 迪克就像一个小间谍, 机敏地在房间四处搜集情报。

  我喜欢的毛巾牌子、常用的沐浴露、最欣赏的房间布置等等。

  我偶尔瞥见过这位小间谍手里的笔记本,发现他甚至给我的喜好列了一个表格。被我发现, 他羞涩地干笑两声,躲去了杰森身后。

  这期间布鲁斯往返于小别墅和韦恩庄园。他对我没有直接搬去韦恩庄园耿耿于怀, 在每次和我商量婚礼细节时总要偷偷加点私货。

  “韦恩庄园有足够的设备帮助复健, 这段时间杰森也一直借住在庄园里, 阿福还保留着他在迪克隔壁的卧室。”

  “哦。”我会意地点头。

  “你那天上台抢先剪彩, 然后一路飙车冲去医院的消息在头条上挂了足足三天。乔舒亚没告诉你即使是娱乐新闻, 剧情也要层层递进才能吸引读者吗?”

  “你在追乔舒亚的连载。”布鲁斯声音沉沉, 仿佛遭受了巨大的背叛,“你背着我追他的连载。”

  我无辜道,“你必须承认他有点写故事的天赋。看完他的报道, 我觉得渣男渣女在试探交锋中相互征服的故事也挺精彩的。”

  布鲁斯天真地冷哼。他真年轻,不懂乔舒亚先后征服马特和托尼的秘密。

  婚礼的时间定在春天, 我在复健的中途还要抽出时间和布鲁斯敲定婚礼的细节。

  问题在于花童的人选上, 一般花童的人选是一男一女两个年龄相近的小孩。但有三个小男孩对这个位置虎视眈眈。

  迪克和提姆自然充满热情。杰森嘴上不情不愿,实际上给花童定制衣服时, 他总是找各种借口巧妙路过,对礼服的样式挑七挑八。

  求婚只需要两句话和一朵花,但婚礼需要准备的东西数量超出我的想象。

  复健期间我不用上班, 高兴地迎来我自觉醒记忆后最悠闲的一段时光。布鲁斯的电话堪称半夜三更的催命铃, 他总能精准捕捉到电视剧的情节高.潮、推理小说的推理环节、外卖打开所有盒子后的第一口等所有红心时刻。

  “婚礼的主花就选郁金香吧, 阿福明天就和主花供应商联系。你那边的宾客名单拟定好了吗?”

  我正泡在浴球咕嘟冒泡的浴缸里 , 另一只手上还捻着刚撕开包装袋的面膜,第三次告诉他,“是的,我拟好了,就是我三天前发给你的那份。”

  “人数是不是太少了?”布鲁斯道,“你只拟定了不到二十个人。”

  “如果嫌人少了,我不介意请我的前男友们。”我到处在浴缸边找能把面膜靠立的地方,“还有婚礼主花,昨天我就说过了,你来选,没问题。”

  “我只是担心有缺漏的地方。”布鲁斯说。

  我镇定回复,“只要你不搞出婚礼新郎缺席这种事,其他事情都不算缺漏。”

  说到这里,我思考了一下婚礼当天被放鸽子的可能性,严肃叮嘱道,“婚礼当天就算你逃到宇宙另一边,我也会开传送门把你揪回来,说完婚礼誓词再把你扔回去。”

  鲜花盛开的婚礼现场,新郎失踪,新娘迟迟不入场。此时天上一个传送门啪叽打开,一只黑漆漆的大蝙蝠从天而降,被扔到红毯上。

  四面八方各个角落里窜出来夜魔侠、钢铁侠、斯塔克企业CEO和韦恩庄园的管家,将大蝙蝠捆成一条黑色的毛毛虫,绑到神父面前说誓词。

  我被脑海里的想象吓到把手机摔进浴缸里,布鲁斯的声音从层层叠叠的泡沫底下隔水传来,“你想好选谁做花童了吗,或者我们多安排几个也行。”

  “我只有一条婚纱,一件婚纱只有一个裙摆,”我扶着额头,“要不然让他们去牵你的西装裤腿吗?”

  我开始后悔了,不应该答应得太早。为什么我们不能只简简单单吃一餐饭就结束呢?

  很显然只有我一个人这么想,其他人是万万不可能同意的。

  婚礼的前三天,布鲁斯陷入了高度的精神亢奋。虽然他表面上看上去与平时无异,然而根据迪克的小道消息,他在家里炸坏了一个厨房,修坏了阿福一棵心爱的盆栽。

  “我不是很能理解他为什么这么紧张。”我坐在餐台的另一边,撑手看向给我端来酸奶麦片的佩珀,“他搞得我以为我这辈子只能结一次婚。”

  佩珀表情微妙,“难道你准备结两次婚?”

  “倒也不是这个意思。”我把麦片搅了搅,让水果干、酸奶和麦片充分混合,“我想说他太紧张了。”

  “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在花丛中风流到三四十岁,论坛里赌他三十五岁不结婚的赔率低到现在没人敢下注。”

  佩珀往自己的酸奶杯里加了一大勺蔓越莓干,“顺带一提,在乔舒亚的新闻出来前我赶去压了一笔钱,谢谢你给我制造额外创收。”

  “他原本打算在婚礼前带我和他的朋友认识,但我们定的婚期很紧,吃饭的事就挪到了婚礼后。”

  我仔细回忆那位号称是他最好朋友的记者的名字,“克拉克·肯特,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星球日报》的记者,难得的好记者。托尼刚出道时他写过报道,赞扬托尼关闭武器研发部的行为比他站出来成为钢铁侠更伟大。”

  佩珀晃晃空杯子,“我也这么觉得。”

  我看出她的一丝失落,把头搁在她的肩膀上笑嘻嘻地撒娇,“抢捧花的时候我给你开后门。”

  她一戳我的额头,“除了我还有谁能抢你的捧花,大明星?”

  请不要这么说,暴露大明星没朋友的事实会被小心眼的前大明星记在小本子上。

  婚礼开始前一天,我在卧室里试穿婚纱。佩珀今晚在公司加班,明天早上搭乘斯塔克的私人飞机在仪式开始前赶过来。

  一个人穿婚纱真的很难办,我总不能把卧室里的杰森从床上揪出来帮我扯裙摆。

  虽然小男孩现在大概率兴奋得彻夜难眠,因为就在昨天,我们极限讨论出了能让三个男孩都上台的办法。

  我的手机躺在梳妆台上嗡嗡响,果不其然又是布鲁斯准确狙击到了我最不想接电话的时刻。

  我一只手搂着长拖尾的裙摆,另一只手接起电话,“逃婚请呼叫阿福,拒婚请拨打卡玛泰姬固定电话,更变婚期请自觉把自己锁在地下溶洞里关上十八年。”

  “我没有这个意思。”准新郎本人说。

  他迟疑片刻,最后说出来时竟带了一丝难以察觉的羞怯,“我只是突然想看看你,马上就走。”

  这句话和他平日要么哑巴要么话剧演员的风格相差太多,以至于我脑袋里第一个想法是有外星人冒充布鲁斯过来绑架我。

  我拖着累赘的裙摆,拿着手机走到窗边。

  路灯下停着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放下的驾驶座车窗里有一个男人正把手机贴在耳边。

  我不说话,于是他转过头来,视线落在云层、树叶、屋檐或是一扇关紧的窗户上。

  我们隔着非常遥远的距离静静地对视,我看见他似乎是笑了一下,耳边传来声音,“晚安,祝你今夜好梦。”

  我趴在窗台上,也笑了笑,“晚安。”

  一年前,不管交往过多少男友,我从没考虑过结婚这件事。毕竟脸好看的男人有很多,两个月一换也很美滋滋。

  九个月前,我和布鲁斯交往时最远也不过想到分手可能我会伤心一段时间,第二天就要去酒吧找几个小帅哥哄哄我。

  半年前,我在想和一个人交往就等于痛失对其它小帅哥的调情权,因此复合这件事我亏大了,为此我必须多捏两把胸肌。

  今天我却要推翻此前的所有想法,和一个人站到证婚人面前发誓。

  我们昨晚甚至还打破了First look的习俗,虽然只是连表情都看不清楚的一次会面。

  佩珀亲自开车送我去婚礼的举办地哥谭大教堂。

  今天这位司机兼职伴娘,穿着小礼服高跟鞋一脚踩下油门,汽车顿时飞出去十几米。

  我坐在后座,副驾驶座上是穿着白色小西装的迪克,旁边是戈登家的女儿,也是这次婚礼的另一个花童芭芭拉。

  我按耐住咬美甲甲片的冲动,后知后觉感到恐慌和紧张。

  “要不我们改天再结婚吧。”

  我虚弱地对佩珀提议,“麻烦调转一个方向,我们现在就私奔。”

  佩珀冷酷无情,“不,你不想。”

  迪克小小声道,“阿福会开着直升机过来追你的,别惹阿福,你不知道他以前是干哪行的。”

  我记得阿福很早以前就在韦恩庄园工作了,难道他以前还能是特工不成?

  红头发的小姑娘芭芭拉老成地拍拍我的手,“不要紧,很快就过去了,你只要记得点头就行。”

  我捂着脸,又怕弄花了脸上的妆容,“别说了,我更害怕了。”

  我在认真思考现在逃去卡玛泰姬,被王扔回来的可能性有多大。

  但这件事很明显没有我后悔的余地,等我再抬头,教堂大门就在我眼前。

  一个有些陌生的人站在门口,西装革履,准备充分。

  我都快忘了二叔长什么样,看他的发量至少我不用担心克兰家族有秃头基因。

  看到车停在教堂门口,二叔拉开车门,扶衣着累赘的我下车,芭芭拉和迪克赶紧跑下来帮我托好裙摆。

  佩珀是伴娘,要先我一步入场。她匆匆跑去和边上站着的两男一女汇合。

  斯塔克也在其中,好歹今天老实打了领带,没有卫衣搭西装跑上台。

  另外一男一女我不认识,我猜应该是布鲁斯的朋友克拉克和他的女友露易丝。

  他们简单寒暄几句,掐着时间进场。

  我和二叔、迪克、芭芭拉等在外面,怀疑自己失去了移动能力。

  “你发髻里别的花是什么花?”二叔突然开口。

  “啊。”

  我想了想,花是布鲁斯送来的,特意嘱咐造型师要作为婚礼造型的一部分,“是白色山茶花。”

  “哦。”二叔应了一声,不再开口。

  他似乎也察觉到这样有些尴尬,又说,“结婚后,好好工作,吞掉韦恩企业,克兰家族就能成为哥谭第一大族。”

  只有两个家族成员的第一大族吗?

  “……好的。”我露出一个假笑。

  二叔看了眼手表,同时教堂顶部的大钟被人敲响,浑厚的钟声回荡在哥谭一如既往灰亮的天空下。

  我不安地捏捏手指,二叔抬起胳膊,示意我挽住他,“该入场了。”

  迪克托着我如云似雾的沉沉裙摆。芭芭拉踮起脚,帮我把用银线绣出郁金香和山茶的头纱整理好。

  大门向我们打开,所有人的目光被头纱隔绝在外。我屏住呼吸,心跳声大过主持人兼证婚人阿福的开场词。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从红毯这头走向另一个人的。胆怯与勇气交织成一张细细的网,劈头盖脸把我笼在婚姻里。

  二叔松手的那刻,另一只手接住了我。我的心情奇妙地安定下来,仿佛一只行驶已久的船终于在耗尽力气前找到了停靠的港口。

  “你今天很漂亮。”他轻声耳语,“比我想象中更美。”

  “你别说话,”我的声音发紧,“我害怕。”

  他大概是笑了一下,我听见极轻的叹息声,好像被我迟来的紧张逗笑了。

  “如果我不把你带回去,明天阿福就会拎着猎.枪把我赶去后山和兔子睡一窝。”

  所以阿福年轻的时候到底在做什么啊,你们的形容也太恐怖了吧?

  我们在有一句没一句的悄悄话中走到台上的阿尔弗雷德面前,转身相对。

  布鲁斯在阿福的示意下揭开我面上的头纱。

  光在那瞬间笼罩了我。我眨了眨眼,撞进布鲁斯深深的眼底。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讨厌的人,也是最讨人喜欢的人。

  他偏执、阴沉、自说自话,他善良、勇敢、灵魂闪闪发亮。

  他马上就要成为我的丈夫,我将是他的妻子。

  阿尔弗雷德的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庄严肃穆。

  “韦恩先生,你愿意娶你面前这位美丽的女子为妻吗?”

  “与她生活在一起,和她结为人生伴侣,无论何时都安慰她,保护她,爱惜她,视她如珍宝,无论她疾病还是健康、富裕还是贫穷,都能始终如一地待她到永远吗?”*

  我捏住自己的手指,他的答复比我想得还要快和稳定,“我愿意。”

  阿尔弗雷德微微颔首,转向我,“克兰小姐,你愿意嫁给你面前这位英俊的男士吗?”

  “与他生活在一起,和他结为人生伴侣,无论何时都陪伴他、相信他、支持他、依靠他,无论他疾病还是健康、富裕还是贫穷,都能始终如一地和他走到人生尽头吗?”*

  此刻有人在回答,那应该是我,因为在场找不到第二个新娘,“我愿意。”

  早就等在台下的杰森和提姆穿着一模一样的小西装跑上来,给我们送上戒指。

  我还没看过自己的结婚戒指,给布鲁斯戴上戒指时差点套错手指。

  “结婚戒指要戴在无名指上。”布鲁斯托起我的手,把戒指推上指根。

  简简单单一个小银圈,套牢了我们的下半辈子。

  我们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接吻,我担忧许久的事情果然发生了——我的口红蹭到他的嘴唇上。

  他连擦都懒得擦,把我提起来轻轻松松转了一圈,五六斤的裙摆在他手里轻得像一缕烟。

  我听见人群中传来一声兴奋的大吼,“I got this!”

  布鲁斯把我轻飘飘地放下来,抓着我的手,“我学了一段时间的舞。”

  我非常茫然,“啊?”

  他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让我想一口咬在他的下巴上。

  “婚礼后有海边party,新人要跳开场舞。”

  他眉飞色舞地得瑟道,“希望你不要踩到我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