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游戏竞技>网游之逐仙@txtnovel>第一百三十一章 血奴

  方信好不容易才将胃里的东西吐干净了,呕吐物的酸腐味和着腥味再一次涌入鼻腔,再次扶墙干呕,这次呕出来的只有胃里的酸水而已。

  “不行了,要死了。”方信搂住轩墨把全身的重量都挂在他身上。“没力气了,背我。”

  轩墨又好气又好笑,拔过他的头,扔了一颗“豆子”在他嘴里,拉着他的衣领往前拖。吃下那颗豆子方信才渐渐恢复了体力。轩墨抓住时机大骂了他一声笨蛋,嫌难闻的话可以关闭五识中的嗅识呀?

  我……方信顿时无语问苍天,送了轩墨两根中指,因为他觉得此时一根并不足以代表他的心情。从来都没人跟他讲过可以闭五识。他关闭了嗅识,发现视线比之前要清晰许多,耳朵似乎出聪慧了些。他嘿嘿得笑了两声,没想到去掉一个碍事的反而还带来了这些好处。只是轩墨没跟他讲闭五识其实是有负作用的,以至于接下来的一周里,方某人都食不知味,鼻不能闻香。

  两人动静也算是够大,引来附近两个巡楼的血奴。血奴的皮已经腐烂,鲜红的肉裸露在外面,明明一个个都干瘪得像刚从墓地里挖出来被去了布条的木乃伊,却还从肉里滴出血来。眼睛里也是一片血红。

  两个血奴看到他们二话不说就往上扑,方信连忙拿出雪音抵挡,与血奴的手臂相撞发出“铛”的脆响,一身烂肉撞起来如铜墙铁臂般结识,他还来不急奇怪,从血奴手臂流下的血沿着剑身滴到他的衣服上顿时冒起了黑烟。衣下的那块皮肤也隐隐刺痛。

  “该死!”他咒骂一声,狠狠得血奴踢开,翻了个身,离那该死的血砣远点儿。近战明显行不通。

  如今之计,只有靠琴。感谢星云宗的先祖们,使得他近能杀。远能攻。感谢亲爱地师尊,给了他一把好琴。特别要感谢血宗的长老们,让他钻进了这样一个怪物的囚笼里。他是知恩图报的人,所以决定要以最热烈的方式回报血宗对他的爱。

  “风雨四式”之雪。天时啊!外面正飘着鹅毛大雪,只要用少量的真元便用调用到天地寒气。外面飘着白雪,里面覆着红冰。正确地说是红雪将血奴团团围住,围成了一个巨大的雪球。方信原意是将他直接冻成冰棍再用木棍敲得粉碎,只是千魔阵给了他诸多限制。减少四成实力,他能做这也样儿也全靠手中这把青蜇,若是换成晓音的话,他没有这个自信。

  有时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他今天运气很好,遇到的这两个原本都只是袁家地供奉,而不是血宗带来的用修真者炼成的血奴。因此即使在千魔阵的加持之下也还没超出他能应付的范畴,要不他就只有躲在轩墨身后。

  逃跑是可耻地。方某人虽然没有这方面的认知,但他却有必须胜利的理由。他没有仇人近在眼前。却眼睁睁看他离开地习惯。也许他爱耍计谋,心底却还有那么一丝血性根生地固得扎在口心的某人角落。

  呸!他吐了一口唾沫,用雪音向大雪球斩去。瞬间,红雪球连带血奴的身体被斩成了两半,无数的血虫从血奴身体里爬出来。原来,血奴的身体除了那一层皮以外,身体里全部填满了血虫,它们直奔方信而来,速度极快,轩墨见状赶紧放了一把琉璃净火将血奴的身体连同血虫一起焚烧殆尽。

  那些血虫在蓝色的琉璃净火中挣扎着。发出刺耳的声音。

  从进入第三公馆地那一刻开始,方某人的头皮一直都是麻的。

  呸!他已经吐不出什么东西了,包括口水。一想到血奴除了那张皮以外,里面全都是那些恶心的肉虫,血红的。肥大地,如蛆一般的身体。已不足以用恶汗来形容。

  还是轩墨见过大风大浪,笑着给了他一件凤炎麒麟甲,让他炼化了穿在身上,这件白色地护甲包含了火凤和火麒麟的炎力,穿在身上,血虫在五米内不能近身。这回他可是下了大本钱。

  唉!要不是知道方信和血宗之间的那些事儿,他定会以为这臭小子是为了诈他身上的宝贝才提出要一道来的。

  他侧头想了想,又拿出一把刀还有一根扶柳递给方信,刚刚遇到的是凡人,也许下一刻迎接他们的就是修真者,在这样的环境里多些法宝傍身总是不错的。在人不利的情况下就只能多依靠器。

  方信也不管是什么东西,笑嘻嘻得照单全收,心想着,要是能多讨要些飞剑法宝,多进几次这种鬼地方,也是值得呀……这小子,快没治了。

  他刚炼化完法宝就看到轩墨神情严肃得盯着楼梯口。

  “怎么了?”

  轩墨紧蹙眉头:“有点麻烦。”他没想到才第一楼都遇到了血将。血将和血奴不同,血奴只能算是被血虫操纵的一具行尸,而血将却能将血虫的能量吸收化有自己用,他们有自己的思维,骨头与血肉,他们的外形也和血奴不同,至少看起来是个人。

  前提是没看到皮肤下蠕动的虫子。

  能成为血将的人,生前无疑都是高手,就算没有千魔阵的加持也是方信不能应付的。还好,楼梯口的血将只有一人,其余两个都是血奴。“呵呵,已经被发现了吗?”这时从楼梯口传来一句妖媚的女声,接着走出来一个身穿黑色纱衫的女人,这件衣衫的胸口开得很低,几乎要露出半个胸脯,如果不是她身后跟着两名血奴的话,相信方信很愿意叫她一声美女。

  美女的长发被辫成无数条辫子,加上那双细长阴毒的眼神,让方信联想到了希腊神话里的美杜沙,那个满头是蛇,只要与她对望一眼就会变成石头的魔女。

  他握着剑的手不禁有些湿了。

  那血将将方信得紧张看在眼里,她一掩嘴呵呵得笑了,那笑声在第三公馆回荡着,本来就透着血色的第三公馆越发诡秘。

奶奶的,就不来点正常的吗?(一)

  “嘿嘿,那骚娘们儿给你,我够义气吧。”言下之意是他做师兄的为师弟抗下两个丑男,让师弟有机会去亲近亲近漂亮

  “我呸!”轩墨听完差点一口唾沫就喷到他脸上,这话他也好意思说得出口,便宜倒是捡得挺的。“我对女人没兴趣,还是你自己留着用好了。”他嘴上这样说,眼睛却是一直盯着血将。

  “不冷吗?大冬天的。”

  “嘿,说不定人家什么什么火旺呢,那两个血奴满足不了嘛,小心哦,说不定人家看上你了,刚刚还对你放电来着。我还是走开点好了,非视勿视,非视勿视。”

  轩墨踢了他一脚,年纪小小哪来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老子对非人类没想法!”

  方信掩嘴偷笑:“你自己都是非人类还好意思挑?”

  两人打打闹闹,完全没将血将放在眼里,那血将也沉得住气,抱着双手乐得在一边看好戏。她可不认为那两人是真的打闹,多半是想让她趁机松懈然后来个出奇不意。

  玩这种把戏未免也太小看她了。她轻笑了声,从食指掉出一个血虫,慢慢向在地上扭打的二人爬去,不过血虫爬到距离二人两米的地方本能得向后退,血将驱使它身前进时,刚爬了不到一支鞋的距离就化作一团热气升天而去,连如何燃烧的都没看清楚。

  嗯?血将咦了一声,似乎小看了两前两个人,可他们明明一个才金丹中期,一个才元婴后期呀。轩墨这家伙也喜欢扮猪吃老虎,一般跟方信在一起,他都用匿藏术将自己的修为控制在元婴后期,因为他是师弟嘛?谁见过师弟的修为比师兄高过N截的?他说这是顾忌方信的面子,为了不让他难堪。其实是为了他自己的面子着想吧,都快成仙的人了,却跟在一个实力不济的小娃屁股后面叫师兄。

  也怪他当初一时冲动。

  血将生前也算是见多识广,不过匿藏术之类地可以隐藏自己修为的术法她却是没有听过。因此想不通在千魔阵的压制之下如何化掉她的血虫,最后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两人身上有高级火性护甲。

  这些明门正派倒是有些好东西。不过……东西再好人太差还不是照样没用。白白让她占了便宜。在血将眼中,方信和轩墨的那一身法宝都尽数归她了去。换名话说,就是在她眼中,方信和轩墨已是死人。

  若换作他人也许会是这样,只可惜她遇到的是星云宗两个喜欢玩阴扮猪吃虎的混蛋。别看那两人在地上翻滚嘴里骂脏,神识里交谈地内容却是迥然不同。“你有几层把握?”

  一次要对付两个血奴说实话方信还真没几层把握,“我的那点本事你真清楚,你说,我有几层?”

  轩墨沉吟了一下。“拖住十五分钟,十五分钟过后我干掉那娘们儿就来支援你,你身上有凤炎麒麟甲他们应该奈何不了你。”

  “你确定你能在十五分钟内干掉她?”

  “嘿嘿。我尽量。”

  “你这是什么屁话,什么叫尽量……”方信牢骚还没发完,就看到轩墨忽得从他身上跳起,一个飞身就来到血将身前,手上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刀,刀上还冒着热气儿?一看就知道一把火性的武器。轩墨之所以不用瞬移,是不想过早得暴露自己的实力,要知道伏诛阵内发生地一切都会印入布阵者的心中。

  血将本来就防着他们有这一手。一见他身形不对,赶紧跳开,倒是她身边两个血奴反映慢了些,手被砍了一道口子,裂出一条十厘米长的缝。无数条血虫就在那缝下蠕动着。

  “靠!”方信下意识得伸出了中指。这玩竟儿无论见几次他都不会习惯。像这么恶心的东西他还是从心里抗拒着。

  “爷爷来帮你们解脱吧。”他可难得当一次好人。他拿出青蜇,打算也将这两只血奴冻成冰砣。等轩墨解决掉血将之后再一刀斩之焚烧干净。不过有一点他不知道,就算是血奴也会有等级之分,一共分为三等。最开始遇到的那两个只是凡人之躯所炼,只能算是下等;而眼前这两个不但是修真者,而且还是血将身边地护卫,血奴之中可谓算是上等。

  所谓上等也就是有了一定的智力,他们虽不明白敌人拿琴出来是何用意,但至少清楚一定会对他们不利,两人二话不说,夹击方信。

  惯性思考某些时候很坑人。方信被两个血奴杂在中间,血奴坚长的指甲向他抓来,抓在护甲上发出刺耳地声音。好家伙,这两人的指甲还是铜铁做得不成,居然还能抓出火星来。要不是有凤炎麒麟甲在身,他肚上的肉多半就被抓了去。

  如今一边一个血奴,他想玩单手拨琴也不行,只好靠着凤炎麒麟甲硬抗。这两个家伙很棘手。一时间竟打得方信毫无招架之力,幸好血虫怕火,不敢在方信身旁逗留太久,每攻一次就跳开,然后再攻,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消耗了他们的体力。只可惜在退进之间并没有给方信弹琴的时间。

  后来他也想通了,带着两只血奴在楼梯口东跳西窜,反正他只要拖住时间等轩墨解决掉血将,这两只小血奴还不是乖乖趟下,他的力气可是要留给炙炎的唉!没想到好好的一个青年,带着轩墨在身旁居然也沾染了他那付懒人习气,要不得呀要不得,作为祖国地栋梁,美丽的花朵,自然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有名话怎么说来着,哦对,近猪者吃,哦不,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和尚者头发没……轩墨不是猪,但是名字里却偏偏有个“墨”,从恶容易从善难啊……(你在感慨个啥?)

  咱小信多纯洁的一颗心呀,现在也污秽了(方信:污秽你个头!众人:他纯结过吗?)。

  确定了心思,方信也不再急,一边应付两个血奴,一边还能分出一部分神识探查轩墨和血将的情况,这不看还好,一看又把自己恶心了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