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游戏竞技>吃鸡少女>第30章 成盒

  可乐话音刚落, 林沫挂在了树枝上,心道, 徐可乐这个乌鸦嘴……

  她按下F解脱降落伞,摔到地上,直接掉了血。

  出师未捷,林沫快把自己蠢哭了, 现在她算是知道阿宅她们花样百出的落地成盒到底是怎么来的了。

  她怕丢人,也没敢告诉沈放她的情况,躲在一棵树后面活像一只鸵鸟。

  “哈哈哈, 林妹子, 你这在用实力诠释啥叫掩耳盗铃啊!”可乐就坐在林沫旁边,看着她的屏幕,笑得肩膀耸动, “你不会以为你藏在树后面, 放哥就看不到你摔掉血了吧……组队状况下,能看到队友状态的!你别偶像包袱那么重!谁都是从落地成盒过来的, 你没摔海里淹死,已经是女中豪杰了!”

  好吧……林沫丝毫没有感觉到被安慰,徐可乐一个接受电话采访都能抹发胶的人,跟她谈偶像包袱?

  林沫余光去看沈放,男神这会落点离她不远。

  “等我。”沈放落地以后找了一辆吉普车,朝着林沫疾驰而来, “我带你去房区搜物资。”

  “好。”林沫离开了那棵大树,打算趴到草丛里等沈放, 有绿草作遮掩,能够提升安全感。

  然而……她刚起身,没走出两步,只听一声枪响,她被人用98K爆头击倒!

  她转换方向,想通过听声辨位来判断对方的位置,对方却没给她这个机会,又是三枪连发,直接把她补死。

  至死,林沫也没有找到打她的人到底在哪里。

  “放哥,快退出来,林妹子都游戏结束了,你在那虐菜有什么意思,出来一起啊。”可乐一看林沫死了,忙催林沫退出组队,重新组他和狼神。

  林沫依言组了狼神和可乐,三等一,可乐还在催。

  她也小心翼翼地看向沈放,他还在继续游戏,表情还蛮认真的。

  第一次和男神一起玩游戏,她菜成这样,说好的和男神比肩似乎长路漫漫。

  平时他们rank训练如果队友都阵亡了,沈放也会提前退出来,或者自雷的。

  这一把,沈放却迟迟没有退出,会不会是不想再带她一起玩了?

  林沫有些沮丧,与其菜得抠脚给男神丢人,倒不如自己单排,起码先把游戏操作练熟。

  打定主意,刚要开口,她的视线落到了沈放的屏幕上。

  沈放一路飞车来到林沫的尸体旁,杀林沫的那个人刚好过去舔包,结果发现林沫穷得除了衣服什么都没有,那人正和队友吐槽晦气,一句话没说完,已经被沈放用□□击倒。

  “又遇到神仙了,大哥,你是挂吧?我M16对不过你一把□□,真是笑话!”

  沈放懒得和他废话,干脆连□□都收起来,直接用拳头杀死了他。

  可乐还在催,沈放默不作声,埋伏在尸体周围,蹲死了那人的队友,把这个小队灭掉了,才自雷结束了游戏。

  “放哥你过分了啊,林妹子大病初愈不能坐太久,你就不能怜香惜玉早点出来啊。”可乐碎碎念,愤愤不平地把沈放拉进了队伍,四个人很快就排了进去。

  沈放对为何这么晚才退游戏,也没有过多解释。

  如果林沫没有刚看刚才那一幕,大概也会误会沈放。

  所以男神之所以没有退出,是……要为了她报仇?

  “机场吧?”航线起飞后,可乐叫嚣去机场,“这游戏就这样,林妹子你别怕死,死得多了,以后杀人才能不眨眼。”

  林沫:……

  四人落地机场,林沫跑到楼里搜物资,虽然总是晕头转向,一出门就忘记自己来时候的方向,但好歹没有落地成盒,也算是有进步。

  有沈放他们坐镇,很快同落机场的两个路人小队就被杀光。

  林沫搜了把枪,带上头盔就一直躲在二号楼的一个小房间里。

  耳边是接连不断的枪声,屏幕左下角不断刷屏的是来自她三个队友的击杀信息。

  沈放狙,狼神和可乐收割,第一轮毒圈没缩完,机场安静了。

  “来,跟我走。”林沫操控着游戏人物转身,走出房门,正好遇到上楼来接她的沈放。

  她跟在沈放后面跑,两个人一路进到了卫星楼。

  这边的物资显然要比二号楼丰富,随便一个房间里,地上就摆着三级头三级甲三级包,没走两步地上就都是医疗箱啊、急救包,林沫把三级包都快塞满了,还有一些宝贝没法带走,她忙喊沈放一起,“放哥啊,这房间东西好多,我拿不下了。”

  “什么好多?”可乐闻言凑过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狐疑地挠着脑袋,“卫星楼出BUG了?怎么成堆刷物资。别独吞啊,我就来。”

  狼神:……

  不是卫星楼出BUG了,是沈放出BUG了。

  狼神收完人头那会,看到沈放往卫星楼走,本来想跟过去交换一下配件的,结果亲眼目睹某大神把自己的三级头三级甲三级包脱下来,还很秀地把药和物资等一堆东西摆成了一个心形……

  现在那颗心被某菜鸟胡乱捡捡捡破坏了造型,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造型了。

  某菜鸟还屁颠颠地四处喊人来捡物资……狼神忍不住暗搓搓地在算沈放的心理阴影。

  林沫背着满满一包物资,喜滋滋地坐上了车,可乐司机,狼神副驾。

  她和沈放并排坐在后座上,沈放在教她怎么在车子行驶过程中探身。

  学了两下,觉得好玩,林沫不亦乐乎不停切换鼠标,最后……一枪走火,差点没爆了可乐的头!

  可乐惊魂未定,一个急刹车,差点没翻车。

  车子没停稳,林沫着急按了F,直接倒地,刚好被马路对面房子里的人看到,两枪补死了她。

  林沫一阵心酸,一整包的物资,一个没用,唯一的一枚子弹,还打在了自己队友的身上……

  电子竞技,菜果然是原罪。

  林沫心酸地退出了游戏,结果她前脚刚出来,沈放他们也退出了游戏。

  “你们怎么这么快?”

  “你问放哥啊,你前脚刚死,他给你报仇,又把我和狼神都给撂倒,一个地雷,我们三个这不都出来陪你了么。”可乐还要继续,林沫摇摇头。

  这个时候就发现身体还真的是个不错的借口,她回房间休息,搜出各种攻略看了一宿。

  第二天趁着沈放他们还没起床,就“气势汹汹”独自单排。

  很快,林沫就迎来了第二波正面打击——攻略看了千万遍,被虐成狗永不变。

  菜鸟林沫猝。

  林沫只能自我安慰,她这98花得值得,别人一小个小时玩两三把,她玩了二三十把。

  快到中午的时候,林沫第一次凭借自己的实力苟到了决赛圈。

  小心脏砰砰砰,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一不小心出声就会打草惊蛇。

  瞄准镜里出现了敌人的身影,林沫还是第一次在镜头里看到人,万分欣喜,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竟然走火了。

  对方听到枪声,正四处寻人,林沫拿着枪的手,不受控制,几乎是出于本能地连发射击,却一枪都没打中。

  她一直站在原地,没有换位置,对方显然发现了她。

  林沫第一反应就是想要跑,往旁边的大树后面爬,耳畔都是子弹的声音。

  有种生命在流逝的感觉,不知道下一颗子弹会不会就结束掉她的游戏,然而就在这时候,温热的手掌轻轻覆盖在她的右手上,鼠标轻点,那个让她如临大敌的人,倒在了她的枪口之下,而她杀人了?

  貌似还吃鸡了?

  虽然有作弊的嫌疑……但是那种从心底溢出的欣喜,瞬间爆表。

  *

  距离淘汰赛还有五天。

  淘汰赛共三轮,三轮总积分排名前三,就可以晋级亚洲邀请赛,届时将会是线下赛,需要穿统一的队服。

  上一次LA键盘虽然最终没有投放广告,但是他们表示会关注JP战队在淘汰赛的表现,只要取得前三,一样会投放广告,还会加大投入力度。

  这天下午,沈放开车载林沫去买队服,本着物美价廉的要义,他们选中了南城万达。

  林沫对南城万达还算熟悉,轻车熟路带着沈放找到了优衣库。

  如果顺利进阶釜山行,刚好是一月初,选定的队服款式是稍微厚一点的卫衣或者夹克,颜色素一点,不需要花纹装饰,反正到时候会在上面贴上赞助商的商标。

  林沫跟在沈放身后在男装区转了一圈,卫衣和夹克各拿了一个款式让沈放去试穿。

  沈放进了试衣间,林沫就站在旁边的休息区耐心地等,刚好也有几个女孩子在那边等。

  有个比较热络外向的女孩,笑嘻嘻地凑到林沫身边,“美女,你男朋友好帅啊,跟个大明星似的,你们好般配!”

  林沫:……

  这是她听过最甜蜜的误会。

  两人正聊着,沈放已经换好了卫衣,白色的卫衣穿在沈放身上显得动感有活力,他身材修长,一直有健身的习惯,就是个行走的衣服架,即便是这种有些荧光白的颜色穿在身上也不会显得臃肿。

  看了看卫衣的样式,沈放又换了夹克,比起卫衣来说,黑色的夹克看上去更加沉稳干练一些,两件普普通通的衣服,穿在沈放身上都好看。

  就连林沫身旁的女孩都说,“颜好身材好,再普通的衣服穿上都有范儿,你男朋友完全有把地摊货穿成大牌的能力。”

  “可惜他不是我男朋友啊。”林沫不无惋惜地嘟囔了一句。

  沈放换回了自己的衣服,手里拎着试过的那两件,问林沫,“哪个合适一些?”

  两件衣服沈放穿自然是都好看,但是考虑到其余的三名队员,尤其是狼神那比较健硕的体态,林沫指了指黑色的那件,“这个吧,黑色的到时候贴商标也显眼。”

  沈放不置可否,把衣服交给导购,他的尺码是试过的可以直接买,至于队里其余三个人,林沫毫不犹豫给狼神选了件最大码,其余两个人各拿了比沈放小一个尺码的,“可乐和雪碧都没放哥高,小一码应该可以穿。”

  沈放拿着四件黑夹克去交钱,林沫默默地打开手机备忘录,在名为男神的文件上写下——男神的上衣尺码180XL get√。

  上衣的尺码、裤子的尺码、鞋子的尺码、内裤尺码……林沫眼里光芒璀璨,仿佛已经能够看到未来,作为JP电竞的打杂官博娘,或许有一天她真的能够集齐男神的全部尺码。

  这样想着就觉得打杂也是不错的工种。

  付完钱,沈放提着几个大袋子,两个人往停车场走。

  林沫数了数,“咦,怎么多拿了一件。”

  “是两件,给你和你哥也都买了一件。”沈放解释道,“你是领队,去韩国的话,也要同行。”

  林沫了然,心里还多了几分窃喜,在一起工作就是这点好,轻轻松松就情侣装get√。

  她替沈放打开后备箱,沈放把袋子都塞到后备箱。

  抬起头,略有些不自然地看着林沫,“沫沫。”

  “嗯?”

  “要不要去我家吃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