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游戏竞技>末世之重见光明>第427章

娜塔莎的头发很顺滑。她每天都会洗自己的长发,用一种特殊带着清香的草叶做护法的材料,那东西撕碎了在水里便会快速渗透出一种液体。跟护发素有着一种功效,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娜塔莎经常用所以发质很好。

朱文抱着娜塔莎瘫倒在床上,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可以嗅到她长发上那种淡淡清香,娜塔莎侧躺在朱文的怀里,脑袋枕着朱文的手臂,嘴唇轻轻动了动,唧了两下。眉头稍稍凝了起来。

“怎么了?”

“嘴里味道怪怪的,不舒服。”娜塔莎娇憨的说道,她依然没有穿好衣服,侧着身一双小兔子挤在一起,蹭在朱文的胸膛上。

朱文闻言轻笑了一下,捏了捏娜塔莎的鼻子从床上爬了起来,将衣服和裤子都穿好,又嘱咐娜塔莎穿好衣服。随即推门走了出去。不一会儿打了一些水回来,用极具民族气息的大嘴壶装着,朱文可不敢叫店里的伙计把水送过来,娜塔莎脸色的红潮还未退去,丝发凌乱的样子很容易让人看出问题。

娜塔莎用香草过的水漱了三次口才感觉好一些,又洗了个脸。将水轻轻的撩起洒在脸上,娜塔莎露出了很舒服的神色。最后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接过了朱文递过来的毛巾。

“我们走。出去了。”

“去哪?”

“到了你就知道了。”

朱文咧嘴一下,拉着刚刚梳好头的娜塔莎离开了清意坊酒楼,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两人来到了胡杨成衣店,胡杨成衣店的老板正是露丝,朱文来这里也没有什么其他意思,只是这个距离清意坊不远,方便而已。

朱文拉着娜塔莎走进了胡杨成衣店的大厅,马上有一个伙计迎了上来:“先生来买衣服啊,随便看随便看,我们胡杨成衣店是东城区最好的服装店,保证能让您满意。”这个伙计不是那次给朱文送衣服的伙计,朱文也不认识,一挥手便打发了,自己陪着娜塔莎挑选起了衣服来。

朱文在这里没有遇到传说中有钱人看到穷人便加以鄙视的狗血事情,没有那个富人会闲得无聊这么做,就连暴发户都不会,除非他跟你有仇。

大厅里的客人不是很多,大约只有那么五六个的样子,这里走的是高端,一件衣服的利润不是外人可以想象的,所以客人少胡杨成衣店也不会亏本。

“这个怎么样?”朱文指了指一件红色类似于围胸似的短衣说道,娜塔莎看了看价格马上摇了摇头,小声说道:“太贵了,还是不要买了,我身上这件挺好的,还是柯拉姐姐送的呢。”

“不贵不贵,我是问你喜不喜欢?”朱文笑着问道。

“嗯。”娜塔莎看了看,又摸了摸那衣服的料子,乖乖的点了点头。

“好。”朱文又看了看与那衣服配套的一件短裤,同样是红色的布料,看起来有一种哈伦裤的感觉,朱文挥手叫来了店里的一个女侍者,是个年轻的女孩,专门为女性顾客服务的,毕竟买衣服的有时候会是一些少女,男性服务很是不方便。

这套衣服为全红色,上面带着黑色的条纹,衣服和裤子的右侧统一的都有着一朵金色花的刺绣,花很大,盛开的极为艳丽,看起来美极了。

朱文很满意,娜塔莎本不想要,但是知道自己拗不过朱文,心中也是很喜欢的,就点头答应了。

女侍者带着娜塔莎登上了二楼,那里有专门试衣服的地方。

不多时娜塔莎就有些羞怯的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当一个女人换上新衣服给心爱男人看的时候,总会有这样一种羞怯害怕的心理,可能是有些不自信的原因,怕本来很好看的一件衣服穿在自己身上不好看。

朱文抬头看着小蛮腰下意识轻轻摇摆的娜塔莎,感觉真的是美极了,说的当然是人而不是衣服。

”好看吗?”娜塔莎站在朱文的身前,一只手下意识的捏住了裤子的边角,有些不安,非常的不自信。

朱文眼神诡异的想四周扫视了一眼,见没有人注意到自己这里的情况,忽然低头在娜塔莎的俏脸上吻了一下,犹如蜻蜓点水一般,一触即退。

“好看。”朱文笑眯眯的说道。

娜塔莎脸色通红的低着头。眼睛不自然的偷偷向两边看了看,见没有人发现松了口气,心中充满了甜蜜。

“这鞋子不错哦。”朱文递给娜塔莎一双很漂亮的鞋子。鞋跟很厚侧面还带着花纹的那种,让娜塔莎坐在椅子上,亲自给娜塔莎换上,引来了不少人的注目。

“不错?”

“嗯!”娜塔莎轻轻的点了点头。四周的目光让她既羞涩又甜蜜。

作为恋人,朱文可以光明正大的牵着娜塔莎的手,付了足足两个金币之后,朱文带着娜塔莎离开了胡杨成衣店,从买衣服鞋子到出来。整个过程朱文都没有看到胡杨成衣店的老板露丝,上次的那个伙计倒是看到了,他好像已经忘记了朱文,朱文到还是记得这个小男孩,不过也没有跟他进行什么交流,因为没有必要。

娜塔莎穿着漂亮的新衣服,右手中提着的包袱中装着先前从身上换下来的衣服,左手任由朱文牵着。东城区有不少人都认识这两个“名人”。都对两人投以友善的笑容,有情人终成眷属,两人的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都可以编成一部完整的爱情故事了,他们两人能走到一起,人们还是觉得挺般配的。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被大庭广众之下拉着手脸色微红的娜塔莎小声问道。

“到了你就知道了。”朱文还是这句话,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两人走走停停。穿过了大半个风沙城,朱文知道娜塔莎的体力所以也不担心。最终两人来到了一家叫做“巧手饰品”的店铺前,这就是朱文昨天买铃铛的那一家首饰店。那两个铃铛已经压扁了,朱文今天要带着娜塔莎亲自来买首饰。

“这个怎么样?”娜塔莎手里晃动着一个做工精美的银铃铛,笑着问朱文。

她知道朱文不会让她买铜铃铛的,那东西太便宜了,但是金质饰品又太贵,可要比身上的衣服贵多了,她有些舍不得让朱文花钱,朱文是一个猎人她知道,而猎人的每一个铜板都是靠着猎杀怪兽换来的,换句话说就是用命换来的,朱文不在乎,娜塔莎却起了给朱文省钱的心思。

“不好。”朱文一口回绝了,气的娜塔莎直哼哼,这已经是她拿起来的第四件银首饰了,包括两个镯子和一个戒指,朱文每次都说这两个字,显然是成心的,最终,在朱文连哄带骗的情况下,娜塔莎终于同意了朱文买一些金首饰,朱文自然也不可能买太多,一是他没那么多钱,二是多了也没什么用,戴首饰是一种对女性的装饰手段,不是越多越好,如果都像是露丝那样全身都带满了金首饰,好不好看先不说,但是看着都累。

两个纯黄金的浮雕手镯,四个做工极好的金铃铛,一条镶嵌着宝石的项链,一枚毫无雕饰的指环,这些东西一共花了朱文二十二个金币,朱文付账的时候都是背着娜塔莎的,生怕这个丫头听了这个数字,那胖女人老板笑的都合不拢嘴了,等得知两人是未婚夫妻关系之后,一个劲地跨娜塔莎是多么的漂亮,给娜塔莎说的都不好意思了。

娜塔莎本来就很漂亮,这个朱文知道,听了老板的话心里一阵舒坦,连最好那剩余的三个银币都不用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