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阳点头:“是,他们过去是芮继明的人,后来文秀姐转行以后,他们就各找出路去了,但是芮家有需要,随时会来帮忙。如果真的要打听百里旬的下落,恐怕非他们还真不行,另外,我刚刚也给张雪璧发了消息,让他帮忙一起查。”

  陆蓥一看了卓阳一眼,只觉得这人真是深不可测。刚刚两人看着都是冲动之下的行为,但他在那之前竟然已经做好了妥当安排,换言之,刚刚他的冲动搞不好都是故意的。

  陆蓥一懒得想了,说:“渴。”

  卓阳便笑了笑,回身把毛巾搓了挂好,然后去给陆蓥一端了一壶茶回来,就着刚刚好的温度晾好了,递给他。陆蓥一被伺候得挺舒服,觉得自己大老板的威风好像多少扳回来一点,于是想到继续之前的话题,他问:“百里旬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卓阳说:“一个很厉害的人,现在应该有四十……四十四五岁了吧,他曾经是芮继明的副手,各方面都是百里挑一的行家里手,不过在我十五岁那年就离开芮家了。”

  “为什么?”

  卓阳摇摇头:“不知道。”百里旬什么也没说,某一天他便消失在了众人的眼前,卓阳还是凑巧和他擦肩而过才见到了那个男人的最后一面。

  “好好干,你会有出息的。”那个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留下了这最后一句话,走出了军营的大门,不知去向了何方。等等,他似乎还说了另外一句话。卓阳皱起眉头,记忆有一些模糊,他有些想不起来了,当时百里旬到底还说了什么?

  “卓阳?”

  卓阳回过神来:“怎么?”

  陆蓥一问:“我问你,百里旬跟你比起来如何?”

  “我?”卓阳摇摇头,“我还在这边部队里的时候从来没赢过他。”

  “那是以前,跟现在的你比起来呢?”

  这次卓阳想了好一会才回答:“如果光论单兵作战能力,现在的我可以赢他,但是……”

  “但是?”

  “他比我聪明太多。”

  陆蓥一愣了一下,他从不觉得卓阳笨,虽然卓阳的情商实在可以算是个迷,但是他的脑子很好,无论在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决策能力各方面,卓阳的实力都不容小觑,但是他居然说自己跟百里旬比起来属于笨的?

  陆蓥一无法想象,光靠这一句话他没有直观的感受。他问:“那么跟我比呢?”

  卓阳看了陆蓥一一阵,仔细思考了一番,然后摇摇头:“不知道。”他无法得出确凿的答案,百里旬已经离开太久了,不知道这十年里他变成了什么样子,因此也不知道他如果遇上陆蓥一,两人间谁会是更厉害的那一个。

  “你说不知道,那意思就是他的实力跟我在伯仲之间吧。”陆蓥一说,“那么,这个人的性格怎么样?”

  “不高调、不喜喧哗,为人很踏实,但在调兵遣将打仗这方面,却擅长出奇制胜,布局吊诡离奇,是个十分不好对付的对手。”

  陆蓥一听着不由得对这个人越发来了兴趣,问:“他是什么家庭背景?”

  “孤儿,基本算是跟着芮继明长大的。”

  “哦?”陆蓥一觉得这在预料之中,却也有点意外。既然百里旬早在十多年前就走了却还能够知道小奇是药人这件事,那就说明当年他是芮继明的心腹,时任红花镖局总镖头的芮继明当初什么也没避忌他,但是这又有点出乎陆蓥一的意料,因为如果是这样的一个人,按照他们镖行世家的习惯,芮继明必然是当副镖头来培养的,何况百里旬还无父无母,孑然一身,那更是适合做辅佐的一个人。可是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在十多年前离开芮家呢?是因为芮继明过世了以后,芮家后继无人吗?

  陆蓥一问:”他走的时候,芮继明还活着吗?”

  卓阳点头:“芮继明是在我离开这里三年后才走的,听说走得很平静。”

  “那关于百里旬离开芮家这件事,芮继明说过什么没有?”

  卓阳回忆了又回忆,最后摇摇头:“在我所知道的范围内,没有。”

  陆蓥一摸着下巴,看来当年百里旬离开芮家搞不好有点蹊跷啊。正想着,门口有人敲门。卓阳看了陆蓥一一眼,见他忙着思考问题,便起身去开门。门外不知来了个谁,跟卓阳聊了几句,然后卓阳便快步地走了回来。

  “有消息了,”卓阳说,“江浩的背后确实是百里旬,而且最近在M国边境听说有人见过他。”正说着,卓阳的手机又响了一下,他拿起来看了一阵,脸色就变难看了。


  陆蓥一问:“怎么?Sprite的消息?”

  卓阳吸了口气,然后才道:“原来百里旬这些年一直没走远,”他说,“不过他已经不用这个名字了,他现在的外号叫黑曼巴,是M国的大毒枭,也是边境缉毒警通缉名单上的头一名。”

    、CASE 05-13 芮文秀

  M国的边境小镇巴多是一个原住人口不超过一万的小地方, 但是由于紧贴C、M两国边境线, 因此外来人口众多,社会构成十分复杂。

  早晨9点, 陆蓥一坐在一个小饭馆里, 慢慢喝早茶。这是一间临街的小铺面, 有上下两层,虽然布置简陋, 但是人气十分旺盛。陆蓥一挑了靠阳台的位置, 一边喝着奶茶一边吃当地的特色早点。底下的街道上,不时有人群匆匆来去, 有背着背包的游客, 挎着篮子的村妇, 也有赶着牲口群的商贩等等。

  一个金发的老外正在一个地摊上挑拣当地的特色手工艺品,由于语言不通,双方连说带比划,动作大得像在跳舞, 差点就打到了一旁卖花的高个男人。陆蓥一默默看了一阵, 对一旁的服务生招招手:“去给我买支玫瑰花, 要带露珠的。”陆蓥一从口袋里掏出钱,又加了小费,黑皮肤的服务生马上喜笑颜开,跑着就去帮陆蓥一买东西了。

  陆蓥一见他在下面的摊位上问来问去,最后在那个站在街角的高大男人那里买到了花,过了一会, 服务生跑回来,把找零和一支还带着露珠的新鲜玫瑰花放到了陆蓥一跟前。陆蓥一冲他笑笑,把找零也一块赏了他,对方立刻高兴地冲陆蓥一鞠了一躬。

  店里还有几个人在用早点,有一桌坐的几个男人里有人抬起头看了陆蓥一一眼,那是一名年过四十,看来颇为俊秀儒雅的男人,如果放在校园里,那妥妥的就是一个术业有专攻的教授。陆蓥一转过头去,那人便冲他微微一点头,笑了笑,陆蓥一愣了一下,不怎么高兴地调开了目光。那人于是又低下头去,慢慢地给手上的面包片涂黄油,动作标准而优雅,仿佛此时不是坐在一间临街的小饭馆里,而是坐在五星级酒店的高级餐厅内。

  陆蓥一将玫瑰花凑到鼻尖闻了闻,一股清新的香味便传了过来。然后……他开始撕扯玫瑰花瓣,一片、两片、三片……撕下来的花瓣被加进了奶茶杯中,一旁好奇看着他的人们不由恍然大悟,这大概是个怪癖多多的公子哥儿。

  陆蓥一今天也确实是一身公子哥的打扮,平时蓬松垂着的头发被他好好地梳了上去,用发油打理得一丝不苟,一身纯白的西装,穿在别人身上那叫装逼,穿在他身上却是恰到好处的优雅高贵,这么个人会出现在这样一间不上档次的小店里其实是很不自然的,但是陆蓥一要得就是这份不自然。因为他今天顶的身份就是这么个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