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都捧得这么高了,工头再不表现表现大约也过意不去,他一边把那两包烟往兜里揣得更严实了些,一边扭头过去高喊了声:“老于,过来下!”

  头顶半空中有个人应了声,慢慢地从脚手架上下来,一瘸一拐地走到两人跟前。

  工头一指程言:“这人是那姓李的小孩的大哥,想打听点事,那小孩之前不是跟着你干的么,有什么知道的都跟他说说。”

  说完他就先走了,走之前还冲程言咧了咧嘴,哥俩好似的搭了下程言肩膀,又留了个灰扑扑的手印。

  程言面不改色,冲那叫老于的工人喊了声:“于哥。”

  老于是个干瘦的中年男人,听程言一叫,脸上浮起点不好意思,说:“还是就叫咱老于吧。你真是冬子的大哥?”

  程言毫不露馅地点点头。

  老于有点好奇地打量了他一下,像是恍然大悟了似的,憨憨地笑起来:“咱就说嘛,冬子看着就像个大学生,跟咱很不一样,这不还有个这么俊的大哥,一看就也是文化人。”

  一听他叫李冬行小名,程言就觉得这事有戏,赶忙说:“于哥知道冬行一般有什么常去的地方么?”

  “咱想想,想想啊。”老于皱起眉头来,一边嘴里絮絮叨叨着,“冬子真跟你闹别扭了啊?他看着真挺乖的。不过也是,都没怎么听他提过家里的事。”

  程言随口说:“一点小矛盾,孩子大了,总有自己想法。”

  他面上镇定,心里打鼓。幸亏听郑和平的意思,李冬行和舅舅一家关系一般,估摸着也不会同旁人聊起家中情况,不然他这西贝大哥怕是要穿帮。

  老于果然没瞧出来他的破绽,一拍脑袋说:“我想起来了,他在咱们这一周干四天,另外还有一天会去餐馆洗碗。他跟那老板关系不错,不回家的话,说不定会去那待着。”

  程言赶紧问:“那餐馆在哪里?”

  “路不大好找。”老于比划了阵还是放弃了,“反正下班了,要不咱带你去?”

  老于这般热情,程言倒是有点过意不去,路过工地外的小卖部时,又想给他买包烟,结果被拒绝了。

  他意志很是坚定:“咱不抽这玩意儿,费钱,还讨媳妇儿的嫌。”

  说完他又拒绝了程言打车的建议,找出了自己的坐骑,一辆褪了一半色的深红色电动车。

  程言不得不坐上了这头上了年纪的小毛驴的后座,一路颠着走街串巷。

  老于说话虽然慢了点,但其实挺能聊的,没几分钟,程言就知道了他结过两次婚,头一个媳妇因为嫌他断腿又没钱,扔下两岁娃跑了,现在这个媳妇比他还大了五岁,就是人特别好,肯跟他吃苦。

  至于他那条腿,是二十来岁时候刚出来打工,在工地里被掉下来的钢板砸的。

  “咱算是命好的,当年村里头有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伙,跟咱一块出来闯生活,没过几年在干活时摔下来,听说当场脑袋都开了。”老于说着捶了下自己那条伤腿,哑着嗓子笑了几声,“咱还是命好,命好。”

  他那两声命好,听在程言耳朵里,简直像莫大的讽刺。

  只是因为别人丢了一条命,他只丢了一条腿,就能知足了么?

  可这就是有些人过日子的方式。如果再不往好的地方想想,可能这日子就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程言不仅不觉得这可悲,反而觉得这男人在笑的时候,干瘪的身躯都高大了些。

  人活着,就是要活出个姿态,苦不苦,别人说了不算。

  老于又扯了点别的,说到现在这份工,话里全是对那工头的感恩戴德。他说自己瘸了条腿,除了这工地,很多地方都不敢用他。这份工给的钱又挺多,能让他给儿子攒够明年上小学的钱。

  程言忽然有点明白过来。对有些生活都成了问题的人来说,这工地安不安全,工头是不是个贪小便宜仗势欺人的混蛋,又都有多大关系呢?

  毕竟这已经是他们能找到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小毛驴载着他们左拐右拐,绕到一家农贸市场的后头,钻进一条窄巷子里。

  这条路两边都是小吃店或者小饭馆,路上坑坑洼洼湿湿嗒嗒,一眼望去,有好几处地沟油和废水积成的水塘,在巷口刚爬起来的月光下闪闪发亮。

  程言还是头一回来这种地方。

  老于走不快,但显然对地形挺熟的,边走边说:“前几个礼拜冬子还带我和另外几个一起上工的兄弟来过一次,说是老板人好,肯给我们打点折扣。”


  说着他就停住不动了。

  程言抬头一看,前面是一家饭馆,很小的门面,外头用红纸贴着“好吃家常菜”五个大字,也不知好吃算是店名,还是个形容词。店里统共四五张桌子,一眼望得到头,墙上挂着红彤彤的年画,乍一眼看过去还挺有些八十年代的特别风貌。

  最让他无法忽视的一点是,店里此刻还在放歌,放的还就是那首《大约在冬季》。

  不用老于说,程言就知道,李冬行一定是在这家店里打过工。

  老于抬起那条不大好使的腿,迈过门槛,往里面张望了下:“老板娘,冬子在吗?”

  老板娘是个五十多岁的胖胖的女人,这会正坐在门口,一边织毛衣一边嗑瓜子,根本看不清她的手和嘴是怎么动的,毛线球和瓜子壳以同样的节奏迅速运动着,而且还泾渭分明地占着不同的地盘,丝毫没有搅和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