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一八几的大男人扭打在一起。

    林逸知道白云明不会打架,怕他伤着,本想去拉他,可没想到今天的白云明异常凶悍,虽然不免挨打,可却没输,让他情不自禁触碰到内心的那点柔软。

    上次白云明打架,也是为他,怕他一个人出事,明明不会打架,还拿酒瓶子和人干。这次又是为他跟人打架,虽然他表明不喜欢自己,可见他这表现,又觉得很可疑。

    这边打架,自然惊动了四周,阿明跑过来,见林逸站一边看戏,责怪的瞪他一眼,正要去拉架,这时窜出来一个男人,扑过去把白云明按地上,嘴里骂到:“法克油!”

    白云明被两个男人按地上,立刻处于下风,幸好刚刚冲进来那人并没有揍他,只是把他控制住,不让他动。

    迪文不一样,白云明被按地上不能动,正好能让他打,正要出手,按住白云明的男人叫到:“理查!嘿!”

    理查是白云明的英文名。

    那人用英文对迪文说:“住手!这是我朋友!”

    白云明仔细一看,可不是熟人嘛:“文森特!”

    *

    文森特是白云明在英国留学时认识的朋友,他是一位英国独立音乐人,喜欢在世界各国去游玩,结交爱好音乐的朋友。

    白云明并不是他的音乐朋友,却是他的心理医生,虽然当时在读书,但经人介绍,成为文森特的心理辅导师。

    迪文和文森特是亲兄弟,不过两人性格完全不同。

    林逸打量着眼前这位文森特,他是阿明请来酒吧的临时歌手。这人穿着打扮也非常前卫,半长的金发随意落在脸旁,和自己一样,戴了耳钉,画了眼线,显得极其妖孽,只不过比他身材大了一号。

    四个人坐包间里,迪文说:“既然是弟弟的朋友,那刚刚的不愉快就忘掉吧。”

    白云明也不是无理取闹的人:“我刚才太冲动,你也别生气,我和林逸真的是同居,没骗你。”

    迪文看眼林逸,很不高兴。

    林逸见他们几个聊些在英国的话题,自己也插不上嘴,顿觉无聊,起身去洗手间。

    刚进洗手间关上单间门,头部便传来一阵熟悉的晕眩,经验告诉他:人格就要交换了!

    人格交换有时候是在睡梦中不知不觉进行完毕,可有时却是在清醒时强制交换。

    这种时候会非常痛苦,就像现在一样。

    科学的解释是,人格在交换时,大脑剧烈运作,导致晕眩和疼痛。

    事实上,描述比真实感受轻松太多。

    林逸大脑晕眩,整个脑部的一半像快要爆炸一样烧灼、疼痛,人瞬间站不稳,跪倒在地上,只能用手支撑着马桶边缘。

    本来有缓解疼痛的药,可惜没带在身边,而理智又不允许他出去暴露自己,只好拼命咬牙捂住嘴,不让自己痛得叫出声来,意识在疼痛中逐渐模糊,直到昏死。

    几分钟后,林逸恢复神智,晕眩感逐渐缓解,伸手擦擦额头的汗珠,撑着马桶慢慢站了起来。

    来到洗漱台前打开水龙头,洗了把脸,抬头看镜子,这才发现自己现在是亚人格打扮,刚刚把眼线弄花,眼眶黑了一圈。

    抽张纸巾擦干净,看看四周环境,知道是在酒吧的洗手间。

    他记得刚刚还在家睡觉,虽然很困,可脑子却不听使唤的胡思乱想,白云明的新学生心思那么明显,他却好像不知道一样,要说换做白云峰看不出来还有可能,白云明这情场浪子能看不出来吗?

    分明是白云明故意在气他!

    就这么想着想着,迷迷糊糊便昏了过去。再醒来,就现在这样了。

    这间酒吧他常来,毕竟是他投资的酒吧,阿明有什么事都会电话找他,大多数时候,他得打扮成逸仔的样子过来帮忙。

    几天的体力和脑力的透支,让他疲惫不堪,干脆悄悄走后门出去,直接回家休息。

    而此时的白云明,正在酒吧里和文森特两兄弟嗨起英文歌来,玩得不亦乐乎。

    林逸自然不知情,人格之间是无法得知对方所经历的事,只能像他那样,用录像交流。

    大半夜打车不太容易,林逸见前面不远处就是十字路口,那里打车应该更容易,于是向前走。

    十字路口并不大,来往的车不多,斑马线上突然跑出一个女人,林逸吓一跳,因为那人是闯的红灯。

    一辆疾驰的轿车按着刺耳的喇叭从她身后呼啸而过,险些撞到。

    轿车过去之后,才刹住车停下来,一个男子伸出头大吼:“不要命啦!操!”之后一溜烟开走。

    过马路的女人显然受了不小惊吓,转头惊慌失措、四下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