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异能>前夫执意复婚>第11章 “你一声不吭,走了很久”

  离开狐丘时,邹翎以指尖为画笔在自己的红衣上作画,百束灵流做墨,他在红衣上勾画出招摇艳丽的花纹。

  霍嚯推着他的轮椅走路,看着那边枯萎边绽放的花,问:“好漂亮的花,这是什么花?”

  “牡丹。”邹翎梨涡清浅,“凡栽牡丹不宜太深,深则根不行。”

  他的一生或许也像这表面开得灼灼的牡丹,枝下薄根,情根深重时就开始衰败。

  但深根的滋味很好。

  他爱着红狐母亲,爱着师尊,爱着师兄,爱着那些死去的故人,爱着幸存鲜活的友人,偶尔,只是偶尔,也眷恋几下没时间爱的前道侣。

  霍嚯唉了一声:“那这花再漂亮我也觉得也没用,还不如一束枸杞草。不离,接下来你想去哪儿呢?”

  “去妖王的宫殿废墟,阿嚯,愿意去吗?”

  霍嚯先是创深巨痛,继而收制心神,故作爽朗地大笑:“有什么不敢的!我要把那废墟再狠狠践踏两脚,把它踩得稀巴烂!”

  邹翎摸了摸在轮椅周围蹦蹦跳跳的灰狼:“当初我查过你,自你未婚妻归天后,你殊死闯过二十七次,离妖王最近的一次,是闯到宫殿七重门中的第五重。不久后我杀了妖王,你也养好了伤,但这百年来你从没有去踩过那座宫殿。”

  霍嚯本想镇定,熊鼻子还是一酸,眨眨眼瓮声瓮气地转移话题:“我是看出来了,你就一路就是要到处告别。那你要去那里告别什么呢?”

  安静半晌后,邹翎答:“一位叫沈墨的故人。”

  “没听过,那是谁?”

  “曾经的丹羿宗大弟子。”

  霍嚯再问,邹翎都不答,似乎沉浸在些许久远的记忆里。

  走了四天,他们到了曾经金碧辉煌、连城数里,如今只剩残垣断壁的妖王宫殿。百年来,无数曾经被宫殿梁柱压碎了血肉的妖族陆续前来,东一把火西一把锤头,终于把这庞然大物拆卸成废墟。

  霍嚯每靠近这里都忍不住浑身的怒火与痛苦,他不能忘记一分一毫未婚妻受的罪。邹翎能查出他有个未婚妻,但查不到他未婚妻当初揣了小熊崽,也查不到他在未婚妻身上设下相思扣,一种能转移自身伤害的术法。

  她被抓到这里遭受不见天日的摧残和实验时,霍嚯起初加倍地感受到了一切,但是后来,她自己解除了相思扣。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感受不到她的疼痛,她一个人……两个人去了幽暗的冥府。

  霍嚯不能想,他没力气践踏或者唾弃这片废墟,他只是转身自己望天,望不到一会,轮椅上的邹翎说:“劳驾,这儿有个肩膀呢,放声大哭怎能没有个肩膀?”

  霍嚯短促笑了笑,随即掉头蹲下去抱住邹翎,果真放声嚎啕,声响吓得灰狼小宝远远跑开去了。

  熊嚎完白昼,夜晚,灰狼续着对月嗥,只有邹翎安安静静。

  霍嚯烧起篝火,擤掉鼻涕,邀请邹翎一起加入嚎啕团:“不离,你不是说你要向那位故人告别吗?你也哭一哭,哭完好受点。”

  邹翎只是笑了笑,仰首看满天星河:“我的故人归去得壮烈,不用哭,当敬怀。”

  “那你好歹讲讲怎么个壮法,让我别这么伤心啊朋友。”

  邹翎神情怔忡片刻,果然拢袖讲了起来:“阿嚯,想来你也听过丹羿宗这第一仙门的名字。我年少时听到丹羿这个名字便觉好听,只不过,后来知道些东西,才惊觉原来丹羿最开始是一种禁术。”

  霍嚯摇头:“没听过,什么禁术?”

  “丹为朱,羿为箭。洪荒时期,人族羸弱不敌神妖魔三族,战争肆虐时,人族修士无法短时间提升身体的能力,转而挖掘心魂之力。修士们想出可自损一人杀敌数千的办法,平日不要命地训练强韧意志与心魂,对战时败亡,濒死前即刻抽出自己的染血心魂,将其附到敌人身上,依靠强大精神力控制敌人。待杀死这第一个附身者,转而附下一个敌人,一直到心魂枯竭。

  “丹羿,这术法就像开弓不回头的血箭,每附一敌杀数敌,只是心魂耗尽之时,修士魂魄消失天地,不见来生往世。人族壮大后,丹羿被列为禁术,一来是不再需要如此耗损自己去杀敌,二来是怕此禁术被用于内讧,是以封沉故里……不过,禁术到底是先人之智,哪怕沾满邪与血,后人也只封沉,但不毁。

  “我这位故人,舍弃了前途无量的大弟子身份,受着反噬潜进丹羿宗禁地,修习了丹羿禁术,很久以后,方战死在妖王的宫殿里。”

  霍嚯听罢,灵光神思伴随震惊震撼:“这位沈墨,就是你杀妖王的最大助力,是吗?”

  邹翎点头,望着星光,从容道:“是,我送走的他。那天我送走了两个人,送我师兄怀瑾去光芒之地轮回,再送我知交沈墨,去往无恙天地。”

  霍嚯怔愣半晌,忽然合掌向废墟深深一拜:“谢谢壮士替妖行道,替我们这些无能的乌合之众报仇,愿这天下往后纯净太平,不负壮士洒的热血和散的心魂。”

  拜完他又回头拜邹翎:“还有你,不离,邹翎,邹宗师。你这个满嘴谜语的家伙,我明白了,你一定也付出了巨额代价,我百年前感谢你,百年后我依然对你感激不尽,更敬你支离病骨。”

  邹翎听前一番话颔首,后一番话直起鸡皮疙瘩:“你走开,我不过为了一己之私,你来镀什么金?臊得我无地自容。”

  霍嚯从鼻子里发出笑声,围着篝火,听着狼嚎,相伴看星河满天,想着他的未婚妻会转世投生哪一处,粗蛮汉子眉眼渐染柔情。

  更深露重时,他仍然为和她的结识相爱感到幸运:“我来到世上,能遇见一回我老婆,是我最大的福分。”

  不过是自言自语,岂料轮椅上的人出着神,接口道:“是啊,亦然,我的老婆也很好,能遇见他,真是太好了。”

  霍嚯哦了一声:“我看白羽虽然厉害,但配不上你。”

  邹翎一眨眼,回神来惊觉刚才说了什么话,喉头微哽,片刻才笑:“不……他是最纯粹的,我……很多人在生存困境里,只有他,一往无前的纯粹。是我配不上他,也许仙门没有人配得上他。剑魂山竟能养出他,当真是奇葩。”

  “啊?又在说什么谜语?”

  “反正……他啊,是个……是个妙人。”

  霍嚯看着他说起别的一脸淡定从容,一说到白羽就支支吾吾语言断续,耸耸肩想,爱情果然让人盲目,即便是过期爱情,也容易上头。

  直到天边既白,废墟依旧,邹翎要去往下一个目的地了。他把嗥完一夜睡得打呼噜的灰狼小宝团成一个毛绒绒抱在膝上,看着西方,背着日出,一身红艳艳,眼神灰扑扑。

  霍嚯又过去帮忙推轮椅:“我猜你接下来要去送走怀瑾的地方吧。”

  邹翎摸着灰狼点头:“在人族和魔族的交界处,待转完,万仙大会也差不多开始了,届时我先回逍遥宗去。”

  霍嚯对邹翎的友人滤镜十分厚:“你师兄怀瑾是不是不算个坏人?”

  “这说的什么话。”邹翎摸着膝上灰狼笑叹,“他连自己的师尊师弟都杀,他若不是坏人,天底下就没有坏人之说了。只是,他终究是我师兄。也许,我们是人世间唯一能明白彼此的人,可我因怯懦选择守序龟缩,而他,因勇莽选择反抗杀戮。”

  霍嚯听着他的声音,看着路边春光,一时之间不知道从心里涌出来的是什么:“不离,当我在你嘴里听到第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时,我充满了无尽的好奇八卦。现在我听到了无数个沉重的秘密,我却好像没有想去窥探的心思了,这是什么感情?”

  邹翎道:“感情会互相感染。一个坦然接受将死结局的人,满心释然与和解,不带荆刺和棱角,你会被圆融的颓丧带去其中,忽视人世无处不在的刺激。”

  邹翎答得温和,这份颓靡淡然维持了许多年,他身上又有天生能蛊惑别人的魔之习性,凡是靠近他的人,靠得太近了,大抵都会被他同化。

  例外只有一个白归许。

  “这样吗……”霍嚯心里有些难过,但也不激烈,沉郁又轻薄。

  邹翎安慰他:“回家后好好睡个几天,就不会如此了。”

  霍嚯却觉得更不对劲了。

  这回路上耽搁了六天,两人才来到了人族和魔族当初混战的交界处。

  霍嚯是想陪着他走完最后的旅途,来这里缅怀亡魂的,但他没想到,一来就先看见举世无双的好大一块冰块。

  “怎么……”

  邹翎看见那意外的冰块,淡然之态一扫而空,下意识地慌乱起来,嗫嚅着怎么在这,扭头摇着轮椅就想先躲为敬。

  霍嚯推着他的轮椅想帮忙一起跑,但一道神速的光瞬间掠过百里贫瘠之地、百年错过之光阴,一堵墙似地拦在轮椅面前。

  “不离。”白冰块羽一开口,邹翎就眼见地后仰闪躲,“你一声不吭,走了很久。”

  他弯腰把画了一身不深根牡丹的红衣邹翎抱了起来,惩戒似地捏了捏他耳朵。

  邹翎只想躲,又无处躲,眼神躲躲闪闪。

  白羽抱好他抬头向霍嚯看去,啥也不问,冷着张帅脸干巴巴地客套:“谢谢你照顾他。”

  霍嚯受宠若惊:“您客气,不用谢。”

  他这是头一次这么近地直视让修真界吹得天花乱坠的第一剑仙,心中唯一有的感觉就是这家伙的眼睛也忒亮了,亮得好像世无阻拦,无往不利,正巧把邹翎的晦暗克得死死。

  霍嚯想起昨晚深夜邹翎说的其中一句话:“每次在我觉得宿命该死时,红尘又会捎来一点希望。白羽是我拥有最长的希望,虽然他不喜欢我,但和他在一起,我总觉得,红尘是亮堂堂的。”

  白羽点点头,说一句告辞,抱着眼神飘忽乱晃发上红狐毛的邹翎,转身时声如山之涛:“不离,我们回家,复婚。”

  作者有话说:

  霍嚯:好惊人的气势,草,话本还是有点子可信的!

  白羽:盒盒。

  勇敢归许,不怕困难╮(︶▽︶)╭

  (不知道为什么俺总觉得六是个殇殇数字,主角沾个六的序号就柔柔的)

  (没错子俺就是想起了自个处女作里的柳衣小六泽年,还有另一篇里的狐狸小六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