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异能>神灯>第 2 章

  

  [贰]

  早上醒来,又是个好天气,随着天气变暖,日出的时间也越来越早。

  我躺在床上,在早饭吃鲜肉大馄饨还是生煎包中挣扎了一会儿,最后决定翻生煎包的牌子,然后利索地爬起来,出去卫生间洗刷。

  我住的是一室一厅的房子,去卫生间要路过客厅,这么一路过,就看到了茶几上的煤油灯,愣了愣,啊!那个不是做梦?!

  我顿了一秒钟,继续往卫生间走去。管他的,吃早饭最要紧。

  生煎包的小店店面极小,但人气极旺,若不是今天周末还是趁早,根本等不到桌子坐下来吃。

  这里充满了市井特有的的生机,我边吃,边看各种大妈大叔站在店门口等新鲜出笼的生煎外带,大部分手里还提着刚买好的菜,边等着边讨论今天的菜价。

  我家其实也在魔都,只是我家住在城东,我上班的地方是城西,单程要一个多小时,所以选择在单位附近租房子住。本来我每周五晚上都要回家的,昨天特地跟太后请了假,因为今天要参加陆兆惜的葬礼。

  想到陆兆惜,我又恍惚了一下,他好像特别爱吃生煎包呢,学校外面那家最好吃的生煎包铺子,我一次能吃六个,他能吃十二个。我那会儿总是说他:如果是灾荒年,你一个人的饭量能养活两个人,你爹妈养你委实不划算。

  然后他会笑着回答我说:“你是想来我家做媳妇呢还是怎样,太会为我爹妈考虑了,我替他们谢谢你哈。”

  真的,到现在,他的声音都仿佛还在我的耳边,声声清晰可辨。瓢姐说他死了,可我总觉得他一直都还活着,虽然不会见面,但总是在那里的。

  陆兆惜是我的大学同学,刚进大学那会儿要军训,被宿舍女生议论最多的男生就是他。一个身高一八五有腹肌长得还好看的男生,在一群被高三磨成了白切鸡的男生群中,想低调都不可能。所以军训那会儿陆兆惜就收过情书,还不少。

  跟所有高富帅一样,陆兆惜相当不亲民,总是一副懒洋洋的表情,说不上高傲还是孤僻,就是懒得搭理别人。普通青年懒得理人,大家也不会在意,但他不一样,他就像黑夜里的明灯一样,太拉仇恨了!

  我不仇视高富帅,只论人品,看不惯装B人而已。

  当年我跟瓢姐就在宿舍里讨论过贱人的类别,一种是没事瞎得瑟型,一种是沉默装13型。很不幸,陆兆惜被我们归为第二种,起因是我们宿舍的一个姑娘想跟他表白,被他狠狠地伤害了。

  那姑娘说,这是她的初恋,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所以回来哭得比孟姜女还伤心。

  瓢姐问她:“陆兆惜怎么伤害你了?”

  姑娘说:“我跟他说,陆同学好巧啊我们大学还能在一个班。结果他问我,你是谁?”

  我好奇地问:“你俩以前就认识?”

  姑娘哇啦一声哭出来,道:“我们高三整整一年都是同班同学啊!”

  噢,原来如此,这个确实过分了。

  是以我对他的印象,有那么点儿差。

  要说别人都喜欢帅哥,我不喜欢,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大一刚进去那年,我还处在性别模糊的阶段,对我来说一顿好吃的火锅也要比一个男人来得重要。到了大二,我被同宿舍的战友进行了一番改造,有点女人的样子和心态了,才交到了第一个男朋友。

  他是我们专业上一届的师兄,不记得是怎么认识了,只记得是他追的我。

  那会儿有人追多新鲜啊,喜欢不喜欢是其次,对爱情的好奇和憧憬远远超过了对他本身的期待。加上他人看起来也算仪表堂堂,我就答应跟他约会了。

  学生时代的约会其实很简单,一起出去逛个街,吃个饭,看个电影,再不然收个礼物什么的,也就慢慢熟了。

  现在回想起来,他这人其实真不错,要是我俩最后有结局了,指不定现在会很幸福。可惜,现实是残酷的,我俩的结局说出来实在是很伤感情。

  我一直都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上完课,瓢姐拉我去学校门口吃麻辣小火锅,我们俩都吃了很多,吃完天都暗下来了,然后我们手拉手走回宿舍,在校园里遇见了我的这位第一任男友。

  “咦,真巧,你去哪里?”我问他。

  他说:“我刚好要出去买冷饮,给你打了电话了你没接。”

  我拿出手机,果然看到一个未接来电。麻辣小火锅店里太热闹,没听见。

  他又问:“要不要现在一起去?”

  我想都没想就说:“去!”

  于是我跟他到了学校外面的那家DQ冰淇淋店。

  刚吃完火锅,再来点冰,那是多么爽快啊!那会儿吃个DQ还觉得挺奢侈的呢,都够在食堂吃几顿了。

  吃完一大杯冰淇淋后,我还不忘给瓢姐带上一杯,然后乐颠颠地跟着他走回宿舍。

  走回去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

  这不是他第一次拉我的手了,虽然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不过也接受了。瓢姐说,有些东西,你总是要去慢慢习惯的。

  然后走到宿舍门口,我跟他说再见,要上楼,他忽然就拉住我,然后深情款款地望着我。

  “咋啦?还有啥事?”我问。

  然后他就俯身下来,唇压着我的唇,算是夺走了我的初吻。

  那个吻与其说是吻,不如说就是碰了一下,但青涩如我,就这么一下也心跳到了嗓子眼,血液都往脑部集中,然后……

  好吧,然后我就吐了。

  我蹲在宿舍门口的绿化带上把晚上吃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等吐完抬起头看他,他的脸色已经跟腌的咸菜差不多了。

  虽然他风度很好没有当场发作,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找过我了。我能理解,换了是谁恐怕都得留下心理阴影。

  而我也得出了一个血一般的教训:麻辣小火锅真他奶奶的不能跟冰淇淋一起吃啊!

  这两样神器的巧妙组合就这样悲催了我的初恋。

  到了大三,我又交了第二个男朋友。校园爱情都差不多,过程就不说了,中间跟他分手过一次,后来又和好,然后等到大四毕业那会儿,学校有个海外合作项目,他为了前程义无反顾离我而去了。

  那段时间我哭得死去活来的,现在想想,倒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估计比起伤心,自尊伤得更多。

  而跟陆兆惜的实质性暧昧,发生在我跟那家伙闹分手的中间阶段——那个时而阳光明媚,时而蒙蒙细雨下不停的潮湿的初夏。

  [叁]

  陆兆惜的葬礼在郊区的殡仪馆举行,在班长的号召下,我们班在魔都的同学基本都来了,二十多个人,见了面叽叽喳喳的,搞得像开同学会。

  陆兆惜的爹妈老来丧子,伤心的程度可见一斑,哭得嗓子都哑了,估计谁站在他们面前都不知道了,倒是陆兆惜的姐姐前后打点现场,招呼我们。

  在这里我见到了我的那位第二任男友,说实话,有点意外。

  他看见我,还特地走过来跟我说:“嗨,好久不见。”

  这是毕业后我第一次见到他,之前就听说他回国了,一直也没联系。想来他不会主动联系我,而我当然也没贱到那份上去主动联系他。

  他走过来的时候,瓢姐握了下我的手。瓢姐参与了我当年被抛弃的整个过程,她或许以为我如今依然会为此难过。

  都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这话以前听了觉得是放屁,现在倒认为是真就是这么回事。再次见到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了,更别说什么伤心难过了。

  我对他笑笑,以示招呼。

  “你……看起来变了很多。”他说。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变了很多?他穿着笔挺的衬衫西裤,曾经他都不穿这些的。

  瓢姐在边上冷哼了一声,说:“不是变了很多,而是看穿了很多。被狗咬过一次还不知道远离恶狗珍惜生命,那才奇怪了。”

  瓢姐的话让他有些尴尬,但只那么一秒钟,他又笑开了,说:“小慧有你这样的朋友,倒真是幸运。”

  瓢姐还想发作,但周围越来越多的同学目光集中到这里来,她也就没再说下去了。

  毕竟大部分同学都不知道当年的事情,要是让大家知道我是被抛弃的那一个,我这老脸也没地方搁。

  “哎哟温辰啊,你什么时候回来了啊,我都没认出来。”这时候边上走来一个女同学,名叫周艳芳,是我们班上当年有名的八卦婆,现在都是两个孩子的妈了,想来那八卦劲头只多没少。

  温辰,就是我那第二任男友,当年在系里也是赫赫有名的优秀人物。

  “嗯,我才回来没多久,没想到就接到陆兆惜过世的消息,真是遗憾。”温辰显然也不想这周艳芳问太多私事,直接把话题转到陆兆惜那儿去了。

  然而,周艳芳同学哪里是那么好打法的?想当年在我们那栋宿舍楼可是有名的包打听,我敢赌一根黄瓜,我当年那点事她都知道。

  果然,周艳芳同学看看我,又看看温辰,笑得十分和蔼,说:“是啊,可真遗憾。眨眼的功夫那么多年都过去了,再见面时,我们都跟陆同学阴阳两隔了。”

  大家都沉默下来,不接她的话。

  周艳芳又看看我,再看看温辰,说:“你们也好久没见了吧,我去那边打个招呼,你们慢聊。”

  说完,她施施然,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我们也过去打个招呼。”瓢姐拉着我说。

  我自然从善如流。

  温辰似乎想说什么,到底看我离开,也没说出来。

  灵堂上摆着陆兆惜的黑白照,眉清目秀的一个小伙子,眼睛格外有神。不知为什么,我闭上眼睛不一定想得起温辰的模样,但陆兆惜的五官的每个细节,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他依然是那个我记忆中的他,没有离开,也没有走远。

  我拜了三拜,上了一柱香。

  我与他的照片对望,内心很平静,虽然平静下似乎隐藏着一些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波澜。陆兆惜很早以前就说过,我是一个慢半拍的人,感觉迟钝,反应迟缓,大约是没错的。不知道今天晚上回家我会不会躲在被窝里哭得眼泪横流。

  可谁知,晚上还没等我躲进被窝,我就接到了一个电话。

  来电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接起来,听见的却不是一个陌生的声音。

  “小慧。”他说。

  我在心底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笑道:“哦,温辰啊。”

  我和温辰在一起,虽然被传闻说得轰轰烈烈,其实特别简单。我对他有好感,他对我也有好感,然后就这么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在大学里,风云人物不过就这么两种,一种是高富帅,要什么有什么;还有一种就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特别优秀,恰逢又相貌出众的那种。

  陆兆惜是前者,而温辰是后者。

  陆兆惜是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人,温辰则性子温和,平易近人许多。所以温辰的人缘显然更好,也更受欢迎。

  当年,就这么个优秀的苗子,被我拔了。

  虽然男友优秀,可并不代表恋爱就得轰轰烈烈,我们在一起以后,生活也很平淡。就像大多数的情侣那样,一起吃饭,一起呆图书馆,一起泡实验室,时不时逛个街看个电影。

  曾经我以为帅哥都是草包,但认识他以后,我才发觉老天很不公平,能把才华、勤奋和俊美都放在一个人身上。

  跟他交往了半年后,我们闹过一次分手,起因是英语系那个叫张玉馨的姑娘。

  这事现在想想也没啥好说的,自己家放着这么一个闪亮亮的男朋友,也不怪有外贼惦记。

  而男人心里想的永远跟女人不一样,他觉得交个朋友吃个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放到女人眼里,绝对是不可原谅的大过。

  于是他觉得我无理取闹,我觉得他意志薄弱。

  我气呼呼地说我们分手吧,他气呼呼地说好。然后各自扭头,我俩就这样分了。

  那会儿的分手,虽然心里有很多的生气和一点点的不适应,但完全谈不上难过,所以我该吃吃该喝喝,日子反而比以前过得还要滋润。

  男人有什么要紧,有瓢姐在,男人都是浮云!

  也就那段时间,我跟陆兆惜勾搭上了。

  我和陆兆惜都是摄影协会的会员,陆兆惜大一就进去了,拍过很多大片,还参加过什么比赛,有什么展出,而我是大三刚跟温辰好的那会儿入会的,因为那阵子刚好我生日,我爹送了个单反给我。

  那相机不便宜,加上个镜头要十来万,但我在那之前没觉得相机拍照跟手机有什么区别,也不知道ISO、光圈是个什么玩意儿,只以为像素高的就是好的。在得到那个单反相机以后,我也只会用自动档拍照,就觉得单反拍夜景确实比卡片机好。

  而我们会长总是用痛心疾首的眼神看我,说我暴殄天物。

  入会后没多久,我和温辰就好上了,除了上课,大部分时间我都陪他在图书馆或实验室,摄影协会虽然交了钱,但也一直没去过。后来跟温辰闹分手后,我时间多了,想起了柜子里的相机,便屁颠屁颠又跑协会去了。

  我们会长是个性格很好的人,也不介意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既然要求参加活动,他就翻日程表给我看,上面有各种活动,可以自己选择着参加。

  摄影协会的活动其实就是定一个主题,不会像美术协会那些写生活动,大家一起到一个地方,然后坐下来画。摄影是你得自己去找素材,爱拍什么拍什么,所以大家的路线并不会都一样。

  当时我跟会长在办公室说话的时候,刚好陆兆惜进来,会长一见他,就说:“对了,小慧,你跟小陆是一个系的吧?”

  我点头,道:“我们是同学。”

  陆兆惜看了我一眼,也没说什么,在一张桌子前坐下来,拿出书包里的相机和电脑,自己捣鼓起来。

  “那你周六跟着小陆去学习学习吧。”会长大人笑得很和蔼,“小陆的相机跟你的是一个系列的,你先跟着他把相机的功能都弄明白了吧。“

  听会长这么说了,陆兆惜终于把头抬起来看了我一眼,也没什么表情。

  我眨眨眼睛,说:“好。”

  然后见他又低下头,没反对,就当是默认了吧……

  我于是就参加了那周末的主题为“静谧”的拍摄活动。

  “静谧”,听起来挺文邹邹的,第二字个拿张白纸让我写我都不会写啊!

  我真是一个没文化的理科生。

  周六早上七点五十分,我出现在学校门口的公车站,我背了个挺专业的相机包,穿着帆布鞋,戴了个鸭舌帽,自我感觉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我们约好的是八点,到了八点整,果然看见陆兆惜同学背了个国家地理的双肩包走过来,头上戴了个跟我颜色一样的帽子。

  “嗨。”我主动跟他打招呼,到底是得跟他学习,还得搞好关系才行。

  说真的那么长时间同学了,我还一句话都没跟他讲过。

  “嗯。”他点点头,算是回应。

  我早知道他是这样的性子,也不觉得有什么,那么好的天气,心情都跟着好起来。

  “怎么就我们两个人?”我问。

  他看了我一眼,说:“我一直都是一个人行动的。”

  说话间,公车来了,他示意我跟上。

  公车上人不多,我们走到后排,并肩坐下。

  “我们要去哪里拍照?”我问。

  他说了个地名,那是一个古镇,在周边还算有名,四星级的旅游景点,江南水乡小桥流水人家的地方,而我刚好没去过。

  也不错,就当是旅游,我这样想。只是不近,还得转两趟车。

  坐公车有些无聊,我拿出相机摆弄,对着窗外的景色拍照。拍着拍着,大约是陆兆惜实在看不惯了,拿过我的相机告诉我机器的基本功能。然后他发现我连光圈是啥玩意儿都不知道,无语了一阵,又耐心地给我讲解最基本的知识。

  我悄悄打量他,心想估计他很少能说这么多话吧,他总是一副油米不进的样子呢。

  他发现我开小差,对我皱了皱眉,我赶紧陪笑道:“一下子说那么多我记不住,我慢慢学啊。”

  他叹气,凑过来给我看着屏幕,在公车上随便找个点定焦,说光线和光圈的关系,快门的关系,让我自己试拍两张,然后讲解什么是过曝,什么是曝光不足。

  这么着,下公车的时候,我已经有了基本概念了。

  对这个古镇陆兆惜似乎很熟悉,带着我绕开收费处,从小道走进古镇。

  我问他:“你来过这里啊?”

  他说:“我小时候在这里长大的。”

  哦,我恍然。

  江南的古镇其实都差不多,明清时的建筑,青砖古瓦,小桥流水连廊残墙以及大红的灯笼。

  撇去热闹的人群和熙熙攘攘的游客不说,这里真谈得上一个“静谧”。

  阳光斜射过斑驳的白墙,爬山虎爬上了半堵墙,光晕带着历史沉淀的色彩,安静地伫立过这几百年的岁月,光阴流逝似乎只在弹指间,它们不断地迎来春花秋月夏雨冬雪,送走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坐在墙下的竹椅里聊天喝茶的老太老头们,时间都仿佛在这里缓慢下来。

  陆兆惜端着相机卡擦卡擦,没再理我。我能说专心致志的男人特别有魅力么?我多看了他几眼,自己也摆弄起相机,学着他的样子拍照。

  太阳慢慢上升到头顶,我饿了。

  我悄悄瞅了几眼陆兆惜,他一点没要停下来的意思,我也不好意思打扰他,只好蹲在墙边拍蚂蚁……早知道早上多吃两个包子了有没有……

  等陆兆惜拍完最后一组连廊红灯笼,终于对我勾勾手指说:“走,吃饭去。”

  我立即蹦跶起来,屁颠屁颠跟他去了。

  我以为他会带我去饭店吃,没想到,绕过几条青石板路,竟然走进了一处民宅。

  “哎呀惜惜来啦,来来就等你吃饭了。”一个老爷爷在门口看到陆兆惜,笑眯眯把他迎进去。然后看到跟在后面的我,笑得更开心了,说:“啊,这位是?”

  “嗯,同学。”陆兆惜说。又回头对我说:“我爷爷。”

  “爷爷!”我赶紧叫道,一瞬间脸都烫了,这孩子不是吧怎么把我带他爷爷家来了!

  “来来快进来。”爷爷看我的目光显然不止同学那么简单啊,简直是看孙媳妇么!但年见少识窄的我虚汗都出来了。

  陆兆惜爷爷家进门是个小庭院,种了许多花花草草,再进去是大堂,很典型的江南民宅。

  奶奶听见声音正在端菜出来,看到我笑得那叫一个欢啊,“哎呀快吃饭了,饿了吧。”

  我不好意思地摸摸肚子,抬头悄悄望了眼陆兆惜,不敢有所表示。

  他倒是一点都不在意,跟我说:“过来先洗手。”

  哎,大哥,你的神经是有多粗啊!

  我在被参观的目光下,艰难地吃完了一碗饭,中间两老还不断给我夹菜,说真的饭菜味道很好,我吃得相当饱。

  吃过饭休息一下,喝了口茶,陆兆惜帮忙洗碗去了,老太太拉着我跟我聊家长,说我们家陆兆惜啊,还从来没带女孩子回来过。她用热切地眼神望着我,我楞是没好意思告诉她我们还纯洁着呢……

  等陆兆惜洗碗好了出来,在奶奶家院子里还拍了会儿照,我陪聊走不开,也乐得清闲。

  话说春末的午后吃过饭就是容易犯困。

  大约是陆兆惜拍照拍够了,也大约是他奶奶跟我八卦他小时候的事情被他听见了,他走过来说:“奶奶我们要走了,你们去睡个午觉吧。”

  奶奶说:“哎哟我不急,来你们再吃点水果。”

  “行那我们带着路上吃,就这样先走了啊。”他显得有点急,耳根也有点红,因为奶奶刚刚说到他小时候发育晚,个子矮,被附近的孩子王欺负,人家跑来强抱他把他急哭了的事。

  “你急什么,真是的……”奶奶在身后喊,“小慧啊,空了再来看奶奶啊!”

  “好的奶奶!”我被陆兆惜拖着往前走,努力回头微笑还挥手。

  真是容易么我。

  陆兆惜走在前头,嘀咕了句:“哪那么多话好说。”

  我懒洋洋地跟在他后头,笑道:“你也有可爱的时候么,我以为你生来就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呢。”

  他回头瞥了我一眼,表示不满。

  我却愈发觉得这样的他才沾着生活的气息。

  下午我们去了湖边,这个小镇有个特别美丽的湖,湖中还有小岛,沿岸种了一排排的柳树,曼妙的柳枝随风轻轻飘荡。

  从湖面吹来的风总是格外清爽,我感叹说:“在这里的生活才是生活啊!”

  陆兆惜看了我一眼,说:“真把你丢这儿,恐怕你还得想念魔都。这里没有你要逛的商场,没有那么多娱乐设施。”

  “好吧。”我耸耸肩,对他招手,“陆兆惜,你过来帮我拍几张照。”

  我摆出各种拍照POSE,陆兆惜眉头抽搐了一下,还是端起相机给我拍照。

  完了我问他:“要我也给你拍几张不?”

  他用十分不屑的目光看了我一眼,不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