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异能>七日为鬼>第二百七十八章 人性本恶

  我的人生从未如此满足过,我身边有我曾经想要的一切,一切会伤害我的东西都并不存在。我身边的人都没有坏心,人心向善,不会去欺骗。

  那样的世界太让人向往,因为我们的世界,充满了太多的丑陋。一切都带着隐蔽的欺骗和目的,防不胜防。昨日的朋友,今日可以背叛你;今日的恋人,明天可以再别人胯下娇喘;甚至是生你养你的父母,继承你血脉的子女,也可以因为足够大的诱因伤害你。

  这样的世界太可怕,也太疯狂,更让人感觉太疲惫。你不知道可以相信谁,也许你相信的人,本身就不值得信任;又或者他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另外一个人。

  你所经历的一切快乐,都是为了加倍将来要经受的痛苦。而这痛苦,没有尽头。会越来越痛,你越低落,你就会经历更多的背叛离别。

  这样的世界,我想快点离开。那个瞬间,你想成为一个浪子。一个绝世而独立,游走四方哪怕乞讨也愿意的浪子。我以为,这样的心态就是与这个世界隔离,就是离开这世界。

  浪子,永远流浪的孩子,永远向往着自由,永远寻找着自己的世界。他不断地旅行着,没有方向,也不知道终点。他对家乡无比的怀念,却不会被家乡所羁绊。他就那样流浪,对亲人或爱人,无比牵挂,却不会因此而稍作停留。正因为家乡和爱人,他才不会迷失。

  他就那么孤独着,他害怕孤独,却为这份孤独而着迷。他是这个世界的异类,却是最纯洁的精灵。他活在自己的世界,或者,永远追求自己的世界。

  他曾经历所以的爱和忧伤,最后彻悟的放弃一切,永远追寻一种初体验,一种在路上的感觉。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有着太多的不公与悲戚,但他都已经看开,都已经不在乎,一切的经历只不过是路上的一道风景,不论是否优美,但都已过去。浪子,很少回头。

  他对那些生命中重要的人依旧是无法割舍的,是那样深切的爱恋,但是,他不会再懦弱,不会再奢求,他会坚强的说“我,是浪子,世界上最最潇洒的,浪子。”但当那些重要的人需要他,无论行程多远,多苦,他多会狂奔的回来,然后,收拾行囊,再次出发,寻找那谁也不知道的天堂。

  浪子喜欢这样的女人:他对女人说,我们去讨饭吧,女人兴奋的随他而去;他对女人说,这小孩太可怜,我们把钱都给他吧,女人会怜悯的掏空钱囊;他对女人说,我们去神农架找野人,女人会快乐的收拾行李。浪子喜欢她,因为她,也是浪子。他们一起流浪,一起忧伤,一起快乐而辛劳的旅行,一起嘴硬而细心的照顾对方,一起做一对快乐的浪子,不受世俗的恣意青春和生命。

  浪子知道,这种女人可能永远不会有,但他也并不在乎,浪子嘛,没有什么奢望,没有的,从不去奢求,有的,从不会放弃。

  但是你尝试这样的状态,你会知道,浪子,只是一种口是心非的假洒脱,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理想状态。你装作看破一切,发现最终只是看瞎了眼睛。

  他们都说我有一颗赤子之心,但是这颗心,让我太累。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无法对每个人都赤诚相待;我尝试这么做,但是他们把我当白痴。

  其实我是个有些天真的人,性格中有些固执地保留了可以称为赤子之心也可以成为幼稚的东西。有些可笑的悲天悯人的情怀,明明自己都拯救不了,却想拯救这个世界苍生。偏偏又很容易动感情,还容易非常投入。感情世界,我习惯投入最好的自己,但是每一次,结果都是得到更坏的自己。我很容易把人当成朋友,却发现人心隔着的不止有肚皮,还有面具。人们总说经历多了就麻木了,我却感觉,经历多了,却更痛了。我大概是感情比较浓烈的那种人,狠狠爱,狠狠恨,非黑即白。很容易喜欢一个人,也很容易讨厌一个人。我曾经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个时代,让我回到古代,快意江湖,剑斩爱恨,马踏恩仇。人心太多复杂面,我清楚,但是无从改变;但是我做不到接受或同化,结果是我总在自我纠结。

  不要去测试人性丑恶的一面,你会失望。

  我明知道这一点,却总是自寻烦恼的一次又一次失望。

  失望多了,大概就绝望了。

  那一刻,我想放弃周围的一切。我现在只想把灵魂交给吉晨星,让他带我离开娑婆世界,去到弥勒乐土,再也不会来。

  可是那个瞬间,我似乎看到一个人。

  他是佛,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的佛。

  他是王子,他从母亲的右肋出生,他出生时东南西北各走八步,高呼,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他拥有适合不同季节居住的三座宫殿,有冬天御寒的,夏天避暑的,雨季防潮的;衣著华贵,饮食丰盛;歌舞于庭,极尽享受之乐。

  他看到弱肉强食,生老病死,爱恨离愁,想要破开这无尽轮回。

  他吃够苦难,拜访名师,走遍名山大川,但是一无所获,多少次濒临死亡。

  菩提树下,他铺上吉祥草,向著东方盘腿坐著,发誓:‘我今如不证到无上大觉,宁可让此身粉碎,终不起此座。’终于在一个夜里,战胜了最后的烦恼魔障,获得了彻底觉悟而成了佛陀。

  于是他开启了无边的大智慧,拥有了无尽的大力量,成为了佛。

  世界上所有众生,本来都具有与佛一样的智慧德相。但是众生有妄想心,有执着心,迷了真心,生起妄心,却把这虚幻妄心当作真如妙心,所以才有种种妄想执着。这妄想心,执着心,也就是我们的烦恼。世界上众生,都不觉悟。

  他拥有过你所不能有,他忍受你所不能忍。他能成佛,但你我不能。一时顿悟,也总是被横祸瞬间击垮。总是在一帆风顺时假装是修行的人,陷入困境就想做普通人。

  那个瞬间,我似乎释然了。

  这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境界,但我知道,这是我这些年来寻求的大智慧,大突破以达到的境界。

  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分享,简单说,现在的我,是这些年,最好的我,最开心的我,最坚定的我。

  这很像禅宗,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

  也许,我们只是别人小说里的角色,我们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早就是被作者注定了,也许我们的小说里,也已经形成了一个热闹纷繁的世界。

  这其实就是所谓大千世界,芥子须弥。

  也许,我们这个世界的一个分子,上面也会自成一个我们无法认识到的世界,也许我们所处的星系,只是另一个世界的分子单位。

  所以,我们太渺小。

  人这一生,也许要处理三种关系:和自己的内心,和其他人,和天地。

  一直以来,对我来说,难度按次序依次减小,我能听到自然所表达的所有情绪,我也能很快取信于人,但是我始终过不了我自己这一关。

  我习惯于加强自己与他人的羁绊,或者又刻意回避一些必然的因果。

  其实一切,都没有必要,我们要该做的就是简单的四个字,顺其自然。

  也就是道家说的,无欲,守静,任自然。到了这个境界,也就真的八风吹不动,心也坚不可摧了,因为你已经没有了心,或者,你的心,就是一切。

  这是一种庄周般自由的境界,也是佛陀般超脱的境界。

  不要有太大的欲望——包括追求无欲的境界,这本身也是一种欲望,于是就不会有太多的羁绊锁住你。

  听你的心给你的答案,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或急或徐,按自己最喜欢的节奏,践行这答案。

  不要有太大的恐惧,恐惧其实只是因为未知,用已知揣度未知,永远不会得到确切答案,所以等到那未知自己到来,露出面目。

  不要有太多的愤怒和绝望,很多事,发生就发生了,由它过去,过不去的,交给时间。

  我们的每一个念头,每一句话,都是上一个因的果,也是下一个果的因。

  人,终究是跳不出因果的,但是却该自如的面对因果。

  我还是觉得自己没有说明白这种状态,也许有一天,你会突然理解我,并会和我殊途同归。

  也许摔个跟头就能让我把这种淡定都摔掉,但哪怕只拥有一瞬,也是值得的。

  一切按照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声音去行动,想喝酒去就醉,想淋雨就把伞扔掉。做过之后,哈哈一笑,全都忘掉,继续向着目标前行。所有的伤与痛,一笑了之。这或许是浪子,或许是佛陀,管他是什么呢,反正我喜欢。

  感觉现在的自己,就像一支羽毛,生活的狂风暴雨,我抵挡不了,但是我顺着风翱翔,却有着说不出的清爽。

  “你总算醒了,可是,已经晚了。”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突然响起。

  情人节了,发点小故事

  我和胖子

  胖子的婚礼上,神父问他,你今生最爱的人是谁,胖子看看新娘又看看我,说“小雪和阿来。”

  在场一片哄笑,我捶了胖子一拳,笑骂道,“别胡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取向不正常,我还怎么钓马子?”

  胖子的眼圈红红的,紧紧抱着我,说,“阿来,你也不小了,别再闹了,三年之内赶紧结婚吧,生个小阿来。”

  我大概是被他箍的难受,眼圈也有点红,我说,“小雪都让你娶了,我还和谁结婚?”

  新娘小雪啐了一口,在我耳边嘀咕了一句,“再没正经,来我家不给你饭吃。”说着说着,她也擦了擦眼睛。

  这大概是难得一见的奇景吧,婚礼现场,新郎新娘还有伴郎抱在一起,笑着流眼泪。

  每个人生活的圈子里,大概都有个胖子,这个胖子长得憨厚,做人也憨厚,话不多,但是总能成为笑点,平时看着糊里糊涂,但是又总能说出如哲人般直指人心的话语。你很难在开心时候想起他,却总在难过时给他打电话。而他似乎也从来没有情绪,总是随叫随到。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这个胖子总是不声不响的站在某个角落,不痒不痛,却又从未离开。

  我和胖子认识的时候只有5岁,胖子4岁。因为父亲工作的原因,我在小学前的生活总是处于移动中,在一个地方呆不了多久,就会搬家。小孩子的世界单纯到不需要理由,一切情绪都来自于最原始想法。在原始人时代,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领域意识很强,至于是否是靠尿液区分地盘,就要交由科学家考证了。这种血液里遗留的原始情绪,体现在小孩子身上就是——排外。所以最开始我总是被欺负,因为我总是那个外来户,区别是欺负我的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不一样了。有些人天生性子里就有抗争精神,大概这就是陈胜能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呼吁”,而吴广总是跟着起哄的原因。被欺负多了,我也慢慢摸清了套路,学会了欺负人。后来每一次搬家,我就知道,又有一批陌生的孩子的童年将留下一些并不怎么美好的回忆。

  见到胖子时,我已经在这个巷子当了孩子王,他大概很少出门,以至于他是我的邻居我都不知道。见到他的第一眼,他流着鼻涕,手上捧着不知道哪来的一只脏狗,正不明所以的傻笑。我也很好奇,凑过去了,问他在干嘛。

  他说,我在给它体检,它肚子好大,估计是肚子里有小狗,但是出不来。

  我仔细看了看,说,这好像是一条公狗!

  胖子甩了甩鼻涕,公狗就不能生了?

  我说,对啊,男的不能生,公的也不能生。

  胖子似乎很不服,说,那为什么我爸老说,他怎么生了我这么一个笨蛋。

  当时的我明显无法解答这么复杂的问题,但是我很聪明的掩饰了这一点,说,原来你是笨蛋啊,笨蛋,以后你跟我玩吧,我是老大。

  胖子摸了摸狗,抬头翻了翻白眼,鼻涕似乎已经过河了,一咧嘴说,是的,老大。

  没想到的是,这是我漂泊的童年的最后一站,我在这里上了小学,胖子和我一个班。虽然他小我一岁,但是个子已经比寻常孩子高了一头。每天早上我们一起去上学,他妈妈都在他的书包里塞两个鸡蛋,嘱咐他给我拿一个。但是我一直没机会和他妈说,这货半个也没给我,都偷偷拿去喂野猫野狗了。胖子还有一个神奇的能力,每天早上,他妈妈都把他打理的整整齐齐,但是到了晚上,他总能把自己弄得他妈都认不出来回家。出于这个原因,那时我不是很愿意和他呆在一起,他总是成为被嘲笑的焦点,而他似乎从不知道那些笑声是嘲笑,还总跟着一起笑。这个时候我总是气不打一处来,他每次看到我生气,也就不笑了。

  一天上课,老师问,这世界上最贵的蛋是什么蛋?

  一个叫豪仔的孩子举手说,老师,我知道,是金蛋。我心里很不喜欢阿豪,但是也没什么理由,大概是老师总说我们俩是班里最聪明的孩子,但是我不喜欢最聪明的孩子有两个,只有我一个就够了;大概是豪仔也是这么想,所以我们谁也不喜欢谁。

  老师笑了笑,问,还有谁有答案?

  我也赶紧举手说,老师我知道,是炸弹!炸弹一炸,金蛋也碎了!

  我正想看看豪仔的脸色,就听到有人说,老师,我知道什么蛋最贵!竟然是胖子在回答问题,全班一下子都安静下来了,似乎都是第一次听到胖子的声音。

  胖子的声音一下小了,支支吾吾道,是……是笨蛋……

  全班一下子笑炸了,胖子涨红了脸说,爸爸……和阿来,都叫我笨蛋……所以,笨蛋最贵!

  老师含笑说,对,你最贵。

  胖子不好意思的笑笑,带着得意的偷偷瞄我,而我装作不认识他。

  下课了,豪仔突然打了胖子一拳,说,你最贵是吧?你最贵是吧?边说边打。

  胖子比豪仔高了一头半,却一直往后退,说,不是我最贵,是笨蛋最贵,不是我……

  我上去一脚把豪仔踢倒了,指着他说,滚,这个笨蛋,只许我欺负。

  豪仔怒视着我,却转身走了。

  胖子拉了我一下,可是我还是不想理他。

  小地方的学校不是很多,所以升学似乎不是什么压力很大的事,无非是附近的几个小学的毕业生,聚集到一起,成了一个初中的新生。我和胖子小学之后根据户口就直接分到一个学校了,这里还碰到一个不想碰到的熟人,豪仔。到了初中,孩子们就不单单是孩子了,游走于大人和孩童之间,言行往往漏洞百出又狡黠异常。我的心早就不安于课本,交朋友和逃课成了我无比热衷的事。很快,成绩就显示出你是否用过功,再也不是小学时的大家都是90多分,你开心我也开心。胖子的成绩竟然很好,尤其理科,有种莫名其妙的悟性,于是胖子竟然成为了我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大概是我好胜的心太强,输给胖子是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事。

  初三的夏天异常的热,我却能煞下心来在家读书,我实在不想听我妈唠叨胖子有多懂事。

  中考数学考场,胖子坐在我旁边,我对数学是实在没什么天赋,但是胖子一直头也没抬一下,急得我抓耳挠腮。我小声喊着他,他却根本听不见。我大概真的急了,低吼了一声笨蛋,这货条件反射般的看了我一眼。我指指试卷,又指指他的,他为难的瞄了四周一圈,两只手搓在一起却不敢动。我又催了他一下,他还是看着我,大眼瞪小眼。

  老师,这个同学晕倒了!我大概也是被逼急了,突然喊了这么一声,指着胖子,然后偷偷瞪了他一眼。

  胖子之后的行为被我评价为他人生最机智的时刻,他立刻从板凳上跌下来,试卷也悠悠的飞到我脚下。两个监考老师立刻过来抬正在口吐白沫的胖子,当他们把胖子的试卷收走时,我已经把该看的,或者说不该看的,全看了。

  大概真的是缘分,我和胖子的分数非常接近,还是一个高中,但已经不是一个班了,虽然总是见面,但是却不怎么在一起玩了。高三我已经是学校的扛把子,身边的朋友很多,一个个都叫我来哥,我很满足,似乎生来就喜欢这种感觉。我不知道胖子的生活是怎样的,回头想想,我似乎从来不知道胖子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他喜欢什么,他开心不开心,他的朋友都有谁,这一切似乎又不怎么重要。

  我和胖子都没有搬家,所以早上上学的时候,总是会碰到。那天我们即将穿过十字路口,一个穿白裙子女孩骑车经过。我捅了捅胖子,说,那个白裙子,漂亮不?

  胖子点了的头,认真的说,漂亮。

  我说,我说的是人,不是裙子。

  胖子还是很认真的说,漂亮。

  我笑了笑,说,我要追她。

  胖子顿了顿,说,你有女朋友啊!

  我笑了笑,没说话。胖子看了看我,也没说话。

  这个白裙子女孩是刚转来的,艺术生,来我们学校只是为了参加高考。我们似乎很合得来,很快我就抛弃了当时的女朋友,和她在一起了。有一天,白裙子对我说,她觉得放学路上,有人跟着她。我当然义无反顾的要当护花使者了。那天晚上,我和白裙子边走边聊,刚开始也没觉得,后来路过一座小桥的时候,我也隐隐觉得后面有人跟着。我示意白裙子别说话,抄起一块板砖,躲在桥边上,回手就是一下,一声惨叫,那是胖子的惨叫。

  胖子头上青了一片,隐隐有血。我当时气急,对他狂吼,你他妈想干嘛?你还学会耍流氓了?滚!别让我看见你!

  胖子看都没看我,转身离开。那一刻,我却有点害怕。

  我当时是学校的扛把子。学校里的人虽然总是被我欺负,但是我也尽到了我的义务,我从没让学校外的小混混走进这个中学,没让他们从这个学校口袋里拿走一分钱保护费。我知道这样必然有一仗要打,但是我也从没害怕过。我知道,校外的那个人也没怕过,只是他也是聪明人,他在等机会。

  终于有一天,几个小混混在校门口要保护费,我和兄弟们和他们起了冲突,然后就是双方都在叫人,到最后学校门口已经聚集了上百人。小混混的头领是豪仔,他中考失利就没再上学,开始混社会,三年,成了这一片这个年纪小混混的头子。其实我也早就听说了,我一点也不意外,似乎这一切都安排好了。双方各在守着大门,站在校内外。这时候人群中一阵骚动,警笛声大作,有人大喊,警察来了,警笛声越来越大,小混混们开始混乱起来,不久就开始越跑越少,而我们的人却都没有动。豪仔看出来了不对,高呼他的人不要走,但是却没人肯听他的,不得已他也开始跑。最终他还是没跑掉,被我们在一个死胡同抓住了,几个小兄弟打着他,他一声叫声都没有。我拿着手头的录音喇叭,播放着警笛声,踢倒他,对他说,聪明人,只有一个,以后不要再来我们学校了。

  这一仗之后我名声更响,豪仔却销声匿迹了。

  但是,出事了。一个礼拜后的一天,小县城出了一件新闻,几个小混混,抓了一个小女孩,拖到附近的工厂里,残忍的施暴了。

  那女孩身着连体白裙,白衣似雪。如雪里梅花的她,那天,经历了人生第一次严冬。

  我疯了,彻底疯了,我没去见白裙子,没见任何人。我知道是豪仔干的,一定是他。没有任何理由,我知道他一定会回来。我找遍了小县城里所以有可能找到他的地方,但是还没有发现他。我心里的仇恨在这一天天等待和这一次次徒劳的奔波中越发膨胀。在他常去的游戏厅门口蹲了21天后,我等到了这个畜生。那时由于白裙子的事,这些场所管的很严,生意很冷清,这对我来说再好不过。

  我握紧棍子冲向他,却小腿一软,倒在了地上。我想站起来,却被人摁住了。

  豪仔走近我,笑笑说,聪明人的确只有一个,但是不是你,是我。你以为你找到我了,却不知道我是在等你来。你踢倒过我两次,是哪条腿?

  我说,两条腿,一条踢到了你一次,今天我还要踢你第三次,不过这次你再也起不来。

  豪仔的眼里已经全是怒火,但他还是在笑,说,那就两条腿都别要了吧。他拿了一根铁质棒球棒,却做了一个打高尔夫的动作,瞄准着我的腿,不断的调整着角度,似乎怎么都不满意。

  啪的一下,游戏厅的大门被撞开了,一个还冒着热气的水壶飞了进来,所有人的惊呼着散开了。胖子冲进来了,手里还提着两个热水壶,嘴里不知道喊着一些什么东西。我趁机站起来,扑到了豪仔,我和豪仔扭打在一起,胖子不管不顾,又一壶热水飞了过来,我和豪仔两个人被烫的分开了,我抢了他的棒球棒,对着他一通乱打。当我清醒过来时,豪仔跪在我面前,嘴角流着血。我害怕了,人群中有人高喊着杀人了,警察也到了游戏厅门口。我从未见过胖子如此迅捷,他飞奔过去把门一关,用后背倚住门,大喊,快跑!我看着他,腿发抖着,却迈不动步。胖子就快被推开了,他骂道,快他妈的走。我飞奔的从后门离开,流着泪水,头也不敢回。

  胖子被抓住了,由于拒不配合说出同伙,被判了三年刑。豪仔被我打断了胸骨,扎破了肺,抢救过来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却不能做剧烈运动了。我很疑惑,豪仔为什么没有告发我,多年后,胖子对我说,当时他被抓之前,他在豪仔的耳边说,你们都是聪明人,我是笨蛋,但是笨蛋有笨蛋的方法,你要是敢告发阿来,我会让你这辈子都动不了。

  这件事之后我转学去了别的学校,一度抑郁,高考一塌糊涂,上了一所野鸡大学。为了治疗抑郁症,我走了很多地方,结识了很多朋友,也认识了很多女孩,但是恍惚中,我仿佛总能看到一个白裙子,一个胖子。大四毕业那年,我因为在网上写稿,已经小有名气,所以很快找到了工作。胖子在号子里表现良好,提前一年出狱,出狱两年之后,在家门口开了一家电器维修店,逢人便说,我老大是个作家。由于他技术好,价格又厚道,小店竟然开得有声有色。但是我跟胖子说,人家都是冲你家准老板娘漂亮才去的。

  我想大家已经猜到,白裙子就是小雪,胖子的新娘。胖子在监狱时,小雪听说了这件事,毕竟和自己有关,于是去看了他一次。没想到这货直接说,等我出来,我娶你。小雪当时就愣了,我估计是被这货吓到了。原来他第一眼看到小雪就喜欢小雪了,只是一直没告诉任何人。在我和豪仔针锋相对的时候,他就很担心小雪的安全,每天偷偷的跟着,远远的保护,但是被我误打误撞的打走了。这货手巧,在监狱里时不时用有限的材料做点小东西寄出来送给小雪,小雪慢慢也爱上了他的憨厚,竟然真的就这么等了他两年。

  婚礼那天中午,我们喝的都有点多,我低头问胖子,你恨不恨我。

  胖子翻了翻白眼,很认真的想了想,对我说,恨,不过也不恨……

  我打了他一拳说,你还真恨啊!然后我苦笑,说,恨我吧,我欠你的,一辈子也还不清……

  胖子说,你抑郁症好了,就是还清了,谁让你是老大,而我,只是个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