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异能>查理的书>第九章 

  在勒梅那魔女的存在是非常不详的——包括和魔女有关的一切事物。

  在一些极端的村庄小镇,还时常发生被怀疑与魔女有染的人被活活焚烧致死的事件,绝大多数人听到了,只会庆幸主神保佑,让当地人避免了一次可怕的祸端。

  因此德维特这次钓鱼的方式可谓相当硬核,他们手上的宝贝其实是魔女的产物这件事曝光后,石墙旅馆的客人一天内流失了大半,连最乐于谈论那个神奇宝壶的人都闭上了嘴巴。

  于是老巴利痛快地把他们扫地出门了。

  公爵和骑士长并没有损失——他们本来的目标也只是找出尤金,事情办妥后兜帽一盖,再不会有人认识他们。

  就是希弗士有点不安,因为他的救命恩人也不见了踪影,他总觉得自己没有认真报答对方。

  如果亮出白兰堡骑士长希弗士的身份,他大可给予对方金币或宝石做为谢礼,但当他只是旅人格林的时候,拿出丰厚的财物就是很不明智的选择。

  德维特对此没有发表意见,他不像希弗士那样天生正直坦荡,多疑的性格让他不相信任何巧合,因此对那个突然出现帮了他们一把的男人,他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其实一直在暗中观望。

  他的直觉告诉他,那个男人对所有人都有所隐瞒,如果不是身在坎马耳,他手边没有可用之人,以白兰公爵的惯常做法,会派人暗中跟着奥斯卡,直到查清他家里的宠物叫什么名字,或确定他不会再‘碰巧’出现在他面前为止。

  只可惜出门在外,只能一切从简。

  天生擅长有罪推定的阴暗公爵不再理会他的骑士长,而是把注意力放到他旅行团的新成员身上。

  尤金被强迫着在大冬天洗了个澡,希弗士亲自盯着烧水的小工用刷锅的力气给尤金搓泥,直到把尤金搓成一只可以随时下刀的白公猪才住了手。他板结杂乱的头发也被理了个干净,这个时候的尤金看起来像模像样了,倒是他激烈反抗刮掉他的大胡子,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各退一步,剪短之后修剪成清爽的样子,再换上干净的衣服,这个下流的盗贼看起来简直堪称英俊了。

  只有尤金不太满意,失去了大胡子让他十分没有安全感,自卑地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简直比德维特和希弗士更害怕暴露身份。

  希弗士只用了一个晚上就把尤金的身世摸得干干净净。偏远村庄出身,父母生了很多孩子却养不活。自从八岁的尤金发现即使打败了所有兄弟姐妹,抢到的燕麦糊也不能让他吃饱之后就毅然离家出走了。

  不到十岁的孩子离开家独自长大,当然什么肮脏的手段和事情都经历过,但不得不说尤金是个人才,他对‘求生’这件事上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直觉,这也是德维特看上他的原因。

  在马车抢劫事件中尤金是唯一一个没有被财物冲昏头脑,准确预判形式并逃生的人,虽然当时情形混乱,但德维特还是一眼就把他和另外两个没用脑子的蠢货区分了开来。

  而尤金对自己情急之下扔掉的魔壶念念不忘乃至回头来偷更让德维特确定了自己的判断。卑鄙且怕死,精明且低调,最重要的是穷。

  一个破壶就能把他勾得念念不忘,有钱的公爵十分有把握自己能对他为所欲为。

  知道那是魔女的东西之后,尤金倒是彻底对‘他的’宝贝断了念想,甚至想离它越远越好。

  大陆上对魔女的传言很多,其中一个就是每个魔女的纹章都是她的眼睛,她能透过这些散布在各处的纹章看到一切她想看到的东西。

  尤金当然不想出现在魔女的视线范围内。但这个壶是他能拥有唯一值钱的东西,损失重大的尤金本来一蹶不振,这时德维特提出的丰厚报酬让尤金十分没节操地当场献身了——尤金至今还记得绿林边那辆奢侈到夸张的马车。

  三人离开石墙旅馆后没有立刻出城,而是和尤金分开行动。尤金披着旧斗蓬,顺着人群迅速隐没到小巷子里,并在天黑之前就带回了德维特想要的消息。

  “确实有人见过一个戴着高顶礼帽的兔头人。”尤金向德维特报告:“他并没有刻意掩饰行踪,打听起来很容易。前天晚上他在鬣狗巷的一家小酒馆里喝酒,大家都以为他是马戏团的人,因为他即兴表演了几个纸牌魔术。”

  正如同尤金所说,以一个外表不同寻常的人来说,查理的行踪并不低调,他带着小锡兵在坎马耳待了两天,购物,喝酒,看戏,甚至在酒馆里打牌赢走了一头健壮的驴。

  这个消息给了德维特灵感,在他们离开坎马耳城的时候,尤金也得到了一头小驴做为交通工具。哪怕是和普通的马相比,德维特与希弗士骑着的天南星和午夜也是十分出类拔萃的,尤金望着他们的骏马,甜言蜜语地向德维特进言。

  “大人,咱们是要长途旅行的。像您这样身份高贵的人,这样的行李可太过简陋了,万一没有找到能够过夜的地方,怎么说也要带上帐篷、锅子和枕头啊,保暖的衣服也要多带点儿,没有一辆马车可有点难办。”

  “我们沿着大路走,直到下一个城市为止都会有村庄。如果驾驶马车,遇到松林和溪流反而很不方便。”希弗士当然知道尤金在打什么主意。“给你买一头驴子驮行李已经是天大的仁慈了,要知道在我们领地那儿,随从都是要步行的。”

  尤金衡量了一下希弗士的武力值,虽然不服气,但还是不吭气了。冬季里最寒冷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再往下只会一天比一天暖和,但托德维特的福,尤金还是穿上了他有生以来最考究的内衣、长袍、呢子外套和风雪帽,甚至穿上了长靴子,确实也再没什么可抱怨的。

  要让希弗士说,反而是他的公爵大人表现出了惊人的适应力,要知道在白兰堡,公爵的房间就是连床上的靠枕不够柔软都足够令他烦躁的,但打从出发之后,他居然一直没有就环境问题诸多挑剔,这令希弗士极度愧疚。虽然他们最大限度保证了旅途的舒适度,但这颠三倒四的生活也绝对无法和白兰堡相比的,并且根据魔女的酒壶来看,路上从不缺乏不怀好意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尤金的存在就相当有必要了,因为他也属于会对别人的财物‘不怀好意’的人之一,队伍里有这样一个角色,确实更容易觉察到不少贵族出身的德维特与希弗士容易忽略掉的危险。

  尤金是个天生的流浪专家,他说服德维特与希弗士在不偏离大路方向的情况下绕道走小路。

  通常情况下,比起石头铺成的大路,破碎不堪的小路当然更难行走,尤其是碰上雨季,会泥泞得连高大的骏马一脚踩下去就拔不出来。

  但冬天的情况会好一些,而且除非是人多势众的车队,否则有经验的旅人确实很少有大摇大摆走大路的。每条大路上都会有难以预测的盗贼和抢匪,时常令没有武装力量的人走得提心吊胆。德维特和希弗士倒是不害怕战斗,但他们猜测,那个只带着一个小锡兵的店长绝不会蠢到大摇大摆地诱惑劫路者,走小路赶上他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从前盗贼尤金的口中说出来的理由确实很有说服力,他经验丰富,能从树干上的青苔和水洼的形状判断有没有偏离方向,有一两次他甚至发现了几处不起眼的脚印。

  “这一定是驴子的脚印。”他很肯定地说:“看起来和我的凯瑟琳踩出的脚印一模一样。”

  希弗士想策马上前仔细看一看,午夜和天南星却开始焦躁起来,在潮湿的土地上踩出一个个小坑。

  蹲在地上的尤金反应很快,立刻爬上他的凯瑟琳,警惕地向四周察看。

  “怎么了?”希弗士也觉察到了,压低声音问道。

  “狼。”尤金从嘴角挤出一个词。

  在他们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上了几个灰乎乎的东西,分别藏匿在树和石头后面,只露出一小块轮廓。如果是夜晚,它们绿幽幽的眼睛会更加显眼,但现在太阳远远还没有落山,这些狡猾的畜生只是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像一群不详的影子。

  “我们继续往前走。”尤金突然说,声音很响亮:“天黑之前就能找到村子。”

  然后他又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现在不能跑,一跑狼群会立刻追上来,在树林里马跑不快。我们往前走,走到开阔的平原地带就快跑,进了村子它们就没办法了。”

  这并不是希弗士第一次遇到狼群,但大多数情况下他都率领着骑士小队,几只饥肠辘辘的灰狼并不能威胁到他。但现在他必须以保护公爵为先,凡事就不得不加倍谨慎了。他下意识并没有把德维特划分到战斗力里——如果有他在场,还需要公爵亲自挥剑战斗,那才叫他无地自容呢。

  据说狼群能嗅出人的恐惧,尤金知道狼群会耐心等待时机,于是他一边走一边故意高声谈笑,喋喋不休地把他在山贼窝里一打二的壮举吹嘘了好几遍。

  希弗士漫不经心地附和他的话,暗地里警惕狼群的动向。大概是尤金的虚张声势起了作用,狼群与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等到他们走出树林的时候,已经渐渐看不到狼的踪迹了。

  森林狼是出了名的狡猾猎手,谁都不会以为它们就这样轻易放弃了。他们正准备加快速度,在日落前赶到村子时,突然听到身后的树林里传来喧闹声。

  “什么声音?”尤金困惑地问。

  “狼群!”希弗士脸色变了,他听到了狼嚎。

  但随着狼嚎声,在他们身后跑出树林的却是一匹白马,上面趴伏着一个少女,穿着胭脂红的斗篷,长长的金发从帽子里垂落,手里紧紧攥着缰绳,她显然已经失去了对白马的控制,但并没有呼救,很有可能已经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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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少女的红斗篷设定源自格林兄弟童话《小红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