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异能>诸神后裔>第93章 正常的复仇者

  ◎只要你觉得自己正常,那么不正常的就是别人。◎

  “在外面, ”凌景凝视着僵硬冰冷的尸体,表情有些微妙,“我们一般把这种东西叫做‘尸体’而不是‘书’。”

  “这样吗……”叶盏吃了一惊, 拧着眉头思考着什么,“可是这和普通尸体不一样,异兽死了之后, 它的尸体会腐烂发臭、长出虫子、被食腐动物吃掉。但是你看看她, 不会腐烂也不会发臭,只要你把额头贴在她身上, 就能感受到她的存在, 就像活的一样……”

  说着, 叶盏弯腰抱起尸体,举到凌景身前, 表情特别诚恳, “试试看。”

  凌景嫌恶地退后一步, 却又禁不住好奇, 借着烛光观察那具尸体:是个女性堕种,背上生着甲壳,头上长着蟑螂须须。而她身上,赫然穿着神州铁卫的军官制服!

  居然是一个从旧土来到花屿的同乡……凌景压下心中的震撼, 看到玉石化后, 这位老乡浑身泛着生冷的白色, 双手抱着膝盖蜷缩成蛹状, 表情凝固在死亡时的惊恐。

  凌景凑近了一些,没有闻到腐烂的气味, 便将额头贴在尸体身上。最开始凌景感到的是针刺般的冰冷, 紧接着一股庞大的信息流钻入他的脑海, 短短数秒内,他就看到了这个女性异能者的一生:在旧土出生,被检测为优质血统,从小被从父母身边带走,在军校长大,接受军事化教育,分化为Alpha,觉醒异能,加入特战小队,职衔升到上尉,带领着一只精锐小队被派往西方,寻找幽灵信号。她的小队成员在路途中接连死去,最后只有她一个人成功抵达花屿,和自己一样,她也遇到了叶盏。只不过一年多前的叶盏比现在友好得多,还会露出腼腆的笑,说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女人,你可要好好活着啊。

  她在花屿只活了一周,死因是偷偷吸食绯流花,在幸福的幻想中飘飘欲仙时,一只甲虫型异兽咬中了她的脚踝……叶盏想方设法但是没能救她,只好在完全堕落前杀了她,这个堕种最后看到的画面,是持刀少年眼中的泪水。

  不仅仅是记忆,凌景甚至还获得了这个女人所有的知识、欲望、情感、思维能力……她生命中所产生的一切的一切,都在短时间内呈现在凌景面前。好像她的一生被做成了一本书,被他迅速地翻阅完毕。

  若不是早就习惯了梦魇,凌景毫不怀疑自己的大脑会被瞬间撑爆,他立刻脱离了尸体,才察觉自己浑身冷汗湿透,“我看到了,她的确是一本‘书’……”

  “对吧,那你一定读到她是怎么死的了。你不要学她,你要活得更久一点。”叶盏抱着尸体,低头看那张僵硬的脸,神情很柔和,好像抱着他的大号洋娃娃。

  真是一个认知扭曲的小怪物,他都感觉不到恐怖的吗?凌景在心中腹诽,又忍不住问:“这是谁做的?”

  “我不知道。”叶盏耸了耸肩,“只要把尸体运到这里,就会自动变成这样。”

  “那个神秘的制作者不肯现身吗,还是说这座建筑本身就有古怪……”凌景思忖着,忽然想到了叶盏说过的某句话,不安地吞了口口水,“等等,你说你看过很多‘书’?”

  “嗯,”叶盏不假思索地点头道,“不然你以为我是怎么学会说话,又懂得那么多道理的?”

  说着,叶盏用蜡烛点亮了一个个壁灯。巨大而空阔的房间里,排列着一排排书架,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地塞着一具具书蛹,一直延伸到灯火被黑暗吞噬的尽头……说不清这个图书馆有多大,只觉得瘆人的寒意无处不在。

  那时候,凌景还不知道这些意味着什么,只感到浑身战栗,神魂颠倒,与其说是因为恐惧而瑟瑟发抖,倒不如说他罕见地兴奋起来,幻想着某种美妙的可能性。

  十年后,凌景站在冒牌货乐铭面前,讲述到当年的这一幕,仍然抑制不住兴奋之情:“在那些书蛹身上,我看到了‘永生不死’的可能。你能想象吗?有人不远万里来到这个地方,种下一片花海,建立了图书馆,收集尸体,然后将组成一个人全部的‘数据’以书蛹的形式保存下来。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也许是他的特殊癖好,”乐铭说,“有的人喜欢强.奸尸体,有的人喜欢吃尸体,当然也会有人喜欢保存尸体。”

  “我恰恰认为,他将尸体如此保存下来,是为了有朝一日唤醒他们。我能感受到他的野心和欲望,他在试图制造‘不朽’。如果有机会,我很想见见他。”凌景道,“总之那天以后,我和叶盏一起在图书馆里生活了五个月。我们想尽办法,收集汽油、确定回归的路线、商讨对抗西王母的办法。我承诺过带他走,给他一个家,最后我们成功了,一把火烧掉了花屿。我信守承诺,带叶盏回了旧土。”

  乐铭已经猜到了其中的故事,凌景一定很轻易地就取得了叶盏的信任,所以少年很天真地相信他们已经烧掉了所有的绯流花,他不会想到,凌景偷藏了花株,将罪恶的种子带回了人间。乐铭止不住地冷笑道:“你不是想死吗,为什么还回来?为了带出绯流,让它去毁了更多人?”

  “我并不觉得那是‘毁’哦,我带来的是拯救的希望。”凌景微笑道,“在花屿的五个月里,我始终忘不了最开始的那场幻觉,每时每刻我都发自内心地想要回到那座小屋。我过得像行尸走肉,唯一的念想就是把绯流花带出来,和乐铭永远在一起……”

  “但那只是幻觉!是虚假的!根本什么都改变不了!”乐铭忍无可忍地吼道,“你这样做,对得起死去的乐铭吗?!你醒醒吧!”

  “我很清醒,”凌景说,“人死之后,一切都消失了,并不存在什么地狱天堂,让死去的人在那里注视我们。被留下来的,只有无限悲痛的生者而已。人不该一辈子在悼念里痛苦地活着,人不该被这样对待……”

  说到此处,凌景也有些动情,握住乐铭的肩膀,灰眸中满是浓稠化不开的情愫,“我想要的,是一个生者能感到幸福的世界。我手上恰好拥有了一个能让人得到幸福的东西,你觉得我会怎么做?”

  他会怎么做,乐铭已经看到了。理性上说,梦国的确为很多人建立了一个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幸福世界,他们救下的人要远远超过他们犯下的罪。如果不是认同凌景的理念,自己也不会在他身边那么多年。

  但他为什么会感到愤恨不甘呢?就好像、就好像他是在替那个早就死去的乐铭,自己的“原版”感到不值一样。那样早早地离开人世,所以永远也无法参与凌景往后的人生,现在又被远远地抛在记忆里,因为生者还打算继续前行。

  乐铭抿了抿嘴唇,没有回答凌景的问题。于是凌景继续他的故事。

  他带着叶盏回到了旧土。他自认不是回来复仇的,但他所做的事,远比复仇残酷得多——他开启了一场针对旧土所有人口的大屠杀,把他认为邪恶的人类一股脑儿剪除了。

  操作方法很简单:每个人身上都有梦魇,或大或小,由他们自身的阴暗面组成。在回归旧土的第一天,凌景降下意志,让所有人的梦魇攻击他们的主人。那些犯下无数罪孽的人,梦魇也格外强大,最先被吞噬;而那些相对善良无辜的人,则能够在自己梦魇的攻击下幸存。

  这也等于说,叶盏抵达人类社会的第一天,就看到了一副永世难忘的景象:在宏伟广阔的地下城中,行人好端端地走在大街上,街边有很多美味的小吃摊,忽然身边的男人打了个响指,叶盏咬了口冰激凌,行人们被瞬间撕碎,血液飙上天空,像是一场血腥的焰火大会。眨眼间从各个方向传来无数声惨叫,层层叠叠,此起彼伏,肉眼可见的所有地方都在死人,仿佛天神降下硫磺和火焰,一举毁灭了索多玛和蛾摩拉。

  化掉的冰激凌流到了叶盏的手上,他也忘了去舔,刚才卖给他冰激凌的那个大叔,被自己的梦魇扎穿在冰激凌车上。

  在五分钟之内,据后来统计,旧土大约死了半数的人。对此,凌景表示惊讶:“才一半?旧土的义人比我想象得多呢。”

  凌景欣赏了一会儿街景,又低头看身边的少年——叶盏已经完全陷入了呆滞状态,前一秒他还很兴奋地说:“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活人呢。”下一秒,他见过的活人就变成了死人。

  来自蛮荒之地的少年过于震惊,仍然下意识地怀疑自己的常识出了问题,拽了拽凌景的衣袖,迟疑地问:“那个……”

  “怎么?”凌景微笑。

  “在外面,杀这么多人……正常吗?他们并不是堕种呀。”叶盏睁大眼睛,金棕色的瞳仁里满是天真的迷惑。

  真可爱啊,凌景捏了捏少年的脸蛋:“很正常——只要你觉得自己正常,那么不正常的就是别人。好了,我们快跑吧。”

  说着,他抓住叶盏的手,火速逃离现场。

  旧土的所有异能者都行动起来了,梦魇杀不了他们,怒火则快要把他们逼疯了。损失大半将士的军队飞快地重整旗鼓,由异能者组成的精锐部队立刻对凌景展开围剿。

  他们当然远不是正规异能部队的对手,送完见面礼后,凌景带着叶盏跑到了地面上。这里的局势和地下大不相同。

  这里是核法师的地盘。

  最不要命的异能者,都不会蠢到和核法师作对。

  而早在青年时代,凌景就和核法师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在这里安营扎寨,对地下城中的神州铁卫余孽,展开了以点带面的偷袭和绞杀。从花屿带出来的绯流花适应良好,很快就繁衍长大,在创造经济价值之前,绯流先是成为了凌景笼络人心的手段。

  不到一年时间,神州铁卫便被彻底推翻,梦国在仇敌的尸骨上建立,凌景一跃成为炙手可热的新贵。他掌权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派人抽干了运河中的污水,将其中沉底的所有尸骨挖了出来,一根根清洗干净,做DNA鉴定。他试图找到乐铭的遗骨。

  凌景失败了。运河里的尸骨堆起来像山一样高,一共两万一千七百九十六份属于不同人的DNA,没有一个是乐铭的。若不是当年亲眼看着乐铭死亡,他一定会产生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事实是,他很擅长制造梦境,自己却相当清醒。

  凌景没有把这些无用的尸骨毁掉,而是将它们堆叠起来,建成一座白骨丰碑,让枉死于河底的冤魂得以安息。

  没过多长时间,叶盏彻底和他决裂了。

  叶盏并不傻,接触外界之后,他很快弄清楚了这些杀戮意味着什么。他自身没有什么道德感,是非观混沌不清,但也知道杀人是不好的事。他拒绝卷入凌景的复仇战争,但依然留在凌景身边,因为他觉得这个成年人的精神状态实在让人担忧。

  而凌景,如他所许诺的,给了叶盏他能给的一切:舒适的家、美味的食物、尊贵的身份、特权的地位,以及耐心的陪伴——大多数时候,其实只是他在向叶盏倾诉罢了。而少年总是很安静地听着,像只慵懒的猫蜷在沙发的一侧,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一声。凌景知道他的小脑袋正在飞速运转,每一天都比前一天学到更多——这也意味着他们能平和相处的日子不多了。

  有时候,叶盏也会提问,比如他会问:“人们为什么会作恶?”

  都是直击本质、难以回答的问题。凌景想了想,还是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因为人们无法感知彼此的痛苦。”

  凌景给叶盏看那九个秘密警察的梦魇,“这九个人虐杀了我最心爱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这就是世界上最坏的家伙。后来我仔细调查过他们,发现他们不少人有妻子和孩子,有几个在周围人口中是很不错的家伙。有一个人把一半的工资捐给残疾士兵,还有一个会收留流浪孩子,他们是恶人吗?”

  不等叶盏回答,凌景就接着说下去:“但是他们在虐杀一个人时,好像完全感觉不到他的痛苦,反而以此为乐。如果受伤的是他们自己或者他们的亲人,他们还会这样做吗?如果向别人挥刀却会痛在自己身上,人们还会互相争斗吗?”

  “不会。”叶盏无聊地玩着他的头发,把几缕白发扯出来编成小辫子,“但你的想法不现实。”

  事实是,强者总是欺凌弱者,而不会付出代价,邪恶总是践踏善良,而不用受惩罚。扎向别人的刀不会痛在自己身上,这世上每天死成千上万的人,快乐的人依然很快乐。

  “如果说,我能做到呢?创造一个梦的国度,在那里,每个人的快乐和痛苦都会彼此共享……”

  “你的机器快造好了?”叶盏大致知道他把旧土的科学家聚集在一起,正在研究一个大工程。

  “嗯,”凌景笑着点点头,“我将它命名为‘华胥’。”

  传说黄帝梦入华胥仙国,看到该国的百姓顺其自然,没有喜爱与憎恨,也不知道偏爱与畏惧,进入水中不会淹死,在火中也不畏惧炎热,是无所管束的理想之地。华胥一梦,正是幻梦一场的意思,不是个好意象,但凌景却很喜欢这个故事本身。

  叶盏对此兴趣缺缺,并且很快忘了凌景的伟大计划。他有自己想做的事:周游世界,补全人生的空白;调查花屿的真相,弄清楚为什么他平白无故在那里遭了十多年罪。这一切当然需要凌景助力,叶盏毫不客气地享用着他提供的帮助。

  真正导致决裂的,还是绯流。

  绯流的种植规模逐步扩大,终于还是瞒不住了。凌景记得那天叶盏一言不发地走进屋子里,身上带着他们初次见面时那野兽一般的气息,拿起刀就对他捅过来,当时他距离被杀也就0.01毫米吧。

  “其实叶盏有那个能力杀了我,但是他没有做到,你知道是为什么吗?”凌景问。

  乐铭被问住了,犹豫地说:“因为他对你有感情,所以下不去手。”

  “这么想他就大错特错了,不要忽略他本质上的冷血以及当时的愤怒程度,”凌景摇了摇手指,“他之所以没下杀手,是因为……”

  “是因为你的手下像虫子一样密密麻麻,梦魇像狗屎一样恶心,”一道清冷的声线传来,打断了凌景的话,“所以我失手了,没有把错误扼杀在摇篮里。”

  “你来了,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到。”凌景莞尔一笑,转过身来。

  这不是谈话的良好氛围,因为他身后的场面只能用惨不忍睹形容。防御机关几乎是被瞬间摧毁,图书馆的机器守卫都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失去了行动能力,而站在守卫中央的,是两个杀气腾腾、面色不善的来客。

  双方互相打量着,对于两个和叶盏有不同程度渊源的Alpha来说,正式见面还是第一次。两人都感到对方是比自己想象中更具威胁的雄性。

  “你呢,小龙,你觉得为什么叶盏没有杀了我?”凌景笑眯眯地问道。

  “我叫祁渊。”祁渊一脸冷漠地纠正了他自来熟的叫法,然后转头对叶盏说,“下次用枪,射准一点。”

  “嗯嗯!”叶盏深以为然地点头。

  “哈哈哈,你们的关系真是比我想象得好……”凌景笑得更加畅快,但又很快收敛笑意,灰眸中闪烁着狡黠的光彩,“现在公布答案:叶盏之所以没能杀死我,是因为他从根本上无法否认我的理念——他无法拒绝我创造出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