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异能>被修仙大佬迎娶的凡人>第153章 吞食

  可是, 他不知道他的兄弟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心中有了“爱”这种感情的。

  七千年来他们总在一处,所见到的是同样的人、所经历的是同样的事。他以为他们的心始终是一块的,对方想的是什么他清楚, 而他脑子里是怎样的念头对方也明白,然而从某个时刻开始,他读不懂自己兄弟的眼神了。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让人意外的事情,毕竟, 在与本体分离之后, 他们便是各自独立的个体了。他们虽然形影不离,但心终究会离彼此越来越远。只是他一直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更没有想到, 他和他的“兄弟”居然也有分开的那一天。

  云月灯不停在轮回之中与他们重逢又分别, 每一世都继续着前世未完成的使命。但即便观察了七千年, 他仍然摸不准她究竟是要做什么。他在某一世她濒死之时问她,这仿佛无休止一般的轮回何时是尽头,而那个因为病弱即将死去的女子摸了摸他银白色的长发, 虚弱的微笑,“也许很快就要结束了, 到时候, 你就可以……自由……”

  不,她错了。云月灯的转世也并非每一世都聪明通透, 这一世的她就没能猜出他想要的是什么。

  他想要自由么?当然不,他一直都是自由的。虽然的确是有一重契约将他束缚在了太阴宫, 逼迫他七千年来一直为太祝所用,可是如果没有这重契约,他就真的失去了生存下去的意义。这世上没有谁再需要他,难道他要回归本尊体内么?还是漫无目的的浪荡在人世间, 做一片水中漂萍?

  他不想要这样的自由,他想要的是……结束她的折磨。

  尽管对于他来说,她每一次死去都是短暂的分别,可是于她而言,每一世的死亡都是生命的终结。即便他只是一枚冰冷坚硬的玉石,七千年来反反复复的看着她倒下,也终究会有不忍。

  他见过许多一生美满的女孩,她们幼时降生之时被父母捧于掌心爱若珍宝,成年之时出嫁,价得如意郎君,琴瑟和睦,晚年之时又有儿孙饶膝,亲朋在侧。他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是不是云月灯想要的,但这样的生活似乎是大部分凡人女子所渴求的。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她也能拥有这样美好的一生,而不是每一世都以太祝的身份孤独的死在他的怀中。

  她说,快要结束了。

  这结束意味着什么?是意味着七千年来她一直在做的那件事情即将成功,还是……

  很快他明白了什么是“结束”。这一次他等了八十年,八十年间换了两任太祝,然后她才以十四岁小女孩的模样重新站到了他的面前。他一如既往的挑选她成为了新的太祝。

  这一世她姓朱,成为太祝之后的尊号是“月长明”。她和之前数代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性情稍显文静,笑靥温柔如春,在做了太祝之后没多久就如同过去那样,被那看不见的命运之手指引着翻阅完了太阴宫中留下来的全部经卷,得知了自己的前生和这一世要完成的使命。

  知道这些之后,面容清秀神态稚嫩的女孩呆呆地坐在太阴宫的最高处发了一天一夜的呆,最后是他实在忍不住,从她耳垂边的玉珠珰中化形而出,问她:“你不去吃点东西或是喝口水么?难道是不能承受这样的命运,所以决心饿死自己?”

  他只是随口说笑,七千年过去,他也会讲玩笑话了。

  可是那小姑娘竟然认认真真的说:“是有这个打算。”

  他错愕的看向她。

  “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是云月灯的转世,我为什么不可以平静安宁的度过这一生?从小在家中,我便是那最不起眼的孩子,我天资平平、相貌平平、出身平平,族中没有谁看中我,也没有谁喜爱我,哪怕是我的父母都有各自偏宠的孩子,而我永远都是被忽视的那一个。参选太祝只是来走个过场,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被选中。可是一朝之间我就登上了这至高的太阴宫,然后你告诉我,我的前世是云月灯。”女孩露出了一个不知是笑还是哭的表情,“我不习惯荣耀加身更不习惯万众瞩目,我就想默默无闻的活着,这世上没有人喜欢我,我便做角落里无人问津的野草,自在的生长、自然的凋落,这就足够了。我凭什么要为了我并不熟悉的天下苍生,献出我的命呢?”

  他伸手摸了摸这姑娘戴着沉重珠冠的头发,想要说些什么安慰她,可曈那漆黑的身影却又一次的浮现在他心头,他叹了口气,无奈的告诉这个姑娘,“……这是命运,命运是不能反抗的。”

  很多年后银发聆璇仍会深深地感到后悔,他不该在月长明面前说出这样一句话,他应该在那时握住她的手,然后带着她杀出太阴宫去,什么见鬼的命运、什么早已注定的死亡,都不要去理会,他就该一心一意的带着她走,从太阴宫这座华美森冷的囚笼中杀出去,无论是谁都挡不住他们,就算是曈来了,他也该豁出去与那个女人同归于尽。

  当时他什么也没做,眼睁睁的看着小姑娘眸底的光辉熄灭。

  太祝月长明,原名朱樱,这个名字中带有“樱”字的女孩,一生短暂的就仿佛是春时的樱花。她的精神死于那一日,死于他告诉她命运无法反抗的那一日。

  而她的身躯……

  死在二十年之后的羽衣之乱中。

  那时她已经三十多岁了,京中许多的贵妇人在那个年纪都如盛极的牡丹一般绚丽,而对于云月灯的转世来说,三十多岁就已经等于是晚年。早夭的命格如同一根用丝线悬在她头顶的利剑,随时会落下来劈开她的头颅。

  可是他没有想到,死亡居然降临得那样盛大。

  羽衣之乱是一场浩劫,牵连进来的贵胄不计其数,帝都化成了一片血海。她被枷锁缚住,被囚入水牢,然后被拖去了市场穿着一身赤衣,枭首于黎民面前。

  七千年来,两百多任太祝,从来就没有过如此不体面的死法。他当然想过要救她,可是没有成功。他过去期待着什么能够打破宿命,现在那个打破宿命的人出现了,天衢阁主,那个男人穿着宽大的白袍,好似是帝都中随处可见的轻浮公子。他笑盈盈的决定了朱樱的命运,眼中没有喜怒,只有对这个世界的轻蔑。

  天衢阁主打破了宿命,却是以一种银发聆璇不能接受的方式打破。他杀死了月长明,废去了太祝,封禁了太阴宫。银发聆璇想要反抗,却发现不是对手。他和他的兄弟所继承到的终究只是聆璇一部分的灵力罢了。

  “你将我吃掉吧。”绝望之时,他的兄弟这样告诉他。

  “不……”他当然下意识的拒绝。

  “快些!再迟一点,就来不及了,我们得救她,我们得救救她啊……”兄弟痛苦的揪着他的衣领嘶吼。

  可是,为什么要救她呢?反正死后,她还能转世,下一世不做太祝,大不了他就跨越茫茫人海去寻找她,不管找到她的时候她是垂髫小儿还是妙龄少女,那都是她。现在救下她那又如何?她、她活不久了啊——

  可是他看着兄弟痛苦的眼神,他忽然就明白了什么。

  没有人教他们两个什么是爱,可是漫长的七千年,他们之中终究还是有一个人学会了。

  爱是炽烈的、是不理智的,如山洪、如岩浆,摧枯拉朽,气势浩荡。

  “别怕,”他的兄弟最后留给他的是这句话,“我并不后悔,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也不是就此消失了,我会与你融合,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我们原本就是一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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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眨眼三十年过去,三十年来他辗转各地,逐渐懂得了当年兄弟的感受。

  也许他说的没错吧,吞食了他之后,他们就合二为一了。

  爱慕、无悔、坚毅……这些原本他所不具备的感情,在那之后充盈于他的胸臆。很遗憾他最终没能救得了月长明,不过幸好,他又一次的与她相遇。

  在勾吴国,樾姑城外,当他第一眼看到她之后,便不管不顾的扑向了她。他当然明白每一世的云月灯都是不同的人,虽有着相同的灵魂,却有着不同的记忆与性情。

  不过没关系,无论她变成什么样,都是他的老朋友。他不介意与她重新相识、相知,如果可以的话,他想要再次与她并肩踏足大江南北,少了她的风景,终归是不及当年那般迷人。

  他跨过罹都的重重山峦,找到了魔巢所在的方向。他的本尊就在那里,他一进入罹都就感受到了他的存在。

  回归本尊,这是他的宿命,也是他的选择。

  “好久不见。”满头银发的他重新站在本尊的面前,注视着对方空洞的眼眶,微笑着向他询问:“要不要……吃了我?”

  罹都崩毁在即,他所在意的人命在旦夕,他好像又回到了三十年前的上洛,这一次他做牺牲的那一个。

  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