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异能>幻狐>第11章

  那一天,我算准了你从这条路上经过的时间,我拿着一把琴,纤纤手指划过琴弦,然后你走过来,我开始歌唱。我相信,在这个世间,绝对没有比我的歌唱还要优美的歌唱了。

  我想你一定会爱上我的。

  果然,你爱上了我。你天天来这里听我歌唱。第七天的时候,你拨开了围观的如痴如醉的人群,抓住我的手,温柔而霸气地说:“央舒,跟我走,我要娶你。”

  你娶我的时候,已经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两个门当户对的夫人,同你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我进门的那天,她们的目光使我不寒而栗。

  新婚那天,你掀起我的盖头,你看到了我的脸,你说:“央舒,我们似曾相识。”

  似曾相识,夫君,不是的,我们不是似曾相识,我们真的遇见过。在我十六岁那年,你拾起了我的手帕,还给了我。

  为了你,我心甘情愿地来到人间,我愿意为你从没有苦痛的长明山来到纷纷扰扰的世间。我愿意停留在你身边,温柔,坚定,矢志不渝。

  你喜欢听我唱歌。只要你征战回家,我就对你唱那首我们都很喜欢的歌:

  云淡风清好时光,青莲放,杏花开,小船摇曳到江南。携手同游相伴久,一生一世长相守。

  你握着我的手说:“央舒,会的,我们会长相守的。”

  我忍着泪水,你不知道,你真的不知道,你的央舒只能陪伴你三年。

  这是第三个年头了,我有了你的孩子,你对我那么好,我们的恩爱从来没有比你娶我的时候少过。

  可是我就要走了,身为狐族,我没有力量改变和对抗属于狐族的既定命运,我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结局,我无能为力可我义无返顾。

  除夕,寒冷的夜。

  你抓着我的手,流下了滚烫的泪,灼烧着我。你哭着说:“央舒,别走,不要走。”

  夫君,我给你留下了一个女儿,可是我还来不及看她一眼就要走了。

  夫君,我走了,不能再照顾你和我们的孩子了,你一定要善待她。我多么想看着我们的孩子长大,我会像爱你一样爱她,教她琴棋书画,看着她一点一点长大,然后某一天让她嫁给一个像你一样英勇专情的男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幸福。那个时候我们都老了吧,这一生,我们一起慢慢变老。

  风起了,月落了,妲己醒来了。

  她看着天空,凄凉的歌声渐渐飘荡开来。

第14节:离泱遇辛

  14.离泱遇辛

  我在青州流浪了三天了,饿了的时候,我偷偷地钻进青州州府的厨房里偷东西吃,他们家吃得可真好,百姓们都饿着肚子,可他们家光做一盘金玉满堂就要花掉十只鸭子,每一只鸭子取去鸭胸上的一块肉后就被整个丢掉了。

  朝廷拨下来的赈灾粮,那个狗官全部都贪污了,藏在了他们家的仓库里。有一次一个厨子去取米,我偷偷地跟在他后面进了米仓,发现米仓里的米都已经全部堆满了,还有很多都已经发了绿色的霉斑。可是他就是眼睁睁地看着百姓饿死,他也不发粮救灾。

  我一直在青州城里寻找妲己,我逢人就问,你有没有看见过妲己?

  可是没有人理我,他们都听不懂我说的话。我一屁股坐到路边,哇哇大哭起来,哭得撕心裂肺。

  突然我听到一个很好听的男孩子的声音,他说,小狐狸,你怎么了?

  我惊异地发现,居然还有人知道我是小狐狸不是小狗,我连忙抬起头,看到了一个穿着青色衣服的男孩子站在我的面前。然后他在我面前蹲了下来。

  我从捂着眼睛哭的手指缝里偷偷地看了看那个男孩:他真英俊!我想起了妲己描述姬发时用过的这个词,我不知道姬发长得什么样子,可是这个男孩子是我在凡世见到过的最好看的男孩子。凛也很好看,可是凛的好看,成熟英武,是属于男人的好看。而他的好看,是属于男孩子的,像一颗刚刚生长出来的小树,散发着勃勃的生气。

  男孩伸出手来抱起我,问:“你是找不到你的主人了是吗?你不是一只小野狐狸,你是有主人的是不是?”

  我拼命地点头,然后男孩说:“不如你跟着我吧,我带你去找你主人。嗯,你这么洁白,像我的玉佩一样,我就叫你玉儿吧。

  他微笑着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放到我面前晃了晃,说:“你看,你和它像不像?这是我从小到大最喜欢的玉,是我母亲送给我的!哈哈,注定我辛和狐狸有缘!”

  此时我才知道,原来这个英俊的男孩子叫辛。

  辛走路的姿势沉稳有力,气度不凡。他抱着我的时候,我感到了安全。

  道路两旁无家可归的饥饿的灾民们让辛惊奇不已,他当下立即打探民情。听完当地府官贪污朝廷振灾粮的事实后,他愤怒地狂喊着:“身为府官竟然如此胡作非为,太过分了!”

  一个年轻人愤恨地说道:“这个天下颠倒黑白的事情多了,我只恨前天不在这里,否则我就可以随着大家去投奔西伯侯,一起推翻纣这个昏君了!”

  辛握在剑上的那个手紧紧地攥成了一个拳头,越攥越紧,骨节都在发出咯咯的脆响。然后他突然把宝剑从腰间抽了出来,一剑指向了那个年轻人。

  “纣不是昏君,你说,纣不是昏君!”

  “你凭什么说他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