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异能>胜利>第4章

  不过好在维生的事情镇民比他想得周全。

  朗姆酒的味道消散的那天,镇民帮他想好了出路。

  “你残废得那么可怕,性格又很古怪,不适合再住在镇子上了,不如就搬到山上吧,那里我们会给你开亩田地,送你一些牛羊,也算是尽了我们的心意了。”

  他点了点头,少有的开口,吓了镇民一跳,“只是…那铠甲,你能还给我吗?”

  那人听了不很高兴“你在说什么,那铠甲本来就不是你的,是我们重新打磨的,至于你之前的那块烂铁早就被丢掉了。”

  他雾蒙蒙的眼睛变得很暗淡,一言不发,就开始收拾起了他琐碎的物品,当天就被赶离了曾经他父母留给他的小家。

  然后,搬到了山上,在这个地方艰难的生活,一晃就过了十年。

  他一向强壮的身体,因为战争留下的暗伤,和操劳的生活,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变得羸弱了。

  回顾这十年,他不是不难过,但是他是一个战士。

  小镇的人们是他从懂事以来就立誓要保护的对象,所以他们的苛责也好,中伤也罢,他都默默的吞下了,可唯独有一点他不能忍。

  他不能说谎。

  他有战士的信仰,他发誓永远勇敢忠诚,因此他不能昧着良心把万万战士挥洒的鲜血带来的和平归功到自己的头上。

  实际上,他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可怜的,被抛弃了的士兵,所以他会理当反抗那名不正言不顺的授衔。

  只是…

  如此以来,他再也不可能喝上一杯朗姆酒了,倒是挺让人觉得可惜的。

  不过他倒是种上了一片薰衣草,每年都细心的呵护着,让冰冷的离群索居有了点浪漫的味道。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尽管到了这个地步,他还是一个会享受生活的人。

  他从薰衣草田出来,身上的麻布也被浸透了花香。

  他这一次不是要去薰衣草田享受一下难得的闲适时光的,而是他丢了一只羊。

  这十年来因为身体的缘故,他都会好好保护好他珍贵的财产,以防它们跑远了自己得花上许多精力找寻,可是百密必有一疏,尽管迟到了十年,他的羊还是不见了。

  他拖着不便的双脚,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涉足这座山的深处。

  他身上有薰衣草的花香,兜里揣上了一把匕首和几根胡萝卜。

  他其实知道自己的装备有些过于简陋了,但是他连上战场都不怕,又怎么会缺乏勇气。

  于是他支楞着疲软的脊背,凭着顽强的毅力在山路中穿梭着。

  他的羊很珍贵,能供给他必要的羊奶作为营养,所以他说什么也不能轻易把它放弃了。

  “羊!”他叫着,“羊!”他又叫了一声。

  自然是没有任何的回应。

  他不甘心,“咩!”他换了一种叫法,往前慢慢的走去,“咩!”他还是在模拟着羊的叫声。

  神奇的是,他听到了一声细弱的“咩”叫作为回应,似乎是从不远处的一个山洞中传出的。

  山洞很大,他就有些警醒,不知道会不会是什么巨型食肉动物的巢穴,他的羊,说不好就是被那些捕食者弄进去的。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就有些踟蹰,他的羊是很重要,可是会值得他冒了生命危险去找回它吗?

  他把手放进了兜里,拽住了那把简陋却锋利的匕首,放在匕首旁边的,就是羊爱吃的胡萝卜。

  他摇了摇头,有些无奈的想到,如果不是冒着会有危险的决心出来的,他又为什么会带着匕首呢,总不能真找到了还退却吧,他从来不是一个怯懦的人啊。

  于是他一瘸一拐的,却警惕的踏进了幽深的山洞。

  山洞的内府很大,也很深,他的拐杖一敲到石面上,就激起了回声。

  “哒..哒…哒…”

  他忍住头皮发麻的感觉,坚定的往前。

  他视力不是很好,可也知道,在前方不远处的地方,应该是他的羊,洁白的一团,在可怜的咩叫着。

  他越往前,羊的声音也就越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