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穿成书中绝美炮灰后我苟住了>第23章 坏人挨打

  在柚柚的引路下, 北狗冲进那个堂屋里,就看见沈绰被几个人压倒在桌子上,嘤嘤哭喊求饶, 只剩一阙衣角晃荡在他的黑眸里, 顷刻点燃心中燎原的怒火。

  不及几人反应, 身后莽汉抡起凳子就往自己头上砸来,杀猪般的惨叫声顿了一下, 才爆发出来。

  有两个当场血流成河, 昏厥倒地,不省人事。却不知北狗是怕血溅到他家夫郎身上, 已经特意控制了力道。

  “哎呀娘呀,阎王爷来了呀!”

  “咋,咋咋回事啊?”

  几个酒鬼小弟围着他们大哥苟登熙节节后退, 不知所措, 捂住脑袋上流血的大洞,迫于对方的凶神恶煞,不敢多说一句话,连滚带爬地让出了路。

  “沈绰!夫郎……”

  北狗扔了带血的烂凳子, 赶紧把受委屈的心上人箍在怀里,听见他呜咽的声音,心疼地发麻。

  正要把人翻个面, 擦擦眼泪安慰他, 却在看见对方那张梨花带雨,十分陌生的脸庞时, 直直呆愣住了:这谁?

  北狗顿时把人又搁回了桌子, 心虚地环顾四周, 寻觅沈绰的身影。

  苟登熙等人见情况不对劲, 听见他刚刚喊了人,才知道搞到别人家的夫郎了,一下没了底气,眼看着已经躺了两个了,怕挨打的他们,犹犹豫豫想缩出门去。

  这时,前来围观的人群却蜂拥而入,把他们又给堵了回去。

  沈秀英匆匆带着新郎等人赶来,看见血红一幕,吓得顷刻闭了眼,喃喃念了几句「阿弥陀佛」。

  苟登熙一见到新郎一家,马上理直气壮地瞪着眼,吼道:“常老二,你看看,你们家办的什么事?请我来喝喜酒,喝得脑袋破个洞,我就帮你们闹闹喜,这哪来的疯狗跑进来打人,你们也不管管?啊?”

  几句话颠倒黑白,半点不提自己过分婚闹的混帐事。

  沈秀英一见是北狗打了人,心里咯噔一声,赶紧上前了解情况,却发现自己叙哥儿的发小正穿着沈绰的衣服,躲在角落哭成了泪人。

  过来人心念电转,一下理清了脉络,赶紧把那发小扶起来温声安慰,慢慢套出了话。

  众人一听是苟家作威作福,一个个都露出了毫不意外的表情。

  沈秀英帮理也帮亲,把窝囊的新郎一家赶在身后,上前质问苟家小儿子:“你凭啥欺负我家叙哥儿的伴郎?你凭啥说我三哥儿的丈夫是疯狗?请你来喝个酒,你还蹬鼻子上脸了,跑到主人家头上拉屎,什么水货……”

  苟登熙一听这数落,脸是气得一阵青一阵红的。

  新郎一家土生土长的桐花村人,生怕得罪了一方富农,赶紧上去拉住沈秀英,一面又去安抚苟家小儿。

  “哎呀亲家母,你快少说两句,这事儿不能闹大!”

  “啥意思?白白让我们水暖村的人受欺负呗?”沈秀英不买账。

  新郎母亲又劝:“不是不是,这成婚啊就是要闹闹,才热闹,秀英嫂子你不懂我们这儿的习俗……”

  几个人乱成一锅粥地乱劝,围观的乡亲都来看笑话,热闹极了。

  北狗无心管这些闲事,准备出门去找沈绰,却听身后传来嘀嘀咕咕的声音,刚刚那几人又在对他身边的哥儿指指点点:“瞧瞧,长得也不怎样,穿得这么浪,能是啥好货?”

  苟登熙是故意仗着人多,再次挑衅北狗,想出口恶气的,但欺软怕硬成习惯,就一直嘲讽那个无辜的发小。他刚刚被打得头晕耳鸣,没听清楚沈秀英解释了什么,还以为那人是他夫郎,浑水摸鱼地排挤。

  萧定北望了一眼那外衫,突然想起早晨在家里,沈绰特意跟他显摆过:“怎么样?好看不?我特意选了素一点的花色,出门也不抢人家风头。嘿嘿。”

  “嗯。”那时他简单嗯了一声,还心想沈绰突然有了这样低调的觉悟。

  现在对方只是说了一句衣裳,和一个与他毫不相干的哥儿,但他就是觉得那苟登熙是间接在骂沈绰。

  北狗一语不发,默默转身。

  众人还没来得及发现险情,又是一身血肉重重摔在地上的沉闷声响。

  在场的人倒吸一口凉气,迟钝地尖叫起来:“死人啦,要打死人了啊。”

  又一窝蜂地跑了不少。

  新郎一家人都傻了,眼睁睁看着那血条贼厚的苟家儿子,吐了一口碎牙,又哆哆嗦嗦地抱着桌腿,竟是害怕地躲进了桌底下。

  就在空气静止的这一刻。

  门口蹦进来一道轻快身影:“诶哈哈,醒酒汤来咯……”

  刚一进门,沈绰就惊成了一只兔子。

  “哦哟,怎么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啊?我,我可只端了一碗汤啊,要喝的自己去锅里舀!”

  苟登熙一看见沈绰,顿时认出来了。

  为了保命,抬手指着他,连忙冲北狗解释道:“兄弟,大兄弟,搞错了搞错了,我们不知道刚刚那个是你家夫郎,这,这个,才是我们要闹的哥儿!刚刚他俩换了衣服,没认出来。”

  沈秀英这下更气了,恨不得上去踹他一脚。

  北狗的目光从见到沈绰安然无恙的欣喜渐渐变得阴沉。

  毫不知情的沈绰懵懵地歪头,感到迷惑:“你们还要搞我?”

  苟登熙瞪了他两眼,恶狠狠道:“看你那副骚狐狸样,敬酒不好好敬,活该被闹……啊——痛痛痛!”

  几句话字字踩雷,男人脸色更黑了,那人被踹飞了,在半空又甩落了,瘫在地上,多半全身粉碎性骨折了。

  新郎一家滑跪在地,直呼天老爷,地老爷,求北狗住手。又利用婚亲之事说劝了沈秀英,让她帮着说情。

  想了想自己家叙哥儿的婚事,沈秀英也只好找到北狗身后的沈绰,请求了几句。

  沈绰还在安慰那个受欺负的发小,一听这话,放下了手中空碗。

  他抠了抠指甲,漫不经心道:“我为啥要劝架?他敢调戏我,还不准我夫君揍他消气?”

  “啊?这……这说得是啥话呀?三哥儿!”沈秀英一下也语塞了。

  她又拐弯劝道:“那你想想,要是把人打死了,你家北狗可是要去官府吃板子的啊!”

  沈绰无辜地瞪了眼新郎一家:“哦是嘛?那我记得去城里的那条大路还是我们水暖村的人铺的呢,想告状的就去走一个试试,当心走到阎王殿去了,可不关我们的事哦。”

  水暖村可是他们这里人均GDP最高的村子,所以对内特别团结,对外十分不友善。早就看不惯这些小村落蹭他们的大路了,更别提是要去欺负他们村的人。

  沈秀英看了眼地上半死不活的苟家儿子,多半已经残废了。

  又叹道:“哎呀,三哥儿,别闹事了,今天是你表哥的大喜日子,你卖姑姑一个面子,饶了人吧。”

  沈绰敲了敲脑袋,又问:“姑姑,这打死人要吃板子,那只是打架呢?官府管不?”

  新郎母亲一看有戏,帮着解释:“哎,这种小事,哪敢去烦青天大老爷哦?村长裁定就得了。”

  “哦,这样啊——”沈绰意味深长地拉长尾音。

  然后冲北狗轻松笑道:“那……相公给他留口气就行,继续揍他!”

  新郎母亲两眼一黑,差点背过气去:“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咋还这么闹呢?”

  沈绰嘴上不饶人,但到底是拉住了北狗。

  冲地上那一群扭曲的爬虫,呸道:“什么狗屁富农,都是穷苦老百姓,你还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欺负谁呢?”

  这是他穿书这么久,头一次遇到这么奇葩的现象,同一身份地位的人相互嫉恶,胜过对上一阶级压迫的厌与怨。被压迫久了,奴性深了,人性却没了。

  沈绰心想姑姑一家受牵连是必不可少的了,又冲新郎家威胁道,“呐,这人已经饶了,今天这事,你们要是敢迁怒我表哥和姑姑一家,那今后想来水暖村借谷种,借水渠,借任何东西,你们村都别想!”

  这话堪比天大的灾难,这些小村子大部分是靠沾水暖村的光,才温饱不愁。众人听沈绰自信的口气,想起他们那丰厚的赶礼,猜到应该也是个什么富农家的幺子,倒是不敢得罪了。

  全都倒在自己共同的利益上,劝说新郎一家,还给沈绰和沈秀英等人打包票,说监督之类的话。

  沈绰当然也是说着赌话,见这些人识趣了,也不多放狠话了,就埋怨了几句:“喝喜酒,喝喜酒,真是给我喝出一肚子气!要不是看在我姑姑面上,我才不来呢!满地普信男,活该你们村光棍多!”

  沈秀英也是一肚子气,给了那么多嫁妆,底气自来,对新郎一家也没什么好脸色。

  霸气地打发了医药费,苟登熙等人就被人抬走了。桐花村的人纷纷觉得出了口恶气似的,偷偷摸摸呸了他几句。

  闹成这样,晚饭也吃不下去了。沈秀英也觉得糟心,并不留他,只是附耳说了几句悄悄话。

  沈绰拉了拉北狗的胳膊,往外走:“哼,晦气。夫君我们走,去河边洗洗手,回家了。”

  萧定北点点头,挑起屋檐下的空担子,跟在沈绰身后,出了院门。

  路程很远,走到黄昏时分,柚柚突然闹肚子,沈绰叫他去草丛里解决,自己和北狗在路边等他。

  两个人默默无言,心跳声都隐约浮荡耳边。

  沈绰忽然想起姑姑跟他说北狗替他打人出气的事,觉得还挺感动,回想起当初在公司,老板对他动手动脚,他就和那个弱小的哥儿一样,畏畏缩缩,还没有人替他出气,只能把委屈往肚子里咽。

  现在被人保护的感觉,暖得他心肠一软。

  沈绰鬼使神差地又仰望了一眼身畔高大的男人,安全感蹭蹭上涨,心跳更快了,他隐隐察觉到原主的基因在发生突变,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暧昧的喜感。

  这什么奇怪的吊桥效应?还是该死的反派终将折服给主角的纸片人定律?

  他无措地咬了咬指甲,忽然小步小步地往旁边靠近。

  萧定北察觉到他的动作,目光不经意瞥向了他,发现沈绰的狗狗眼亮晶晶的,像是仰慕地望着他。

  沈绰抿了抿唇,低垂了脑袋,有些神志不清地招手小声道:“你,你把头低下来……”

  萧定北皱了皱眉,不知道他又要搞什么花样?其实他一路上也有点担心沈绰骂他脾气不好,都没怎么说话,现在果真还是生气了。

  他乖乖低下头,静待发落。

  突然——

  一个蜻蜓点水的吻擦过脸颊。

  沈绰咬了咬唇,别开了粉红的侧脸,低声道:“这是奖励……”

  男人暗沉的眼神一下像星星一样升起来发光,皱着的浓眉瞬间松了,内心雀跃地像万只激动的兔子奔过草原,鲜草的甜美每一口都吃得饱饱的,满足到了极点。

  作者有话说:

  吊桥效应:是指当一个人提心吊胆地过吊桥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如果这个时候,碰巧遇见另一个人,那么他会错把由这种情境引起的心跳加快理解为对方使自己心动,才产生的生理反应,故而对对方滋生出爱情的情愫。

  所以咕子觉得,那种爱上救命恩人的剧情突然有逻辑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