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神秘王座(穿越)>第54章 短发应天

  “回家里来吧。”

  在临走前, 唐觉对他说。

  身为第一主星总督,帝国境内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唐觉不可能不回去坐镇。

  “不了,大哥。”唐都朝他笑笑, 在孩子们的事情基本处理完后, 他的精神头看上去比前两天好多了, “一路顺风, 到了记得联系我。”

  但唐觉显然还是对他放不下心来:“老宅那边的房子我每天都有让人打扫, 房间的布置也和你小时候一样,我把钥匙给你,想回去的话随时可以,那里永远是你的家。”

  “嗯。”

  唐家老宅的位置并不在第一主星, 而是第二主星某个风景秀丽的山谷内。

  但唐都并不觉得那个从未到过的陌生地方能算作是家, 尽管唐觉是这么告诉他的。

  再一次送走了唐觉,唐都忽然觉得有些疲惫。

  他相信大哥一定也和他有相同的感受, 只是外表没有表现出来而已。毕竟无论是克里斯、雷蒙德还是那月, 对于唐觉来说, 无论关系入喉,都是在生命中占据了重要一部分回忆的故人。

  回去之后,唐都打开自己卧室的房门,毫不意外地发现应天还在。

  应天坐在窗边,膝盖上摊着一本书,唐都瞥了一眼,发现似乎是一位有名诗人的诗集。但他并没有在看, 只是安静地凝视着外面的街道。

  听到声音, 他扭头看向了唐都。

  “你说这里是你的故乡, ”唐都走到桌边, 给自己倒了一杯水,“那你不打算回去看看吗?我记得应总督的后代有一支还没断绝,现在还成了当地的富豪家族,为什么不去找他们?”

  “那是我弟弟的后代。”应天合上书放在一旁,淡淡道,“于我来说,和陌生人也没有什么区别。”

  “你还有个弟弟?”

  唐都稍稍惊讶了一下,不过其实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好惊讶的。他举起杯子递到嘴边,刚抿了一口,余光就注意到应天靠放在墙边的那把海神之剑和深海提灯,窗台上还摆着他之前经常用的神秘探测罗盘,顿时一口热水直接喷了出来。

  “你居然把这玩意儿也一起带出来了!?”

  “会有用的。”应天说。

  “是啊,”唐都恹恹道,垂眸盯着自己短了一截的袖口,“我最近确实长高了一截,拿海神之剑应该也比以前要轻松一点了。”

  “但是我已经不打算当总督了,还有那些跟神秘沾边的东西,一概不碰。”

  应天没有对他的这番说辞表示任何意见,但唐都看到那双静静望着自己、仿佛已经看透一切的灰色眼眸,忽然就有点儿不爽起来。

  “陪我去街上逛逛吧。”他对应天说。

  这两天应天要么呆在他的房间里,要么就和之前一样神龙见首不见尾,一旦有人进来也是溜得比兔子都快。唐都都怀疑这位是近乡情怯不敢出门见人了,所以才会故意这么提议。

  果然,一听到出门,应天的脸上就露出了犹疑的神情。

  “这都两百年过去了,还有人能认识你吗?”唐都挑衅他,“难不成当初你在荒星Y011还是个名人?”

  最后,应天到底还是被他拽出了门。

  午后灿烂的阳光下,长发青年随着唐都一起走出狭长的小巷,他默默地拉高防风衣的领口,遮住自己的下半张脸,跟个久不出门的社恐一样。

  看着他这副恨不得把自己缩进龟壳里的模样,唐都一直阴云密布的心情也稍稍愉快了一些。

  人类的快乐果然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他想。

  他们去了这附近最大的集市,集市上卖什么的都有,小家电、蔬菜瓜果、书籍画册、各种纪念饰品,琳琅满目地摆了一地。扑面而来的亲切感让唐都兴致颇高,一时间也顾不上身边存在感约等于无的应天了。

  “老板,这是什么?”他蹲下身,指着一个石雕像问道。

  这里基本上每个摊位都摆放着类似的石雕像,虽然大小不同,但整体形状大同小异,都是一个面容模糊的瘦长人形,有些会在额头上刻一个眼睛,眼睛的状态或睁或闭,唐都猜测这可能是代表着神明不同的状态。

  “这是我们当地人信奉的神,”摊主大妈热情向他介绍道,“你不是本地人吧?我们这里以前很少有外人来的,最近几年稍微多一点,因为没有神秘,所以安全嘛,很多外面的人都选择来我们这里定居了。要买一个吗?带在身上可以保平安的哦。”

  唐都点点头:“所以这是你们的守护神?”

  “不,是凶神。”

  应天突然的插话让唐都和摊主大妈都愣了一下,摊主大妈拧起眉毛:“喂你这个小伙子,怎么说话的呢?”

  “不信你可以去其他地方问,”应天没有理会她怒气冲冲的质问,只是用平淡的语气对唐都说道,“当地人都知道这是凶神,她只是为了卖东西给你,才会这么说的。”

  “我本来也没打算买。”

  唐都站起身,总觉得应天的态度有些说不上来的奇怪。

  他刚才拿着那个石雕像观察,只是因为觉得它的造型有点儿像之前在莫顿区内河里打捞上来的石雕人面,但在石雕像的底部摸到熟悉的神秘文字图案后,唐都立刻就想起了当初图书馆馆长说的那番话。

  看来那个石雕人面的发源地,的确就是在荒星Y011上。

  应天刚才说的那番话显然不是在撒谎,因为唐都也看出了摊主大妈凶狠语气背后的色厉内荏,一看就是被他说中了才会这样。

  但是究竟是什么人,才会把一尊凶神的雕像供奉在航行的船只上?当地的居民又为什么会信仰一位凶神?这是否和荒星Y011神秘现象的消失有所关联?

  唐都一边走一边陷入了沉思,一不小心就撞到了应天的背上。

  “……怎么了?”

  因为这个意外,他差点儿咬到舌头。

  应天微微侧过身,不用他说话,唐都也已经看到了他停下来的原因。

  ——集市走到了尽头,前面没有路了。

  伫立在不远处的,是一堆古老破败的城市废墟,地面上铺着灰白色的砖石,已经布满了尘土和藤蔓类的植物,到处都是断壁残垣,百年的风霜摧残令大部分墙壁都被风化坍塌,唐都还在其中看到了一片城墙的遗迹。

  再往前约莫几公里的距离,就是黑雾笼罩的区域了。

  “不进去看看吗?”唐都问他。

  他还挺好奇这些遗迹内部的情形的。

  应天摇了摇头。

  “我在这里等你。”

  他的声音微哑,唐都能感觉到他的心情似乎不太好。

  他思索了一下,丢下一句“你等我一会儿”就跑回了集市内,过了约莫十分钟后,唐都气喘吁吁地拿着一把蓝调口琴回来了。

  “刚才看到的,”他缓了一会儿,把口琴递给应天,“我记得你之前不是经常在广场上吹吗,正好,送你了。”

  应天低头看着躺在少年掌心的口琴,忽然很短暂地勾了一下唇,从怀里也掏出了一个。

  唐都看着他手里那个和自己买来的几乎一模一样的口琴,表情有些无奈:“居然这也能买到一样的……”

  虽然多了陈旧磨损的印记,但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应天的那把口琴和他新买的没有任何区别。

  “你这个口琴是在哪儿买的?”他随口问道。

  应天摇摇头。

  “什么意思?”

  “不是买的,”应天说,“是他送的。”

  他轻轻叹了一口气,似乎是有些不舍,但还是用手中的口琴碰了一下唐都的那把。在唐都瞪大眼睛的注视下,旧口琴就像是泡沫一样,眨眼间便消失在了空气之中。

  “这就是时空法则。”应天言简意赅道。

  唐都在原地呆了半天,才捋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理论上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不同时期的人或物,所以当它们发生交集时,法则会自动补全消隐其中之一——而他手里的这把没有消失,或许是因为它在未来还有自己的“使命”?

  他被绕的有些头晕,但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应天手里的口琴,和他刚买的是同一把。

  所以,他说的那个送他口琴的人,就是自己了?

  唐都看着应天,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总是会忘记,面前这个人和“过去”——或者是说“未来”的自己,是那种关系。唐都实在没有办法想象那种场景,倒不是说他多抗拒和同性发生关系,但是……

  总之,感觉太奇怪了。

  “如果我们真的是恋人,”最后,他低声问道,这也是他最不能理解的一点,“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儿来找我?”

  既然已经错过了那么多年,那你为什么还要躲着我?

  “因为,”应天沉默了许久,低声道,“我总是在想,如果没有我的话,你应该会过得更幸福一点。”

  “你这叫什么话。”唐都狠狠皱眉,“现在已经不流行苦情剧那一套了,既然……”他咬了一下唇,还是硬着头皮说了下去,“虽然现在我还不知道爱人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既然我选择了你,那就说明跟你在一起时我是快乐的。”

  “快乐也只是暂时的。”

  “但并不是虚假的,不是吗?”唐都抬头直视着他的双眼,“告诉我,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还有之前你说想死,其实也不是随口一说,对吗?”

  那双烟灰色的眼眸深处翻涌着复杂深沉的情愫,面对唐都的步步紧逼,应天只是垂下眼眸,轻声问道:“你真的想知道吗?”

  “当然!”

  “我出生的时候,”应天慢慢开始诉说起来,他将视线投向远方的黑雾,似乎是在回忆着那些过去的往事,“作为总督的儿子,一生下来就拥有99的精神力,当时的人们都认为我是人类未来的救世主,包括我父亲,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我让他们失望了。我是一个很愚笨的人,直到六岁,我才学会开口说话,观测神秘对于我来说是与生俱来的本领,因此我感受不到正常人对它们的恐惧,我成了人类眼中的异类。”

  唐都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应天继续说道,“那时玫瑰教团在帝国的地位并不低,甚至和皇室也有所关联,因为它还没有变成人人喊打的邪.教。我父亲是个极度沉迷于科学研究的人,对于道德和法律都并不多么看重,因此他选择了与他们合作,利用我的血液、毛发和身体组织,希望能研究出让全人类都提升精神力的方法。”

  唐都皱了皱眉:“身为总督,居然带头做人.体实验?”

  怪不得后来这个总督会良心发现,觉得自己对不起老婆孩子,居然拿自己亲儿子做实验,从这一点来看,确实是个混蛋。

  “但是比起提升全人类的精神力,玫瑰教团显然对我更感兴趣,”应天淡淡道,“他们似乎觉得我是绝佳的祭品,能够吸引旧神甚至是旧神之主穿越世界屏障来到现世。你应该也明白,精神力越高的人,被污染后诞生的神秘现象就越强大。”

  唐都突然想到了那个石碑上雕刻的图案,一群戴着兜帽的神秘人领着一个孩子走上通往彼岸的桥梁……难道说,那个孩子就是应天吗?

  “所以你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他神色凝重地问道,“但你看上去并没有被污染,我是说,平时和正常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表面而已。”

  应天摘下手套,露出手背上泛着黑紫色、血管暴露在外的狰狞皮肤,看得唐都都不禁屏住了呼吸——因为那简直都已经不像是人类该有的身体了,神秘的腐蚀时时刻刻都在继续,正常人恐怕连一分钟都忍不下来。

  “你……不疼吗?”

  “还好。”应天并不在意地重新戴好手套,“我跟你讲这些,只是想告诉你,一旦我彻底堕落,这个世界就会被旧神之主阿撒托斯彻底吞噬,陷入无尽混沌之中,因为我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抵抗它的侵蚀。”

  但唐都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简直是电影一样的情节,他想,身边的人既是默默无闻拯救整个世界的救世主,也是有可能毁灭世界的大魔王,一旦他失败了全人类都将万劫不复,天底下居然还真的有这样荒唐又合理的事情。

  “我能帮你什么吗?”他问道。

  虽然这样问,但唐都觉得以自己的本事,估计也是什么忙都帮不上的。只是他真的不想看到自己熟悉的人,就这样因为神秘接二连三地受伤、痛苦,早早地离开这个世界了。

  他们至少都应该再健健康康地活上好几十年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应天坦诚道,“这些年,我和他们一样,都在收集《光辉之书》上的神秘文字,我是这世上唯一真正能看懂这些文字的人,但还差最关键的一个篇章。”

  “有相关情报吗?”

  “它最后一次出现,是在1633年的第一主星上。但当时我赶到交易所时,那篇残章已经被人买走了,我一直在追查它的下落。”

  “好。”

  唐都只说了一个字。

  他叹了一口气,又忍不住笑了。

  “一次性说了这么多话,还真是辛苦你了啊,”他半是戏谑地说道,“其实你也不用说这么多的,我本来就打算今晚去黑雾里面看看。不过我倒是挺想知道的,从前的你是什么样子的?和现在有区别吗?”

  “从前的我……”

  应天想了想:“有这个标记在,他应该不会立刻对你动手。”

  ……听上去怎么这么凶残呢。

  唐都都快忘记这位仁兄从前是做杀手的了,尽管应天告诉他自己只是顺便做个杀手,从来不对普通人下手,只是针对那些十恶不赦的神秘教团成员,奈何阿撒托斯这个名号实在是太过响亮,之前从那月嘴里听到过一次,唐都就一直记到了现在。

  想起那月,他的眼神微暗,但还是好奇地问道:“既然是首席杀手,雇佣你一次的价钱是多少?”

  “我已经不做这一行了,”前首席杀手纠正他,“而且我一般只要关于神秘文字的情报,报酬全部都寄回荒星Y011的总督府了。”

  “没想到你还挺念旧的嘛。”

  “不是念旧,”应天老老实实说,“那次我差点儿毁了整个星球,欠下的账单数字差不多有二十个零,干黑活比较赚钱。”

  唐都:“…………”

  敢情是为了还钱才当的杀手啊。

  他开始觉得应天这人有意思了,和青年平时表现出来的寡淡不一样,对方的内心活动似乎还挺丰富的。

  换句话说,是个闷骚。

  而这份“美好的错觉”,也就导致了十个小时之后,在星历1633年,第一主星的地下交易所旁的小巷内,背上背着海神之剑和各种装备、加起来足足有两百斤的唐都,被短发的应天单手掐着脖颈,双脚悬空抵在了潮湿冰冷的墙壁上。

  面颊上还沾着尚未干涸鲜血的青年穿着一身黑色的潜行服,腰侧别着一把反曲刀,他用那双熟悉的灰眸望着唐都,动作间却再无曾经的半分温柔,冷淡的眼瞳中倒映着白发少年因为窒息而逐渐涨红的脸庞,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动容。

  在第一主星冬日的蒙蒙夜雨中,他收紧五指,用平静无波、宛如机械一般的声音询问道:

  “你是谁,身上为什么会有我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