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上的火热程度很难不让人关注,无忧无虑挥洒汗水的青葱少年让心理年龄二十多岁的老哥哥裴煜心里也生出一丝向往。

  刚想着,他就看到两个刚从篮球场上下来的大男孩站在他面前。

  裴煜:???

  “你、你就是裴煜吧。”

  寸头男生的语气有些不善,似是挑衅。

  另一个男生抿着嘴沉默不语,直勾勾地看向他。

  其实这两个人他都有印象,因为上辈子他们都与裴煜有着或多或少的交集。

  “王一衫,秦昭?”

  “你,你认识我们?”

  王一槐手上的篮球“哐当”落地。

  旁边的男生依旧没出声,低下头看塑胶跑道,蜜色的皮肤悄悄爬上一层浮粉。

  四舍五入,他和偶像双向奔赴了,啊啊啊——

  “找我有什么事吗?”

  裴煜疑惑地问,总不该是来找茬吧?

  目前这个阶段他们根本就没有来往啊。

  “打球吗?”

  秦昭终于在他偶像面前说了第一句话。

  是正对着偶像说的,啊啊啊——

  “谢谢,但我不太会。”

  “没关系,我可以——”教你打。

  话还没说完王一衫突然哽住了,他连忙转头,果然看到他们秦哥面露不虞,浑身散发着低气压。

  他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才有如此勇气在秦哥眼皮子底下朝他偶像献殷勤?

  听说打篮球能强身健体?除了特别擅长开盖子就几乎等于手无缚鸡之力的裴煜非常乐意试试。

  “那我就随便玩玩,你们不用在意我。”

  三人一齐朝篮球场走去。

  秦昭是槐城一中的校草级人物,五官凌厉,体格嚣张;王一衫也属于阳光健气型的帅哥,两人平时走到一块就能吸引全校大半女生的目光。

  现在再加上一个气质斐然的裴煜,几乎引起了全校颜狗的轰动,篮球场边上也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

  “煜哥,投个篮试试?”

  王一衫把篮球抛到了裴煜手上。

  “好。”

  上辈子裴煜也不是没打过篮球,毕竟是这么大众化的运动,他完全没接触过是不可能的。

  坏就坏在他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在米国当交换生的时候。

  他身高一米八三,骨架子也不小,在华人学生里算得上是令人瞩目的存在。

  所以当米国佬打算和华国学生来一场篮球对抗赛时,裴煜被拉来救场了。

  毫无疑问,他们这只临时组建的队伍被对方血虐了。

  裴煜被挑衅得最惨。

  其他华国学生可能还听不懂黑人的土著英语,语言学习能力异常优秀的裴煜精准地在脑海里翻译了他们每一句“dirty talk”。

  回忆完不堪回首的往事后,裴煜觉得自己手里那颗篮球意外地沉重。

  抱着篮球的男孩站了很久,久到秦昭都要怀疑裴煜是在计算抛物线和受力分析了。

  下一秒男孩动了。

  一颗篮球精准地朝着篮球框飞去。

  然后在离篮筐少说还有二十厘米的地方落下。

  整个篮球场静默了一瞬。

  裴煜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把球捡了回来,还给了秦昭,默默地转身朝教学楼方向走去。

  “我还有作业要写,先回去了。”

  王一衫艰难地开口:

  “他耳朵是不是红了?”

  “脸也红了。”

  秦昭咽了咽口水,刚才他对偶像纯粹的敬仰之情差点就要变质了。

  刚才裴煜还他篮球,眼睛都不敢直视他,瓷白的皮肤上一点粉色,像是落入新雪的春樱。

  害羞的裴煜,简直——

  可爱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