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神级直播系统(穿越)>第551章 捡到条锦鲤【一更】

  那是一条很大的鱼,隐约能看到背上分布着金黄色的花纹。它应该是受了伤,在水里摇摆了两下也未能从香蒲丛里逃出。似乎意识到人类的存在,它很快下沉,但却被杂草拦住去路,祝明翰仍然能看到它的影子。

  “卧槽,这么大的一条鱼,一定很好吃!”祝明翰激动得一边自言自语,一边飞快地脱衣服和鞋。夏天穿的少,他身上很快只剩一条短裤,抓起水桶,纵身跃入水中。

  大鱼察觉到威胁,不再试图从下面逃跑,再次浮上水面,这次总算摆脱杂草。它朝远处游去,身影急切却缓慢。

  祝明翰可以确定它是受伤了,游得更快,不一会儿就到了大鱼跟前,用水桶一捞,大鱼便落入水桶里,逃无可逃。

  祝明翰庆幸自己还算擅长游泳,只用一只手臂也没太大的影响。

  上了岸后,他一边拧衣服上的水,一边仔细观察这条鱼,确定了这是一条锦鲤。他对锦鲤知道一些。锦鲤属于观赏鱼,有着“水中活宝石”、“会游泳的艺术品”的美称。这条锦鲤至少有半米长,不去看脊背上的伤,白色的身体以脊背为界线,两侧分布着金黄色的花纹,纹路复杂,完全对称。祝明翰觉得这些花纹很像是汉字,仔细辨别后,失望地发现并不是。它的鳞片比拇指指甲盖还要大,而且圆润、闪亮,大大提升了它的颜值,更为难得的是,眼睛十分灵活。总之,这是一条非常漂亮的鱼。

  祝明翰忍不住拿出手机从不同的角度给它拍了好几张照片。他心里有些纳闷,这条锦鲤怎么会出现在河里。乡下人很少有养观赏鱼的爱好,难道是从上游流落下来的?不管怎样,晚上的下饭菜有着落了。

  祝明翰最喜欢吃的就是鱼,但还从来没吃过锦鲤,想必味道应该不错。至于拿去卖,他并没有想过。一般的锦鲤也值不了多少钱,而且这条锦鲤的脊背还受了伤,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不如吃了。

  看看天色,他没有心情继续钓鱼,穿好衣服,打道回府。

  锦鲤被困在水桶里,尾巴不屈地甩动着,水声哗啦。

  祝明翰只一笑而过,脑中盘旋着各种鱼的菜谱,红烧鱼,清蒸鱼,松鼠鱼,水煮鱼……

  祝爷爷和祝奶奶在菜园里忙到太阳快下山才回来。

  祝明翰坐在院子里乘凉,一见祝奶奶便催促,“奶奶,我钓到一条大鱼,咱们晚上就吃鱼,你快做饭吧。”

  “钓到一条大鱼?有多大?”祝奶奶看到红色的水桶,知道鱼就在里面,笑呵呵地走过去。

  看清桶里的鱼,她“哎哟”了一声,“还真挺大的!”

  “我看看。”祝爷爷将锄头靠放在墙边,也走过去。

  锦鲤在水桶里昂起头,静静地注视着他,眼神仿佛充满乞求。

  祝爷爷心头划过一抹怪异,眉头微微皱起,“这……这条鱼眼睛这么亮,看着挺有灵性的。我还从来没见过哪条鱼的眼睛有这么亮,我看还是放了!”

  祝奶奶听他这么说,也仔细地看了几眼,对他的想法很是赞同,征询地看向孙子,“翰翰,这么漂亮的鱼吃了怪可惜的。听你爷爷的,放了,或者养着也行。”

  “哎呀,一条鱼有什么好可惜的?鱼捉来不就是吃的吗?你要是不杀,我自己来!”祝明翰气冲冲地站起身,去厨房里拿菜刀。

  “哎,这……”祝奶奶看向祝爷爷,“老头子?”



  祝爷爷拿这个孙子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默不作声。

  两人看着祝明翰蹲在水井边将那锦鲤开膛破肚,第一次因为一条鱼而落忍。

  祝明翰把鳞片刮下来后发现这些鳞片简直太漂亮了,拥有珍珠一般的色泽,接近完美的圆形就像是被刻意地打磨过,如同一片片艺术品。他难得有耐心地将所有的鳞片清洗干净,去厨房拿来一个碗先装起来。

  将鱼收拾干净后,他拿去厨房,再次催促祝奶奶做饭,然后找出一支旧牙刷,并翻出没有扔掉的装手机的纸盒。

  他在牙刷上沾上洗洁精,将鳞片一片片地刷干净,最后再用纸巾擦干水分。鳞片顿时更加漂亮了,仿若一片片玉扣。他轻轻地抓起一把又松开,鳞片从指间洒落,触感细腻滑润。

  他微微一笑,将鳞片收入手机盒内。

  回到房间,他不由又把玩了好一会儿,闻到一阵鱼香才回神。

  “好香!”他有些诧异,但也没有多想。可能锦鲤的味道就是这样的。毕竟他以前没有吃过锦鲤,也就无法比较。

  祝奶奶在厨房里,是第一个受到冲击的。这鱼比她以往做过的任何鱼都要香一些。她只是煎了一会儿,除了油,还没有放其他的任何调料。等加了调料,岂不是会更香?

  半米长的鱼足足装了满满的两大盘。

  祝奶奶原本打算留一半明天再做,怕孙子埋怨,又想到孙子饭量大,就都做了。

  祝明翰积极地帮忙端菜和拿碗筷。

  除了鱼,祝奶奶还做了青椒蛋饼和凉拌苋菜。一餐四盘菜在祝家是难得一见的场景,除非逢年过节或者招待客人。因此,看上去相当丰盛。

  锦鲤是红烧鱼的做法,色香俱全。

  祝明翰在饭桌边坐下,屁股还没坐稳就夹起一块鱼放进碗里,迫不及待地用筷子剔下一块肉塞进嘴里,只觉又嫩又香,几乎入口即化,立时眼神一亮,满脸喜色。

  “好吃!真好吃!”

  祝奶奶笑眯眯的,“好吃你就多吃点。”

  鱼肉里的刺全是大刺,一根小刺都没有,很好剔除。不到十秒,祝明翰就吃完了一块鱼,赶紧又夹起一块大的放进碗里。

  注意到祝爷爷和祝奶奶只吃青椒蛋饼和凉拌苋菜,他皱着眉给他们各自夹了一块鱼就不再管,埋头大吃。

  鱼肉已进了碗里,祝爷爷和祝奶奶不好再放回去,这才吃了,随即也被鱼肉的香嫩惊到。

  两人吃得很慢,一边吃,一边回味。许久他们才将鱼肉吃完,但都没有再继续夹鱼吃,只吃鱼里的调料,葱段、蒜片和青椒。沾染了鱼肉的香味后,葱段、蒜片和青椒也很下饭。

  最后,两大盘鱼竟然被祝明翰一人消灭得干干净净。

  祝明翰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吃撑了,只能扶着肚子靠在椅子上一动也不敢动。

  祝奶奶收拾桌子,忽然想起来,“小黑去哪儿了?怎么还没回来?”

  小黑是家里养的狗。平常,它闻到香味早就凑过来了。

  祝明翰漫不经心地道:“下午我回来的时候它跑出去了。”

  祝爷爷道:“没事,小黑很听话,天黑前会自己回来的。”

  祝奶奶把桌上的鱼刺都捡起来装到一个碗里,然后拨了一些到小黑的食盆里,再倒上一些米饭和鱼汤拌一拌,这就成了。

  农村养狗可不像城里人那么讲究,什么鱼刺不能吃,盐也不能吃的。他们养狗都是随便喂点剩菜剩饭,一样能将狗养得极为壮实。

  正在这时,小黑从外面跑进来,身姿矫健,步伐轻快。

  “汪汪!”

  闻到香味,它赶紧往食盆边跑,又叫了几声,欢快地吃起来。鱼香同样吸引了它,进食的速度比以往快得多。

  祝明翰懒洋洋地看着它。

  “爷爷,这狗养了几年了?真肥!”

  祝爷爷看着自家壮得像小羊犊似的狗,颇为得意。

  “有六七年了吧。小黑可灵性,家里晒粮食的时候它还知道帮忙赶麻雀,晚上只要有一点动静,它都能察觉,一点不比电视里的那些警犬差!”

  祝明翰知道祝爷爷为什么这么得意,这里面有个典故。前年冬天十一月还是十二月里,具体时间他不记得了,有一天晚上村里遭了贼,有一户村民家里养的十几只鸡全被偷了。据祝爷爷说,那天晚上,小黑是叫了几声的。祝爷爷估计当时小偷也想偷自家的鸡,被狗叫吓跑了。最后,遭了秧的是另外一户人家。他认为,如果不是那一家离祝家太远,小黑也能保护那一家。

  十几只鸡,值一千多块钱呢。对村里人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自那之后,村里的几户人家都养了狗。也确实没有再遭过贼。

  爷孙俩正说着闲话,厨房里传出祝奶奶开心地大笑的声音。

  “老太婆,你笑什么呢?”祝爷爷扬声问。

  祝奶奶哈哈笑着在堂屋门外探出头,“我刚从台子下面拿刷子,找到我以前丢的金戒指了!”

  “什么金戒指啊?”祝明翰好奇地问。

  祝爷爷直摇头,“你奶奶没记性。那戒指都不见好几年了,一直没找到。还以为是在外面时丢的。”

  祝奶奶心情非常好,“我把家里所有地方都找遍了都没找见,没想到今天见着了,就跟突然冒出来似的。”

  “挺好,相当于捡到几千块钱。”祝爷爷说着打开电视机。差不多该到新闻联播的时间了。

  祝明翰也伸伸懒腰站起身,准备洗漱。今天出了不少汗,不洗澡不行。

  外面天色越来越暗,小村庄越发地安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