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金屋藏娇[穿书]>第49章 无名之辈

  跳楼是不可能跳楼的, 这辈子也不可能跳,但逃跑却很容易。

  恼羞成怒之下,容见想要溜走, 却被明野留了下来。

  明野没有动手阻止, 他用很道貌岸然的方式,问:“既然殿下送了这个铃铛, 要不要先商讨后日后戴在何处?以何为暗号?否则突然有事, 岂不是手忙脚乱。”

  容见的脚步一顿, 他不能拒绝。

  但也没有考虑太多, 仅凭第一反应作答:“戴在手上啊。还能戴在哪里?”

  明野轻声道:“这是南愚进贡的年礼, 东西过了明路,阖宫众人都知道此物的新奇之处。若是殿下戴在手腕上,被别人看到, 或许会心生误解。”

  容见觉得明野的担心很有道理。

  实则这么点小事不可能传的阖宫皆知,一般路过的宫人也根本不会也不能细看长公主身上的配饰,天真的容见完全被这个信任的人忽悠得很彻底。

  他又想了一会儿,若是放在锦囊里, 又怕到时候无法发出响声, 岂不是本末倒置。

  明野看容见纠结犹豫, 目光停留在他的手腕上, 就那么看了片刻, 提出很合理的建议:“系在脚腕上吧。”

  顿了一下, 又解释道:“行走之间,铃铛一定会发生响动,又藏在裙子里, 外人无法发现。”

  容见一呆, 不过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他在明野面前一贯不聪明。

  于是,他顺着明野的意思道:“你说得对。”

  明野便继续引诱他:“要试试吗?没有尝试过,怕到时候出现什么意外。”

  明野人生的前三十余年,经历不知凡几的绝境,从未有过演习的机会,却未尝一败,现在这么点小事还要试。

  容见更怕出错,觉得他说的很对,随身没有携带绳子,想出去找四福要来着,被明野叫住了。

  明野打开抽屉,里面放着一些很琐碎的东西,颜色大小材质都各有不同,其中有一些像是脂粉首饰,看起来不像是明野这种清心寡欲的男主会有的东西。但一开一关间动作太快,容见没看清里面到底有什么。

  明野从里面拿出一条雪白的发带,容见还记得那是他在宫外时束发用的,现在却穿起了那枚铃铛。

  容见犹豫着道:“那是你用来绑头发的,不好吧。”

  明野已经将铃铛挂上去了,他温和道:“有什么不好?”

  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容见形容不出来,但没有正当的理由,便不再继续制止了。

  那铃铛在明野的手中停留了一会儿,容见赶紧接了过来。

  他还没有完全丢掉羞耻心,连这点事也要别人帮忙。才穿来的那段时间,容见不熟悉古代的衣饰,还需要周姑姑的整理。但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也不至于连衣服还不会穿,顶多是冬日的披风,还需要周姑姑帮忙看一看,穿得是否得当。

  明野只是在一旁看着。

  容见弯腰,想要将铃铛系在左边脚腕。然而宫裙的工艺繁复,薄纱层层叠叠地堆在一起,阻碍很大,容见又笨手笨脚,发带从手中滑落好几次,竟系不起来。

  ……有点丢脸。

  容见更加着急,手上的动作更加不稳,铃铛叮叮当当响个不停,一不小心跌在地上,终于没有动静了。

  容见又产生了跳楼的念头。

  明野俯下.身,将双生铃拾起,微微笑了笑,作出很客观的评价:“殿下的脚腕太细,是不太好系,松了还会掉下来。”

  听起来像是为容见的笨拙开脱,看因为是出自无所不能的明野口中,又如此令人信服。

  容见松了口气:“就是就是。”

  明野没有站起身,他微微撩开容见的裙子,说:“冒犯了。”

  明知道冒犯也要去做,而容见也没有阻止,主要是他觉得自己就这么折腾下去,还不知道要多久,不如厚脸皮一次。

  然后,容见就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

  他属于那类不拘小节的人,加上冬日起床困难,难免有些敷衍偷懒,罗袜上的绳子也只是随意地打了个结,终于在此时招致了可怕后果。

  绳子松了,罗袜顺势滑了下去,露出脚踝和小半截腿,连明野都怔了怔。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容见以己度人,觉得要是他好心给别人帮忙,遇到这种事,肯定会想要将对方痛殴一顿,甚至觉得对方是故意为难折磨自己。

  也许是和章三川的谈话将今天的好运气都用完了,接下来的时间都诸事不顺。

  他想跳楼,今天的第三次。

  片刻后,容见听到明野说:“是臣的错,也应当由臣负责。”

  明野握住了他的脚腕,容见也在失神中任由他握了。

  发带是丝缎材质,冰冷而光滑,不小心触碰到的时候,容见的小腿颤了颤。明野的指腹贴着容见的皮肤,上面有些许薄茧,温度稍低,就那么握住容见的脚踝,似乎也没太用力,竟比发带的存在感更为明显,且非常强烈。

  容见不自觉地想要逃开,有点想要挣扎的意思,却被明野不动声色地按下去了。

  明野的动作很快,也很利索,不会像容见那样一次又一次地失败,重新再来。

  他为容见系好罗袜和铃铛,站起来道:“好了。”

  容见本来一动都不敢动,此时像是得到了应允指令,晃了晃脚踝,在清脆且不同频率的两个不同铃铛声中,他听到明野平静地说:“殿下的肤色,比发带还要白,看起来也比发带还要脆弱。”

  “发带是丝缎的,不小心碰到尖锐的物体就会勾丝,殿下也应当小心行事,否则被什么撞到,也会留下很严重的痕迹。”

  如果这些话是旁人说的,那会引起容见的警惕,认定那人是图谋不轨。但这话出自明野口中,容见就不会觉得又什么别的含义,仅仅是叮嘱自己要小心。

  实际上,在容见意识到这个人有时候会故意欺负自己后,他还是无法阻止被这个人欺负,比如现在他什么没有察觉。

  甚至觉得明野人很好,是自己想得太多。

  明野有很多天赋,其中一样在重生后才被发觉。也没什么太大用处,却反而经常使用。

  ——这一样天赋是欺负容见。

  *

  以达木雅为首的北疆一行人入宫后,费金亦会见了他们一面,但没给太多时间,主要是时值年末,皇帝真的很忙,要见的人太多,抽不出什么空闲时间。但北疆又与别的地方异族不同,实力强大,且大胤上下又希望他们别在边境闹出什么乱子,所以待遇颇高。

  费金亦也想要用怀柔的法子对待达木雅,让他们知晓感恩。达木雅更胆大妄为,说自己在草原上时,一刻不能无马,进入太平宫后很不适应,费金亦便特许他可以在禁庭内骑马行走。

  除此之外,费金亦还挑了些王公大臣,陪同达木雅游览太平宫。为了表达郑重,连长公主都被选中。

  容见得到了合理放假的理由,虽然他更想待在书斋里念书。但转念一想,或许和北疆人多做接触,会察觉到更多与南愚人计划有关的消息,便也打起精神,做好准备。

  因是直接与朝臣外客接触,齐泽清对此次陪行非常重视,连夜为容见补习相关礼仪和北疆羴然人的诸多事宜。

  容见听得昏头涨脑,事后又问了明野,才总算记了下来。

  到了当日,容见作为长公主,盛装打扮了一番,又为了大胤的颜面,浩浩荡荡地跟了一群宫人侍从,从长乐殿出发往拙园去了。

  这是达木雅第一次看到大胤的长公主。

  他对容见的最初印象与对大胤的很像,长公主生的很美,是那种脆弱、易碎、极致雕磨的美,就像太平宫内的亭台楼阁,是草原上所没有的东西。而看起来却很冷淡,但这冷就像上京的冬日,并不酷烈,对于北疆人而言算不上什么。

  达木雅快步走到容见身前,大笑着道:“您就是长公主吗?”

  眼睛也不眨道:“您长得真好看。”

  一旁的陪行的大臣纷纷皱眉,觉得对方果然是蛮荒之辈,如此不知礼节。

  但碍于大胤上下的态度,也不好说什么,怕得罪了对方。

  容见并未抬头看他,虽然达木雅比他高得多,但抬头看人其实是示弱的意思,他随意地嗯了一声。

  至于他对这位十四王子达木雅的第一印象……第一印象就是这个人以后会死在明野的刀下。

  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别的感受。

  容家记得书中有写过,达木雅对关内的文化习俗非常精通,也颇为喜爱,但这种喜爱是一种残忍的掠夺。在之后的战争中,他本来打算率军攻破城门后就屠杀全城百姓,将所有的地方都占下来,分给手下。幸好明野及时驰援,否则一城数十万百姓,都将死于科徵阐部的弯刀下。

  对于这样想要屠城灭种的反派,容见有本能的厌恶,仅此而已。

  达木雅对于容见的冷淡似乎不以为意,反倒兴致勃勃道:“今日能与长公主一同有缘,真是三生有幸。”

  他对容见很有兴趣。

  老师孔九州告诉他,大胤先帝没有儿子,死后无人继承大统,只好由女儿的丈夫代为打理,真正的继承人是公主日后生下的皇子。达木雅对此不屑一顾,可汗没有儿子的状况在草原上几乎不会发生,即使真的有儿子死光了的情况,也会收养义子,继承部落,而不是像大胤这样,为了什么伦理礼数,而让统治陷入混乱。

  不止是对长公主,达木雅对整个大胤所有的一切都那么有兴趣。

  他想从这次亲身来往大胤的过程中得到更多。

  此前的几日,达木雅已与老师孔九州商量多次,这次在太平宫中,该以怎样的态度行走,最后决定扮演成现在的模样。

  一个莽撞的人,无论做出什么出格的事都不意外。

  容见对拙园的印象不佳,身旁又有达木雅,没什么游园的心思,但仔细观察了北疆一行十数个人。

  跟在达木雅身边的是一个罩着黑袍、个头略显矮小的人,听说是草原上的祭司之流,侍奉猎神,轻易不可露面,所以才这样穿着。而剩下的则是达木雅的几个侍从,还有会说官话,负责采买的科徵阐贵族,皆是身材高大,看起来这边四个文官围上去都打不过人家一个。

  达木雅是纯粹的北疆人,沐浴狂风骤雪长大,却又被孔九州教育了十几年,他不像父兄那样从骨子里瞧不起大胤的东西,有种掠夺的向往。

  他想要得到。

  园子游览到了一半,已是用午膳的时间,众人便出了园子,去了设宴的地方。

  酒足饭饱之后,达木雅道:“我来自草原,对于这些亭台楼阁,山石水景并无多少兴趣。我们羴然人一天不能不活动筋骨,来了这么些日子,只与随从对练,现在却想向大胤的高手们讨教一二。”

  他这话已经不是商量,而是直接要求了。左右对视了一眼,谁也不想承担陪侍不力的名头,只好答应了下来。

  左右对视了一眼,也无法推脱,只好答应了下来。

  容见跟着起身去了校场。

  一行人来了校场,在场的除了武将,还有今日上骑射课的学生,听说北疆人要来比武,义愤填膺,都说要与之一战。

  宁将军也挑了几个好手,叫人准备着。

  达木雅先是打量了一圈这些人的身形,就已不太把这些人放在心上了,但也没放松警惕,不过在上台之前,对着看台大声道:“既然算是比武,那就该有彩头,我们草原的儿郎一贯如此。”

  坐下之臣商议一番,最终决定由容见来赏赐胜者的彩头。

  在场之人,以长公主的身份最为尊贵,推他出来在礼节上也没什么差错,容见答应了下来。

  连上两人之后,看台上的大臣们的脸色变得难看至极。

  本来他们的想法,是绝料不到这样的场面的。从礼仪上来说,做客之人不会当众下主人的面子,这是其一;其二是也没想到达木雅把侍卫打的七零八落,那些人甚至没有一战之力,几招之内就倒下求饶。

  达木雅的确是想要试试大胤宫廷里侍卫的水平,然后他就发现,根本没有试的必要,全都是废物。

  他的武器是一双重斧,从手中放下时,地面似乎都会因其重量而颤动,他面朝看台,大声道:“我是最骁勇的战士,有最烈的酒,最好的宝马,当娶最漂亮的美人。而公主殿下正是这样的一位美人。”

  这是实实在在的侮辱,意思是偌大一个大胤,竟无一人能与自己相抗,他才会自封为第一勇士。

  达木雅嚣张道:“公主殿下,你应当嫁给我才是。”

  他不仅轻视大胤,也轻视了容见,他把容见当做战利品,一朵可以摘下的美丽的花,而在场之人,也都听出了这个意思。

  容见倒不在意这些,也不可能为了面子再让人上去打一场注定打不赢的架,虽然之前的几人因达木雅及时停手未曾受什么伤,但刀剑无眼,若是出了什么差错就太不值得了。

  他准备叫停,可旁边的大臣心神激愤,又叫了锦衣卫过来。

  明野搭着眼帘,他从不在意言语之事,被人辱骂,也不会有半点动摇。

  而被侮辱的人是容见,他便不能接受了。

  明野已向前迈了一步,一名锦衣卫却已走上台子,拱手道:“请十四王子赐教。”

  与之前的人相比,锦衣卫的武功确实高超得多,看一力降十会,达木雅的重斧之下,什么招数都难以施展,锦衣卫败于斧下,他没有像之前的几人求饶,被达木雅用斧子敲断了一条腿。

  在场之人都露出惊骇之色,甚至都没有人来得及制止。容见立刻吩咐下去,让太医为那人治疗伤势。他不知道这个人伤的如何,也不清楚古代的医疗水平,以及日后是否能够恢复。已让灵颂将这人的姓名、职位、诊治太医都一一记了下来,只待补偿银两,抑或是转做文职,总得安排妥当。

  这一场下来,文臣也不敢再多言,看台上一边鸦雀无声,另一边振奋鼓舞,用科徵阐部的话唱歌为达木雅庆贺。

  容见微微皱眉。

  达木雅战无不胜,自以为已经无人再敢上台,看向容见道:“至于这次的彩头……公主殿下,我要您头上簪着的花钿。我们北疆可没有这样精细的首饰,我的母亲姊妹们只有宝石打磨成的珠子。”

  这样的花钿,大胤何其之多,但达木雅就是要容见头上戴着的那支,为的是将大胤的颜面踩在脚底。

  他扮演一个鲁莽的人,但他的天性也确实如此嚣张。

  容见站起身,冷风吹起缭乱了他的长发,将鬓边的花钿也遮掩住了。他准备答应下来,结束这一切。

  明野却已走到台阶上,他摘下一旁的佩刀,无需多言,所有人都知道意味着什么。

  容见难以置信,他的心突然吊了起来。

  在方才的几场比试中,没有求饶的锦衣卫被达木雅残忍地敲断了腿骨。

  明野是不会求饶的。

  容见知道,明野将会杀死这个人,但那也是在万军交战的几年后,而不是现在。

  明野才十八岁。

  他不是不相信明野,他知道明野无所不能,却还是会担心。

  容见有自己的私心,不愿意明野遇到危险,这是人的本性,他想叫明野回来。

  明野没有看向看台,他拔刀了。

  达木雅未将明野放在眼里,明野虽然高挑,但身形并不显得非常健壮,以为和之前一样,随意一斧下去,就可将他逼退到跪地求饶。

  明野却避开了这一斧。

  达木雅的斧头固然厉害,也源于他天生的力气,使他可以挥舞自如,但斧头是笨拙的武器,可以对付得了一般人,但却拿明野这样的高手没有办法。

  明野只等一个机会。

  即使在场的大多文官并不懂得武艺,也能看出明野的不同凡响,与之前的人完全不同,难免问起他的姓名出身,现在担任的职位,以袍子的颜色来看,对方的官职很低,竟有这样的身手,实在是宝珠蒙尘。

  达木雅也意识到他遇到了真正的高手,这样一个看起来声名不显的人物,却是今天唯一能与他棋逢对手之人。

  他的杀意渐起,只想将这人斩于斧下。

  终于,达木雅露出一个残忍的笑来,他抓住这人的弱点了。

  明野举刀挡这一斧。

  有懂行的锦衣卫惊声道:“他用的是内卫的刀!他怎么能用那样的刀!”

  内务在整个禁庭的侍卫体系中处于最末端,用的不是什么好刀,与锦衣卫的绣春刀更是不能相提并论。

  他几乎以为明野会刀碎而败,叹息道:“这样的好儿郎,上场之前,怎么不找我们拿绣春刀!”

  然而这一击是明野故意卖的破绽。

  他以力借力,达木雅在这一击中拼尽全力,只想拿下这人,斧刃顺着刀身滑下,已是不可阻挡之势,达木雅已没有再提斧之力,只能任由重斧砸向地面,而对手的刀却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达木雅不敢相信,他竟这样败了。

  明野看起来依旧很轻松,他有一张无论在什么样的审美中都可称得上英俊至极的脸,此时神色冷淡,似乎并未尽全力,只是道:“你也配得上长公主殿下吗?”

  达木雅没料到这个人会问这么一句。

  达木雅装作坦然道:“我错了。”

  却又猛然提起斧子,向明野的脑袋砍去,他要这个人的命。

  兵不厌诈,只要能赢,用什么样的手段并不重要。

  没有人能想到这样的惊变,大胤的朝臣本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了,看到这一幕后,一旁的礼部左侍郎拍案而起:“蛮夷之民,丝毫不通礼教,不知仁义礼智信!”

  容见早忘却了周围,他睁大了眼,无法抑制自己的惊恐,走上前一步,甚至喊出了声:“不要。”

  明野的身影如一片秋日枯叶,随风而起,顺势而落,达木雅的斧头削断了他的头冠和一缕碎发,他的刀始终未曾离开达木雅的脖颈。

  在这样的危急关头,在场之人何等喧闹震撼,可在嘈杂人声中,明野似乎辨认出了容见的声音,他偏过头,朝容见笑了笑,是让他不用担心的意思。

  容见感觉有什么挤压着他的心脏,他难以呼吸,喘不过气来,他无法承受这样的压力,想要捂住胸口,可连这样简单的动作都无法完成。唯有眼泪将要从身体中溢出,将那些他不能消解的剧烈情绪也一同排出。

  可能在场所有人都会想幸好有这么一个人站出来打败达木雅,只有容见希望这件事未曾发生,明野没有遭遇这样的危险。

  明野的笑只有一瞬,达木雅再看到他的时候就已消失了。

  明野并不在意达木雅的偷袭,他的刀锋向前,轻声道:“十四王子,我现在就可以割了你的喉咙。”

  “你要试试,是你的随从来的快,还是我的刀快吗?”

  这是一件无需思考的事。

  达木雅心头陡然生出一种恐惧,他濒临死亡,且没有还手之力。就像他逼迫手下败将求饶,露出丑态,这个人也这么逼迫自己。如果不说,这个人似乎真的敢就杀了他。

  达木雅想来能屈能伸,所以才能以第十四子的身份,获得这样的权柄,他比不上他的兄长们,但却更有头脑,此时竟放下架子,似乎真是心腹欺负:“我并不是在场的第一勇士,自然是配不上大胤尊贵的长公主。”

  明野垂着眼,他放下了手。

  在场之人都松了口气,明野的确为大胤讨回了颜面,但如果真的伤到了达木雅,那后果也难以预料。

  明野的束发之冠被重斧的余刃切断,落在一边。分厘之间,他就命丧于此了,但明野的神色自始至终没有丝毫变化,也看不出他方才在生死之间徘徊,似乎只是一件小事。

  达木雅已经认输,科徵阐部的侍从生怕再出现什么差错,也冲到了台下,准备保护主子,达木雅拔起斧头,递给了他们,并挥了挥手。

  锦衣卫似乎也想上前,彼此之间交头接耳,想要与这个不知姓名的内卫交谈,问他师出何门,怎会有这样厉害的身手。

  一战成名,莫过于此。

  明野随意地握着刀,刀尖抵在地面,冷铁之上已有碎裂的痕迹。宫中侍卫用的不是什么好刀,如果是明野惯用的那把,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使借力避开达木雅的重斧,也免不了损伤。不过因明野使用得当,而延缓了一会儿,不至于当时就碎裂至不成形状。

  也免了麻烦,明野漫不经心地想,毕竟他不也不想用碎刃。

  达木雅毕竟是孔九州的学生,他是没有容人之量,却很会演戏,此时已经收了比武时的阴狠,恢复了笑意,称赞道:“好刀法!在下达木雅,请问阁下姓名?”

  明野头发散乱,与周围的旗帜在烈烈冷风中一同飞扬着,在场之人无人能抵他半分英勇。

  容见整个人,整颗心,所有的眼泪,全都悬在他的身上。

  明野神色平常,收刀入鞘,那刀刃在刀鞘中碎裂成一片一片。从头至尾,他并未正眼看达木雅,此时也没有。

  彤云密布,将要下雪了。

  明野偏过头,只朝看台上的容见望去,一字一句道:“无名之辈。长公主身前侍奉的一名侍卫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很少的欺负,很多的保护。

  话说明野在这个世界第一次出现在史书上,就是为长公主打的这一场了,是见见宿命的老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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