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踉跄地起身。

  谭知讯的酒量其实很好, 但他不是很喜欢醉酒以后失控的感觉,因此,他给自己规定了一个范围, 超出了这个范围以后, 哪怕是最昂贵的酒,谭知讯都会克制自己。

  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呢?

  那是因为, 他确定以及肯定,自己根本就没有喝醉,至少在产生哪些幻觉的时候, 谭知讯可以确保自己的大脑是清醒的。

  但是为什么会看到这些东西呢?

  晕乎乎的感觉褪去, 脑子又重新恢复了清醒, 谭知讯开始回忆那些不对劲的地方……

  好像是没来由的, 自己就是跟被什么东西上身了一样, 邪门的可怕。

  谭知讯想得太过于投入, 甚至没有听到身边传来的脚步声, 一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有点微凉的触感。

  “哥, 你这是喝醉了。”谭墨的余光瞟向了地上,好巧不巧,正好就是那根筷子。

  木色的筷子在纯白的地板上格外显眼。

  谭知讯本来想抢先一步把筷子捡起来,装作一副无意的样子,将其扔到了垃圾桶里,但谭墨的速度比他更快。

  “哥, 你还好吧,原来你酒量这么差, 难怪平常都不喝酒。”谭墨将筷子放在桌面上, 朝着谭知讯挤眉弄眼。

  谭知讯真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他, 只能装作自己酒意还未散的样子,低着头说,“好难受,我想回家。”

  谭墨的身瘦小,还不足以将谭知讯这么大一个人给抬到车上去,还是三四个人一起使力,才完成了这一工作。

  “对了,弟弟,需要我帮你一把吗?”

  “对啊,这么大一个人,一定很重吧。”

  谭墨只是笑到,“没事,我觉得还行,问题不大。”

  众人纷纷感叹道,就算是自己亲生的弟弟,估计也不过如此了。

  车子越来越远,司机透过后视镜,看着那对兄弟。

  “总觉得你们不像啊!没有兄弟的样子。”司机打量了一会儿,好奇问到。

  长久的沉默。

  谭墨能够感觉到,自己怀里的那个人的身体猛然收紧,呼吸急促。

  “不是,我们不是亲生的。”

  “啧啧,不是亲生的,那就有点麻烦了,要知道,我们小村子里也有一户人家,两兄弟,大的是手痒的,目的就是为了招孩子,招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运气还不错,孩子招来了,但是结果……啧啧,大的那个因为不是他们亲身的,被天天要求干家务之类的活,连义务教育都没上全。”司机滔滔不绝地说道,脸上的表情像是在看笑话,又像是真的替他们担心。

  谭墨懒得理他,头也不抬一下。

  可无论怎么样,怀疑的种子种下了就是种下了,谭知讯的眼睛里浮现除了一条一条的红血丝,几个字来回在脑子里游荡者。

  ——抱来的总归比不上亲生的。

  ——他们会把所有的钱都留给亲生的孩子,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这是铁的定律。

  谭知讯的脑子从未有过的清醒,将这些话一五一十地吸收到了脑子里。

  车停了,谭墨从兜里掏出钱给他,“这是报酬,还有……以后说话最好小心点。”

  谭墨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司机,然后吃力地拖着谭知讯,慢慢地走进了房间。

  钥匙插进锁孔里,发出啪嗒一声,谭墨打开了房间的大门,与此同时,自己肩膀处的重量在不断地增加,不断地增加……有人故意的。

  一双手牢牢地掺着自己的脖子,明显是下了很大的力气,恨不得把他直接弄死。

  谭墨丝毫不怀疑,再过一会儿,自己真的会死在这里。

  所以,他把谭知讯扔到了沙发上,原本是想着扔到地上的。

  谭墨小声嘟囔着,“真有那么恨我?”

  谭墨有些搞不明白他这么做的原因,他赤条条地来到这个家,也没想着从这个家里获得什么。

  窗外叽叽喳喳,在很早之前,他们的屋檐底下就来了一对鸟,估摸着是一公一母,在下面筑了巢,生了蛋,没多久,小鸟就孵化出来了,小小的一团,毛茸茸的,看着很是可爱。

  那是一对喜鹊。

  按照古话来讲,喜鹊报喜,是不能被赶走的,赶走了不吉利,所以,那对夫妻就开始在这里生儿育女,成功晋升成了父母。

  喜鹊生育能力很强,他们生了四五个崽崽,平常时候还好一些,但是到了喜鹊父母觅食归来的时候,便是叽叽喳喳的一团乱。

  ——他们一个个都长大了嘴巴,试图从父母那里抢夺有限的资源。

  在野外,越是能得到父母偏爱的幼崽,活下去的希望也就越大。

  这是它们刻进骨子里的东西,他们也一直凭借着本能去遵守。

  谭墨安顿好了谭知讯,便走进厨房,拿了一把小麦,借助梯子爬到了最上面,将手里的谷子扔了进去,他小声嘟囔着,“吃吧吃吧,但是别吵啦。”

  谭知讯就像是真的醉了一样。

  或许一开始是装的,但是到了后来,确实真真正正地丧失意识,陷入沉睡之中。

  隐约间,他似乎又抓着某人的脖子,下了狠劲地捏着,身体里的兽性被完全激发出来,他只想着把谭墨杀了,自己就可以独占……

  谭知讯回神,突然慌了,原因无他,那个梦境实在是太过真实,以至于……谭知讯看着自己的手,总疑心上面是不是沾了血。

  他起身寻找起来,没人回应。

  一种巨大的慌乱占据了他的心头,谭知讯叫着谭墨的名字,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去找人。

  最后,他在厨房找到了谭墨。

  “我在煮粥,海鲜粥,你要不要尝尝,可能味道不是很好。”谭墨站在小锅前,看着水泡逐渐冒气,噼里啪啦,一下接着一下。

  “怎么突然想要煮东西了。”谭知讯问着,视线却不由落在了他的脖子上。

  红色的指印,极为深刻,看上去,指印的主人应该是下了很大的力气。

  看着都疼。

  时间虽然过去了很长,但痕迹还是在的,一直都没有消下去。

  “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只是脑子一糊涂……那个时候我喝醉了,我都不知道我自己在干什么?”谭知讯慌忙道歉,他在拿筷子,慌乱之中,他竟然把两支花色截然不同的筷子配在了一起。

  这个时候,喝醉仿佛就成了绝好的借口,这两个字一出来,就能掩盖他所有的异常,将所有的不合理都变得合理起来。

  “我真的醉了,什么都不知道,脑子里迷迷糊糊的,就觉得我像是抱上了一根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