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四来了?过来坐。”皇帝正在御花园中, 见到李晟,笑着招呼他过来。

  李晟不敢没有规矩,行了礼, 这才侍立在一旁。

  今日皇帝的心情似乎挺好, 指着旁边的一簇开得繁盛的茶花道:“你看看,今年这玉茗花开得倒是好。”

  李晟抬眼看去, 点点头,“父皇这是专门过来赏花的?”

  “刚刚散步走到这里, 见到这玉茗花, 这才记起这是你母妃亲自栽种的。一转眼已经二十来年了。”皇帝睹物思人。

  李晟眼眶微红,前面就是母妃的宫殿,他还记得母妃还在之时, 便常常带着他过来这边,看这株母妃最喜欢的茶花。

  “母妃很喜欢这株茶花, 儿臣年幼之时便常跟母妃过来赏花。”

  “如今这花是越开越盛,只不过茶花依旧, 不见昔日旧人。”皇帝叹息。

  身为皇帝,本就不是长情之人, 身边各色美人围绕,哪里还有空记得曾经旧人。只不过今日散步来此, 恰巧碰见茶花盛开,这才记起那个为他孕育两个儿子的玉妃来。

  “你既然来了,便陪朕赏会儿花罢。”皇帝也走乏了,便寻了处地儿休息。自有宫人忙着布置软椅茶水点心。

  李晟答应下来,扶了皇帝坐下, 自己才在皇帝的示意下挑了个位置坐下。

  点心摆在手边, 好几样都是用李晟带进宫的红薯为原料做成的小吃。其中还有李晟南下回来后, 新学回来的叫蛋糕的点心,软糯香甜,很合老皇帝的胃口。自宫中御厨做出来后,后宫之中不少嫔妃也都学了一手,就为了讨皇帝喜欢。

  “你也尝尝,这还是你回来后教他们做出来的,你说这还是那谁……额!小哥儿做出来的?”皇帝将点心盘子朝着李晟推了推。

  老四当时送呈这蛋糕点心上来的时候,他还在想,宫里什么没有,能有什么是值得老四特地亲自送过来的?在尝了一口之后,他才惊诧万分。这个叫蜂蜜蛋糕的东西,他还真没有吃过。

  询问之下才知道,这是老四让人新学回来进献给他的。老四能处处想着他这个父皇,让他很是欣慰。

  李晟眼角微微一跳,提醒道:“父皇,这是林小哥,也就是最先发现红薯的林欢小哥儿试做出来的新鲜吃食。”

  “啊,对。”皇帝记起来了,老四之前说过,只不过年纪大了,记性不好,“是那个立下大功的林小哥。”

  李晟不禁腹诽,若是您知道他正是您家老十四中意的正君,应该就不会忘了吧?

  “是的,这林小哥是个有大福分的,有了他,可是我们大顺朝廷的祥瑞福祉之系。”李晟补充道。

  皇帝一愣,这老四从不曾见他帮人说过好话,今日怎地却如此夸奖一个人?林小哥进献红薯,救了灾祸中的百姓,的确有功的,可还不至于将他当成大顺朝的祥瑞吧?

  在皇帝的疑惑中,李晟笑着让人呈上来一个托盘,“父皇,儿臣有一物呈上。待父皇看过之后就知道儿臣所言非虚了。”

  皇帝心中更加好奇起来,他倒要看看呈上来的是何物,能让一向云淡风轻处变不惊的老四这般失态,如此看重。

  皇帝身边的福全接过盘子,轻轻将托盘上的红布牵开。就见一个金黄色棒子,上面一粒一粒排列整齐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福全从未见过这种东西,小心的用手摸了摸,触感很硬,应该没什么危险。

  看了皇帝一眼,这才在皇帝的示意下将托盘呈上。皇帝伸手拿起,沉甸甸的倒有些坠手。仔细确认了一番,是没有见过的东西,皇帝疑惑问:“这是何物?”

  “回禀父皇,这个叫做玉米。”

  “玉米?”不曾听说过。

  李晟早就在林欢那里了解了大概,便将自己所知道的说了一遍。

  皇帝抓着玉米棒子,仿佛不可置信,“你说这个东西也是跟红薯一样,是一种全新的农作物,能做百姓口粮的?”

  “没错,这玉米可以作主粮与稻米同,亦可糕、饼、糜、粥等等。如今百姓种麦稻,亩产不过两石。而玉米的产量,一粒种子最少结这样的玉米棒子一到两个,经过估算,亩产最少也比麦稻多个四到五成。”

  皇帝闻言差点拿捏不住手中的玉米棒子,惊讶道:“你说这是哪里来的?海外来的?那林小哥不仅第一个发现了红薯,种出红薯,而且还无意间得到了这个在海外才有的玉米种子?并且用那粒种子给种出来了?”

  这说出去都不会让人相信,全新的农作物种子,一经发现就是两种。而且一开始什么习性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还真能给他种出来。红薯就不说了,山里野生之物,这个山中之物种出来也无可厚非,再怎么说能在深山里生长,那么种植也简单。

  可这玉米不一样啊,这是海外之物,大顺朝从来没有过的东西。要知道很多作物南北土地不同,其中差异也很大。更遑论海外隔着他们大顺朝十万八千里,这东西也能被种出来,皇帝也不得不相信这个林小哥真的是他们大顺朝的福星。

  “上次南下之时,儿臣听到十四弟提了一句,说是无意间得到了从海外来的种子,一开始儿臣也没在意。可是十四弟却信誓旦旦的说林小哥似乎想种来试试。儿臣也不信,既然是海外之物,怎么可能轻易就种出来?就亲自去看看,没想到这玉米还真破土出苗了。儿臣还特意派了人在那里守着,用心记录下来苗子的长势,并且嘱咐了待收成时,一定快马加鞭送进京中。”

  “今日信使刚到,儿臣便迫不及待送过来给父皇您看看了。儿臣以为,有红薯还有这玉米,是天佑我大顺,我大顺百姓再无粮食短缺之忧。”

  玉米都已经种出来了,也不容皇帝不信。虽然就一两个,可这个东西,只要种出来,就一定会越来越多。

  新的农作物能在大顺的土地上生根发芽,那对大顺朝来说也是好事一桩。有足够的粮食,百姓能丰衣足食,才能添加很多的人口,一个国家,人口才是发展的动力。

  看来大顺朝盛世就快到了啊,可以,他已经垂垂老矣,将来的大顺江山就只能看后辈子孙了。身为皇帝,能守住祖宗的江山基业,做一代守成之君就已经不负祖宗所托,若是有子孙能延续创造繁华盛世,他也就能瞑目了。

  “好!你们做得很好,这玉米种子既然你的人学会了种植方法,那么就交给你。福全你派个得力的人,也过去老四那边,主管这玉米种植,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报给朕。等来年,朕要亲自看看一根玉米棒子能种出来多少。”

  李晟与福全自然领命,福全见皇帝心情愉悦,与李晟交换了一个眼色,笑眯眯的道:“十四殿下南下养病之余,还是不忘国计民生,为陛下分忧,真是纯孝的典范啊。”

  皇帝被他这番话说到心坎里了,点头笑道:“以前总觉得老十四是个长不大的,总任性使小孩子脾气,说要南下便铁了心南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现在看来,他长大了啊,能有这份心为朕分忧,朕心甚慰。”

  李晟汗颜,让老十四南下养病,还是他出得主意。皇帝当时不同意,劝他多想想,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要说天下良医不说全部,七八成都归拢进了太医院,又有各种珍贵药材养着,哪里需要南下养病的?然而,老十四不肯改变主意,这才让皇帝点头应下的。

  皇帝只是玩笑着抱怨了一句,并没有责怪的意思。其实老十四的选择算是没有错,他的病真被治好了,之前还上书,说是添了一对双胎子,等明年身体完全养好了,孩子大些就回京来。他听到这个消息时,确实是意外之喜,老十四能好起来,还有了子嗣,做父亲的当然替他高兴。

  李晟趁机也玩笑道:“父皇是小看了十四弟,若是十四弟长不大不懂事,又怎么会娶亲生子?说起来,他娶林小哥,也是天赐良缘,谁能想到千里迢迢也能相遇,可不就应了那一句话,千里姻缘一线牵?”

  “林小哥?”皇帝听出什么来,“你是说老十四娶的是个哥儿,还是种出红薯玉米来的那个林小哥?”

  李晟佯作惊讶的样子,“父皇您竟不知吗?儿臣以为老十四已经给父皇说过的。”

  皇帝黑脸,他从何而知?之前老四进献红薯之时也没说这个林小哥就是老十四纳的人啊。而老十四每次来信也没多提,他还以为老十四纳了个小家碧玉,不愿提及此人身份,却原来是个哥儿,还是林小哥。

  “儿臣也是上次南下才知道的,按理说哥儿不易有孕,可偏偏林小哥竟给老十四生了一对双胎。眉眼像极了老十四,老十四真是宝贝到了骨子里。”

  听到李晟提到了他从未见过面的皇孙,皇帝脸上浮起笑容来。林小哥好歹也是对朝廷有功之人,之前因为红薯之事,他就赏赐了不少东西。可他也知道,那点赏赐,对于红薯在华阳之地立下功劳那是完全不对等的。如果没有红薯的面世,华阳之地只怕会因为旱灾饿殍遍野,对大顺朝来说其损失是不可估量的,这一切都是林小哥之功。

  如今林小哥又种出来海外来的新农作物玉米,虽然还不知道玉米将来真正的影响。可他心中明白,红薯玉米的出现能让大顺朝少走不少的弯路,能尽快让大顺朝进入鼎盛之期。

  他还在想这次又该如何奖赏,一个农家哥儿,刚刚才赏赐过,这才多久又兴师动众,似乎有些不合适。若是被有心之人利用,只怕就得不偿失。

  不得不说,皇帝考虑得很周到。如今既然老十四纳了他,是自家人怎么赏赐也都没那么多顾虑了。

  老十四身为皇子,将他一个农家哥儿纳为侍君,想来也是因为他的贡献,想着要补偿他吧。如此也好,一个皇子侍君的身份,也不算埋没了他。这才多久就为老十四诞下一双麟儿,果然是个有有福气的。

  也罢,他的功劳都摆在众人眼前历历可见的,旁人应该是不会多说什么的。等到时候老十四娶正妃之时,大不了自己这里再给林小哥一份诰命保身,让他地位不至于太过尴尬,即便是老十四的王妃也不能欺负了他去。

  皇帝想法没错,也有为林小哥考虑,只不过他却错估了李槿对于林欢的感情,差点难以收场,当然这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