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陵兰是个非常奇妙的地方。

  大部分的土地都在北极圈内, 常年被冰雪覆盖。而首都奴克,刚刚好在北极圈之外。

  还没到极夜的时候,因此天边还有阳光, 但日光并不强,即便是大中午,也有点昏昏沉沉的感觉。

  从舷窗看下去,飞机的下方, 大片大片的黑色山岩裸露出来, 间中带着些青绿。房屋规划整齐, 秩序井然。

  因为北大西洋暖流路经此地,奴克港口的海面冬季不会结冰,因而渔业发达。

  当然, 气温还是有点低的。

  私人飞机降落在奴克附近的一个小镇, 比奴克更加偏南一点。

  一行人下了飞机,寒气扑面而来,林酝的那件翻毛大衣终于派上了用场。

  只不过,下飞机的时候,看见大家穿得好像也没那么多,爱美的小兔子想要把大毛的衣服脱下来, 却被桑思逸阻止了。

  “乖,好好穿着,有作用的。”

  “有什么作用?”林酝眨巴着眼睛。

  男人一脸的高深莫测,把发言权交给了队伍里年纪最大的人。

  里奇清了清嗓子, 一本正经:“我们需要你假扮富商, 给当地人以假象, 以便探听消息、搜集情报。”

  说的跟真的一样, 心里却在唾弃:不就是想看你老婆穿得跟个兔子一样毛茸茸的么, 也不知道是什么恶趣味。

  有着恶趣味的男人不说话,被打扮成大兔子的小兔子倒是点了点头。

  明白了,要他当卧底,迷惑敌人。

  这个我行,就是……敌人是谁?

  一路坐车到了镇里,却没见到任何接头的人,一行人先找了间酒店住下,午饭后,里奇说去找老情人打听消息,装模作样在队伍里看了一圈,指着桑思逸道:“年纪大了,最好能带个保镖傍身,小伙子看起来高大结实,今天就陪我走一趟吧。”

  桑思逸假作无奈点头,嘱咐了吉米他们好几声不要惹事,在林酝头上和翻毛领上各揉了两把,这才和里奇一起离开。

  剩下的四个人去了一间小酒吧。

  世界上的酒吧几乎都如出一辙,灯光、音乐、拥挤喧闹的人群,还有数不清的纠葛。

  老板大概是个怀旧的人,酒吧一角还摆着台球桌、点唱机,墙上挂着飞镖的靶子,很有点老电影的味道。

  吉米三人都是酒吧老油条,一进到人堆里就不见了踪影。

  林酝去了吧台,看了一圈没什么想喝的,跑去飞镖靶子前丢飞镖玩。

  没人陪,自己和自己玩得不亦乐乎。

  很快,他就引起了旁人的注意。

  不同于当地人的高大魁梧,林酝纤细俊秀,面容又精致乖巧,不少女生频频向他看过来。

  “帅哥,”一个红发女孩走了过来,面带诱惑,“飞镖玩得真好。”

  林酝瞧了眼自己的靶子。靶子上的飞镖稀稀拉拉不成规律要掉不掉,掉在地上的倒比扎上去的更多些,心想,现在美女搭讪都直接彩虹屁的吗?

  他礼貌地说了声谢谢,琢磨着是不是跟吉米他们说一声,先回去算了。

  美女这会儿又开了口:“你不喝酒吗?我请你。”

  他以前在巴黎时年纪小,但平时出门也不乏美女注意,对女孩的搭讪也算经验丰富,微笑着开口:“不了,我和朋友一起来的,要开车。”

  “那就让他们走回去。”女孩看着他温和的样子更是大胆,伸出涂着大红蔻丹的手指,就往他的手臂上搭。

  林酝后退了一步,不着痕迹地避开女孩的手,谁知那女孩竟然一个前扑,干脆抱住了他的手臂,硬挤进他怀里。

  林酝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不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大吼:“放开她!”

  一个高大如大猩猩的男人冲了出来,瞪着双眼,几乎目眦欲裂,仿佛林酝是他的仇人。

  女孩紧紧拉住林酝的手臂,回头:“你不要再纠缠我了,我有未婚夫了!”

  这熟悉的台词……

  “谁?就是这小子?他哪点好你要抛弃我去找他?”

  “喜欢他英俊潇洒持久有力你管得着吗?”

  这么夸张中二的台词,小兔子被她说得一悚,脸都红了。

  女孩拉着他的手和男人对骂起来,身处于漩涡中央的林酝却在走神。

  那天晚上,思逸哥来帮我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他看了眼红发女孩。那晚他看我的时候,也和现在的我看她一样吗?

  有点……无理取闹……

  有些沮丧,林酝挣扎着想要挣开女孩的手,却不料那个男人已经大踏步了走了过来,左手拉上女孩的手臂,右手便往林酝胸前推去。

  林酝本能地侧身想要闪开。

  只可惜女孩抱他抱得死紧,向一边闪的速度被限制,眼看那大猩猩似的手掌就要触及他的胸膛,一只手突然从侧边伸来,抓住了大块头的手腕。

  手指力气很大,手背上青筋突出,大猩猩“嘶”了一声,立刻甩开了女孩,但就在这一秒钟里,他的右手手腕已经被扭到了怪异的角度。

  “妈的,放开!”大猩猩怒吼着,两只手一起去对抗那一只手。

  林酝顺着手臂,看到了桑思逸紧皱双眉的脸。

  火气十足。

  林酝从未见过这样的桑思逸。

  从见面的那一刻起,男人在他面前就是温和、善意的,即便五官锋利,却从未主动展露过攻击性。

  而现在的他,眉头紧皱,目光凌厉而危险,整个人如同上紧了发条的弦,一触即发。

  “思逸哥……”林酝有点怕,不由自主看向桑思逸身后的里奇。

  却见老人一脸的若有所思。

  此时,大猩猩堪堪用双手抵住了桑思逸,嘴里叽里咕噜冒出一番话来。

  桑思逸立刻用同样的语言应了一句。

  周围的人立刻哄了起来,有英语夹杂其中:“麦克斯,揍他!”

  “打起来!打起来!”

  桑思逸最后用力一拧后放开了手,大猩猩甩了甩手腕,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率先走出了酒吧。

  “这是要……要打架吗?”林酝迷茫地喃喃。

  桑思逸回头看他,浑身上下还冒着火,却强压着愤怒弯了弯腰。

  “没事,不想看的话就在酒吧坐一下,让里奇陪你,很快就好。”

  里奇在心里呸了一声。

  什么不想看,你老婆紧张你紧张成那样,怎么可能不去看?

  就是这为了老婆打架的毛病,都这么多年了,怎么一直都没变呢?

  想完了上前拉住桑思逸的胳膊,一脸的一本正经:“你小心,总感觉不对劲,可能是故意试探你的。”

  桑思逸回头:“不管他有什么目的,忍气吞声不是我的作风。”说完便大步跟了出去。

  里奇就去拉林酝的手:“小酝啊,别害怕,你老公打架很厉害的。”

  林酝的脸顿时爆红,连担心都暂时被压下去了。

  “你,你,你怎么知道他,他……老公?”

  里奇一脸好奇:“难道他是老婆?”

  “不不不不不……哎不是……”林酝觉得自己已经语无伦次,干脆闭嘴了。

  里奇拉着他往外走:“哎呀逗你玩的,不过他打架真的很厉害。”

  林酝又担心起来:“那人刚才说……”

  此刻两人已经来到了酒吧外的空地上。

  格陵兰地处北极圈附近,虽不至于极夜,11月的时间,白天也短得可怜。现在还不到下午四点,天已近黄昏。

  酒吧门前的照明灯亮了起来。

  一群好事者簇拥着两人,来到一座高台前。

  绳结为栏,竟是一座露天拳击场。

  麦克斯已脱了上衣,露出一身健壮的肌肉,人群中立刻有人大声赞赏,看样子,他还是这擂台上的常客。

  再看桑思逸,只是懒洋洋的倚在擂台一角,脱下西服外套拎在手上,眼神在台下转了一圈。

  里奇眉头紧皱。

  今天他们的谈判并不顺利,对方先是东扯西拉就是不给准话,后来又狮子大开口。那个价码如果答应,他们会很长时间陷于被动,因此,并未达成任何协议。

  回来又看到有人欺负林酝。

  那一瞬间,里奇真担心,当年哥伦比亚的那一幕会不会重现。

  记得当年他听到消息,疯了一般跑去哥伦比亚,入目的,已经是一座被大火焚烧得漆黑的贩毒组织基地。

  而他的这位好徒弟,浑身浴血。头上、臂上都扎着绷带,却如国王巡视疆土般,把满地的毒贩尸首一个一个看过去,寻找那个背叛者。

  这才是“国王”这个称号的真正来由!

  现实远比传说来得更残酷!

  当然,那个贩毒组织恶贯满盈,完全是当地毒瘤,桑思逸算是为民除害。

  而现在,不过是个被利用的小喽啰而已,却愚蠢地选择了林酝作为目标,这可是桑思逸的逆鳞。

  也不知这人会不会下狠手。

  接触到台上人的目光,林酝加快了脚步,挤进拥挤的人群来到台下。

  小兔子仰起小脸,把双手向上伸出。

  男人的衣服从高处落入怀中,带着雪松的冷香。林酝在嘈杂的人群中,无声做了个口型:加油!

  桑思逸突然笑了。

  再转过头面对那只大猩猩时,整个人的气场都变了。

  如果说,刚才在酒吧里,男人是锋利无比的箭,带着毁灭的力量;如今,在攻击力之外,又平添了一份从容和镇定。

  里奇大大松了口气,看向站在台边的林酝。

  乖乖巧巧的一个人,静静地抱着男人的衣服,淹没在人堆里。

  但你又能一眼就认出他。

  对这个孩子而言,周遭的一切都仿佛不存在,眼里只有台上的男人,目光里带着无限的关切与信任。

  妈的,里奇想,要是有人这么看我,我能给他打下全世界!

  原以为只是只观赏用的兔子,没想到,他更是恶龙的枷锁、利剑之鞘,让那个人心甘情愿地臣服于人类的规则。

  他放心了。

  不知哪里传来Duang的一声,格斗开始。

  作者有话说:

  打架我们不带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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