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穿越之夫夫种田日常>第95章 路见不平

  一行三人去吃酒, 吃完就各回各家,李亦耘和刘玉枫顺路, 张榛自己单独拎着两壶好酒往家走,这是带给小媳妇儿的,好像是一种特制的果酒,味道甘甜也不容易醉人。

  黄昏过后夜幕四合,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依旧很多, 但大部分是在闹市,张榛又买了几样小吃拎回家,兜兜虽然不能吃,但是他可以看着他们吃啊。

  张榛一想到兜兜流着口水看他们吃东西, 偏偏很倔强知道自己不能吃, 眼巴巴看着的样子,心里就一片柔软好笑。

  “不行, 这钱你不能拿走!”一个声音传来。

  张榛没在意,应该是别人家的家长里短,听着还有商有量的,这种事情他管不着, 也不想管。

  “快点拿来!”

  “不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兄台,你应该好好做人,不能光天化日之下去抢别人的东西。”

  听说是抢东西, 张榛停下脚步。

  另一个声音不耐烦道:“老子现在没钱花了,就这来钱快,你要是识相点就赶紧给我,我是看在你是一个读书人的份上才没有动手的,再不放手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不可,兄台,你要懂得……”

  “你烦不烦!”那人踹了对方一脚,抢了荷包就跑,一边跑一边向后面看,嗤笑道:“百无一用是书生!”跑着跑着突然撞到了一堵墙,抬眼一看,哪里是墙,分明是个人。

  “快些把钱袋拿过来!”那人身高九尺有余,脸上有一块疤,古铜色的皮肤在黑夜里有些让人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不过往那一站就是很不好惹的样子。

  那小贼摸了摸荷包里面的钱,发现好像还有几锭银子,犹豫了一下道:“我要是不给呢?”

  那人好像被激怒了,眼睛睁得溜圆,一巴掌甩过去,小贼立马被掀翻在地。

  小贼感受到嘴里一股腥味儿,用手摸了摸嘴巴,牙齿好像有些松动,求饶道:“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得自家人了吗?我现在就把钱给您,不过你看,我也是辛苦那么久了,要不分我点呗!”

  “你算哪根葱?”那人说着就要去摸荷包。

  好不容易自己才弄到手的,小贼挣扎了两下,不太想给,那人立马就感受到了,上去又是一脚,小贼痛得直接在地上打滚儿。

  疼得厉害,那小贼反而被激起了怒气,骂道:“你哪个地方来的孙子,不知道,这是你爷爷的地盘!居然跑到这个地方来抢东西,我看你是活的不耐烦了!”一边说着一边朝后退。

  “滚!”似乎很不满意这样的态度,那人准备上前再给他两个教训。

  小贼看情况不妙,立马往后跑,遇见了刚爬起来的那个书生,心思电光一闪间,小贼不知道怎么想就抓住了书生,露出藏在袖子里面的小刀,架在书生脖子上:“我警告你,你可别过来啊,刀剑无眼,到时候他要是受了伤那就是因为你,你可是要坐牢的!”

  那人果然不动了,看着并不锋利的小刀,皱起了眉头,停下了脚步。

  那小贼以为他怕了,似乎找到了他的软肋,得意洋洋举着小刀比划着:“你要是在那上前一步,我就划拉一刀,哎?看你敢不敢?”发现对方没有动作之后,更加大胆嘲讽道:“都是干这行的,你真是个孬种,有种走一步啊。”

  “这位兄台,银子你也抢走了,你现在还来找我干什么?”书生试图讲道理。

  “不干什么?就是看你不爽。”小贼说着手上的小刀轻轻晃动了一下,书生的脖子上立马出现了一道血痕,顿时疼得龇牙咧嘴。

  那大汉吼道:“你居然伤害一个读书人!”但是这会也不敢轻举妄动,他不能保证再不伤害书生的情况下,把人救出来。

  正在小贼得意洋洋,大汉努力想办法,互相僵持的时候,旁边一个路过的人,看见这样的情景,拔腿就跑,可能是因为跑的太匆忙,身上的荷包掉了下来,洒出来好几锭白花花的银子。

  小贼一看,这可不少,至少比自己身上这个多多了,拿眼睛去瞅大汉,发现他好像没有在意,自己带着书生小心往那边挪,另一只眼睛注视着大汉的行动。

  就在脚快碰到荷包的时候,后背突然被猛地踹了一脚,小贼根本没有防范,往前扑去,嗑得鼻青脸肿,手上的刀也甩落在远处。

  这个时候自然还是要补上几脚的,张榛自然没有客气,直踹得地方倒地不起,没有一丝战斗力,那小贼回头一看,这不就是刚刚那个吓的惊慌失措逃跑的人吗?

  张榛慢条斯理捡起自己的荷包,弹弹灰道:“正好今天刚从衙门里出来,还认得路,带你去一趟也不晚。”又对大汉道:“麻烦两位和我一起去做个人证如何?”说完把书生的荷包从小贼身上搜出来还给他。

  “多谢壮士了,在下汝河于远歌,今日救命之恩,来日定当报答。”说完书生就鞠了一躬。

  “在下李大河,一个跑路的,生平最敬佩的就是会读书写字的读书人,兄弟好身手,我愿意陪你走一趟,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没想到居然是今天还议论很久的于远歌,张榛看他虽然身上有伤,但真正做到临危不乱,举手投足更是有气度,就明白眼前之人不简单,最起码绝对不是和他同样名声大噪的郭子丰所能比拟的。

  事情办的很顺利,人证物证俱在,加上小贼以前就做过类似的事情,所以很好办理,这次就更严重了,居然想谋财害命,定然饶他不得。

  李大河对张榛的见义勇为很是欣赏,从衙门出来之后主动邀请他以后如果有什么麻烦可以找自己帮忙。

  通过短暂的相处对话,张榛也知道了李大河是一个走镖的,常年各地奔波,为人很讲义气,朋友到处都有,出来之后还很热心的要送于远歌回家,天色已晚,他担心于远歌一个文弱的书生在路上又出什么事。

  “不知张兄家住在何地,以后远歌必要登门拜访,与张兄煮茶烹酒。”于远歌拜别前询问道。

  张榛虽然也做好事,但真算不得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欣然接话道:“于兄可到美味铺子寻我,到时候李兄也要来,小店虽然算不得什么好地方,但是张某的一片心意,只希望不要嫌弃。”

  美味铺子于远歌听说过一二,但未曾去过,他和薛引苌还有郭子丰不同,更喜欢在家一个人细细品读诗书,和其他人交谈太多反而会慢慢失了其中的兴致,而他又痴书,因此很少出门,不过恩人相邀,还是答应道:“定会去的。”

  李大河虽然不会读书,但他特别爱打听读书人的事,因此其实知道的比于远歌还要知道得多,惊喜道:“原来美味铺子居然是张兄所开,听说那里都是读书人去的,没想到我这个大老粗居然有一天被掌柜亲自邀请去,放心,一定去!”

  “那张某就在那里等待二位了。”

  三人打过招呼就各自离开。

  天上还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张榛也没有撑伞,直接快步赶回家。

  到家徐子嘉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帮他准备衣服,张榛就在这空挡去逗兜兜。

  兜兜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捂着鼻子不让他靠近,张榛就非要去抱,不一会儿兜兜就委屈成了泪泡眼,等看见爹爹过来,啊啊啊挥舞着小胳膊,诉说自己的委屈。

  徐子嘉抱起兜兜,轻轻摇动着,“我给你配了一个香囊,你看喜欢吗?日后可以挂在腰间。”

  张榛拿到手里端详片刻,叹了一口气,眼里还有些失望。

  徐子嘉以为他不喜欢,问道:“可是觉得颜色不喜,还是这个味道不爱?”

  “都不是。”张榛摇头,看兜兜睡了,把他接下来放在小床上,额头抵着徐子嘉:“我在想,如果小子嘉也能随时挂在我的腰间,该多好。”现在小媳妇儿每天比自己还忙,要去教那群孩子识字读书,还要去和薛凝讨论诗词,他每天见着他的时间都短了,不然他现在怎么每天陪着那群糙汉子?

  原来是因为这个,徐子嘉笑开:“这个好办,我以后教孩子认字你可以在下面听,也可以一起探讨诗词。”

  张榛想像了一下那个画面,觉得还是算了:“还是传递知识重要。”更重要的是他看得出小子嘉喜欢这些,每个孩子的进步都能让他高兴很久,每个人体现自己价值的方向不一样,但找对了,人生就变得更加有意义。

  等张榛洗完澡回来,看见徐子嘉还在准备着小书本,思索明天要为孩子教授什么知识,认真的模样,让张榛忍不住去亲亲他。

  徐子嘉感受到了他的目光,然而并没有其他什么动作,还在认真思考着这些用什么方法能让孩子们更好学会,希希和晨晨还小,不能理解太复杂的,小谷和香香正是读书启蒙的好年纪,但小苗已经大了,进度总要快些。

  张榛在旁边轻轻拍着兜兜的背哄他入睡,看着小媳妇儿一丝不苟的样子,格外心动,外面的风伴随着细雨敲打窗户,却不曾扰了屋内的温馨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