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当我成了渣攻的工具人女友[穿书]>第124章 魁首娇娘(二十) 在利益面前,什么感……

  花妖妖力所剩无几, 让它都没法维持住原本的大小,花盘耷拉地被捆仙索捆在那儿,只有一株幼苗那么点长。

  而在它从体内剥离之后, 没有妖力的支撑, 春娘身上缝合过的那些伤疤尽数都显露了出来。

  不仅只在脸上有,她的发际、手腕、膝盖,浑身的每一处,都洇出暗红色血迹来。甚至她的一双眼珠子都被血雾覆盖住, 变成了死气沉沉的灰, 两只瞳仁分别朝着不同的方向歪去,就像是嵌在布娃娃眼眶里的石头一般, 完全不听使唤。

  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的疼痛在一瞬间弥漫全身, 春娘只来得及发出短暂的一记倒抽冷气的呵声,所有的感觉便被痛楚淹没, 再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来。

  与离暮雪所料的不差,百鸟紫绡翠纹裙便是花妖的本体。之所以前几年美人榜公布这日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一来可能是隐在春娘和花容体内的花妖元神没有遭遇变故,二来也可能是因为本体与元神没有相融,哪怕如今日最开始那样散出致幻香气也不伤人性命。

  此时花妖被捆仙索所缚,那身华丽艳绝的衣裙便也褪了颜色,丝线断裂, 显出了已历经多年的破旧。离暮雪及玹瑛城众人看着平躺在地上的春娘, 看着她身上各处的伤疤, 神色不由都凝重下来。

  这几年死去的姑娘身上缺失的部分去了哪里,此刻都已经有了答案。墨羽的脸皮,侍书的眼睛,飞鸾的腿脚, 彩云的头发,都是被春娘换给了自己。

  难怪镇上的人说春娘一年更比一年好看了,原来她所谓的变美,便是夺了她人的优势强加在了自己身上。

  而拼接在她身上的又何止是墨羽飞鸾几人丢失的部分?还有耳朵,手臂,肩膀,几乎每一个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更换痕迹,可见这些年来,已知的未知的,究竟有多少人死在了春娘和花容的手上。

  接合的地方此刻出血流脓将衣料都粘连在了一起,让春娘看起来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皮。饶是离暮雪这样冷心冷情之人,看得也不免满心都不舒服。

  多可笑啊,这个被全镇百姓奉为榜首和“花神”的人,其实不过只是个由一个个美丽的部件缝补拼凑起来的怪物罢了。

  一个,迎合了他们所谓的“美”的标准的变态的怪物。

  身上的每一处都在往外流血,意识逐渐消散。春娘静静地仰躺在地上,眼睛虽然看不见了,耳朵也不太听得清声音,但她还能够感受到打在身上的日暮阳光的余温,能够感受到风吹过时的冰凉,也能够感受到血水流落之时仿佛小虫子攀爬过一样的触感。

  她自小就不喜欢虫子,看到它们都会觉得很是恶心。她想要将这种感觉拂去,可是,身上每一个部位都不属于她,她动不了。

  她也是到现在才明白过来,原来这副身体看起来是她的,但其实,早就已经不是她的了。

  哦,还是有一个部位是她的。

  她的嗓子。

  支撑着她从西街到东街,养活了水云榭十几口人的这副唱正旦的好嗓子,从始至终都是她自己的。

  可是……只有这副嗓子是没有用的,没用。

  这个名为“美人镇”的地方,这个镇上的所有人,看中的从来不是她能唱多好听的戏,而是在这副嗓子之外,是否有一张好看的皮囊。

  她不够好看,所以她要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地让人施舍一个登台的机会,所以她拼尽全力地去唱一场两场三场,却依然没法让戏班子这十几口人吃顿饱饭。

  那她还能怎么办呢?她只能去向人讨教如何保养,如何才能变好看一些。她努力地去融入那些美人的圈子,她像个乞丐一样使出了浑身解数去讨她们的欢心,她听她们的话扮上行头单为她们从早到晚连唱三场。

  她明明是正旦,却硬生生把自己变成了丑角。

  但最后,她也不过是她们口中的一个没有自知之明的蠢货罢了。

  她真的是蠢货啊……春娘心道。

  可是,她最初的目的,只不过是单纯地想要活下去而已啊。

  仅此而已。

  “这个世上……为什么要有美丑之分呢?”春娘喃喃道。她每说一个字,嘴角都有血沫涌出来,但她还是艰难又缓慢地说出了口。“为什么只有美的人才能拥有一切,丑的人却连活着的资格都没有?”

  春娘的声音是真的很好听,轻轻柔柔的,带着一点媚,很适合唱正旦。她说这些话时,语调一直都很平静,似乎到了此刻一切都看开了,没了不甘,没了嫉妒,内心早已释然。她的神情也理应很安详,可惜这张脸不是她的脸,所以便也没法看出表情来。

  “怎么不能活着啊?西街外那座破城隍庙里那么多人,都被害成那样子了,不还在努力地活着吗?”玉云琅皱着眉头道,“就算你觉得自己长得不够好看,但你至少身体都健全啊,比她们可好多了。她们都尽力地想要活下去,你怎么就不行了呢?”

  离暮雪闻言稍稍眯起眼睛,抿了一下嘴角。

  “是啊,她们都还活着,都想活下去……”春娘叹了一声,“我也想啊。我想要比她们活得更有尊严一些,我想要比她们活得更好一些,我不希望有一天我也会成为她们中的一员,至少——我希望那一天可以来得晚一些。”

  “其实对我们而言,死了反倒更好一些,死比活着容易,也要比活着轻松。但是啊,人就是这么奇怪不是吗?奇怪得没有道理。哪怕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地狱,我们还是想要多活一天。这大概就是我们这么痛苦的原因吧,想要活着,便是错了……”

  “想要活着自然不是错。”裴子夜淡声道,“只是活着的出路从来不止一条,出了这美人镇还有广阔的天地,何必执迷于此?”

  “美人镇外……是什么样子的呢?”春娘神往地笑了笑,“我只在镇口看过,很远很远的一条路,连到了我不知道的地方。我曾经也想要离开的,想去一个不用在意我够不够好看的地方,只要认真唱戏就可以了……只是到底没有去成啊,水云榭不是只要有我一个就可以了,大家都不愿意去的话,戏班子还怎么叫做戏班子呢?”

  “所以你就给他们都种了蛊虫?”林苍陆问,“因为他们不听你的话,你就想要他们跟着你一起去死?”

  “什么蛊虫?”离暮雪几人神情一凛。

  “就是那个说能帮助开嗓子的药丸啊!”林苍陆回答,看了一眼归不弃,“四师兄检查过了,它最里面包着的是一只蛊虫,是子蛊,母蛊一定就在她自己身上。”他指着春娘道,“要是母蛊死了,被种下子蛊的人都会死,水云榭的人一个都活不了。”

  春娘在林苍陆话后却骤然轻笑出声,半晌后咳着血哂道:“你们真是一群奇怪的人,我藏了这么久的秘密,竟然都被你们挖出来了。”她长叹了一声,说:“也好,至少在走之前都能明明白白的。”

  “这种蛊虫有一个很温情的名字,叫‘母子连心’,但大家却更习惯叫它‘吸血虫’。吸血虫……呵,跟我们戏班子多贴切的形容啊。”春娘说道,“既然整个水云榭都要靠我才能活下去,既然没了我,这十几口人都喊着会死,既然我注定了要跟他们捆绑着烂在这个地方……那就真正地生死与共同进退吧。”

  她自小就看着这老少十几口人被她爹养活,后来戏班子传到了她的手里,就变成了这一大家子人由她来养。但是,既然要靠她来养,为什么就不能听她的话,换个地方试着重新找出路呢?为什么他们一个个的不能给她提供任何帮助,却还要指手画脚干预她的决定呢?明明她活得这么难这么累,为什么他们却还能够心安理得地当着她的拖累?为什么他们,那么像是扒在她身上的吸血虫?

  她爹曾经告诉她,这一大家子人是担在她肩上的责任。

  可她爹却忘了,吸血虫也是虫。而她最讨厌的东西,就是虫子。

  “这世道,活着真是艰难啊。”春娘的声音低下去,“他们跟着我一起死了,也算是解脱了吧。”

  不在对方的处境,又何来感同身受呢?春娘会走到今天这步田地,众人除了唏嘘之外也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离暮雪取出了一个小小的香囊,朝春娘走过去,半蹲下来将它放在了她的身边。

  “是什么?你放了什么?”春娘问道。

  “一个香囊。”离暮雪回答,将它往春娘脸颊旁边移近了一些,“城隍庙的丽大娘替你保管了四年,你应该知道是谁送你的。”

  春娘看不见,却可以闻到这香囊上带着的熟悉的味道。清甜的花香里头带有一点点的温暖的苦,是艾草的气味,也是阿庆最喜欢的味道。

  ……“生活有苦也有甜,但哪怕有苦,也不能掩盖甜的芬芳。”

  “你总说这句话,可也没见你有过得更好一些啊。”

  “会好起来的,慢慢地总会都好起来的。”……

  “阿庆……”春娘的语调哽咽起来。她笑了一声,跟离暮雪说:“劳驾,能把香囊凑近一些吗?我想要闻闻它。”

  春娘脸上的疤都在往外流脓血,整张脸都被血污覆盖住了。离暮雪沉默了片刻,方拿起香囊悬空凑到了春娘的鼻前,手心拢住了上面的流苏,没有让它沾到她脸上。

  “是阿庆。”春娘仔细地感受着这股夹带着清苦的香味。“它为什么会放在丽大娘那里?”

  “兴许是没来得及送你。”离暮雪道,“做好没多久她就发生了意外。”而之后,春娘也再没有往城隍庙去,这香囊便一直留在了那老妇身边。

  花香和艾草香融合得很好,苦与甜交融,像是自然的同一款味道,温暖又阳光,跟阿庆的人一样。她真的有一双巧手,不仅会织这世上最好的布,绣工好,还会调香。镇子上的人都以为飘香阁是制香最好的地方,但其实大部分人都不知晓,飘香阁里手艺最好的巧匠,不是那些明着为人熟知的姑娘,而是阿庆。

  “任何人想要活着都没错,你恨这个镇子,恨这个镇子上的人,也没有错。”离暮雪淡道,“只是你有没有想过,哪怕你趁着今日杀了再多的人,依然什么都改变不了。”

  “我本来就无力改变什么。”春娘长叹道,“我知道的,只要这个镇子还叫‘美人镇’,只要衡量价值的标准还是一副皮囊,就算镇上的女人都被我杀光了,以后还是会有住在城隍庙里的那些人,会有下一个阿庆,下一个我。”

  “可是我就是不甘心,我不甘心要照着他们制定的标准而活,我不甘心阿庆那样好的一个人,只因为她被烧坏了脸,她曾经所有的优点就全部被抹煞了,我不甘心到现在已经没有人记得这世上曾有一个被他们逼死的人,叫做阿庆。”

  春娘喘了一口气,转而问离暮雪:“这身百鸟紫绡翠纹裙好看吗?”

  离暮雪将她从头到脚扫视一遍,低应道:“嗯,好看。”

  “我也觉得很好看。”春娘笑道,语调缓缓的,像是陷入了久远的回忆。“那天是雨后初放晴,阳光非常好。阿庆将它捧出来给我瞧,在太阳光的照耀下,它就像是在发光,上面的每一只鸟儿就像是活的一样。”

  “虽然这个镇子信仰的是花神,但我们却更喜欢鸟儿。我们羡慕它们能够自由地飞翔,无论是何种大小、何种模样,它们有翅膀,天空就都能够接纳它们。我们也好希望能跟鸟儿一样,不用管我们是男的还是女的,老的还是少的,美的还是丑的,都可以在同一片天空里飞,无拘无束,自由自在。”

  “那一年的美人榜榜首大家都猜出来了是飞鸾,阿庆也是根据飞鸾的身量制了这套衣裙。她说,她在之后会制许多这样好看的衣裙出来,要让这镇子上的所有女子都可以变得像榜首一样自信又漂亮。她准备第二天就把百鸟紫绡翠纹裙送去倚翠轩的,可是谁都没想到,当天晚上会发生那样的意外。”

  那天的大火将整个织坊都烧没了,街坊邻里扑了很久的火才将它扑灭。春娘得知消息后赶过去,看到阿庆被大火灼得身上全是水泡,整张脸都不行了。参与救火的人说,他们把阿庆从火场里拖出来的时候,她怀里紧紧地抱着百鸟紫绡翠纹裙,她大概是为了去取它所以才没有在起火的第一时间逃出来。

  因为阿庆护得好,百鸟紫绡翠纹裙没有一点烧坏的痕迹。春娘在阿庆养伤期间替她将它送去了倚翠轩。飞鸾当着她的面将衣裙收了,但当她转个头回去取自己落下的帕子时,却看到飞鸾让人把阿庆用命护下的这套衣裙拿去烧了。

  “差点被火烧了的东西还拿来送人,也不嫌晦气。”

  春娘永远都记得飞鸾在说这句话时脸上嫌恶的表情,仿佛以前跟阿庆亲亲热热学刺绣,以姐姐妹妹相称的那个人不是她一样。春娘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发现大家对阿庆的态度变了。

  以前,所有人都说阿庆柔善漂亮手又巧,是这镇子里顶好的姑娘。可后来,当他们在路上遇到阿庆,都会躲得老远走开,就像名为“丑陋”的病会传染他们一样。

  再后来,阿庆便不再出门了。因为她走在路上会被不认识的人丢石头,还有一些不怀好意的无赖会围上来,故意扯下她遮脸的布,把她无措又害怕的丑态当做笑话一样展示给别人看。

  “甚至我也是到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当时的那场大火,根本就不是意外。”春娘说到这里嘴唇颤抖起来,语气也变得狠厉了许多。

  “镇上的人都知道,若是美人榜公布出来,在榜的人都会有铺子找上门去送钱送礼,希望能够通过这些美人的口口相传让自家生意更红火一些。而这些钱和礼,自然又是名次越往上得到的就越多。那年的榜首大家都猜会是飞鸾,同榜的人心里也都明白,但总有人不死心想要再试一试,想方设法地让自己变得更出众一些。”

  “那天夜里,去织坊找阿庆的人是墨羽。她听说了阿庆给飞鸾准备了一套百鸟紫绡翠纹裙,她希望阿庆可以把这套衣裙送给她。她想在榜单公布前穿着这身衣服出现在众人面前,她想让大家看看,她或许是比飞鸾更适合当榜首的人。”

  “一个女人疯起来真的很可怕。”春娘讽刺道,“只因为阿庆说这套衣裙是为飞鸾量身定制的,与墨羽的身量不符合,只因为她不给,所以墨羽就放火想要烧了它。”

  “所有人都说,倚翠轩、拢月楼、飘香阁、水云榭,我们这四家的姑娘寻常走得近关系好,比亲姐妹都还要亲。但其实,在利益面前,什么感情啊良知啊,都不过是一句空话。”

  阿庆跳井的那天夜里,春娘做了一个噩梦。

  这个噩梦像是预言,她梦到有一朵很大很大的花,花盘中心像是一张长满锯齿的嘴,阿庆站在那儿,穿着百鸟紫绡翠纹裙,微笑着跟她道:“小春,我要先走啦。花神召我回去了,我不能跟你一起无拘无束地当飞鸟了。你以后要过得好啊,虽然偶尔会有点苦,但生活的大部分都是甜的。我会一直为你祈祷的。”

  然后那朵巨大花就一口咬住阿庆的头将她吞了进去。

  春娘被噩梦惊醒,匆匆套了鞋子就往西街织坊赶。夜色很暗,一颗星子都没有。她跑到了织坊,在院里那口涨了水位的井中看到阿庆浮在那儿。身上穿着新做的一身百鸟紫绡翠纹裙,四肢张开俯面浸没在井水里,好像一具孤独的幽灵。

  在那一刻,梦境和现实产生重叠。春娘捂着嘴跌坐在地,看到一朵金芒闪耀的巨大的花伞从井里张开,无数的飞鸟和蝴蝶绕着它飞舞起来。金色的花香味苦涩,压抑又窒息的苦,丝毫没有甜。

  春娘怔怔地伸出手去,闭上眼睛触碰上了那如同舌苔一般的花瓣,牵引着这股花香落入自己心脉。

  ——阿庆你看,这世上其实从来都只有苦,哪里又什么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