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阁主总在套路我>第94章

  季云知篇

  蔺烨然与秦晓霜大婚那日,南楚细雨纷飞。

  白墙落雨,飞檐笼雾,湿漉漉的烟雾飘渺在杏花林间。

  一人青衫红伞伫立树下。?

  春风,微雨,漫天飞花。

  这伞,挡得住头顶凉雨,却挡不住八面来风。

  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从此,眼中再无人陪伴这孤寂岁月。

  眼角一滴泪缓缓飘落,落入脚下的泥里,与落花一起,碾落成泥。

  ……

  这片与大周相邻的杏花林,每年春天都会来一个年轻英俊的客人,一身青衫风流倜傥,只是俊秀·轩昂的眉宇间似乎永远都笼着一片轻愁,与屋外无边无际的雨雾一般。

  而今已是第四年了。

  杏花林旁有个“临风”小酒庐,酒庐的掌柜宋伯此刻将刚烫好的一小壶酒和两碟配酒的小菜送到这个年轻客人的桌上,笑道:“公子,你真是好兴致,年年都是这个时候来这里赏杏花,风雨不改。”

  年轻人倚窗而坐,听了此言,伸出修长的手指执起酒壶加满面前的酒盏,浅浅品了一口,方淡淡一笑道:“赏杏花?此处离她最近罢了……”

  他似是言犹未尽,却又不再言语,只是低垂眼帘,眸光落在酒盏之中,不喝也不动。

  宋伯也不敢多言,讷讷退到了柜台之后。这个客人虽然一袭普通青衫,举手投足间却气势逼人,尤其是不笑时威仪天生,让人不由自主心生惧意,要不是这几年来每年都看到他来这片杏华林站上几个时辰,然后再到自己这个小酒庐中坐上一回,他是断然不敢跟他说刚才那番话的。

  原来不是来赏杏花的。也是,这粗野乡村,几人有这雅兴年年来这里赏花。

  离他近些罢了?离谁近?

  抬头瞟了眼酒庐中唯一的客人,见他依然呆呆怔怔凝着手中的酒盏。

  轻轻摇了摇头,拿起算盘晃了晃,专心致志地算起了帐。

  正此刻,后堂传来了一阵□□,然后一个老妇人急步走了出来,口中喊道:“老头子,这姑娘又发病了,满身红疹又痒又痛,碰都碰不得,这可如何是好?”

  宋伯慌忙放下手中的算盘,往后堂瞧了一眼,又往外看了看渐大的雨势,叹道:“今日雨大,想来也没什么客人,老婆子你照管着店里,我这就赶着牛车去镇上请大夫过来瞧瞧吧,不然这姑娘迟早要没了命。”

  他话音甫落,就听一个清隽的声音响起道:“掌柜可是家中有人得了急病?在下略通医术,若是不弃,在下倒是可以帮忙先看上一看。”

  店中除了那个青衫男子,别无他人。

  宋伯夫妻顺着语声抬眼望去,果然那个青衫俊秀男子此刻放下了酒盏,正望着这边等着他们的回答。

  夫妻俩大喜。此时春雨连绵,到镇上又有十多里的路程,来回至少要花费两三个时辰,而且上回请了个大夫回来诊金是花了不少,却说不出什么病来,开了几贴药,也只是稍微缓解了下那姑娘的痒症而已,这不,现在越来越严重了。

  若是这青衫男子能帮忙看上一看,万一治得了那姑娘的病,那实在是一举数得的事。

  当下宋婶往前一步敛妊行礼道:“多谢公子,公子有所不知,此处是有人病了,却又并非老妇家中之人……”

  她三言两语将事情说了个清楚。

  原来七日之前,“临风”小酒庐的门口忽然来了个装束颇为奇怪的姑娘,穿得倒也是裙袄,但裁剪样式说不出的奇怪,而且脸上长满了红疹,瞧不清相貌。

  只见她进了酒庐喊了宋婶一句:“伯母,对不起,我无家可归又长了红疹,能不能借住在这里一段时间?”捋下腕间的一枚翡翠手镯道,“我身上还有这个值些钱,就在你这当些银子可以吗?”

  宋婶瞧着她奇怪,打听了下,却原来这姑娘因长了红疹被自己兄长骗到此处弃到了杏花林外,她一个姑娘家如今无处可去,走到了这里,只好求救他夫妻俩了。

  宋家老两口膝下无儿无女,人又良善,一听这姑娘是因为得了怪病被弃,义愤填膺,当下也没拿姑娘的手镯,就将她收留了下来,想着若是治好了姑娘的病,性情合适就收了她为干女儿。

  谁知请了镇上大夫来,大夫也看不出什么病来,而姑娘的病情日益加重,如今红疹遍身都是,又痛又痒。

  这姑娘却是极为硬气,一声不吭,而且性情柔和,宋婶看着她被怪病折磨心疼得不得了,她却一直向宋婶道歉说给他们添了麻烦,心里过意不去。

  还说她那个手镯水头极好,至少值个百多两的银子,她若不在了,就当做给他们的赔偿……

  她话音一落,就见那青衫客人站起身道:“请带路,在下先看看再说。”

  “好,好。”宋婶带着青衫客拐进了后堂,进了一间厢房。

  青衫男子凝着躺在床上的女子,四目相对之时,身形微晃了晃,闭了闭眼,一声痛苦的呢喃从唇间模糊溢出:“霜儿……”

  眼前的女子满脸红疹,看不清五官,可怖至极,可是那双明亮的眼睛……

  跟秦晓霜的眼睛几乎一模一样!

  他已经三年没见到秦晓霜了,但她的面容,一颦一笑都如在心上镌刻般,随着时光流逝不仅没有变淡,反而越见深刻。

  每年他都到这一处离大周最近的地方来,就为了离她近一些再近一些。

  季灵飞鸽传书说七日前秦晓霜产下了龙凤双胞胎,而他……最后一次来这里,将他珍藏多年的花瓣和巾帕葬入了杏花树下。

  霜儿,愿你一生一世平安喜乐!幸福安康!

  可没想到竟然在眼前这个女子脸上看到了秦晓霜的眼睛!

  天意,天意呀!

  待再睁开眼时,季云知已敛下万千思绪,眼中已波澜不惊,他在床边的凳子坐下,柔声道:“姑娘,请伸出手来,在下给你把把脉。”

  顾笙惊讶地看着眼前的男子。这男子俊秀非凡,比她见过的所有男子都英俊,而且举手投足间贵气逼人,可言辞间又温柔体贴,真真称得上温润如玉。

  对自己如今这一副丑样子不由起了自惭形秽之心,低哑着声音说道:“我如今这副模样有碍观瞻,对不起公子了。”

  她本是个大一的女大学生,前几日穿了改良的古装与同学正在樱花园里拍照,谁知忽然下起了大雨,她捂着头往前就跑,等她放下广袖之后发现自己竟然跑进了一片杏花林中。

  她环顾四周讶异至极,今天拍照的樱花园就在校园之中,根本就没有杏花林。而眼前陡然出现的的这片杏花林占地极广,花瓣纷飞美仑美奂。

  可是除了她和这片寂静的杏花林,周遭一个人都没有。

  她怀疑自己无意之中闯进了一个异世界,再也无心欣赏眼前美景,忐忑不安地往外走了一段路才走出来杏花林。

  杏花林外是一片宽阔的农田,还有几个在田间劳作的农人,个个都身着古代式样的粗布衣衫。

  还没等她打招呼,那些农人见了她个个面露嫌弃之色,迅速往旁边让开并且对她指指点点。

  从农人的神态和自己脸上陡然腾起的痒意,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变了一副容颜,不然她一个大学的校花何至于让人避之唯恐不及。

  惶恐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才发现脸上不知何时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疙瘩。

  惊恐万状地就着田间浇灌的水一看,发现脸上长满了红疹,原来一张漂亮的脸此刻面目全非。

  此时她终于相信自己穿越到了这个古代的世界,最糟糕的竟然是以毁容的方式。

  恍恍惚惚地走了许久,发现了杏花林附近的“临风”小酒庐,人生地不熟无处可去,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编了个谎言向店内的老板娘求救,幸亏老板夫妻俩人好,收留了她,可没想到的是这红疹竟越来越严重,蔓延到了全身,又痒又疼。

  “姑娘只是染恙而已,不必自愧!”季云知伸出两指轻摁在她布满的红疹的手上,须臾,从袖中取出一粒黑色丹丸放到她手上,温声道:“姑娘此症我也诊不出来,不过这一颗丹丸可解奇毒,你不妨服下一试。若是不出所料,一炷香之内可解你身上之毒。”

  语毕,站起身来微微鞠了一躬便退回到了店内。这丹丸是后来他又去沅夏山挖来一株“初墨”所制,能解世间万毒,珍贵无比,可他此刻竟只为了她一双与秦晓霜相似的眼睛就毫不犹豫地将丹丸给了她。

  宋伯立刻又给他将重新温热过的酒送了上来,他点点头又坐了下来,自斟自饮。

  半个时辰后,茫茫雨雾之中行来了一辆豪华的马车停在了酒庐门口。

  宋伯正奇怪如此恶劣的天气之中竟然又有客人到来,正要迎上前去,却见一个穿黑色劲装的强壮汉子下了马车进了店,半跪在地恭声道:“属下恭请公子上车!”

  随后一锭银子从汉子手中稳稳当当地抛到了他面前的柜台之上,伴随着一声“不用找了。”

  宋伯朝青衫客人深施一礼,也未推辞,这个客人豪气得很,每回来都是给他一锭银子。

  季云知点点头,站起身来就要往外走,却听身后响起一个清脆甜美的声音:“公子,请留步。”

  这声音熟悉,与秦晓霜女身时的声音极为相像,他心中一惊,脚步顿了顿,缓缓转身。

  下一息,他脑中嗡得一声如惊雷炸响,身子微不可察地晃了晃。

  只见后堂中疾步走出的那个女子抬着一张羞涩的脸望着他,凝脂般的脸上除了微微泛起的红晕还有感激,最不可思议的是这张脸与秦晓霜竟然有八分相像!姿容比之秦晓霜虽然还略有不如,但已然是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

  雾意瞬间朦胧了双眼,他悄然转回身去深吸一口气,须臾回过头来,轻施一礼柔声道:“姑娘,在下季云知。”

  却见那女孩嫣然一笑,如春花初绽:“多谢季公子救命之恩。小女子顾笙,初次见面,请多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