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时候在大事上糊涂过?你自己看!”齐天华把稿子往儿子面前一放。
到底是亲爹,齐友安就算是再不认同,也还是拿起稿子看了。
这一看就,就开始爱不释手了。
故事的想法新奇有趣,且文笔扎实,字迹漂亮。
“爸爸,您可真是我的亲爸爸。”齐友安激动地说。
齐天华扯起稿子道:“咱们不要任人唯亲,我这就拿着稿子走,换个地方投稿去。现在的报社那么多,我们可以选择别的。”
“爸爸,我要给你跪下了,你别玩了。”齐友安知道齐天华的性子就是个老顽童,可他太喜欢桑云晚的这篇小说了,生怕父亲真带着稿子走人。
齐天华冷哼一声道:“知道错了?”
“我错了,她是可以比肩宋谦之的明珠,是我有眼不识金镶玉。”齐友安诚恳认错,“下次我一定要登门拜访她。”
“你别弄得太高调,她暂时不想让人知道她的身份和性别。”齐天华说。
齐友安点了点头,然后道:“我知道了,父亲,她现在在家吗?或者明天有空吗?我想和她谈一谈故事的后续,看看她能不能稳定发挥,还有她写稿的速度,再决定什么时候刊登。”
其实他都恨不得明天就把这篇文章登报,可问题是不了解桑云晚的写文速度,他也不能贸然登上去,免得桑云晚后期没办法交稿。
齐天华把桑云晚的情况说了个大概,齐友安连连点头,笑得很开心。
想要好文章,他的父亲就把好文章送来了,真是打瞌睡有人送枕头,再好不过了。
被齐家父子二人大夸特夸的桑云晚,又写完了四千字。
这要是有人守在她旁边看着,只怕要惊讶她的速度,因为她这可没有打草稿,直接下笔一气呵成,一个错字都没有,不通顺的地方也没有。
这主要是因为她以前做过的工作多,与写作相关的事情也是做过的,现在写起来自然就快。用卖油翁的话来说,就是无他,但手熟尔。
写完了稿子后,桑云晚就出门随便逛了。
逛街的时候,她买了一个烧饼,边走边吃。
走着走着,听到了小孩子的哭声。
她偏头往那边看了看,见到一个身穿杏色旗袍,妆容精致的女人不耐烦地训斥坐在地上的小孩:“哭有什么用?谁让你把我的衣服弄脏的?你的父母在哪里,让他们赔钱给我!”
女人发现桑云晚的目光,倨傲地乜斜眼看她:“看什么看?土妞。”
“看蛇蝎毒妇。”桑云晚嘲讽地说着,然后走去将哭着的小孩扶起来。
地上有被丢弃的糖葫芦,女人的旗袍上有红色糖的印记,而小男孩的手心有被竹签戳过的伤痕还有被粗粝地面磨蹭出来的血痕。
显然是小男孩拿着糖葫芦不小心撞到女人,可女人不但用糖葫芦的竹签戳他的手,还把他推倒了。
女人正欲对桑云晚发怒,却被一男音打断:“桑云晚,你怎么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