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少年淡定地走回了自己房间,在确定房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后,神情大大地放松了下来,长长吁出一口气,与之前冷漠矜贵完全不同。

  这前后神情的巨大反差,要是被外人看到了,指不定会如何吃惊。

  不过已经没外人了,也不用再绷紧神经演戏,凌云没姿没态地瘫坐在沙发上,长时间绷紧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

  可累坏他了。

  他娘的,今天差点露馅。

  凌云并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也可以说,是他的灵魂并不属于这里。

  他原本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在考上理想的大学后,满心期待着大学生活时,父母却出了车祸,父亲当场死亡,母亲成植物人。

  这突如其来的意外,给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不说别的,单是植物人的母亲,家里就出不起高昂的住院费用。

  父亲的葬礼,母亲的医药费,以及妹妹的学费,顷刻间全压在了刚满十八岁的凌云肩膀上,沉重至极。

  担子的沉重,已经没有时间让他悲伤或者抱怨命运的不公,正打算辍学打工时,承担家庭重担时。

  莫名而来的一个系统告诉他,只要他完成一件任务,那么便可以赐给他一切重来的机会,让时间回到父母还未出事前,给他一个改变事故的机会,若是完成的好,还有奖金,最高可获得一千万的奖金。

  脑海里神奇的声音让他相信了这个突然出现的系统,而且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金钱什么的无所谓,单是能复活父母,这个条件让他无法拒绝。

  凌云答应做这个任务。

  这个任务说简单很简单,只是代替别人走完一生,说难又挺难的,因为这任务跟他三观理念真是天差地别。

  他需要穿进一本书里成为一个任务者,完成他该走的剧情,并且收集厌恶值,等剧情走完,厌恶值也收够了,他就可以回家改变那糟糕的一切了。

  虽然有点难,但既然答应了,那也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

  于是,他便来到了这个神奇的魔法世界,成为这本书一个相比于其他角色而言戏份不轻且重要的炮灰,帝国元帅的独子凌云。

  是的,这是一个类属于西方魔幻世界,有魔法因素存在。

  但并不是所有人天生都有魔法,魔力的强大也各不同,其中以贵族尤甚。

  是的,这里还讲究贵族平民奴隶等级制,等级之森严,堪比古希腊古罗马,而这其中最大的原由,是跟魔力激发源的发明有关。

  并不是每个人一出生就有魔法的,魔法体质不仅与父母基因相关,更是与运气有关,有些皆是魔法体质的父母,生下的孩子也不一定就拥有魔法,相反的,有些父母都是普通人,却能生下拥有魔法的孩子。

  拥有魔法几乎比拥有贵族头衔更加光荣重要,因此这里的人对魔力的研究从未断过。

  而这其中,就得提一提魔法药剂师们的功劳了。

  魔法药剂师天生对药材有一种近乎直觉的敏锐嗅觉,毫不夸张地说,魔法药剂师就算拿着一株新种药草,只要嗅一嗅气味,就能分析出它是何药效,有何作用。

  而那些天赋极高的魔法药剂师,甚至能在拿到药材的时候,脑海里自动浮现出这种药材跟什么药材搭配在一起有何作用,搭配出更先进的新药方。

  简直比最先进的仪器还要厉害!

  这很夸张,凌云不是药剂师,也不知道到底是真是假。

  但据文中介绍,曾经出现过一位天赋极高的魔法药剂师,那魔法药剂师性格古怪,十分喜爱研究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发明各种药效奇葩的药剂。

  魔力激发源就是他发明的,而发明的原因也很好笑,只是因为那一任皇帝跟他开了个玩笑,意思大概是,他那么牛,咋不让发明个能激发全人类魔法潜力的药剂呢。

  这种事若是换成其他药剂师,那肯定会翻白眼,魔法天生,哪里是能用药物就可以改变的。

  但那魔法药剂师的古怪性情却是喜欢挑战困难的那种,闻言,觉得可行,随后不久,便把这魔力激发源给发明了起来,当时轰动整个世界,震惊了全部人。

  魔力激发源这种药剂并不是绝对有用的,不同的人使用的效果也不相同,有些人需要激发几次才能激发出魔力,但有些人只需要一次,有些人甚至怎么用都没能激发。

  而激发出来的魔力资质也不一样,有些人资质偏好,有些人资质一般。

  但不论天生后生,从那以后,人人都拥了魔法,区别只是魔力的大小而已。

  再后来,这药剂师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发明出了一种更强的药剂——魔力提升源!

  这两种药剂的研发,耗尽了这为天才药剂师的所有精力,不久,药剂师便死去了。

  但他也名留千史,至今名字还高高挂在魔塔排位上的第一。

  至于他留下来的两种药剂,经过无数魔塔药剂师的改进,效果也更突出了。

  而相比于向平民出售的魔力激发源,虽然价格昂贵,但只要是小康家庭,攒攒钱还是能买到一支的,但魔力提升源却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存在。

  说到魔力提升源,这就得提一提魔力资质等级了,人的魔力资质分别为:零资质魔力者,魔力觉醒者,初级魔力持有者,中级魔力持有者,高级魔力持有者,顶级魔力持有者,以及超级魔力持有者七大等级。

  虽然魔力激发源能够激发魔力,但也不是百分之百绝对的,零资质魔力者绝对激发不了魔力,而魔力觉醒者则有激发魔力的资质,当然了,零资质魔力者数量相当少,大多数的人都是魔力觉醒者,只要使用魔力激发源,就能获得魔力。

  不过大多数人激发的资质仅仅只是普通的初级魔力持有者。

  资质限制了魔力容量以及魔力强度,打个比方,魔力觉醒者的魔力容量好比一次性塑料杯,能装的水也只是那么一点,能装的水温也只是一百摄氏度以下,超过这个温度塑料杯就不行了。

  但到了中级魔力持有者,不仅容量多了,容的温度也提升了,以此类推,高级魔力持有者同样如此。

  魔力等级的提升不仅代表的强弱,还能增长寿命,这就显示了魔力等级的另一个重要性。

  但魔法世界并不是玄幻世界,没有修炼一说,也就是说,无法靠自身能力提升等级,而这时,魔力提升源的作用就出来了,魔力提升源,能让一个初级魔力持有者直接进化为中级魔力持有者,两三支魔力提升源,能让中级魔力持有者进化为高级魔力持有者。

  虽然不同的资质,提升等级的需要的魔力提升源数量也不同,但是魔力提升源作用如此大,它的数量也太稀少了,许多高级贵族都不一定拥有。

  这个世界比地球大许多,土地辽阔,王国林立,而研究出魔力提升源的星罗帝国,却是所有国家之中最为强大的存在。

  帝国某些顶级贵族,甚至比那些王国国王的身份都要高。

  而魔力提升源,则掌握在这些顶级贵族以及帝国皇室手中,魔力提升源的买卖,也不是所有的国家能都能与之合作。

  当然魔力提升源也不是万能的,至少对于资质不好的人来说,就是这样,魔力提升源最多只能帮助资质提升到高级魔力持有者,而且提升后的资质还不如那些先天的。

  也就是说,高级魔力持有者以上的资质,那就是完全靠自身先天条件决定了。

  中级魔力持有者以上的强者很少,大多都是贵族自身,某些好运一出生就是高级魔力持有者的平民,也会因此而替贵族做事,从而获得贵族头衔,进而摆脱平民,当上贵族的一员,不过这类数量太少。

  顶级魔力持有者就更少了,而超级魔力持有者——据说一个,能消灭一个国家精英战队。

  不过这类强者数量太稀少了,一个王国都还不一定有一个,强如他们星罗帝国,也只有两个,一个是魔塔塔主司邪,另一个是原主的父亲,帝**队最高统领元帅——凌盛。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熟知剧情的凌云可知道这本书中的主角也有几个超级魔力持有者。

  凌云所扮演的这个角色身份挺夸张的。

  他父亲凌盛是帝国元帅,是仅次于皇帝的存在,见到帝国太子都不用行礼的那种。

  母亲是克兰斯公爵府的千金,身份高贵,不仅如此,他的外婆还是当今皇帝的亲姑姑爱丽丝公主殿下,这是当年的皇帝为了拉拢克兰斯公爵而定了婚姻,也就是说,皇帝陛下是凌云外婆的侄子,也是他表舅。

  父亲是帝国元帅,母亲是公爵千金,舅舅是大公爵,外婆是公主殿下,皇帝陛下是他表舅,太子是他表堂哥。

  这诸多身份,随随便便拎一个出来都能吓唬人,何况是众多齐上。

  可以说,原主一出生便站在了很多人跑断腿都跑不到的终点上——美丽的容貌,高贵的身材,巨额的财富,跟诸多长辈的宠爱。

  不管是物质上还是情感上,什么都不缺。

  凌云看到这里心里好羡慕,但看到他的所做所为后……心里只剩复杂感叹了。

  按理说,身份如此尊贵的原主,本该是主角待遇,可惜,原主只是个炮灰哥,连个男配都不是,就是戏份比一般炮灰多了一点,勉强算是个恶毒炮灰。

  这是因为,原主被宠坏了,嚣张跋扈胡作非为,是帝国鼎鼎有名的熊孩子,人人厌之恶之的纨绔子弟。

  在书中,他还是个天然弯,喜欢上男主太子秦钰,对,就是他表堂哥,但若仅是如此,那也不算什么,毕竟能当得上男主的,颜值肯定不消说,两人虽说是表堂兄弟,隔着两代的禁忌之恋,但这又不是东方的封建王朝,没那么多规矩。

  但是,原主却十分好色,虽然他心中最爱的是男主太子,可并不妨碍他对其他美色的垂涎与享受。

  对美色毫无抵抗力的原主,只要长得好看他都喜欢,与他那些同样身为帝国纨绔子弟的朋友乱搞,还从各地拍买各种美人肆意玩弄,每个月至少会去一次奴隶拍卖会拍买奴隶美人,被他玩死的美人不知其数。

  欺男霸男,强抢美男屡见不鲜,吃喝嫖赌是家常便饭,弄死的平民不可胜数,摊上的人命更是一堆,行迹可谓恶劣斑斑,罄竹难书。

  人人一提到他就是切齿痛骂,连带着为帝国征战无数,保家卫国、扩张帝国领土、为帝国做出巨大贡献的元帅凌盛,也被这孽子连累。

  但若是如此,身后顶着那么多靠山,再怎么胡作非为也不会出什么大事。

  可偏偏他看上了主角团,嗯,没错,是整个主角团,因为太好色,恰好主角团里的人颜值都爆表。

  说起来,这篇文也算得上是玛丽苏文,无论是主角还是反派都喜欢上了女主。

  而原主因为嫉妒女主,处处使拌为难女主,并且四处勾搭主角团,最后勾搭不成,恼羞成怒丧心病狂地给女主下了药,最终被被所有人厌恶,自食其果,连帝国元帅的父亲都救不了他,下场可谓凄惨。

  想到原主在书中所做的事情,如今一切落到他头上,凌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如果单纯做一个仗势欺人的恶毒纨绔,凌云倒也不是不能演,假装喜欢主角团的弯男也可以,反正主角团性取向正常,说几句喜欢的话给个爱慕的眼神这些都不难。

  只是,原主实在是太花心了,除了主角团外,其他长得好看的人他都想上,而且想上的还都是男人。

  凌云一个纯情少男,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到了这里居然要去做弯,还是个花心的弯。

  这委实难以接受。

  幸好他的任务只是走剧情顺带获取厌恶值,而不是去追求男主,不然可就更为难了。

  系统看他这样为难,还是挺可怜他的,偷偷告诉他,只要不崩人设,不让别人发现,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做。

  简单地来说,就是可以在这事上擦边球,在规则里找漏洞。

  凌云大大松了口气,对于一个你电杆还直的直男,让他跟男人那啥,还不如让他直接去死来得痛快。

  当好人不容易,当坏人还不简单,他刚来这里时,他的厌恶值就有一万多了,也就是说,他什么都不用做,任务就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一。

  而且每天,厌恶值都有上升,虽然数字不大,但很显然,这里的人对于凌云,十分的不待见了。

  在这不待见的基础上,再作恶一些,一百万厌恶值并不难。

  跟这里的封建等级一样,厌恶值也是有分等级,普通人的厌恶值只有一个,戏份多点的则多些,少则几十,多则几百。

  至于主角团,那就是最多的了,其中,男主太子秦钰,男配魔塔少主司龄,反派少将穆离各有十万,而女主最令人吃惊,居然有三十万。

  女主一个顶得上男主团?!

  凌云对此表示了极大的疑惑,而系统所给的解释是:

  “都说这是一篇玛丽苏文了,女主自然是汇集美貌与善良纯洁于一体的圣母,你能让一个圣母起厌恶之心,算你能,给你三十万不算多。”

  凌云:“……”好吧,这很有挑战性。

  厌恶值并不是觉得讨厌那就立刻拿到了,要根据讨厌度来给,讨厌度弱,十万可能就只能拿那么几百,若是强,那还能拿个几万,只有极度厌恶时,才能拿全额。

  可到了极度厌恶的时候偶,那就得考虑生命危险了,一旦过了极度厌恶的度,那就不是厌恶而是杀意了。

  换句话讲,想要主角们的讨厌,还得控制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别跟他提身份尊贵无人敢害,能当得上主角团的人,岂会对一个炮灰没法?

  所幸主角团不是随随便便能见到,这篇玛丽苏文是根据女主角视觉来写,等到女主的来到,剧情才真正展开,到时候他才需要走剧情。

  而眼下,他还是致力于平民身上的厌恶值得好,一个普通平民厌恶值虽然只有一个,但架不住数量多,而且不会对他产生危险。

  来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于规规矩矩的凌云来说,如何当一个惹人厌恶的纨绔子弟实在有挑战难度,但后来他发现,其实都不用他动脑想,自然有人带他做。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纨绔的朋友自然也是纨绔。

  身为帝国第一纨绔的凌云,有的是纨绔狗腿子来巴结讨好他。

  今天带他去的狐朋狗友莱恩,就是其中一个。莱恩是科林伯爵府的少爷,身份自然比不上凌云,但却都是臭味相投的同圈儿人,属于帝国有名纨绔中的一个。

  莱恩三天两头就邀请凌云去那些纨绔场所,做着纨绔所做的事,凌云大多时候都答应,但去了之后,却只看不做。

  就像今天的奴隶拍卖会一样,凌云去了之后全程都在睡觉,一是不忍心看那些沦为奴隶的人被当做牲畜一样随意买卖,二来,若是看了,还得费心思想挑剔为何不买的话,不然不买就不符合人设。

  麻烦,还不如闭眼睡。

  那个瘦小奴隶冲出来的时候,除了吓了他一跳外,也为难住他了。

  瘦小奴隶才十几岁,放在他那个时代还是个在父母怀里撒娇的高中生,可在这里,却沦为奴隶被人肆意玩弄。

  好可怜。

  虽然他的角色是纨绔,但内芯并不是,看到有苦难的人向他求助,凌云很难拒绝,更何况这还是一个处于绝望之地,若是不救极有可能会被那个叫哈尔的贵族给杀了的人。

  看完全本书的凌云太清楚贵族这些动不动就杀人的尿性了。

  以他的身份,自然能轻易救下这孩子,但令他为难的是,如何在保证不崩人设下救下那孩子,以原主的恶劣尿性自然不可能多管闲事,冲撞了他的奴隶他没把人杀了都算奇迹了,更别说是救人。

  因此,虽然那孩子一直在求救,而凌云沉默不语,但其实他是在想用什么话来救他,幸好,最后成功救下来了,也并没引起怀疑。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想亲手教训这个胆敢冒犯他的贱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