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我把大佬撞成了大儿砸!>第14章 缘分妙不可言!

  之后,雨蝶表面是严朗的陪床兼侍女,其实他就是每天让她给自己领领吃食,送送饭菜而已。

  “将军,这是您的饭菜,您用餐吧。”

  “你先放下吧,你和一个营帐的姐妹处的怎么样?有听到什么消息吗?什么都可以和我说一说。”

  “营帐里包括我一共有五个姑娘。”

  “五个?一个主帅,一个副帅,三个前锋将军,厉万琛也挑姑娘了?”

  “没有,是王萧,他挑了两个姑娘。”

  没了雨蝶,他竟一次挑了俩。“这坏规矩的呀,也对,他是厉万琛的表兄,沾亲带故的,大家肯定都睁一眼闭一眼。”

  “这俩姑娘起初都不怎么乐意两人陪一个,不过看到伺候低等士兵的姑娘的惨状,也都释怀了。而且王萧也很舍得给她们花钱,哄她们开心。”

  “他去城里给她们买东西了?”

  “是的。我们被官府发配来这里,身上的贵重首饰和银钱早就被押送的官兵收刮干净了。可她俩现在首饰衣服胭脂都是用的上等品。王萧有时候会亲自带她们去城里,有时候就派士兵跟着她们,给钱让她们自己去买。”

  “她俩以前是什么出身?为什么会被送来这里?”

  “一个是官宦人家的小姐,叫白露儿,她是庶女,因为设计陷害嫡姐,被嫡姐的丈夫动用了关系送来了这里做军/妓,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柔美,总是穿一身飘逸的白衣。另一个就很不一样了,她是花魁出身,叫花月,打死了一名婢女,本来私了就没事了,但被她一个恩客的原配抓住了这点把柄告上了官府,她塞了好些银子好不容易才免了死刑,她就比较俗艳了,总是大红大紫的。”

  “她俩关系不好吧?”

  “是的,不过一直是花月一头热,白露儿总是高姿态,用很不屑的眼神看着她,对于花月的挑衅,有时直接不理睬,有时直接用出身讽刺她,花月总处于下风,但还是喜欢主动挑衅。”

  “那是自然,花月的斗的争,肯定都不如白露儿那个搞宅斗的段位高,白露儿只要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清纯的白莲花,把王萧哄好就行。花月迟早得被嫌腻了。”

  “将军,还需要我再多打听些她俩的消息吗?”

  “这些消息也挺够了。这样,你回去后,重点和花月搞好关系。你就说,白露儿也看不起你,都是官家女出身,就因为她父亲官阶高一点,就明里暗里瞧不上你这个县令之女,还被你发现故意在我面前装柔弱,想勾引我,不过这话你得在白露儿不在的时候,哭着在花月面前说出来。敌人的敌人很容易成为朋友的。”

  “嗯,雨蝶知道了。”

  “那好,你回去歇着吧。”

  “是,雨蝶告退了。”

  “你要开始对付那个姓王萧了?”

  “之前在厉万琛面前给他下的眼药不能白下呀。柴爷,天天吃差不多的食物腻不腻,我带你去城里打打牙祭。”

  “真的?走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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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朶阳城虽然地处边关,但发展得还算马马虎虎,商铺挺少,沿街的小摊贩挺多,其中以吃的居多。

  今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就是这古人的长头发也太容易吹乱了吧,时不时就要捋一捋头发。

  “这朶阳城挺热闹的,柴爷你想吃啥?对了,我该怎么把吃的弄进空间里给你吃啊?”

  “我要吃那个大肉包,你把肉包放在手里,然后集中注意力,心里一直默默想着你要收起它。”

  “咦,这包包子的油纸怎么还在我手上?里面的包子却不见了,怎么和隔空取物似的?你吃上包子了吗?”

  “吃上了,嗯,真好吃,还热乎乎的。那是因为你心里想着收的是包子这个个体,而不是那个整体。以后多用用熟练了,就好了。”

  “哦哦,那你还想吃啥?厉万琛奖给我的银子不用白不用,都是抢我军功,补偿给我的。吃饱喝足,就得干正事了。”

  “干什么正事?”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咦,那里怎么那么热闹?”

  哦,原来是人牙子在贩卖奴隶。

  几个赤膊的糙/汉/子大剌剌地站在路中央,凶神恶刹的,一手拿着带着倒刺的鞭子,一手牵着一根大铁链子。铁链连着三把大铁锁,铁锁锁住的是三个身上有伤的看上去脏兮兮的男人。有两个倒还好,看上去只受了点伤,剩下那个就很悲催了,被穿了琵琶骨不说,全身上下还都是血,好可怜好惨的样子。

  “卖奴隶啦,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我们从京城卖了一路过来,只剩这三个了,便宜卖啊,看中哪个就说,价钱都好商量啊。”喊完还重重抽了伤最重的那个人一鞭,好似在宣示自己变态的所有权。

  那一鞭子,严朗这个看客光瞅着都觉得疼,但是那个血淋淋的人竟然吭都没吭一声,是已经麻木了吗?伤得那么重,还站得笔直笔直的,那通身的气场,绝对不可能是那种因为没饭吃而被卖掉的人,有可能是个家道中落的有骨气的贵族。

  头发乱糟糟的,脸上都是血,严朗看不清他的脸,可他那双黑亮黑亮的眼眸,看上去不就和何骥朗一模一样吗?一样的深邃得像是能摄人魂魄,仿佛多看一眼,便会立刻陷入这汪波澜不惊的黑海。严朗激动极了:“柴爷,他,他,他是不是就是何骥朗啊?”

  “要不,你先接触试试?”当神仙的,就爱摆出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架势。那个人好像知道严朗在看自己了,突然就和他对视了。OMG,明明是冷冷的眼神,却让他很有亲切感。

  这边关城市哪有有那么多闲钱买奴隶的大户人家啊,这些个围观群众也都是来看个热闹而已。

  “这三个我都要了,打包价有没有优惠啊?”听到严朗这么说,那个伤重的人冷漠的眼神有了些闪动。

  “有,当然有,一个一百两,三个给您个优惠,少十两,我们给公子您送货上门。”

  “一百两一个,你们抢钱啊,买三个好看的小姑娘加起来都用不了一百两吧。”

  “公子,那些个几两,十几两的便宜货,之前早就卖掉了,这三个看着有些脏,可是上等货色,擦干净可俊得很,说话还文绉绉的,是读书人呢。就算一路都没卖出去,我们也不想便宜卖。大不了卖到宣国去,宣国可盛行男风呢,肯定卖得了好价钱。”

  “那你们怎么不直接去宣国卖啊?这两国可在开战,城门都在戒严,通关文牒你们这种身份的人能弄得到?用非正当途径过去卖,怕是风险极大吧,别钱没到手,命就没了。我也不让你们吃亏,三个二百五,不用你送货上门了,直接送到这旁边客栈的客房就行。不处理干净,这么脏兮兮的,别脏了我家的门槛。”

  “别介啊,公子,看您也是诚心要买,两百八十成不?我手里这个脾气硬不好管,我这鞭子就送您了。”这糙汉子也有奸商的嘴脸,这鞭子才值几个钱。

  “就是你手里这个只值五十两,其他两个看着还能有个活人的模样,你看看你手里这个,被你们打得只剩半条命了吧,我要让他给我干活陪我玩,还得先给他请大夫治治伤呢。”

  “两百六十,两百六十,不能再少了,看您这气派,肯定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公子,您也不缺这十两银子吧,我这儿兜里还有几包迷药,也给您了,这倔驴敢不听话,你就朝他撒一点,保准他服服帖帖的,我们试过好多次,百试百灵。”

  “试过好多次?!那他身体里肯定有迷药的残毒了啊,我不得再多花银子给他解毒啊,病怏怏的软脚虾怎么陪本公子玩啊?就两百四,他也就值四十两了。多一文,这三个我都不要了,你就等着看看,这朶阳城里还能不能再有像本公子这样有钱的人。”

  “诶诶哎,别介,公子。好好好,行,这大户人家的少爷就是伶牙俐齿,成交,就两百四十两。”生怕说多错多,严朗会再砍价,他立马就答应了,“我们给您送上去。”

  “好,走吧。”

  严朗心情大好,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进客栈:“小二,开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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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给您送上来了,这钱......”

  “银票收不收啊?”

  “收,当然收。”看见银票在严朗手里晃荡,这几个大糙汉子,正想一把抢过去。

  “喂,敢抢?你们知道,我爷爷是什么人!我爹爹是什么人!我哥哥是什么人吗!得罪了我,你们还想活着走出朶阳城?”

  估计是严朗这蛮横富贵的架势太足了,立马唬住了他们,唬不住也没事,反正他也能打。不过开打的话,动静太大,太惹眼了,能不用武力最好还是不用。

  “不敢不敢,您还有什么吩咐?”

  “银票给你。找的六十两白银,铁锁的钥匙,卖身契,还有之前说好的赠品都给我放桌上。”

  “好好好,给您放下。”看着手里接过的银票,他们笑得那叫一个高兴猥/琐啊,“这三个可够你玩了,我们走。”钱到手了,“您”都不用了,直接用“你”了。

  严朗把三人的锁解开,把卖身契递给了他们,然后慢条斯理地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一饮而尽,刚刚和人牙子费了那么多口舌,有点渴了。“你们是因何落入这些人之手?”

  “唐兄与宋某乃是读书之人,怕路途有意外,便提前了三个多月,结伴进京赶考,想着要是早些到,也可在京城结交一些朋友人脉,哪知路遇盗贼,包裹被抢,随从为护主而死,我俩皆受伤昏迷,醒了就发现已经落入他们之手了。”哦,敢情是被捡尸了。撇去满脸的灰土不说,气质倒像是两个有着书生意气的读书人。

  “是啊。我与宋兄,是九死一生啊。”

  诶,这个自称宋某的,咋那么那么的眼熟呢?“你,宋兄啊,可否把脸擦擦?”

  那个宋某人很听话地用自己还算干净的一只袖子用力擦了擦脸......

  “甄得道?!”严朗惊了,逛一次街不仅见到了老情人,还见着了老朋友。

  “什么真得到?”宋某人一头雾水。

  “额......真的到了擦不干净的地步了,你还是别擦了,等下洗洗吧。”

  “好的,宋某也是如此打算的。”

  剩下未开口的那人一直挺着背,端正的坐在凳子上,这气派,倒像是他买了严朗。

  刚刚有阵风吹开了那人的乱发,严朗已经瞧见了他的脸了,自家男人,不用擦干净,他也能百分百确定了,那就是这一世的何骥朗。原来,真的就靠缘分遇见了他,可毕竟这儿是保守的古代,一个男人贸贸然对另一个男人太过亲昵,肯定会被当成异类的。反正人都已经找着了,其他的事儿得慢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他硬是克制住了自己激动兴奋的情绪,故作淡然地问道:“那你呢?”

  那人一直都不搭理人,空气仿佛都凝固了,在严朗以为他根本不会回答自己的时候,他轻轻动了动嘴皮子:“和他们一样。”然后便戛然而止。

  哼,鬼才信你是个普通的读书人呢,不说实话算了。还是萌萌哒的何骥朗可爱,有问必答。

  “从朶阳到京城,可远了,我放了你们,你们还来得及到京城考试吗?”

  “真的会放了我们?”

  “嗯。我留你们也没用。”

  “哎,是来不及赶考了,不用妄想了,除非快马飞驰而去。”

  “快马倒是有的是,你们会骑吗?”

  “会,我家是靠运输货物起家的,虽从小以读圣贤书入仕途为志,但这骑马的本事,家父也没让我落下,宋兄与我家比邻,也曾与我一同学过骑马。”

  “那你呢?”

  “不走。”又是简单的两个字。

  “嘻嘻,不走更好。”严朗心想,“你就是想走,我也得留住你。”

  “兄台为何不走,看兄台一身傲骨,必定满腹诗书,不去仕途施展才华,甚是可惜啊。”

  “不会骑马。”

  要靠琵琶骨和迷药才能压制住的人,肯定是个练家子,不会骑马?谁信啊?那么喜欢骗人呀,也不是那么无趣嘛。

  “那甚是可惜。”这俩单纯的书生还在为这人不能赴考而叹息呢。

  “行了,行了,不扯淡了。马的话,我这两日便能给你们弄来,保证是又好又快的马。这六十两,拿去买几件像样点的衣服,请大夫来治治伤,让店小二给你们烧热水好好洗洗,我会再去给你俩开间房,这位伤重的大哥就自己住一间吧。这大夫啊,可得请好的,一定要好好叮嘱他,这穿在琵琶骨上的玩意儿可得好好取,方法弄错一点点,人可就恢复不了。他伤重,这跑腿和照顾的事儿,就你俩干了,不介意吧?”

  “不介意,不介意。不曾想还会有重获自由之日,大恩大德,他日必结草以报。还不知恩公高姓大名?”两个大男人激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就叫恩公吧,施恩不望报,名字就不必留了。我走了,你们都要好好养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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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客栈出来,严朗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买了个闲置的商铺。

  “你买铺子做什么,要做生意发家致富呀?”

  “天机不可泄露。要不,你自己挖掘呗?”

  “哼。还真记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