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重生之和离倒计时>第七十三章 不一起睡

  【作收加更】让他怎么睡得着

  安沛儿在一声声的嬷嬷声中, 向下压了压手,说道:“好了,等嬷嬷给你们买吃的。”

  “好!还要衣裳!”

  “对!还要饼子!”

  “嬷嬷, 我们还想吃肉!”

  突然, 一道弱弱的声音插了进来,“嬷嬷, 我们想要纸笔。”

  安沛儿噗嗤一笑,所有人看着柳梨川都善意地笑了出来, “好、好、好,”安沛儿道,“都买都买!”

  她将金镯一一摘了下来,这些金镯,无一不造型优美、工艺精巧, 都是出使时选取的精品。

  有缠丝的、金镶玉的、嵌各色宝石的、还有四周雕刻各种动物的金镯,就连最普通的金镯, 上面都遍布花纹, 每一只都让人舍不得拿出去换东西。

  大家直勾勾看着安沛儿选了半天,挑了一只样式普通的绘纹金镯,又挑了一只最闪的宝石金镯,其余重新戴回了手上。

  她嫌弃的对他们道:“别看了,嬷嬷身上没别的东西了, 就这些金镯。”

  有金吾卫的士兵道:“嬷嬷身上还有火折子。”

  亦有鸿胪寺的官员说:“嬷嬷身上还有针线。”

  所以嬷嬷身上,还藏着什么好东西?

  就连沈文戈都忍不住悄悄看了安沛儿几眼,被她逮住,赶紧乖巧收回目光。

  有了这些金镯, 他们就有了盘缠, 发现羊儿开始走去别的地方吃草, 赶紧追了上去,不远不近跟着,终于等到了赶羊归家的少女。

  让他们停留在原地等待,岑将军负责看管,王玄瑰带着沈文戈、蒋少卿,蔡奴与安沛儿在后跟随,骑马赶了过去。

  少女骑在马上,脸上有着被风吹日晒弄的两坨红,雀斑调皮地随阳光在她脸上蹦来蹦去,三条粗辫子,两条垂在胸下,一条垂在脑后,一脸警惕的看着他们。

  沈文戈和安沛儿最先上前,她们都是女子,且沈文戈衣着服饰华贵,更能引人信服,最重要的是,她会说吐蕃语。

  她说着大家商量好的说辞,“可爱的少女,我们是陶梁来的商人,路过婆娑时,被他们领地居民打劫,想向你们求买些粮食、水及一些衣裳。”

  见少女不为所动,她发现少女脖间银饰上的狮子,又道:“我向你们的雪原雄狮起誓,我们对你们绝无恶意!”

  听到雄狮,少女神情终于缓和下来了,看看她,又看看她身后的人,说道:“如果你们只是要吃的,那不用买,我回家取来送你们。”

  真是个可爱单纯的少女,沈文戈心下感叹,说出的话就更加诚恳温柔,她双手托起普通金镯。

  对少女道:“感谢你的慷慨,但我们人数众多,所求之量巨大,我知你们马上就要过冬了,需要积攒粮食,所以向你们部落提出购买,恐怕你并不能做主,我们想跟你回家问问你家里人。”

  许是让她回去问家里人,少女明显不开心了,少年人便都是这样,他们觉得自己已经顶天立地了,不喜欢受父母管束。

  她用鼻孔哼了一声,虚张声势地剜了沈文戈一眼,又见她温温柔柔的样子,撇撇嘴道:“那好吧,我带你们回家见阿妈、阿爸。”

  而后她又抽出自己的匕首威胁,“你们不许打什么歪主意,海日的匕首可是杀过狼的!”

  沈文戈道:“你叫海日吗?真是好听的名字。”

  海日重重哼了一声,活泼地驱赶着羊群往部落里赶。

  像是故意的,海日的马骑得飞快,可大家全都跟上了,就连蒋少卿都出乎大家意料之外,骑了一手好马术。

  到了部落,海日先赶着羊冲了进去,他们则停在外围打量着。

  蔡奴道:“看规模千人左右,是个不小的部落。”

  王玄瑰颔首,铁鞭已经握上,不消片刻,海日就带着自己的阿爸,和阿爸的兄弟们出来了。

  原来海日是部落主的女儿,怪不得养出如此天真的性情。

  部落主名叫贝巴德,身材魁梧,脖子上戴着狼牙项链,打量了一圈众人,将目光定在了王玄瑰的身上,竟是直接看出谁是主事人了。

  王玄瑰下马拱手,看向沈文戈,沈文戈立马上前将刚才跟海日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她拿出金镯子,示意他看他们的诚意,又道:“我们商队人数众多,需要一百水袋、两石的粮食,以及三百身衣裳,或者皮毛也行。”

  “那这个镯子可不够!”

  贝巴德让自家兄弟先别插嘴,沈文戈当即点头,“当然,这只是定金。”

  她又拿出另一只镶着各色宝石的金镯放在手上,“加上这支。”

  这个镯子一出,果然让他们动摇了,陶梁的金镯可以在逻耶换上十只羊,这上面还带宝石,肯定能换更多。

  但三百人份的东西可不少,贝巴德没先应下,问道:“你们拿了粮食之后打算去哪里?”

  三百人的队伍,对他们部落来说可是个不小的威胁。

  王玄瑰能听懂吐蕃语,开口道:“跟他们说,我们要前往吐蕃王城逻耶,不会在此过多停留,请他们放心,并向他们请教路线。”

  不待沈文戈翻译,贝巴德竟然直接用吐蕃话跟王玄瑰交流了起来,海日掐腰,骄傲道:“我阿爸可是会说陶梁语的!”

  如此两人一个听得懂吐蕃语,一个听得懂陶梁话,就这么你说你的话,我说我的话,毫无障碍交流起来。

  要不是沈文戈吐蕃语水平到家,准会被两人搞蒙,且看贝巴德身旁的兄弟们和海日,听得两眼懵圈就知道了。

  两人确定好要交换的东西,贝巴德又提醒一句,“这里夜晚有狼,你们要多加小心。”

  王玄瑰抬手扶额,作夜便听见了狼嚎声,倒是没料到,越走离狼还越近了,他偏头看了一眼沈文戈,还有身旁的蒋少卿,说了个不情之请。

  “可否让我们在你们部落借住几晚?我让他们睡在最外围的地方,要是同意便再给一只金镯。”

  他拿出自己的路引用以证明无害。

  贝巴德犹豫,和他的几个兄弟凑到一起商议,一只金镯不光可以换羊羔,还可以换盐,三百人虽多,可他们部落男子也不差,他们可以晚上不睡觉,看着他们。

  但是住一晚、两晚还行,住久了可不成。

  他们每年这个时候也会派人前往逻耶交换些过冬的东西,不如就和他们一路,三百个男儿再弱也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一方保护安全,一方引路,两全其美。

  贝巴德当即将这个提议说了出来,王玄瑰拱手,但这价钱,定要再涨的,他们不能平白带路。

  两人又你来我往说了半天,在海日这个小姑娘,不耐烦地踢着脚下草儿,不知道多少下的时候,终于达成了共识。

  他侧头,沈文戈已经让安沛儿背着人又摘下了五只金镯,见他挑眉看来,顾忌着这里还有蒋少卿,向他隐秘地笑了一下。

  贝巴德目光在两人身上转了一下,一晃神的功夫,王玄瑰已经将七只金镯子全部递给了他。

  他取走四□□支最贵重的宝石金镯他没碰,推了回去说:“先给四个,剩下三个到逻耶再给。”

  王玄瑰看了眼沈文戈,沈文戈就会意从他掌心取走金镯子,塞进了海日的手上,海日欣喜地将镯子戴在手上晃了晃。

  贝巴德摸了摸女儿的头顶,爽朗道:“那好,我这就派人去接应你们的人。”

  “不必,请先给我们拿些衣服,我折回去带他们回来。”

  “好说!”

  将全部谈好的金镯给了贝巴德,果然他就更欢迎他们了,王玄瑰愿意在这种事情上,给他们安心,毕竟他们的人可都是气势非凡的金吾卫。

  不过现在气势已经不剩什么了,一个个翘首以盼等着他们回来。

  见到马背上还驮着东西,眼睛都亮了起来。

  可当发现全是衣服,一口吃的都没有,又蔫了下来,哀怨地频频看向王玄瑰,甚至有那与鸿胪寺相熟的金吾卫,还推了推柳梨川等人。

  柳梨川他们哪敢在王玄瑰手里拿着铁鞭的时候吱声,他们在鸿胪寺那么久,可太了解王爷了,默默脱下衣裳换起来。

  铁鞭扬起,金吾卫们立刻利落地卸甲换衣,将明光甲藏在脱下的里衣中裹起来,背在身上。

  换完衣裳一看,没了盔甲撑着气势,一个个脸颊凹陷,嘴上爆皮,风一吹,身上还有喝兔血的腥臭味儿……

  也在这个时候,岑将军说道:“都打起精神来,一鼓作气抵达部落,王爷已为我们说好,让我们在部落休整两日!”

  “谁也不许说露了嘴,我们就是商队的人,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大家兴致高昂地往部落而去,柳梨川好奇,“王爷怎么会想到让我们在部落住两晚,不怕……再遇上领地的事情?”

  蒋少卿不想理他,见他巴巴看过来,沈文戈给解释,“部落首领说,这里晚上有狼,只怕不安全,加上我们受伤的人需要休息,便用金镯和部落的人商议住在那,不止如此,他们还会带我们去逻耶。”

  “那可太好了!”

  终于能睡个安稳觉,吃口正经饭了。

  一行人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部落,部落已经为他们腾出了五十顶帐篷,毕竟都是交了金镯的。

  这些帐篷在部落最外围,另有两顶靠近贝巴德,一顶归了王玄瑰,一顶给了蒋少卿,而岑将军则要和金吾卫们同住。

  分好人,安顿好后,贝巴德的夫人带着海日,就来给伤兵们送药,沈文戈接过道谢,在她们提出让部落里的人过来帮忙处理伤口时,笑着拒绝了。

  他们的伤多是砍伤,还有陈年旧伤,不宜让他们发现。

  有了药就好说了,给所有的伤兵煮药、割去腐肉、重新包扎伤口,一行人又喝道了部落给煮的肉汤,那叫一个心满意足。

  谨记着王玄瑰说不让他们在部落里走动的话,他们就几个人一顶帐篷,将明光甲和武器藏好枕着睡着了,呼噜声此起彼伏。

  沈文戈身上的橘衣也该换了,海日给她拿来了一套她的衣裳,道过谢后,安沛儿便帮她穿上了。

  海日毕竟还是个年轻少女,她的衣裳沈文戈穿得稍小,但也可以穿,就是紧紧贴在身上,让穿惯了松散襦裙的她稍有不适。

  她轻轻揉着头皮,坠了几天的发髻终于解下来了,一头乌发,被安沛儿入乡随俗地给编了三条辫子。

  最后为她戴上用绿松石、银片等物点缀的纱茹帽,一个俏生生的吐蕃小娘子便出现了。

  沈文戈有些不适地晃了晃头,说道:“这颜色是不是也太艳了些?”

  “不艳,蓝绿相见的,娘子穿正好。”

  听见两人动静,问了一嘴,蔡奴先探头进来看了一眼,就飞快退了出去,去寻他家阿郎。

  王玄瑰刚换上贝巴德从长安带回的袍子,深蓝色的,他穿上略微宽松,却是显得正好,弯腰一掀帐帘,他便愣了一下。

  沈文戈被腰带勒出的□□、细腰,让他一览无余,他以前只揽过她的腰,知她腰细得自己两只手就能掐住。

  但往常被衣衫遮挡,从不知她除了纤腰,身段比例也是一绝,那被齐胸破裙的裙头遮挡之处,竟也是高高隆起的。

  何况她现在又戴着吐蕃头饰,浑身充满了异域风情。

  他眸里似是蕴藏着风暴,半天才缓过劲儿,进了账,安沛儿已经借口要给沈文戈洗衣裳,躲出去了,此时账内就他们两人。

  沈文戈便大胆的问道:“好看吗?我还是第一次穿吐蕃的衣裳,之前二姊让我帮她买婆娑裙子,没来得及买,我想着等我们到逻耶,为二姊多买几身。”

  “也不知二姊和大兄如今怎么样了?战事……”

  后面的话王玄瑰通通都没听进去,他喉头轻轻滚动,“嗯,好看。”

  他走上前去,手掌扣在她的腰间,比之以往只是用来固定她,这回,沈文戈能清楚感受到,他的手掌在她腰上来回摩挲。

  在他就要吻上来时,账外响起海日的声音,“文戈姊姊,你在吗?我想跟你们一起去逻耶城,你帮我劝劝我阿爸么,我长这么大还没去过,文戈姊姊?”

  沈文戈连忙睁眼应了一句,告诉她自己一会儿出去。

  王玄瑰难耐地滚动喉结,深深望了一眼她,低声说:“今晚我和蔡奴睡另一个账。”

  沈文戈拽住他,“王爷今晚不和我一起睡了?”

  知道她这话没其他意思,出使路上,一直以来都是他们四人一起睡,但今日,不成!

  穿着这身衣裳,让他怎么睡得着。

  作者有话说:

  鸿胪寺官员们:可求求了,快别过来!

  【这章是作收加更!又是不负责任的加更通知,明天中午12点要是没有加更,就是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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