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七十年代梨园小花旦>第27章 结婚

  从民政局出来, 如果手里不是多了一张红底黑字、喜气洋洋的结婚证,叶龄仙根本不敢相信,自己就这样嫁给了程殊墨。

  不仅如此, 程殊墨还带叶龄仙去了公社唯一的照相馆。

  他们拍了新婚合照。程殊墨还请摄影师,特意给叶龄仙拍了几张单人照。

  照相机咔嚓几下,一张大团结就花没影了。

  一切太迅速,太顺利了, 叶龄仙既心疼钱,又觉得像做梦一样。

  刚刚,照相馆的工作人员,还一直夸他们郎才女貌,祝他们白头偕老。

  叶龄仙离开时还在遗憾, 要是能提前多准备一些喜糖就好了,可以分享给更多人。

  “不着急, 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准备,也有很多东西要去买。”

  照片要晚几天才能洗出来,程殊墨仔细把结婚证折好, 收进贴身的口袋里。然后光明正大地伸出手, 牵自己的妻子。

  “你需要什么,喜欢什么, 告诉我,我都买给你。”他扬扬手里的汇款单。

  叶龄仙微微脸红, 明知在大街上不太合适,仍然任他握着自己的手。

  现在, 他们是合法的夫妻, 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叶龄仙想了想, “也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 只是,咱们得再买些喜糖,请大队队员和宿舍的知青们吃。还要再扯些布,因为我想要……给你做一身新衣服。”

  想想几个月前,叶龄仙还在小心翼翼帮这个男人缝扣子,而现在她要大大方方给他做衣服了。

  “好,我们现在就去供销社。”

  镇供销社,无疑是程殊墨的主场。

  他当了几个月的大队收购员,因为收上来的货好,办事效率高,记账从不出错,一直深得供销社上下员工的喜欢。

  卖布的大姐看见他们,不禁笑着感慨,“前些天,小程同志来买喜糖,说是要跟对象结婚啦,我们供销社还有几个小姑娘,偷偷抹眼泪呢!”

  “……”叶龄仙瞪了程殊墨一眼。

  绯闻主角还算有自知之明,搬着小板凳坐在旁边,一句话也不说,只微笑看她采买东西。

  卖布大姐看看叶龄仙,又忍不住称赞,“难怪小程同志收了心,敢情是碰上了仙女儿一样好看的姑娘!”

  叶龄仙被她夸得不好意思,羞涩地问,“大姐,我做两套衣服,麻烦您给推荐推荐,扯什么布、扯多少合适?”

  “两套怎么够?你们夫妻俩,结婚时穿一套,走亲戚再穿一套,起码得四套,而且红的、绿的都得有。”大姐热心建议,“还有啊,除了喜糖,新房也得布置,穿的用的,铺的盖的,都是有讲究的!”

  叶龄仙哭笑不得:“大姐,我和程大哥都是知青,在本地没有房子也没有亲戚,我们结婚以后,可能还各自住宿舍,不用搞得这么麻烦。”

  虽然她上次在电话里,对母亲丁凤英说过,婚后可能会租房住,实际上,一时半会儿很难找来房子,而且租金也是个大问题。

  程殊墨突然走过来,“大姐,谢谢您,我们就扯四套布,就按您说的办。”

  叶龄仙刚要制止,程殊墨却无奈地看着她,“叶龄仙,你听着,我可不会让自己的新婚妻子住宿舍,因为……”

  他笑得恶劣,俯身对她耳语,“因为,我们要住在一起,还要睡在一起!”

  “……!!”

  这种场合,这种时候,这种话是随便能说的吗?叶龄仙羞愤欲死,只想把口袋里的糖都招呼上去,把这人的嘴给堵上。

  谁能还她一个,像过去那样不爱说话、对她爱搭不理的程大哥呀!

  不过,那天下午,他们并没有买太多东西,只买了结婚必须的喜糖和布匹。一是要准备的东西太多,两个人只骑了一辆二八大杠,多余的根本拿不了。二是天快黑了,时间已经来不及。

  “别担心,剩下的都交给我来办。你就回去,安安心心做我的新娘子就好。”程殊墨把叶龄仙送回了大队。

  叶龄仙带着喜糖回来,刚进宿舍门,就被女知青们热闹地抢了一把。

  大队早就传开,同伴们都知道了叶龄仙要和程殊墨结婚的事,这下连官宣也不用了。

  知青和知青结婚是一件大喜事。叶龄仙平时低调和善,前些日子,她还帮大家做了不少手工活,跟每个人都相处得都很融洽。今晚,宿舍里没有不祝福他们的。

  “谢谢你们!”作为宿舍里第一个结婚的女知青,叶龄仙本来还忐忑,怕大伙不适应,觉得她格格不入。现在看来,这完全是多虑了。

  就连一直和她不对盘的朱红霜,也因为少了关于回城名额的竞争,对她的态度圆融了许多。

  朱红霜甚至主动表示,要当叶龄仙的伴娘,接亲的时候,要好好折腾一下那帮男知青。她还记着呢,吴俊和猴子上次可把她气得不轻。

  不过,过去和叶龄仙要好的李青荷,这会儿没吃喜糖,也没给她好脸色。

  “叶龄仙,咱们宿舍里住的都是没结婚的黄花闺女,你要是跟程知青结了婚,就是个已婚妇女!你不配住在知青点!”李青荷突然发难。

  叶龄仙没有示弱,“你放心,我会搬出去,大不了也去住东山,和秦奶奶作邻居。少了你的埋汰,我耳根还能清静不少。”

  话一出口,叶龄仙更加体会到了,秦婵君奶奶当年,非要一个人搬去东山时的心情。

  朱红霜反而看不惯李青荷,“哟,资本家的女儿真厉害,这宿舍又不是你盖的,凭什么让工农阶级的劳动人民搬出去?难道你比公社的权力还大?”

  李青荷委屈:“她结了婚,就是跟我们不一样!”

  朱红霜:“有什么不一样?结个婚是少了鼻子,还是少了眼睛?”

  旁边的女知青们也帮腔,“就是!李青荷,你妈要是不结婚,能有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吗?”

  “你们!你们都欺负我!”

  李青荷钻进蚊帐,自己变成蚊子,哼哼唧唧哭了起来。

  大家虽然都同意,让叶龄仙结婚后继续住宿舍。但是第二天,王支书就找到叶龄仙,告诉她,婚房的事情解决了。

  原来红星小学旁边,还有一套闲置的老宅,是一座道观的遗址。小道观经历“破四旧”时,主房和耳室都被拆得七七八八了,只剩两间石屋,冬暖夏凉的。

  “如果搭一间厨房,再用砖墙一围,就是个妥妥的小院儿了。而且院子很大,种花种菜都不是问题。”王支书建议。

  叶龄仙知道那里,那两间石屋老而不旧,静而不幽,离学校也进。她顿时觉得再合适不过了。

  “可是,这么好的房子,大队真的愿意让我们住吗?”叶龄仙担心。

  王支书笑:“放心吧,程知青大手笔,已经交了一年的租金!这笔钱算在大队账上,老乡们没有反对的!”

  叶龄仙算了一下,这时候每个月的租金虽然不高,只有几块钱,但是一年累积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不过,想想程父给的一千块结婚资助,叶龄仙顿时有种财大气粗的感觉。大不了先算借的,等她以后回城工作了,再挣钱孝敬公婆——不管他们还认不认她这个会唱戏的儿媳妇。

  “既然大队可以租房,还有闲置的吗?我能为东山的秦奶奶,还有丫丫她们,另租一间民房吗?费用就从我每个月的补助里扣。”

  一想到秦婵君这样的戏曲老艺人,晚年还要过得这样凄苦,叶龄仙就于心不忍。

  王支书却摇头,“没用的,秦姑是自己非要搬走的。当初秦家容不下她,大队办让她去村头住。可她一到晚上就犯病,哭哭啼啼的,白天不少人给大队提意见。秦姑听不得闲言碎语,这才独自去了东山。”

  叶龄仙一愣,她听过秦奶奶唱《六月雪》。秦奶奶的唱法是典型的西调,凄婉哀怨,曲绕悠扬。所谓哭哭啼啼的声音,多半是秦奶奶在偷偷唱戏。

  叶龄仙觉得,自己有必要再去一趟东山。这样的民间老艺人,不应该被埋没,至少应该为她做些什么。

  当然,这件事只能从长计议。因为第二天,王支书这个大家长,不仅在大队会议上公布了叶龄仙和程殊墨的婚事,还热心肠地帮他们选定了最近的黄道吉日。

  婚礼定在六月六,叶龄仙当时就急了,“还不到十天?太赶了!”

  队员们大笑起来。

  侯学超大声说,“叶仙女儿,你觉得太赶,我们程哥可等不及了!”

  程殊墨给了猴子一记眼刀,却管不住村民起起哄,“对,我们也急着喝喜酒!”

  “去去去,挣工分不咋地,喝酒倒是跑得快!”最后还是王大婶、刘主任站出来说,把这帮人闹了回去。

  不过村民们闹归闹,也没把知青当外人。六月初,夏收刚结束,老树湾的小麦产量又创了新高,人人心情舒畅。大队难得办喜事,每个人乐意出力。

  结婚的房子选定后,男同志有人主动打扫卫生,有人上山砍树,帮忙添置家具。就连食堂的大师傅也带着徒弟,来为他们搭灶台,建新厨房。

  至于女同志,她们心灵手巧,能帮的忙就更多了。

  朱红霜带着几个女知青,每天下了工,都会去帮忙剪囍字,布置新房。

  王大婶和刘主任则喊了一帮大媳妇,拿起针线,忙着给叶龄仙缝嫁衣,做铺盖。

  程殊墨和那帮男知青,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通过公社的国营饭店,弄到了十几箱上好的高粱酒,还提前订购了近百条黄河大鲤鱼。这下,大伙的热情更高涨,干活也更卖力了。

  结婚不能穿红裙唐装,还是以绿军装为主。不过,老树湾巧手媳妇多,人多力量大,短短几天时间,两套崭新的绿军装就做好了。

  红绸布虽然没做成喜服,但王大婶裁下一大块,给叶龄仙做了一个喜庆的红盖头。她还拿出刺绣绝活,绣了鸳鸯戏水,并蒂莲开,全都绣得活灵活现。

  但是就因为这顶盖头,六月六婚礼这天,叶龄仙全程被蒙在一片红云里,什么也看不见了。

  她听见一大早,唢呐和锣鼓就热热闹闹地响起。

  她还听见,外面有人喊“新郎官来迎亲了”,朱红霜和女知青们却堵着宿舍门,非要让吴俊和猴子一边做十八般武艺,一边唱《知青之歌》,把他们累得脸红脖子粗,这才解气地打开门,应允道,“程殊墨同志,现在你可以给新娘子穿鞋,把她娶回家了!”

  紧接着,叶龄仙感觉到一双有力的大手,握住了她的芊芊玉足。新娘子的脸,顿时比眼前的盖头还红。

  天气本来就热,热闹和喜庆刺激着感官,让她忍不住晕眩。

  后来,不知是公社哪位领导,也来参加婚礼,派了小轿车把程殊墨和叶龄仙送到婚房,还做了证婚人念了祝词。

  进大门的时候,按照当地的习俗,王大婶还放了个火盆,挡在路中间。

  叶龄仙晕晕乎乎,犹豫着先抬哪只脚,下意识想自揭盖头,看得更清楚一点。

  她手臂还没摸到盖头一角,就被身边的新郎官打横抱起,一个大步跨了过去。

  看热闹的人群又是一阵骚动,大家都笑,“这新郎官也太心疼新娘子了吧!”

  程殊墨不管别人,只轻声警告怀里的小姑娘,“老实一点,别乱动。”

  叶龄仙心里一激灵,再反应过来时,已经被他抱进了洞房。

  紧接着,她眼前一花,红彤彤的盖头被人揭下。程殊墨半蹲在床边,直直盯着他的小新娘,一双眼眸柔情似水,灿若星辰。

  叶龄仙有点害羞。她知道,自己今天一大早,就被王大婶、刘主任叫起来,画了具有当地特色审美的新娘妆。脸上红红绿绿的,一定不怎么好看。

  可是,男人炙热的眼神,却让她觉得,自己就是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

  “仙儿,我可算把你娶回来了!”

  程殊墨刚刚喝了酒,连儿化音都带着微醺的韵味。很普通的昵称,却被他念得氤氲多情。

  “程大哥……”

  叶龄仙刚开口,几个婆子媳妇儿就后脚跟进来,笑着埋怨,“哎呀,新郎官怎么猴急猴急的?快去,前院一堆大老爷们儿,等着你敬酒呢!”

  她们不由分说,把程殊墨推了出去。

  叶龄仙哭笑不得。不过,也得益于这帮“娘子军”,外面一堆想看新娘、闹洞房的半大小子,愣是一个也没进来。

  直到华灯初上,宾客们陆续回去,小院渐渐安静下来,叶龄仙才敢放松下来。她站起身,欣赏这第一个真正属于她和程殊墨的共同的家。

  这里虽然只有两间房,但是每一间都很宽敞。墙壁刚刷过,干净得一尘不染。家具和床也都是新打的,带着原始木材的松油香。

  桌子上不仅有梳妆镜,还摆着一副化妆盒,叶龄仙打开,里面香皂、雪花膏、洗发膏一样都不少,甚至还有一只胭脂色的口红。

  叶龄仙想起他那一句“交给我来办”,却没有想到,他会这样细心,连这些女孩子专用的小东西都能备齐。

  不过,当她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新娘妆”时,感动立即变成了惊吓。对着这么一张“大花脸”,程殊墨今天到底是怎么做“含情脉脉”的呀!

  叶龄仙果断决定,换掉衣服,先去洗把脸。

  水房就在隔壁,叶龄仙一进门,就感到了莫大的惊喜。

  水房经过改良,不仅接通了水管、做了排水道,还多了城里才有的洗漱设备。

  墙上甚至挂了一个花洒,花洒旁边连着铁制的水箱。水箱虽然不能插电,但是用暖瓶倒进热水,就成了机械式的热水器,就连冬天也不用去澡堂子了。

  虽然昨晚刚洗过,叶龄仙还是迫不及待地用这套装备,美美地洗了个热水澡。

  所以,等程殊墨应酬完,终于锁好大门,再次回到卧室,白天还浓妆艳抹的小媳妇儿,已经变成了清水出芙蓉。

  程殊墨忍不住走过去,从背后抱住她,嗅着她发丝间的芳香,“‘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首诗的妙处。”

  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叶龄仙没想到程殊墨说起情话来,竟然这么缠绵。

  他今天穿着崭新的军装,脸上倒没怎么打扮,只是头发剪短了一些,少了往日的阴戾,清爽、英俊又儒雅。

  他在外面应酬了一天,衣服既没有弄脏,也没有褶皱。叶龄仙在他颈间嗅了嗅,果然闻到更浓的酒味。

  叶龄仙心疼,“王支书他们又灌你酒了?吴俊、侯学超他们怎么也不挡着点?”

  “只喝了一点点。”程殊墨的脸上泛着不自然的潮红,很男人,也有一点孩子气——如果他的手没有放在不该放的位置上的话。

  叶龄仙又羞又怕。她挣扎着跳出他的怀抱,推他去隔壁的水房,“你快去洗个澡,热水我都烧好了。”

  夫人有命,怎敢不从。程殊墨觉得他这辈子洗澡都没有这么仓促过。

  然而,他洗完澡出来,叶龄仙已经远离床榻,披了外套,在书桌前正襟危坐。她手里,是那本厚厚的“《科学养蛙指南》”。

  叶龄仙有点心虚,“那个,程大哥,我们之前约法三章来的。现在我们还小,第一,婚后要以读书、高考为重,你不能让我现在就怀孕。第二……”

  “第二,我要支持你继续唱戏。第三,我要认真学外语,考上外交学院。还有吗?”程殊墨没好气地接过来。

  叶龄仙如释重负,无辜地摇了摇头,心虚归心虚,这可是他婚前答应过她的。

  其实,只要程殊墨愿意好好学习,不考外教学院、考其他大学也行。不过,新婚丈夫现在显然心情不佳,她还是少开口为妙。

  程殊墨板起脸,把书扔在一边,故作严肃:“很遗憾,小叶同志,学外语可以,但是今晚我不学英语,我要学法语,而且你要跟我一起学。”

  叶龄仙困惑:“法语怎么学,我们又没有工具书?”英语她都不怎么会,法语更是零基础。

  “不需要工具书,我自己就是活词典。学之前,做好仪式感就行。”

  “啊,什么仪式感?”

  程殊墨但笑不语,突然打横抱起叶龄仙,轻轻把她扔到双人大的雕花木床上。

  叶龄仙忍不住惊呼,程殊墨却贴在她耳边,说了一个法语单词。

  “什,什么意思?”叶龄仙忘了去保护自己可怜的扣子。

  “学法语前的仪式感。”

  程殊墨脱掉她的外套,露出红艳的小衣,“翻译过来就是,法式……湿吻。”

  叶龄仙还没听懂,就被他紧紧压在下面,热烈地吻上来……言传身教,身体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