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万人迷反派生存指南[快穿]>第63章 漂亮小寡夫15

  此次周锋郎走镖没有瞒着奚容, 甚至告诉了奚容自己什么时刻能回家。

  奚容说了好几次担心,周锋郎总是说没事,那模样是执意要去。

  他是要赚钱的, 赚了钱可以买大房子,也不必两口子窝在小院子里, 而那少东家还是卖猪肉的王宁,怎么看怎么不放心。

  好些好看的衣服也省着不买, 奚容不嫌弃他手艺,也是穿着他做的衣衫。

  但他不会绣花,奚容穿得太朴素了, 得买两件好的,眼看要过年了。

  奚容劝不住,只能嘱咐他带好干粮和水。

  上回什么准备都没有, 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 只喝了一大碗水, 这一次算是准备充分。

  奚容在家里担心极了。

  会不会有事?

  阿尔法说会有危险的情节, 该不会就是指的是周锋郎吧?

  奚容几乎是坐立不安, 都快担心一上午中午也没吃饭,就数着手指头盘算周锋郎什么时候回来。

  突然听见阿尔法的声音。

  【没事,乖乖吃饭】

  这才装了一碗饭吃。

  阿尔法都说没事了, 一定是没事。

  而这一次无惊无险,周锋郎到点就回到了家,真是算准了时辰回来的。

  一刻也没有晚。

  到了家才二更天, 奚容看见他回来了才闭上眼睛入了眠。

  周锋郎在院子里洗漱,大约三更天才上了床。

  把奚容抱在怀里, 又把五两银子放在奚容手心里摆了一会儿, 再亲了亲奚容的耳垂, 这才闭上了眼睛。

  这一次连歹人都没有遇见,不是大件物品,一个包囊盒子便能装起来的物件,周锋郎单枪匹马,把东西捆在身上,骑着马便送了过去。

  稳稳当当的送到了主人手中,一点都没有损毁。

  连忙吃了兜里的饼干,喝了水,拿了主人的信物便回去交差了。

  一更天去镖局拿银子,二更天就到了家,马都快跑死了。

  马堂主连忙让马去吃草休息,这下几乎是对周锋郎佩服得五体投地。

  若是镖局里有他,不愁不发财。

  但是周锋郎不接远的镖,因此也不和马堂主签契,每回拿了银子便走,一干二净的不拖泥带水,反倒是没什么事端。

  马堂主拗不过他,但是也得了短路程会接单的承诺。

  如此,重要的短路程的镖都会让周锋郎来,平常没有镖的时候,周锋郎就在云水乡做苦力。

  那日刚刚给了周锋郎一个短途的大镖,马堂主完全不担心的在茶楼里喝茶,突然看见什么似的走到了窗口。

  定睛一瞧,纳闷道:“那不是周兄弟宝贝似的媳妇吗?怎么和曹爷在一块?”

  ........

  周锋郎在外赚钱,这段时间奚容也没有闲着。

  他写的杂文小说,全是大白话,一眼看去就不太行。

  书铺里的伙计原来都是书生,文采都是可以,本来这样的文章看一眼就不会要。

  可是,这么个大美人在家里闷了一个多月写出来的香艳小说,那伙计才翻开第一页就满脸通红。

  “您、您先回去,若是能卖出去,我们通知您。”

  奚容笑道:“劳烦您多照看。”

  年轻的伙计简直要晕过去了,捧着那本书便去了后堂,连夜摘抄了一遍,当晚魂都没了。

  那大美人、可真有两把刷子。

  如此便印了十来本先放着卖。

  没想到一上午全卖光了。

  全被赌场的人买了下来。

  曹孔见奚容老是往书铺跑,便打听他去做什么。

  小弟说:“奚家小公子.....”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曹孔打断了,曹孔冷着脸说:“好好的提他做什么?真是晦气!”

  小弟已经不太敢说话。

  他们家曹爷似乎以为那奚家小公子是周二郎。

  刚开始小弟也误以为是。

  但是如今周大郎名声有些响亮,他们便知道这位大美人是他的妻子。

  可是每每提起,曹爷都会冷脸,仿佛分外不愿听见“奚容”这个名字。

  小弟有苦说不出,这种事他们也不是故意瞒着的,曹爷显然对那周大郎的媳妇上了心,总有一日要捅破这层窗户纸,小弟们没有严格查明,就是犯了大错。

  往后可有的是苦吃。

  可是曹爷提都不准提,一提便冷眉横眼,狭长的凤眼吓人得很,谁也不敢多嘴。

  小弟们私以为曹爷也许隐约知道的,就是不想求证,想把自己给骗进去。

  小弟只得说:“小公子去铺子里卖写好的书。”

  曹孔那脸变得跟翻书似的,又温和笑了起来,“倒是有些文采,竟然还能写书了,找个人、不,去自己去买些书。”

  曹孔鬼鬼祟祟去了书铺子,打听了奚容写的书,他取的笔名也是可爱极了,唤作“小溪流”,那可真是干净又清甜,和人一样。

  才印刷了十来本,曹孔一股脑全买了。

  把书包好,突然瞧见里后堂一排书,好几本放在角落里,封面显然画着两名男子。

  曹孔沉沉的盯了一眼,竟然也买了下来。

  伙计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竟然买这种书,曹爷可是出了名的厌恶男人那些事,也不知道是不是要发火还是什么,面上是不显,钱也付的干净。

  听说他的脾气阴晴不定,谁知道他怎么想的?

  他们也不敢猜测。

  曹孔把书买了回去,直到了幽静的杏花巷的院子里住着,整整一天一夜没有回赌场。

  他翻开书简直惊呆了。

  他不敢相信这种香艳的故事居然是出自那么干净灵透少年的手里。

  曹孔是识字的。

  这玩意是逼出来的,要识得账目,必须识字,他发达了之后请了正统的先生教。

  他一般是不爱看书的,这一次是第一次看这种话本小说。

  那根根如玉般的手指头拿着毛笔,漂亮又可爱的小脑袋冥思苦想,竟然写出了一本极为香艳的三流小说。

  情节还跌宕起伏,中途伴随着无数不可描述的情节。

  整个故事还挺清晰。

  主要讲的是一名药铺的姑娘被富家少爷看上了,从而巧取豪夺,姑娘逃跑十来次被抓回来,最后生了五六个大胖小子的故事。

  每次逃跑抓回来都会发生特别不可描述的事。

  那位富家少爷总是冷着一张脸说话,说什么“小娘子,别想逃”“娘子点的火,想走?”诸如此类令人脸红心跳的句子。

  非常凸显了少爷的霸道和厉害。

  曹孔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简直要重新认识那漂亮的少年。

  那么可爱的脑袋里,居然想的都是这些事吗?

  甚至曹孔还翻开了买的另外一本书。

  竟然是一本绘本!

  一上来就是视觉冲击。

  本来觉得自己眼睛会瞎的,可居然意外的眼睛也没有长针眼。

  甚至看完之后满脸通红狼狈的去打了一桶冷水。

  而后搂着奚容写的书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两本书居然结合起来了,一闭眼全是奚容笑或者哭的样子。

  读书人,会喜欢什么样的人呢?

  是否是像话本中药铺的姑娘一样人,还是耳濡目染的像另外一本书里的主角?

  读书人涉猎颇多,应该也看过这种东西吧?

  曹孔彻夜未眠,直到第二天他的院子的门被敲响了。

  有些不耐烦的去开门,以为是哪个不长眼的竟然敢打扰他。

  没想到一开门居然看到了奚容。

  彻夜未眠的黑眼圈明显,甚至并没有衣冠整齐,也没有梳洗,就在这么出现在了人面前!

  奚容说:“文孔大哥,奴家刚好买了桂花糕,便给带了些来。”

  奴家......

  绘本里页页都会用到。

  吃糕点......

  好像也有。

  曹孔瞬间脸红到了脖子根,像是怕被发现自己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似的,连忙把桂花糕接过来,道了声谢。

  他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脸色是彻夜未眠的疲容,精气神全是没有,仿佛是一夜之间被妖精吸了阳气,恍恍惚惚沉浸在温柔乡白骨窟里,和奚容说话的时候时候盯着人瞧,仿佛要把人看出个洞,时而眼神闪躲,红着脸不敢直直奚容的眼睛。

  往常要多说些话的,今天一句话也没说,匆匆忙忙关上了门,搂着桂花糕上了床。

  又几日,小弟来报说那位小公子又卖书了。

  这回印了上百本,他上午便去买,没想到竟然快卖光了。

  曹孔连忙买了两本,面色不善的问:“小溪流的书怎么会卖得这么快?”

  伙计忙说:“是这位先生写得好,我们也是考虑不周,才印了一百多本书。”

  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好些书生知道了写书的是谁,上一本一开始卖不出去,到了后来简直抢疯了。

  这一本早就被人盯着,一上铺面便有人来买。

  年轻的书生红着脸,有些还买了好几本。

  曹孔骂骂咧咧把书带了回去,心想那些书生脑子可真不干净,怎么老是盯着这些书,都不想考取功名了吗?

  曹孔把书放在怀里回去看,看完之后差点把书弄脏了,如此仿佛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再也不敢面对奚容。

  但想见,于是总是在高高的茶楼雅间等着,有时候见人去书店,有时候买些菜,有时候还去铺子里买零嘴。

  他像个跟踪狂一般的,等人走了便一间间店找,问伙奚容买了什么,也要买一份。

  但又过了好些天,许久没看见他上街,他怕出什么事,便是摸去他家去看。

  .........

  这段时间奚容卖书竟然赚了二两银子!

  开心死了。

  拿着钱跟宝贝似的,晚上还和周锋郎炫耀,周锋郎搂住他又亲又抱,一直在夸他。

  近来周锋郎走镖,累积起来竟然有四十几两银子。

  这简直发财了!

  如此,夫妻两便想买个院子。

  四十两银子在乡镇里可以买上间好院子,□□空的院子都能买到。

  周锋郎看了看,最终定下了河边的一座院子。

  外边一棵四季常青的樟树,里面中了玉兰花和辛夷,开起来花来又香又好看。

  买了宅子又买了一匹好马,钱也用得差不多了。

  眼看便接近过年,手上没有银子心里慌,恰巧马堂主那边有趟活。

  “此次路程少说要半个月,周兄弟,马某知道你放不下周夫人,但是这趟活足足有三十两的报酬,这一开张能吃一年了。”

  马堂主实在想要周锋郎走这趟镖,这趟镖报酬是四百两银子,若是能成功,那可是赚翻了。

  此次路途遥远且艰险,唯有周锋郎能够胜任,其他人他心里没底。

  于是便说:“若你你放心不下家里的媳妇,我派人帮你守着,马某家里有名妾室也是男子,也可让他去陪伴,总之你放心便是。”

  三十两银子。

  太心动了。

  而且家里刚刚在乡镇买了房子,手里没有了钱,正好是需要。

  周锋郎想了又想,最终决定传信让周石君下山照顾奚容。

  亲弟弟总算能放心些的,而且周石君不止是个秀才,早年两兄弟做农活的时候,他也是不赖,身手虽然比不上周锋郎,但也过得去。

  不过也需要马堂主帮忙照看。

  和奚容磨了两天,万千的叮嘱才是让他去了。

  因为他走镖走惯了,心里有底,奚容也算放心他。

  又因为要分离十来天,夫妻俩黏黏糊糊,要上马了还是一步三回头念念不舍。

  .........

  曹孔这天实在怕奚容出什么事,便去他原来住的地方找,没想到人已经搬走了。

  一番打听才知道是搬了家,但还在云水乡。

  好些时日不见,真是想念得紧,便忍不住找了过去。

  那是河边的大宅子,地方隐蔽,但是绿树成荫,一般是人烟稀少的,曹孔从大拱桥走过去,远远的正巧能看到那宅子的大门。

  门口有一颗大樟树。

  周围都是没有人的。

  而他终于是见着了奚容。

  不。

  还有一个男人,是周锋郎。

  曹孔睁大眼睛看着,当时浑身都冷透了。

  他竟然看见周锋郎搂住人在亲吻。

  那可不是一般的亲吻。

  周锋郎高高大大的,皮肤黝黑,一副吃人的狼一般的长相。

  美丽的少年郎浑身洁白无暇,如冰清玉洁的月一般,还不到男人的鼻子,仿佛是下巴。

  纤细又水嫩,男人一双大手搂着他,急得要命,连少年大狐裘外套都掉在了地上,仿佛要把人剥了一般,那双手对比少年白嫩的皮肤,又粗又黑,光是碰上便能想到少年是如何被玷污的。

  将人一把搂了起来,轻而易举的,漂亮的少年逃都逃不掉,被男人的大手捧着后脑勺,深深的亲吻。

  好像还不是被迫的。

  少年熟练得很。

  一双笔直的腿夹着男人的腰,双手搂紧紧着男人的脖子,双眸湿润。

  他在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