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他偷了别人的人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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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两人的游览项目是徒步云里小巷。

  按仝若的说法,云里除了坐船游河之外,最应该体验的是一条条或宽或窄的小巷子。

  这些巷子最窄的仅容一人走过,而最宽处也连一辆车都无法通过。路也是时而高时而低,时而上坡时而下坡。

  人一进去,起先会有种逼仄之感,但待久了,却又莫名能感到一种远离尘世喧嚣的独特宁静。

  戈云翰大多时候都跟在仝若后边,听着前边仝若声音不大不小的讲述,看着仝若实在有些瘦的背影,他不禁开始想象这具身体脱光衣服的样子……

  仝若忽然站定,他回过头,看着戈云翰。

  戈云翰已经走神很久了,他完全不知道仝若上一刻在说什么。但他没有任何心虚,他淡定问道:“怎么了?”

  仝若环视四周,然后轻声说:“迷路了。”

  这些小巷纵横交错,绝大多数巷子没有任何路标路牌,除非是本地人,其他人进来之后就像进了迷宫。

  戈云翰一笑:“没事,云里一共才多大,咱们乱走吧,总能出去的。”

  仝若斟酌了一下,在这种巷子里走,很容易“鬼打墙”,但除此之外也没别的办法,一会他多留意下,走到熟悉的路后马上带戈云翰出去就好了。

  于是仝若点了点头,两人便开始信步而行。

  两人走到一条稍宽的巷子里,戈云翰上前一步与仝若并排。仝若留意着路,没再讲解。

  走了一会,戈云翰问仝若:“你什么时候开始画画的?”

  在问出这句话前,戈云翰一直在想仝若,想他是谁?有过什么样的经历?为什么会待在云里?那晚为什么看他……

  “五岁、或者六岁,也可能更早。”仝若答道。

  这么早学画画,家里八成有从事艺术的家人。戈云翰又问:“你喜欢哪个画家?”

  这个问题仝若却没有马上答出来,因为他本身对画家们并没有鲜明的好恶。虽然他从很小就开始学画画,开始接触那些中外伟大的画家,但他却说不出自己喜欢什么。他与画画之间仿佛总隔着一堵墙,他无法探知到其中的真谛,而最近他更有一种感觉——或许他永远不会明白所谓真谛是什么。

  戈云翰见仝若不答,以为仝若不想和他这个门外汉探讨专业问题,便又换了个话题。

  “为什么来云里?是来这里寻找灵感的吗?”

  仝若收回驰远的心神,回答道:“只是游历到了这个地方。”

  “游历?你去过很多地方吗?”

  仝若白白净净的样子,和戈云翰意识里常年游历的艺术家们的形象相去甚远。

  “嗯。”仝若点头。

  “你都去过哪些地方?”

  关于去过哪些地方,仝若想了一会,然后对戈云翰娓娓道来。

  戈云翰略有些吃惊,仝若所说的那些地方,有的极其偏僻,有的十分荒芜,有的又很危险,仝若都去过?他一个人去的吗?

  “我和爸爸一起。”

  仝若的补充解答了戈云翰的疑问。

  可即便是两人结伴,也十分辛苦。但想到他们艺术家总有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执拗,也就不纠结这个问题了。

  “那你接下来要去哪?”戈云翰问。

  仝若眨着眼睛,然后摇了摇头。以往爸爸都会安排好,他也不清楚自己下一程会去哪。

  “你没去过我的城市吧,想不想去?”戈云翰问,“从云里坐飞机的话大概两个小时,到时候我招待你。”

  仝若注视着戈云翰,一时不知怎么回答。他没有下次去哪的决定权,爸爸去哪,他便去哪。爸爸不会去发达城市,爸爸说越发达的地方,被人类污染的程度越深。

  见仝若又是不答,戈云翰想自己可能是交浅言深了,便不再提招待的事了。

  两人走走停停了几个小时,终于离开了云里的巷子。按说最多半小时就能走出去的巷子,两人却硬生生走了这么久。但戈云翰却没有不耐烦,他紧跟着仝若的脚步,两人偶而闲聊几句,偶尔坐下休息一会,在这不冷不热的天气,像一场惬意的秋后散步。

  走出巷子后,两人随便找了个饭店吃了点东西。这是戈云翰第一次在云里的小店里吃饭,这些天他不是在酒店吃,就是去连伟酒吧附近的饭店。考虑到走了这么久,仝若肯定累了,他才随意找个小店屈就。

  吃过饭后天还不晚,仝若说要回去,戈云翰却说:“昨天你好像答应了我什么。”

  仝若想起了昨日两人的对话,戈云翰说要带他去酒店看看。

  仝若一时无言,好在这时戈云翰又说道:“去连酒吧吧,今晚他们那有个不错的活动,去看看?”

  连酒吧今晚请了几个网红DJ,昨天连伟发信息给戈云翰邀请他今天过来,戈云翰也没记住是什么活动,反正他只是想找机会多跟仝若待会,最好今晚就能把仝若拐到酒店……

  经过两天的相处,戈云翰对吃仝若这盘菜的兴趣不减。不但不减,反而愈增。

  两人相处了两天,说了很多话,但他似乎对仝若并没有更深的了解。他不确定仝若是否有意隐瞒自己的想法,但即便如此,戈云翰也没什么可说的。两人本就是萍水相逢,然后意图发展出点露水姻缘,这样点到为止的关系,仝若不愿与他深交也是自然。

  “朋友们,嗨起来!”“举起你们的双手,燃烧你们的激情,一起来!”

  此时连酒吧的气氛达到了一个小高点,众人举起手,跟着DJ的喊声摇摆。

  戈云翰端酒的手僵住,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他不知道今天这场这么接地气,这是哪请来的喊麦网红?

  再看场内其他人,尤其是舞池中的各位,完全沉浸在DJ营造的土嗨氛围中,全部嗨到不能自已。

  戈云翰不禁觉得好笑,他刚才以“今晚连酒吧有个不错的活动”为由邀请仝若过来,他真怕仝若觉得他品味这么差。

  仝若并没如戈云翰所猜想那么多,他盯了会手中的酒,然后喝了一小口。甜,辣,还有一点苦,味道层次很丰富。仝若又喝了一小口,有了上一口垫底,这口味道似乎又有了些许变化。

  “喜欢喝酒?”戈云翰端着杯子问。

  应该算喜欢吧。仝若看向戈云翰,点了点头。

  “喜欢喝什么酒?”

  第一次见戈云翰的那天是仝若第一次喝酒,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喜欢喝什么酒。

  仝若说不上来自己喜欢喝什么酒,戈云翰也不意外。很多人只能大体说出自己喜欢喝啤酒、白酒还是红酒,再细分的话,只有好酒的人才会研究。

  “那全由我帮你点,我点什么你喝什么,好吗?”戈云翰说这话时,已经几乎贴到了仝若脸上。这也不能怪戈云翰,正在放的土嗨曲太吵了,他只能这样说话。

  戈云翰又给仝若点了一杯酒,仝若照例小口地喝一点,然后认真品尝其中的滋味。

  很可爱。这是戈云翰看仝若品酒时的感觉。

  仝若喝酒很专注,那样子不像在喝酒,倒是像在一间清雅茶室里细细品着香茗。

  “喜欢吗?”戈云翰贴近仝若问。

  喜欢两字还没来得及出口,仝若的唇就被戈云翰覆住了。

  仝若的手里还拿着酒杯,他翘着手,以免里边的液体流下。此时他一半精力在忽然被覆住的唇上,一半精力却在手上。

  终于又亲到他了。这是戈云翰吻住仝若后的第一想法。

  那天他的感官被完全撩拨了起来,而仝若却忽然消失,戛然而止的吻令他每日都在想着继续这个吻。

  今晚终于又吻到他了。

  看似好整以暇的他却其实一直在期待这一刻。

  但他不会表现出来,他要做这场博弈的主导者,他要让仝若先于他急不可待。

  仝若的身子很软,他很配合这个吻。就像上次一样,他被轻咬嘴唇,被侵入口腔,被品尝舌头。他知道这是在做什么,但他不知道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他无法细致地去描述,也无法和其他感受对比,这是一种完全区别于任何感受的感受。他不确定是只有和戈云翰做的时候才有这种感受?还是和任何一个人做都会收到一样的感受……

  大概会有区别吧。

  至少他很喜欢戈云翰身上的味道。每个人身上的味道都是独特的,戈云翰的味道也是独一无二的。即使是戈云翰自己,社交距离闻他,还是这样无距离闻他,也都是不一样的味道。

  戈云翰环住仝若的腰,他逐渐加深这个吻,他却忽然感觉到怀中人在试图抢夺主动权。

  戈云翰的舌头被仝若的舌头慢慢顶了一下,然后仝若学着戈云翰的样子舌头在口腔中缓缓打圈,他的舌头纠缠着戈云翰的,一点一点令戈云翰处于弱势。而仝若空出来的那只手,抬起来扶住了戈云翰的背。

  仝若一直处在被动接受的状态,但他觉得不能这样什么也不做,他要做点什么,于是礼尚往来学着戈云翰对他的,对戈云翰做。

  但戈云翰却似乎有些不满意,他顶回仝若的舌头,然后用新的技巧令仝若折服。

  此时连酒吧DJ台上已换了人,场里的音乐也好听了许多,但依旧还是那样嘈杂吵闹。

  躁动的灵魂们用酒、用音乐、用扭动身体来纾解饱胀的感官,也或许不是纾解,是麻痹,但无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即使欲望是永远填不满的,但至少今晚他们是快乐的。

  在不太引人注意的一角,两人终于勉强分开。

  彩色的射灯偶尔扫过仝若的脸,让即使处于黑暗中的戈云翰,也能拼凑出仝若的情动。

  “出去吗?”戈云翰轻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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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云翰:要做这场博弈的主导者。

  仝若:呆萌眨眼,什么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