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他偷了别人的人生>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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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晴早上醒来时,戈云翰已不在床上了。他下楼,戈云翰已准备好了早饭。

  “吃点东西吧。”戈云翰道。

  常晴没有胃口,但还是吃了一些。

  吃过饭,两人对坐,戈云翰道:“我想了一下,现在的情况是你和仝若共用一个身体,而仝若却不能像你一样拥有自主意识,对吧?”

  常晴点头。

  戈云翰继续:“所以我觉得目前咱们该做的,是尽可能唤醒仝若。”

  常晴又点了点头,然后开口问:“怎么唤醒?”

  “方法不难,咱们做些他喜欢的事,说些他感兴趣的话题,这个类似于唤醒植物人,你能理解我的意思吧?”戈云翰道。

  常晴听后觉得似乎可行,便说:“嗯,可以理解。”

  “对了还有那个网站……”

  戈云翰现在最怕的就是常晴继续按网站的方法控制精神力,到时候出事了后悔莫及。

  “你暂时不要冥想了,”戈云翰道,“虽然网站有一定可信性,但依旧需要专业人士查实,我也认识几个精神方面的医生、教授,我去咨询一下他们的意见,到时咱们再做定夺。”

  见常晴还有些犹豫,戈云翰又道:“即便可以相信网站,但恐怕里边的操作也需要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操作,专业的事专业人干,我会问一下秦仁,如果可以的话可以在他的帮助下进行。”

  常晴这才点头。

  “我和你说说仝若都喜欢什么吧。”

  戈云翰开始和常晴讲仝若,仝若喜欢吃什么,喜欢干什么,戈云翰事无巨细地和常晴讲述。

  常晴听得十分认真,从戈云翰口中他知道了更多关于仝若的东西,更明白了戈云翰对仝若的爱,因为只有爱他,才能把他的喜好巨细靡遗地说出来。

  中午的时候,戈云翰定了外卖,送到后,常晴打开,却发现三个外卖全是鸡。有豉油鸡、盐焗鸡、还有海南鸡饭。

  常晴看向戈云翰,戈云翰解释道:“仝若喜欢吃鸡。”

  戈云翰把外卖鸡从塑料盒中掏出来,装好盘后,放到了餐桌上。

  “仝若觉得猪肉和羊肉有味道,牛肉做不好会硬,而鸡肉就很好,没有怪味,肉质又比较嫩,所以他最喜欢吃鸡肉。”戈云翰说。

  仝若的喜好上午戈云翰已经说了,但……也不用一次点这么多吧。

  “吃不完可以放冰箱,其实量不算大,你多吃点,能吃完。”说完戈云翰已经把鸡们分好,推到了常晴面前。

  常晴夹了一块海南鸡饭里的鸡肉,味道比较清淡,但有淡淡的椰香,很好吃。他尝了一块豉油鸡,味道相对浓郁了很多,咸甜口味丰富了鸡肉的层次。

  “好吃吗?”戈云翰问。

  “嗯。”常晴点头。

  “这几家都是仝若很喜欢的店。”

  常晴一边吃,一边开始回忆自己爱吃什么,可想了很久他都没想到。

  这些年他和爸爸漂泊不定,在野外就吃些方便食品,在旅馆就吃附近便宜的小店,租住在农民家就自己做最简单的饭菜,所以他喜欢吃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况且爸爸最厌恶物质享受,他便也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竟然一个爱吃的东西都想不出来。

  这三种鸡都很好吃,那以后这就是他喜欢吃的东西吧。

  说起仝若最喜欢的事,那自然是画画,于是两人吃完饭,就坐到了电脑前。

  可常晴已经画了两个月画了,光画画真的能唤醒仝若吗?

  “仝若是什么时候开始画漫画的?”常晴问。他知道仝若以前也是画传统画的,他想知道仝若是怎样改为画漫画的。

  “是三年前。”戈云翰道。

  两人刚住一起后,仝若很长时间都没再画画,那时候戈云翰以为仝若要放弃画。戈云翰对此非常支持,他知道画画本来并不是出于仝若的热爱,所以不画也好。

  但过了一段时间,仝若却又拿起了画笔。

  后来戈云翰帮仝若提供就业思路,仝若通过努力,自己找到了画插画的工作。

  然后仝若就一边画插画,一边寻找自己的喜爱是什么。

  前二十年他都在为成为天才画家努力,但那不是他的梦想。终于,机缘巧合下他接触到了漫画,在自学了一段时间后,他在社交平台上发表了自己的作品,再后来他与漫画网站签约,到此他才找到了自己的热爱。

  常晴听完戈云翰的讲述,很有感触。他和仝若的经历很像,但他却不敢迈出那步,他很佩服仝若的坚持与勇气。

  常晴拿起触控笔,花了两个小时时间,创作了一幅画。

  那是他想象中仝若作画的样子,仝若眼神坚定,“笔走龙蛇”,为自己的热爱发光发热。

  戈云翰在一旁静静看着,这两小时他不发一言,眼神却跟着常晴的笔触走。

  常晴放下笔,他问戈云翰:“他是这样子吗?”

  戈云翰看着电脑屏幕,缓缓点头。

  庭院里,合欢树下,两人并肩而坐,小猫咪们各自觅地乘凉,只有三花小猫睡在常晴脚下。

  戈云翰开始给常晴讲合欢树和房子的事,其实常晴全都知道,但他还是听得很入迷。

  “嗯,这房子很好,合欢树也很漂亮,我很喜欢。”常晴说。

  戈云翰扬起了一抹笑,“听到你喜欢我很开心。”

  戈云翰的视线落在脚下的小三花身上,“想听它的故事吗?”

  常晴看向小三花,他眨眨眼,非常有兴趣听。

  “它是最早来的一只,咱们……”戈云翰顿了一下,“我跟仝若刚搬进来,它就找上来了。”

  戈云翰指着远处几只小猫说:“那两只白的是母女,妈妈只生了一只,就被仝若给绝育了。剩下两只都是公的,都是忽然有一天就跑来了,然后就赖着不走了。”

  小三花好像听到了戈云翰在说它,闭着眼用脑袋蹭了几下戈云翰的鞋,戈云翰嫌小三花脏,赶紧往后撤脚。

  戈云翰笑道:“你……仝若本来要养它的,因为它最亲人,其他几只不让摸,只有它可以又摸又抱。仝若把它拿到了屋里,准备精养,没想到它根本不稀罕,天天坐在门口看外边,一有人过来它就挠门。不得已,仝若只能又把它放了。”

  “我想起当初仝若抓它们绝育时才有意思呢,”戈云翰笑说,“抓小三花倒不费劲,但抓剩下那四只,简直要命。仝若穿着厚羽绒服,还买了捕猫笼,但因为手太慢,次次被它们逃脱。”

  后来呢,仝若让戈云翰帮他抓,戈云翰嫌那几只破猫脏,于是运用钞能力请来了附近宠物店的医生,直接一套抓捕+绝育套餐了事。

  戈云翰想起仝若抓猫的狼狈样子,不由得笑意更深。

  而常晴也觉得有意思,也跟着笑了起来。而更感染他的,是戈云翰眼里的爱意。

  “你……很爱仝若?”常晴问道。

  “嗯。”戈云翰没有一丝犹豫地回答。

  常晴垂下眼眸,不再说话。

  “你有喜欢的人……或者恋人吗?”戈云翰问。

  常晴很久后才答:“有。”

  戈云翰听后微微一惊,他平复住心情,继续问:“是什么样的人。”

  常晴缓缓抬眸看向戈云翰,沉默许久后却摇了摇头。

  戈云翰不知道常晴这个摇头是什么意思,但他没继续追问,而是转而说道:“讲讲你的故事吧。”

  常晴点头,然后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关于儿时,关于妈妈,关于爸爸,关于画画,关于四处流浪,常晴娓娓道来。

  戈云翰眼光闪动。

  “我……我特别感谢仝若。”常晴说。

  “嗯?为什么感谢他?”戈云翰问。

  “是他给了我一个全新的视野看待世界,那些困住我的东西不再成为我人生的障碍,我很开心,从没这么开心过。”常晴的眼里荧光闪闪。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选择主动消失?”戈云翰道,“为什么不好好筹划一下未来?你已经走出了阴霾,以后会越来越好,为什么要选择自我扼杀?”

  “常晴已经死了。”说这话时,常晴没什么语气,他只是阐述事实。

  “那……”戈云翰试探着问,“那你有没有想过借用这具身体……”

  “不。”常晴果决地否定戈云翰,“不会,身体是仝若的,你放心,我不会卑鄙地霸占着不走。这段时间我已经知足了,我体验了很多人生中从未有的东西,我很珍惜这些经历,所以我不会玷污这些来之不易的美好感受。总之,你不必担心我会赖着不走,我心甘情愿离开。”

  常晴说完后,两人陷入了奇异的沉默中。

  常晴因为只有自己知道的原因心情低落,而戈云翰则有口难言,他蹙起眉,咽回了想说的话。

  许久后戈云翰忽然开口问:“有个问题,在你刚才的叙述中,只字未提喜欢的人,你真的有喜欢的人吗?”

  面对戈云翰的质疑,常晴哑口无言,他只能低头去摸脚下的三花猫。

  戈云翰则隐忧重重,常晴真的有喜欢的人吗?那人会是谁?他怎么不知道,难道是还有一段忘不了的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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