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古代言情>凤归墟>第50章 

  “阿翎还活着?”三昧震惊。

  “活着,活得好好儿的呐!她跟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岚姑话音雀跃,眼神变得温和,很快又被落寞取代,“她却不认得我,只道我是江湖上一个制毒卖毒的老鬼妇。”

  “怎么,你竟未与她相认?”三昧奇道。

  “如何相认?”岚姑惨笑,“她如今是裘潮生的义女,呼风唤雨,忠心耿耿,我若此时跳出来指认裘狗其实是她的杀父仇人,她做何感想?你认为她是信养她长大授她武艺的裘潮生,还是信我一个萍水相逢的老婆子?”

  三昧怒目:“自然信你,世上难道会有做娘亲的,忍心诓骗自己亲闺女?”

  “哥哥啊,你一个半路出家的花和尚,哪懂世间人情?”岚姑叹道,“阿翎眼下对裘潮生言听计从,言语间亦对他颇有尊崇仰慕之情,且据我这些日来的观察,那姓裘的混账也不知是良心发现还是如何,待阿翎竟也是真的好,吃穿用度不曾短缺,时不时还假惺惺地嘘寒问暖。”

  “哼,他们名门正派,最爱嘴上念着些仁义道德收买人心,私底下干了多少龌龊事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三昧不忿,“那裘潮生若是正人君子,如何出得鸳鸯蛊一案?而你,竟被鬼迷了心窍,助纣为虐!”

  “我若不自荐鸳鸯蛊,如何能留在阿翎身边?”岚姑瞥他一眼,冷冷道,“再说,我又不知他们要鸳鸯蛊作何用途,哪里说得上助纣为虐?蛊毒与药一般,本身皆是无罪的器物,端看用它的人如何使罢了,照你的说法,制毒的人都是为虎作伥,那天下的卖药郎都该一死了之,沿街的药材铺都应关门大吉!”

  “诡辩!”三昧厉声道,“你早知裘潮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不该替他养蛊,枉害恁多无辜性命!你……你为讨阿翎欢心昧着良心,糊涂啊!”

  宇文岚听他训斥,梗着脖子,难得没有反驳,沉默半晌,才道:“我与她生生分离十二载,本以为阴阳永隔,不作指望,哪成想她还活在人世!这是她之幸,也是我之幸,一朝得见,自是她想要什么,我便给她什么。”

  “她要什么,你便给她什么,她要屠尽天下人,难道你就要去世间每口井里投下鸩羽牵机引?阿弥陀佛,岚儿啊岚儿,何谓父母?知儿行错,耳提面命,责令其悬崖勒马者,才配得上父母二字!”

  “呵,你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此言何意?和尚好歹也是阿翎的亲舅……”

  “你已削发为僧,遁入空门,俗世里什么兄妹,什么舅甥,与你何干?”

  耳听得二人言语又激烈起来,似乎又要爆发争吵,沈墟忍不住插嘴道:“岚前辈口中爱女,莫不是白荷白姑娘?”

  岚姑眼中一亮,目光直射而来:“怎么,你识得她?”

  沈墟张张嘴,不知该如何开口,思忖良久,先抬手解了两位前辈的穴道。

  “白姑娘眼下情形,怕是不容乐观。”

  念在岚姑所作所为皆出于一片慈母之心的份儿上,他便把昨夜裘潮生为求脱困和压制体内暴走的真气,吸干白荷内力的事详细告知。

  岚姑听完,怒不可遏,娇喝一声,一掌就将面前石桌拍成齑粉,咬牙切齿:“好啊你,裘潮生!”

  喝罢,蓦地腾起,施展轻功,绝尘而去。

  “岚儿!”三昧出手晚了些,没来得及拦下,颇为恼火地瞪住沈墟,“你告诉她这个作甚!”

  “她是白姑娘的身生母亲,有权知晓。”沈墟淡淡道。

  三昧头痛欲裂:“我这妹子性子冲动得很,我怕她二话不说就去找姓裘的鸟厮拼命!”

  “大师多虑。”沈墟道,“令妹此前既能忍住不与女儿直接相认,又退而求其次,选择伴其左右徐徐图之,显然并非无脑任性之人,大师且放宽心。”

  三昧听他这么说,似乎也有几分道理,颇为茫然地在原地呆立许久,而后举目望了望满院狼藉,秃头更疼了。

  “都是和尚的错,是和尚的错。”他颠来倒去地嘀咕。

  沈墟宽慰:“世事万象,各有各的缘法,大师莫要过于自责。”

  三昧定定瞧他,须臾,走过去将墙角倚着的背篓扶起,交于他手:“这里面是我连夜去山上新采的草药,你照方子里写的,拿去煎了,一日三次,给你那位朋友服下。”

  “多谢大师。”沈墟接过背篓。

  三昧摆摆手,长叹一声,摸着光头回屋去了。

  往后月余,这座小宅院里一片宁静祥和。

  盛夏已至,白日渐长,酷热难当。

  三昧行踪飘忽,三天两头就出趟远门,回来便倒头大睡,屋内有他无他并无不同。

  沈墟天性淡泊,平日除了练剑煎药伺候玉尽欢,就是打理院里新种下的花花草草,偶尔去趟集市,采购些柴米油盐,其余时候皆乐得清闲自在。

  而他每日雷打不动,清晨练剑,玉尽欢也雷打不动,到点儿就搬来藤椅在院子里躺着,手里捧着卷小说话本,也不知是在看话本还是瞧别的,一个月也没看完一本。等日头转烈,沈墟练剑出了一身汗回房洗澡,他就懒洋洋打个哈欠,上榻补眠,一觉睡到日上三竿,起来后披发赤足,视心情随意用点午食,然后招猫逗狗,抚琴下棋,竟也能平平无奇混过一天。

  放在以前,风尊主想都不敢想,他放着那么多要紧的大事不干,竟然搁这儿虚度韶华。

  更诡异的是,他觉得这废物一般的生活,还不错?

  前提是,沈墟能正常点。

  连着几日,沈墟都不大正常。

  一看他终日抱着不欺剑冥思苦想,闷闷不乐的样子,就知道,这傻子的剑术已达瓶颈,无法突破,焦躁不已,连带这两天的剑舞得也跟狗啃的一样。

  这日,玉尽欢等了许久,也没等来预想中的午饭,便纡尊降贵下榻寻人,寻了许久,才在墙角旮旯里找到茶饭不思的沈墟。

  拨开花丛,某人正灰头土脸地蹲坐在地上,一手拈着根树枝,在泥地上勾勾画画。

  画的净是些除了本人无人能看懂的鬼画符。

  “我饿了。”玉尽欢伸脚踢了踢他,委婉示意。

  沈墟一戳一动,嗯了一声。

  嘴里说着嗯,行为上说着别来烦我。

  玉尽欢没办法,再这么下去,日子就可以不用过了。他撩起衣摆,蹲下,伸手过去,大拇指一撇,抹去沈墟脸上尘土,揶揄道:“你是学大黄去泥水里打了个滚吗?这样脏。”

  大黄是隔壁大娘家养的一条狗。

  沈墟困惑抬眼:“脏吗?”

  说着,他胡乱抹了把脸。

  玉尽欢捉住他的手,摊开他脏兮兮的掌心:“别乱擦,脏手抹脏脸,越抹越邋遢,你个小邋遢。”

  这嗓音掺了笑意,温和之余,乍听之下会让人错生宠溺之感。

  沈墟因沉浸武学有些迟钝,缓慢地眨了眨眼睛,终于意识到玉尽欢素有洁癖,这样握着自己的脏手恐怕心里不舒服。

  沈墟不想被嫌弃,刚想主动挣脱,手上一紧,人已被整个拉起。

  玉尽欢牵着他,慢慢朝前走。

  “去哪儿?”沈墟懵懵懂懂地跟着。

  “洗澡。”玉尽欢道。

  沈墟:“哦。”

  玉尽欢对他敷衍的态度很是不满,清清嗓子转身道:“把自己洗干净,然后来我房里,我有一事……”

  他转身转得太急,沈墟脑子里想的尽是些繁复的剑招,一时没留意,直挺挺撞上他硬挺的胸膛,鼻根登时一阵酸疼。

  玉尽欢先是一愣,随后无奈地笑了笑,屈指在他脑门上弹了一记:“你成天都在想些什么?失魂落魄的。”

  沈墟假装无事发生,摇摇头,揉着鼻子闷声道:“去你房里,做什么?”

  玉尽欢道:“我要临帖,你来帮我研墨。”

  沈墟瘪瘪嘴巴,心道,难道你没有手吗?

  转念又想,像玉尽欢这样娇贵的公子哥儿,平常要是兴致来了想泼墨挥毫,身边必是有专门的书童伺候的,人可能从小到大确实没自己动过手磨过墨。

  罢了,研墨就研墨吧。

  沐浴完毕,湿发未干,他随手挽了个松散的髻,推门而入。

  室内焚着香,淡淡的,若有若无,香中似是掺了薄荷叶,闻来隐约有冰雪意,驱走满身焦灼的暑热。

  玉尽欢身着一层薄薄的蚕丝亵衣,领口微敞,于书案后背手站定,案上铺着细薄光润的澄心堂纸。

  自他在此落脚疗伤,短短月余,三昧腾出来的这间简陋的小屋子就已大变模样,坐的躺的靠的用的,只能眼睛能看见的起居用具,一应都是上好的雕花金丝楠木,至于其他眼睛看不见的,那就更豪华更精致了,是能让人联想到“穷奢极欲”四个字的程度。

  “穷奢极欲”朝沈墟招手:“过来。”

  沈墟应声而来,在他身侧站定,目不斜视。

  案上,水与砚台已准备妥当,玉尽欢右手执笔,左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沈墟挽袖,拿起紫黑色的墨锭,往砚内注入清水,慢慢研磨。

  “你可识得此墨?”玉尽欢以毫蘸墨,一滴墨落在纸上,晕出一朵乌花。

  沈墟瞥一眼,道:“拈来轻,磨来清,嗅来馨,坚如玉,研无声,一点如漆,乃徽州油烟新墨。”

  玉尽欢挑眉:“算你识货。”

  沈墟垂眸:“以前我常替师父研墨。”

  “既有经验,此墨怎的还磨得这样差?”玉尽欢不悦掷笔。

  沈墟:“?”

  沈墟低头看了看光亮如新的墨汁,又看一眼那纸上一点黑,抬头,左眼写着:你在挑刺?右眼写着:我觉得你有点无理取闹。

  “不是我存心刁难你。”玉尽欢摸出一把玉骨扇,人模狗样摇起来,“书法如剑法,皆成宗派,书之一道,本寸笔,成于墨,别小看研墨一事。你手执墨锭,墨锭接触砚台,若使力过轻,速度太缓,则费时且墨浮;若使力过重,速度过急,则墨粗而生沫,色亦无光。为保轻重有节,不疾不徐,应垂直持墨,勿斜磨,忌直推,心无杂念,可明白了?”

  沈墟向来虚心,听他言之有物,便若有所思,倒去砚中旧墨,端正姿势,重新添水研磨。

  如此来来回回数十次,每次磨完,玉尽欢蘸墨滴于纸上,一试便知好歹,试完,沈墟就再来一遍。

  磨到后来,手腕酸疼,胳膊都快抬不起来,他已不去注意力道大小、速度轻缓,只机械地画圈。

  也不知画了多久——

  “成了。”玉尽欢忽然道。

  “嗯?”他恍惚抬头,目光空洞,“什么成了?”

  倏地鼻尖上一凉,他一个激灵。

  却是玉尽欢用蘸了墨的狼毫在他鼻子上点了一点。

  “别闹。”沈墟抬手去擦。

  玉尽欢挡住,不怀好意:“擦什么?此墨乃上好药墨,里头添了犀角、冰片、麝香、藤黄等名贵药材,能美容养颜。”

  沈墟怀疑他在胡诌。

  但没证据。

  “真的。”玉尽欢笑得一点也不真诚。

  沈墟:信你有鬼。

  得了墨,玉尽欢开始临帖,沈墟好整以暇地抱臂旁观,等着看姓玉的纨绔能写出何等惊世之作。

  本是存了看他出糗的小心思。

  然而,只两眼,他就默默放下手臂。

  玉尽欢凝眸敛容,手腕悬空,初时笔走龙蛇,清健遒劲,法度严谨,临的乃是楷书精品“黄庭经”,过不多时,落势渐轻,圆笔藏锋,古雅飘逸,顾盼生姿,于不经意间就转成了行书“快雪时晴帖”,此帖行至一半,笔意又生陡变,雄浑奔放,挥毫落纸似金蛇狂舞,如夏云出岫,沈墟眉目一凛,认出此乃草圣张旭的“自言帖”。

  不过短短一炷香的时间,他已更换数种笔法,到后来,笔划越来越长,纵横捭阖,气断而意连,缩时藏力于骨,蓄势待发,纵时险劲酣畅,喷薄而出,银钩铁划间竟隐隐与剑道心法相融。

  沈墟自小跟在风不及身边耳濡目染,对书法略知一二,很快心领神会,目眩神驰,越看,越亢奋,背上渐渐浸出热汗,不知不觉间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

  “流云欲止,风不息。

  梧桐成墟,凤难栖。

  寸心言不尽,把酒祝东风。

  提剑荡江湖,何人与争锋?”

  “锋”字最后一笔,直如一剑破空,风驰电掣,沈墟神魂一荡,如登太虚,混沌灵台陡然间拨云见雾,一碧如洗。

  “啪!”

  玉尽欢戛然搁笔,问:“剑呢?”

  沈墟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眼中一片澄澈:“世上本无剑。”

  玉尽欢颔首,又问:“剑呢?”

  沈墟勾唇:“无处不在。”